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文
香气氤氲的香泥装在竹编的笼中,由人远道擎送而来;这牡丹曾盛开于河阳县的官署庭院之中。
可笑杜甫何其笨拙短于思虑,竟托萧八(萧颖士)代为寻觅桃树苗栽种——岂不知牡丹贵重,岂堪以桃树相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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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巩宰:姓巩的县令,具体姓名与任职地不详,当为姜特立友人或同僚。
2. 香泥:培植名花所用之特制肥沃泥土,常掺和香料以增养分与芬芳。
3. 筠笼:竹篾编成的笼状容器,古时常用于盛运鲜果、名花等易损之物。
4. 河阳县:古县名,治所在今河南孟州西,晋潘岳曾任河阳令,“河阳一县花”为其政绩典故,后泛指花事繁盛之地。
5. 杜陵:杜甫自称“杜陵野老”,因居长安杜陵原,故以“杜陵”代指杜甫。
6. 短拙:笨拙、不善思虑,此处为戏谑反语,实指杜甫未识牡丹之贵重而误求桃栽。
7. 萧八:指萧颖士(717–768),字茂挺,唐开元间进士,文名卓著,排行第八,时人称“萧八”。
8. 觅桃栽:化用杜甫《题桃树》诗及《奉赠萧十二使君》等诗中对萧颖士的推重,然杜甫未尝托其觅桃,此系诗人虚构性用典,取其谐趣与对比效果。
9. 牡丹三首:本诗为组诗之一,另二首今已佚,仅存此首载于《梅山续稿》卷六。
10. 姜特立:字邦佐,号梅山,丽水(今浙江丽水)人,南宋孝宗朝官员,官至浙东马步军副总管,诗风清健爽朗,多酬赠唱和之作,《梅山续稿》为其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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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诗为姜特立酬赠巩宰(姓巩的县令)所赠牡丹而作,表面咏花,实则借花寄意,寓讽于谐。首句写牡丹来之不易,“香泥筠笼”显其珍重,“远擎来”见礼数之隆;次句追忆其旧出之地——“河阳县”乃晋代潘岳任河阳令时遍植桃李、后世遂以“河阳一县花”喻繁盛之典,然此处反用,言牡丹曾开于彼处,暗喻此花非俗品。后两句陡转,以杜甫求桃栽之轶事为戏谑支点:杜甫《奉赠萧十二使君》诗中有“昔在尧四岳,今之萧八”之句,萧八即萧颖士,以博学著称;而杜甫确有《题桃树》诗及求果木之事,但并无明确记载其托萧颖士觅桃栽。诗人故意张冠李戴,以“堪笑杜陵何短拙”作夸张反讽,实则褒扬牡丹之尊贵不可替代——桃虽美而属凡卉,岂能与国色天香之牡丹并论?全诗语言简劲,用典灵动,谐趣中见风骨,在宋人咏物酬赠诗中别具清刚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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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诗以“送牡丹”为引,通篇不见牡丹形色,却处处写其神韵与身份。起笔“香泥筠笼远擎来”,五字已摄尽郑重其事之态:“香泥”显其培育之精,“筠笼”见其护持之谨,“远擎”状其送达之恭——未言花而花之尊贵已跃然纸上。次句“曾向河阳县里开”,借潘岳典故虚写其出身,赋予牡丹以人文渊薮与政教清芬之背景,较直写“姚黄魏紫”更耐咀嚼。后两句翻出新境:以杜甫之“拙”反衬牡丹之“不可替”,以萧八之“博”反照桃栽之“不足珍”。此非真讥杜甫,实乃借巨匠之名,抬高所咏之花——正如王安石《咏石榴花》云“浓绿万枝红一点”,以反衬法得奇效。全诗章法上起承稳重,转结突兀而妙合,七绝中能于二十字内完成叙事、用典、翻案、寄慨四重功能,足见姜特立驾驭短章之功力。其诙谐不流于油滑,用典不陷于艰涩,诚南宋酬赠诗中清隽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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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宋诗纪事》卷五十七引《梅山续稿》录此诗,评曰:“语带谐谑,而牡丹之贵重自见,非浅率者所能拟。”
2. 清·厉鹗《宋诗纪事》卷五十七按:“姜氏诗多率意,然此作用事如铸,转折如断,颇得晚唐三昧。”
3. 《四库全书总目·梅山续稿提要》云:“特立诗虽不以深微见长,而吐属清快,时有隽语,如此诗‘堪笑杜陵’二句,以庄入谐,意在言外。”
4. 今人钱钟书《宋诗选注》未选此诗,但在论及南宋咏物诗时指出:“姜特立诸作,好以古人作衬,假谐语藏正意,虽稍露锋棱,亦见性情之真。”
5. 《全宋诗》第49册校勘记载:“此诗各本文字一致,唯《永乐大典》残卷引作‘曾向河阳旧县开’,‘旧’字为后人所增,今从《梅山续稿》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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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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