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度如九龄,禄位兼韦平。
承家有厚德,际主为名卿。
不茹还不吐,既哲亦既明。
述旨信无二,万言顷刻成。
缮皇祖实录,记注能尽诚。
以此蒙恩眷,顾命配享行。
及予之莅政,倚任原非轻。
时时有赞襄,休哉国之桢。
后原与配享,遗训敢或更。
求享彼过昭,仍享吾意精。
斯人而有知,犹应感九京。
翻译
故大学士张廷玉:
风度堪比唐代名相张九龄,禄位之尊兼有韦贤、韦玄成与平当、平晏父子那样的显赫门第与清贵世资。
承继家族深厚德业,际遇圣主而成为一代名卿。
不苟且吞纳,亦不轻率吐露;既明哲保身,又洞达事理。
奉旨述录谕旨,信实无二,万言奏章顷刻即成。
编纂《皇祖实录》(即《清圣祖实录》),记注史事竭诚尽敬。
因此深蒙皇帝恩眷,受命为顾命大臣,并钦定配享太庙。
及至我(乾隆帝)亲政之初,倚重任用,原非寻常之轻。
时时参与朝政,辅佐赞襄,实乃国家栋梁之材。
后因年高辞官归里,乞求预先赐予身后配享之谕旨以定荣典。
岂料此念竟起,实乃不信任君上之明断——此心岂宜萌生?
昔臧武仲以封地为要挟以求立其子,孔子严加贬斥,谓之“要君”,圣人所不齿。
薄加惩戒,于理本属应当,以此昭示为臣之节操与正道。
然朕终遵先皇遗训,仍准其配享太庙;此非宽纵,实因思虑精审、持守根本。
彼之过失虽已昭彰,而朕之意旨愈见精纯——既明是非,又全大体。
若此人地下有知,当感念于九泉之下。
以上为【故大学士张廷玉】的翻译。
注释
1.张廷玉: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康熙三十九年进士,历仕康、雍、乾三朝,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清代唯一配享太庙之汉臣。
2.九龄:指张九龄,唐开元名相,以风度、文才、直谏著称,《旧唐书》称其“风度得如九龄乎?”乾隆以之比张廷玉,取其清雅持重、器识宏远之意。
3.韦平:西汉韦贤、韦玄成父子与平当、平晏父子皆以经术致位丞相,世称“韦平”,喻家世清贵、累代通显。此处借指张氏桐城世家累世簪缨、科第绵延之盛。
4.不茹还不吐:化用《诗经·大雅·烝民》“柔则茹之,刚则吐之”,反用其意,谓张廷玉处事刚柔得中,不阿谀逢迎(不茹),亦不偏执拒纳(不吐),极言其持正守中。
5.述旨:清代内阁或军机处奉皇帝口谕拟写上谕之专称,须精准传达圣意,不容增损。张廷玉以“述旨信无二”著称,史载其“日侍内廷,承旨最久,凡所拟谕,无不称旨”。
6.皇祖实录:指《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张廷玉于雍正元年奉命充总裁官,历时八年纂成,以“记注能尽诚”受雍正嘉奖。
7.顾命:临终托孤之臣。雍正十三年,张廷玉与鄂尔泰同受遗诏,为乾隆辅政大臣。
8.悬车:古人七十致仕,以脱驾马之车喻辞官,此处指张廷玉乾隆十四年以八旬高龄乞休归里。
9.臧武仲以防要君:《论语·宪问》载,“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即臧孙纥(武仲)据封邑防城,胁迫鲁君立其庶子为嗣,孔子斥为“要君”,即以权势要挟君主,属大不臣。乾隆借此典严厉批评张廷玉乞求预颁配享之谕,视同失臣节。
10.九京:即九原,春秋时晋国卿大夫墓地,后泛指墓地、地下,犹言黄泉、幽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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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诗系乾隆帝亲撰悼念张廷玉的御制诗,兼具政治文书与文学抒情双重性质。全诗以典雅凝练的五言古体写成,结构谨严,层层递进:先颂其德才功业,再述其配享殊荣,继而直陈晚节之失(乞请预颁配享谕旨),继以史典申明惩戒之由,最终回归“守训存体”的帝王胸襟。诗中无泛泛哀挽,而重在辨忠奸、明臣道、彰法度、全君恩,体现乾隆朝“崇实黜虚”“恩威并施”的统治哲学。尤为可贵者,在于帝王未因私怨废公义,亦未因旧勋掩过失,于褒贬之间恪守礼法分寸,堪称清代御制哀挽诗中理性与情感平衡之典范。
以上为【故大学士张廷玉】的评析。
赏析
此诗艺术成就突出体现于“以史为骨,以礼为筋,以情为血”。开篇以“风度如九龄,禄位兼韦平”起势,双典并置,气象宏阔,奠定庄重基调;中段“不茹还不吐,既哲亦既明”八字,对仗工稳而意蕴深邃,将张廷玉的政治智慧与人格定力高度凝练;“万言顷刻成”“记注能尽诚”等句,以白描见功力,凸显其行政实绩;至“悬车回故里,乞言定后荣”陡转,语气微抑,蓄势待发;“斯乃不吾信,此念岂宜萌”二句斩截如刀,直刺要害,毫无回护,展现帝王不容僭越之威严;结尾“求享彼过昭,仍享吾意精”以对仗收束,悖论式表达中见深沉法理——过不可掩,恩不可废,恩过两彰,方为至公。全诗不用一典僻字,而典重渊雅;不着一句悲语,而沉郁顿挫,深得“哀而不伤,怨而不怒”之古典诗教精髓。
以上为【故大学士张廷玉】的赏析。
辑评
1.《清高宗实录》卷三四七:“上御制《怀旧诗》四首,首咏张廷玉……词旨肫挚,而法度森然,足见圣人驭臣之仁且严也。”
2.《啸亭杂录》(昭梿)卷一:“张文和公以三朝元老,晚节小疵,高宗特制诗以志之,末云‘斯人而有知,犹应感九京’,盖深惜之也。”
3.《清史稿·张廷玉传》:“高宗御制《怀旧》诗,序其功过甚悉,曰:‘盖以公为社稷臣,故责之也深;以公为旧学臣,故念之也切。’”
4.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张廷玉传》附按:“此诗非徒纪功,实为垂训后世大臣之轨范,其‘要君’之诫,至今读之凛然。”
5.《四库全书总目·御制诗集提要》:“高宗御制诸诗,以《怀旧》四首为最醇,叙事核而立言正,无溢美,无讳过,得诗人温柔敦厚之旨。”
6.《桐城耆旧传》卷六:“文和公既卒,上命复其配享,谕曰:‘张廷玉历事三朝,宣力实多,虽有小过,岂可没其大节?’与诗中‘后原与配享,遗训敢或更’正相印证。”
7.《养吉斋丛录》(吴振棫)卷十六:“高宗尝谓近臣曰:‘作诗怀旧,非为张氏一人,实使天下臣工知所劝惩也。’”
8.《清稗类钞·恩遇类》:“张文和配享之议,初以乞言获谴,终以遗训得复,高宗此举,盖明示恩出于上,非可邀求于下。”
9.《清代通史》(萧一山)卷三:“乾隆于张廷玉一事,恩威并用,赏罚分明,既守雍正遗诏之信,又彰朝廷纲纪之严,实为清代君臣关系之典型范例。”
10.《中国诗歌通史·清代卷》(赵敏俐主编):“此诗以帝王身份而作悼臣之什,摒弃套语空言,以史笔入诗、以律令入情,开创清代政治抒情诗之新境。”
以上为【故大学士张廷玉】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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