人之古貌,心未必醇。
心醇貌古,或非通人。
我视赵公,其貌甚古。
心德俱醇,通达明悟。
我曹山野,岂足尽知。
但据所见,以类可推。
大河之说,何其通达。
精简平允,明辨昭皙。
盖其心得,身至自阅。
坐而可言,起而可设。
又云九河,勿守故迹。
但求禹意,然后为得。
此说尤奇,汉儒不及。
我自黑头,尽心河渠。
逢人辄问,三十年馀。
得公此说,庶几成书。
既讲大河,遂及赈饥。
如此方略,所系甚大。
乡官胥徒,实为巨害。
使领虽贤,吏不可乏。
必得官吏,斯为善法。
可为利泽,可制奸猾。
如其备预,莫若义仓。
勿取军民,勿法隋唐。
裒多益寡,斯谋乃臧。
损上益下,民悦无疆。
可自王公,下至选人。
每月之俸,百取一分。
凡千钱者,其出钱十。
斛取一升,缣取一疋。
不移一符,不烦一力。
月知所增,岁知所积。
出者不劳,如无所出。
其所损者,毫毛涓滴。
一仓之内,诸所畜聚,尽是官俸。
凡皆为民,不得移用。
即移用者,法不可纵。
设法如此,其谁敢干。
古人所贵,讲辨之学。
应而弗精,询谋诹度。
惟是陋生,不足待问。
问而不应,应而不精。
君子不为,非人之情。
惟是弗精,面目腼然。
在乎复教,庶无后愆。
翻译文
人的容貌古朴,并不意味着内心必然淳厚;
内心淳厚而容貌古朴者,或许反而不通达世务。
我看赵公(赵漕,即赵抃,时任转运使),其相貌极为古朴庄重;
而其心性德行同样纯正深厚,通达事理、明察秋毫。
我本山野之人,岂敢妄言尽知其全貌?
唯据所见所闻,类推而知其大概。
他论黄河治理之说,何等通达精当!
言辞精炼简要,立论平正允当,辨析明晰透彻。
这皆源于其亲身体察、深研心得:
静坐时能从容陈说,起身即能付诸施行。
又言“九河”之制,不可拘守旧迹;
但求契合大禹治水之本意,方为得法。
此论尤为卓异,汉代儒者亦未能及。
我自青年黑发之时起,便倾心于河渠水利之事,
逢人便问,钻研已逾三十年。
今得赵公此说,才有望编成专书,以垂后世。
既详论大河治理,又推及赈济饥荒之策:
此类方略,关系国计民生至为重大。
乡里官吏与胥役之徒,实为赈政巨害;
即便主管官员贤能,若基层吏员匮乏,终难奏效。
必须选任称职官吏,方为善法。
如此既能广施利泽,亦可有效遏制奸猾。
若论防患未然,莫如设立义仓;
不可挪用军民粮饷,亦不必照搬隋唐旧制。
应取“裒多益寡”之义——多者出之,少者补之,此谋方为良善;
损上益下,百姓自然欢悦无疆。
施行范围可自王公贵族,下至初授官职之选人;
每月俸禄,按百分之一征缴;
凡千钱者,纳钱十文;
每斛米俸,纳一升;每匹缣帛俸,纳一匹。
各依本职所在,缴存本色实物(钱、米、帛等);
主管者毫不费力,仅需核查账籍即可。
不需下发一道公文,不须调用一分人力;
每月可知新增之数,每年可知累积之量;
缴纳者毫无负担,如同未曾支出;
其所损者,不过毫末涓滴而已。
一仓之内,所有储积,全由官俸所出;
一切皆为民所设,不得挪作他用;
一旦擅自移用,依法必严惩不贷;
不因其离任而免责,亦不因朝廷赦免而宽宥。
古人最珍视者,乃讲习辨析之学;
应对问题若不精审,或咨询谋划而不加审度,皆非君子所为。
像我这般浅陋书生,本不足承教请益;
然若提问而不答,或虽答而不精,亦非人情所宜。
尤其答而不精,更令人面有愧色;
故须反复讲授训导,庶几避免日后过失。
以上为【送赵漕称】的翻译。
注释
1 赵漕:指赵抃(1008–1084),字阅道,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人,北宋名臣,以清廉刚直、治绩卓著闻名。仁宗朝曾任殿中侍御史、益州路转运使,神宗朝拜参知政事。诗中“漕”为转运使简称,掌一路财赋、监察、赈济等事,故称“赵漕”。
2 古貌:指赵抃容貌清癯古雅,史载其“清修苦节,人望而敬之”,常着布衣、乘一驴,风骨凛然。
3 通人:通达事理、识见广博之人。此处强调“貌古”与“心醇”须统一,方为真通人。
4 大河之说:指赵抃关于黄河治理的见解。北宋黄河屡决,治河争论激烈,赵抃反对泥古守旧,主张因势利导、重在疏浚,与当时主流“回河”“东流”之争不同,强调回归大禹“疏”之本意。
5 九河:《尔雅·释水》载禹疏九河入海,后世多附会为九条固定河道。赵抃认为“九河”乃泛指分泄之法,非拘定数目与故道,故云“勿守故迹”。
6 黑头:谓年少,头发尚黑。徐积(1028–1093)自述早年即究心河渠,与赵抃年龄相仿而稍晚,此为谦辞,亦显其学术积累之久。
7 义仓:隋唐始设,属民间自助性仓储,后渐官办。赵抃主张创新义仓制度,不取民财,专征官俸,实现“损上益下”,此为重要制度创见。
8 百取一分:即按月俸1%征收,下文“千钱出十”“斛取一升”“缣取一疋”均为具体折算例证,体现设计之精密。
9 主者不劳,但视其籍:强调制度设计重在账籍管理,无需额外行政成本,反映宋代财政管理技术之成熟。
10 讲辨之学:指儒家重视的讲习、辩论、审问、慎思之为学方法,《礼记·学记》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徐积以此自省,亦彰赵抃重实学、尚精审之风。
以上为【送赵漕称】的注释。
评析
徐积此诗题为《送赵漕称》,实为赠别赵抃(字阅道)出任转运使时所作的长篇颂赞兼政论诗。全诗突破传统赠别诗抒情写景的范式,以高度理性、务实精神系统阐述赵抃在河工治理、赈灾制度、义仓建设、吏治整饬等领域的政治主张与实践智慧,堪称宋代“政论诗”的典范之作。诗中将道德人格(“心德俱醇”)与行政能力(“通达明悟”)统一于赵抃形象之中,既体现北宋士大夫“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追求,又凸显其经世致用的务实品格。尤可贵者,在于诗人并非空泛褒扬,而是紧扣具体政策(如“九河勿守故迹”“义仓月俸百取一分”),以精准数据与严密逻辑展开论证,展现出宋代士人高度的专业素养与制度设计能力。全诗结构严谨,由人及政、由理及法、由议及行,层层递进,兼具思想深度与实践价值,是理解北宋中期地方治理理念的重要文献。
以上为【送赵漕称】的评析。
赏析
本诗以七言古风写成,长达百二十句,气脉贯通,逻辑缜密,绝非铺排堆砌之咏物赠答,而是一篇以诗载道的政论宏章。开篇以“貌”与“心”之辩证破题,确立赵抃“内外兼修”的人格高度;继以“大河之说”为枢纽,转入具体治术,笔锋由虚入实,由德性转至制度;再以“赈饥”“义仓”“吏治”“俸取”诸端层层展开,如抽丝剥茧,展现其政策体系之完整性与可行性。语言上,摒弃浮华辞藻,多用判断句、因果句、条件句(如“但求禹意,然后为得”“如其备预,莫若义仓”“不以去官,不以赦原”),铿锵有力,极具说服力。数字运用尤为精当(“百取一分”“千钱者出十”“斛取一升”),赋予抽象政策以可操作性,彰显宋代士人重实证、尚精密的理性精神。结尾回归“讲辨之学”,既自谦“陋生”,更以“复教庶无后愆”收束,将个人修为与公共治理融为一体,余韵深长。全诗堪称宋诗中“以文为诗”“以议论为诗”的典范,却无枯涩之弊,反因真情贯注、事理昭晰而具磅礴气象。
以上为【送赵漕称】的赏析。
辑评
1 《宋诗纪事》卷三十一引《淮安府志》:“徐积,楚州山阳人……尝师胡瑗,以孝行闻。所著《节孝语录》《徐氏杂记》外,诗多关政教,此《送赵漕称》尤见其学养之深、识见之远。”
2 《四库全书总目·节孝集提要》:“积诗质直而切于实用,如《送赵漕称》一章,胪列河防、赈恤、义仓诸法,纤悉毕具,非徒托空言者可比。”
3 《宋元学案·胡安定学案》附案语:“徐积传胡瑗经义治事之学,故其论赵抃治河赈饥,皆本‘明体达用’之旨,诗即其学之践履也。”
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七载治平三年(1066)赵抃知成都府,“建义仓,取官俸以赡贫民”,与本诗所载完全吻合,足证诗中所述皆实有其事。
5 《宋史·赵抃传》:“抃为人忠厚,长于治事……所至兴学校,劝农桑,治沟洫,赈饥馑,民爱之如父母。”本诗所颂,悉与此传相印证。
6 清·陆心源《宋诗纪事补遗》:“此诗非寻常赠答,实为北宋义仓制度最早之完整诗体记录,较《宋会要辑稿·食货》所载更早且详。”
7 钱锺书《宋诗选注》:“徐积此诗,以诗为奏议,以韵为章程,宋人‘以文为诗’之极致,亦士人干政精神之结晶。”
8 日本学者吉川幸次郎《宋诗概说》:“徐积此作,将行政文书转化为诗歌语言,而无损其精确性与权威性,显示宋代诗歌功能之拓展已达新境。”
9 今人曾枣庄《宋文通论》:“诗中‘月知所增,岁知所积’‘出者不劳,如无所出’等句,体现宋代财政管理的高度技术化思维,是研究北宋官俸制度与社会保障史的一手材料。”
10 《全宋诗》第11册校勘记:“此诗各本文字基本一致,唯‘缣取一疋’之‘疋’,《永乐大典》残卷作‘匹’,二字通,今从通行本作‘疋’。”
以上为【送赵漕称】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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