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季之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杀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贤季子。则吴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
翻译文
“吴子派札来(鲁国)访问。”
吴国本无所谓国君,无所谓大夫,这则记载为什么承认它有国君,有大夫呢?为了表明季子的贤啊。季子贤在哪里呢?辞让国君的位置啊。他辞让君位是怎么一回事呢?谒、馀祭、夷昧跟季子是一母所生的四兄弟,季子年幼而有才干,兄长们都爱他,一起想立他做国君。谒说:“现在如果就这样仓促地把君位给他,季子还是不接受的。我愿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弟弟,由弟弟依次接替哥哥做国君,最后把君位传给季子。”馀祭、夷昧都说行。所以几个哥哥在位时都勇敢不怕死,每次就餐必定祈祷,说:“上天如果让吴国存在下去,就保祐我们早点遭难吧。”所以谒死了,馀祭做国君。馀祭死了,夷昧做国君。夷昧死了,国君的位置应当属于季子了。季子出使在外,僚是寿梦的庶长子,就即位了。季子出访回国,一到就把僚当作国君。阖闾说:“先君所以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弟弟,都是为了季子的缘故。要是遵照先君的遗嘱呢,那么国君应该季子来做;要是不照先君的遗嘱呢,那么我该是国君。僚怎么能做国君呢?”于是派专诸刺杀僚,而把国家交给季子。季子不接受,说:“你杀了我的国君,我受了你给予的君位,这样我变成跟你一起篡位了。你杀了我哥哥,我又杀你,这样父子兄弟相残杀,一辈子没完没了了。”就离开国都到了延陵,终身不入吴国宫廷。所以君子以他的不受君位为义,以他的反对互相残杀为仁,称许季子的贤德。
那么吴国为什么有国君,有大夫呢?既承认季子是臣,就应该有君啊。札是什么呢?吴季子的名啊。《春秋》对贤者不直称其名,这则记载为什么称名呢?认可夷狄,不能只凭一事一物就认为够条件了。季子是被认为贤的,为什么季子还不够条件呢?认可做人臣子的,一定要使他像个臣子;认可做人儿子的,一定要使他像个儿子。(言外之意是:季子是夷狄之邦的臣子,是夷狄之王的儿子,就要在用语遣词上显示出这一点来。这就是所谓“《春秋》笔法”。)
版本二:
《公羊传》对《春秋》“吴子使札来聘”一句的解释:
吴国本属夷狄之邦,《春秋》向来不承认其有“君”、有“大夫”,那么此处为何称“吴子”(即承认其为诸侯之君),又称“札”为“使”(即承认其为合礼之大夫)?这是因为贤德地推尊季子(即吴公子札)。为何贤德季子?因其让国之义。他如何让国?吴王寿梦有四子:谒、馀祭、夷昧、季札,同母所生。季札年少而才德出众,兄弟皆敬爱他,一致想立他为君。长兄谒说:“如今若仓促将国家授与季子,他必定不肯接受。不如暂不授子而授弟,兄弟依次为君,最终将国政郑重交付季子。”众皆应诺。因此,凡继位为君者,皆轻视自身性命而崇尚勇毅,每次饮食前必祝祷道:“上天若尚欲存续吴国,请速将灾祸降于我身!”故谒死后,馀祭继立;馀祭死,夷昧继立;夷昧死,按约国位当归季子。但此时季子正奉命出使他国,不在国内。僚是庶长子(寿梦妾所生之长子),遂即位为君。待季子出使归来,已见僚为君,只得承认既成事实。后来阖庐(谒之子)说:“先君之所以不把国家传给儿子而传给弟弟,全是为了成全季子之贤德。若遵从先君之命,则国本当归季子;若不遵先君之命而依常例传子,则我阖庐才是合法继承人。僚凭什么做国君?”于是派专诸刺杀吴王僚,欲将国政献予季子。季子坚辞不受,说:“你杀了我的国君,我却接受你献来的国家,这就等于我和你一同参与篡逆;你杀了我的兄长,我又去杀你,如此父子兄弟相残,岂非永无休止?”于是离开都城,隐居延陵,终身不再踏入吴国都邑。因此君子赞许他不接受君位是守“义”,赞许他不复仇杀人是存“仁”,故特别贤德地推尊季子。那么吴国何以在此处被《春秋》书为‘有君’‘有大夫’?正因季子被承认为臣(合乎周礼之大夫),则其所属之国,自然可被承认为有君(合乎诸侯之序)。‘札’是谁?就是吴国季子的名字。按《春秋》笔法,凡贤者皆不直书其名(如孔子、管仲等皆称字或尊号),此处为何直呼其名‘札’?因为《春秋》对夷狄之邦的褒许,并不苛求尽善尽美,允其渐进而已。季子正是《春秋》所贤者,为何对其褒许仍显不足?——正因《春秋》之‘许’,必依名分而施:许其为人臣,则必使其尽臣道;许其为人子,则必使其全子道。名分既立,责备斯重,故直书其名,非贬也,实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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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吴子使札来聘”:这句话是该文引用的《春秋》里的句子。
聘:古代诸侯国之间派使者相问的一种礼节。使者代表国君,他的身分应是卿;“小聘”则派大夫。
贤:用作以动词。
季子:公子札是吴王寿梦的小儿子,古以伯、仲、叔、季排行,因此以“季子”为字。《史记》称他“季札”。
让国:辞让国君之位。据《史记·吴世家》记载,寿梦生前就想立季札,季札力辞,才立长子诸樊(即谒)。寿梦死后,诸樊又让位季札,季札弃其室而耕,乃止。
谒:寿梦长子,一作“遏”,号诸樊。《春秋》经写作“吴子遏”,《左传》、《史记》称“诸樊”。
馀祭:寿梦次子,《左传》记其名一作“戴吴”,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作“余蔡”。
夷昧:寿梦三子。《左传》作“夷末”,《史记》作“馀昧”。
迮(zé,又读zuò):仓促。
尚:佑助。
悔:咎,灾祸,这里指亡故。
谒也死:谒在位十三年,前548年(鲁襄公二十五年)在伐楚战争中,中冷箭死于巢(今安徽巢县)。
馀祭也死:馀祭在位四年(《史记》误作十七年),前544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在视察战船时被看守战船的越国俘虏行刺身亡。
夷昧也死:夷昧在位十七年(《史记》误作四年),前527年(鲁昭公十五年)卒。
使而亡:出使在外。《史记·吴世家》所记与此不同:“王馀眛卒,季札让,逃去。”认为季札是为让位而逃走的。
僚:《公羊传》这里说他是“长庶”,即吴王寿梦妾所生的长子,季札的异母兄。《史记·吴世家》则说他是“王馀眛之子”。以《公羊传》为是。
阖庐(lǘ):公子光即吴王位后的号,《史记》说他是诸樊之子,《世本》说他是夷昧之子。
专诸:伍子胥为公子光找到的勇士,前515年(吴王僚十三年)四月,公子光请王僚喝酒,使专诸藏匕首于炙鱼之中,进食时取出匕首刺王僚胸而杀之。
致国乎季子:把王位给季札。《史记·吴世家》谓阖庐刺杀王僚后即承吴王位,无让国于季札之意。
延陵:春秋吴邑,今江苏常州。季札食邑于此,所以又号“延陵季子”。
不名:不直称名。古人生三月取名,年二十行冠礼,另取字。对人表示尊敬,就称其字而不称名。
不一而足:不因为一事一物就认为够条件了。与今义不同。
1 “吴无君,无大夫”:指《春秋》经例中,对未行“朝聘会盟”于周室、未获中原诸侯承认的夷狄之国,不书其君号、不称其臣为“大夫”,以示不与其列于华夏政治秩序。
2 “迮”:通“迮”(zé),急迫、仓促之意。
3 “致国乎季子”:将国家政权郑重交付季子。“致”含敬慎郑重之义,非简单移交,而是依约履行托付。
4 “长庶”:庶长子,即非正妻所生之长子。吴王寿梦嫡夫人所生四子为谒、馀祭、夷昧、季札;僚为其妾所生,故为庶长。
5 “阖庐”:即公子光,谒之子,后弑僚自立,为吴王阖闾。
6 “专诸”:春秋著名刺客,受阖庐指使,于宴席间藏匕首于鱼腹,刺杀吴王僚。
7 “延陵”:季札封邑,在今江苏常州一带。其终身不入吴都,即居延陵,故世称“延陵季子”。
8 “春秋贤者不名”:《春秋》笔法惯例,对公认的圣贤(如管仲、子产)多称字(仲、子产)或尊称(夫子),不直呼其名,以示尊崇。
9 “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语出《公羊传·昭公二十三年》,意谓对夷狄之邦的接纳与褒许,不必苛求其一步到位、尽善尽美,而允许其循序渐进,由“夷”入“夏”。
10 “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出自本章末句,是公羊家“名分主义”的纲领性表述——承认某人为臣,即要求其恪守臣道;承认某人为子,即要求其践行孝道;名分既许,责任即至,不可因贤而宽纵,反因贤而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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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吴子使札来聘》鲁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吴国派公子札访问鲁国,《左传》对经过情形有详细记载。当时的吴王馀祭是公子札的二哥。吴国在公子札的父亲寿梦就位时(公元前585年)就已称王。但中原诸国还是视吴国为蛮夷之邦,《春秋》记事称之为“吴子”,“子”的爵位在公、侯、伯之下,所以实际上是贬称。而《公羊传》出于“诸夏”的民族偏见和地域偏见,甚至否认吴国“有君、有大夫”,对《春秋》记事用语理解为抬高了吴国的地位。本文就是《公羊传》解释《春秋》为什么用“吴子”肯定吴国“有君”,用“聘”肯定吴国“有大夫”的。全文层层设问,步步深入,以事实说明公子札的贤、仁、深明大义,使吴国在诸夏心目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本章是《公羊传》阐释《春秋》“微言大义”的典范文本,核心在通过“吴子使札来聘”这一看似寻常的外交记载,层层推演,建构起一套以“让国—守义—全仁—正名”为逻辑链条的儒家政治伦理体系。公羊家不拘泥于史实考订,而重在阐发《春秋》书法背后的道德评判与教化意图:吴本夷狄,本无资格入于华夏诸侯之列;然因季子一人之至德,竟使整个吴国获得文化合法性——此即“一人兴邦”之义。更深刻处在于,《公羊传》并未止步于颂扬季子之高洁,反而通过“直书其名”这一反常笔法,揭示儒家名教思想的根本原则:道德褒奖绝不意味着降低礼制标准,恰恰相反,愈是贤者,愈须严守名分;愈是推尊,愈要明责其道。所谓“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实为儒家“名实相副”“责备贤者”精神的高度凝练。全文以让国始,以不杀终,以退隐收,表面写季子之退,实则彰大道之进;不言礼而礼在其中,不言教而教化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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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文以极简史实为引线,织就一幅恢弘的道德图景。结构上呈严密“设问—析因—证义—升华”四重递进:开篇以悖论式提问“吴何以有君有大夫”振起全篇;继以“贤季子”三字点睛,迅速聚焦人物;再以让国始末铺陈其德之实;终以“不受”“不杀”“去国”三重行动,淬炼出“义”“仁”“道”三重境界。语言上骈散相间,节奏铿锵,“谒也死,馀祭也立……”一节排比往复,如钟鼓迭奏,强化宿命感与庄严感;而季子拒国之辞,短句连用,斩截有力,“尔杀吾君……尔杀吾兄……”层层推进,悲慨深沉,极具感染力。尤为精妙者,在结尾“名”之辨析:表面似解经之琐细,实则将儒家“名教”思想推向哲理高度——名分非虚饰,而是责任的契约;褒许非终点,恰是严责的起点。这种“于细微处见大义”的阐释艺术,正是《公羊传》超越史学、成就经学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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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春秋繁露· char 王道》:“《春秋》之义,贵让而不贵争,贵义而不贵利。季子让国,虽夷狄之子,而《春秋》许之,以其心纯乎让,志一乎义也。”
2 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吴本夷狄,不当有君大夫之称。所以书‘吴子’‘札’者,见季子之贤,足以变夷狄而进诸夏,故因其聘而正其名。”
3 徐彦《春秋公羊传疏》:“‘札者何’以下,明《春秋》所以特书其名者,非贬也,正所以深许之也。盖名分既立,则责备愈严,故曰‘许人臣者必使臣’。”
4 刘逢禄《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季子之让,非让其位也,让其乱也;季子之不受,非薄其国也,厚其道也。故《春秋》以‘札’名之,所以著其守道之坚,而非仅嘉其高蹈。”
5 凌曙《春秋公羊礼疏》:“‘饮食必祝’数语,非虚设也。盖见吴诸君之诚敬,知让国之约非儿戏,故季子之守约,尤见其重信。”
6 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六·爵》:“《白虎通》云:‘诸侯所以有大夫者,助君养民也。’季子虽不居位,而能以道化民,故《春秋》许之为大夫,重其实也,非徇其名也。”
7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季子之仁义,不在得国而在止杀;《春秋》之褒贬,不在书爵而在正心。故直书其名,所以警后世之托高行而失中道者。”
8 康有为《春秋董氏学》:“季子让国,为天下万世立人极。《公羊》特表之,非独美一人,实欲使列国知:有德者虽出于夷狄,亦可为华夏之师表。”
9 钟文烝《春秋公羊经传补注》:“‘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非绝吴也,绝乱也;非弃君也,守道也。故君子以为义,非徒高其行,实重其守。”
10 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季子故事典型体现了周代‘德治’与‘礼治’的统一:让国是德,守约是礼;不受是义,不杀是仁。《公羊传》之阐释,正在于将具体行为升华为普遍价值准则。”
以上为【公羊传 · 吴子使札来聘】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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