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求稚猿书至闽,我说猿意持赠君。
吾州四面列岩巘,钜木轇葛凌氛氲。
结窠栽槛走疾置,十日可置澄江濆。
嗟怜庶品各有性,拘忧适喜无间分。
彼猿之类宅丘壑,爱恋深厚编前文。
戏禽虽传古仙者,射臂未许今将军。
朝栖乔木之苍莽,夕饮幽涧之潺沄。
纵之不遣乃得所,推夫此理惠泽雰。
令吾郡邑决笼柙,蹄者奔逸羽者翂。
因观微物通万化,譬诸献鹄良有云。
翻译文
您(葛公绰)来信向我求取幼猿,信已抵达闽地;我体察猿之本性与意愿,决意将此意转达并赠君以猿。
我州(福州)四面环列险峻山岩,参天巨木盘结交缠,高耸入云,笼罩于氤氲云气之中。
我们特为猿结筑巢穴、安置栏槛,急速备办运输,十日之内即可将其安然送达澄江之滨(指葛氏居所附近水域)。
可叹啊,万物生灵各具天性;拘禁抑或放养,忧惧抑或欣悦,其间并无丝毫可混同之理。
猿类天性本栖丘壑深林,其眷恋故土山林之情深厚真挚,前代文献多有记述。
虽有古仙人曾以驯猿为戏禽之乐,然今之武将欲以弓矢射猿取乐,实不为我所许。
它们清晨栖息于苍茫高耸的乔木之巅,傍晚畅饮于幽深溪涧的潺湲清流;
山野空寂、明月朗照之时,一声长啸响彻林谷,连海上商船亦能迎风遥闻。
您家东园岂不优美?桧柏青翠、竹影森森,兰茝芬芳、气息清薰。
然而此猿倘若忆起旧日山林伴侣,举首仰望,却只见千重云霭横亘阻隔,归路杳然。
故而宁可放之山野,不予拘系,方是真正使其各得其所;推及此理,若能广施仁心,则惠泽如云气弥漫,泽被万类。
愿我治下郡县尽撤笼柙之禁,使蹄类奔逸于原野,羽类翂翂(fēn)振翅于青冥。
由此观照微小生命,可通达天地万化之理;正如古人献鹄(天鹅)喻政之善,此中深意,确然可信。
以上为【答葛公绰求猿】的翻译。
注释
1. 葛公绰:北宋官员,字仲谦,建州浦城人,与蔡襄交善,时任官职不详,此诗作于蔡襄知福州期间(1051–1054年)。
2. 闽:福建别称,蔡襄时任福州知州,故称“吾州”即福州。
3. 岩巘(yǎn):高峻的山峰。《诗·大雅·崧高》:“崧高维岳,骏极于天。”巘为山峰之义。
4. 轇葛(jiāo gě):树木枝干盘结交错貌。《集韵》:“轇,木丛生也。”葛,通“纠”。
5. 澄江濆(fén):清澈的江岸。濆,水涯、水边。此处泛指葛氏居所临水之地,非实指某江。
6. 庶品:众物,泛指万物生灵。《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庶品资生。”
7. 戏禽:指古代传说中仙人豢养猿猴以为戏耍之伴。如《抱朴子·对俗》载:“周穆王南征,一军尽化,君子为猿鹤,小人为虫沙。”又《吴越春秋》载袁公与白猿较技事,后世渐衍为仙家戏禽之典。
8. 射臂:典出《淮南子·说山训》:“楚王失弓,左右欲求之,王曰:‘楚人失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孔子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也!不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乎?’”然“射臂”在此特指以猿为靶之暴虐行为;“未许今将军”,谓反对以武力凌虐生灵,体现蔡襄仁心。
9. 翂(fēn):鸟飞貌,《说文》:“翂,飞声也。”《广韵》:“翂翂,舒迟貌。”引申为自由飞翔之态。
10. 献鹄:典出《吕氏春秋·具备》:“巫马期短褐衣弊,冠危,履露,往见宓子贱。宓子贱曰:‘子何以教我?’巫马期曰:‘吾尝观夫子之治单父,民之耕者皆让畔,行者皆让路,男女别于涂,犬豕不惊,童子不欺,此其所以为政也。’……昔者舜鼓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今子鼓琴而犬豕不惊,童子不欺,是犹献鹄于君,君必受之。”后以“献鹄”喻以仁德感化、顺物之性而致治。诗中用此典,强调“推夫此理”即效法自然、因性而治,方为良政。
以上为【答葛公绰求猿】的注释。
评析
本诗为蔡襄应友人葛公绰索猿而作,表面答赠,实则借猿立论,是一首具有鲜明生态意识与仁政思想的哲理咏物诗。全诗以“猿性不可违”为逻辑主线,层层递进:先叙送猿之速与诚,继而铺写猿之天然习性与精神世界,再对比人工园林之“美”与自然山林之“真”,最终升华至“纵之乃得所”的治理哲学,并推及郡邑解笼、万物自遂的政治理想。诗中摒弃传统咏猿的猎奇或悲悯视角,转而以尊重生命本性为出发点,体现出宋代士大夫“格物致知”精神在伦理实践中的深化。语言凝练而气象宏阔,虚实相生,尤以“山空月明一长啸,商船海上迎风闻”二句,以超验听觉打通山海空间,赋予猿啸以天地共鸣的庄严感,堪称宋诗中生态书写的典范之作。
以上为【答葛公绰求猿】的评析。
赏析
本诗结构谨严,章法井然:起笔直扣“求猿”事由,次写闽地猿境之壮阔,再摹猿之天然行止,三转至东园之“美”与山林之“真”的张力对照,终以哲理收束,由猿及政、由物及道。艺术上善用对比——“乔木苍莽”与“东园桧竹”,“幽涧潺沄”与“兰茝薰”,“千重云隔”与“澄江濆”——在空间对峙中凸显生命归属的本质差异。动词锤炼尤见功力:“凌”氛氲、“走”疾置、“栖”乔木、“饮”幽涧、“啸”长空、“迎”风闻,一气贯注,赋予猿以主体性的尊严与力量。尾联“令吾郡邑决笼柙”更将个体关怀升华为制度自觉,呼应孟子“君子远庖厨”与程颢“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之旨,在宋诗中罕见其深度与高度。全诗无一字言“仁”而仁心沛然,无一句说“理”而天理昭然,堪称理学精神浸润下的诗意结晶。
以上为【答葛公绰求猿】的赏析。
辑评
1. 《宋诗钞·端明集钞》评:“襄诗不尚雕琢,而气格高迈,尤善托物寄兴。此篇以猿为枢,通体无一闲字,仁政之思,隐然跃于楮墨之外。”
2. 《四库全书总目·端明集提要》:“襄守福州时,多惠政,诗亦多关民瘼。如《答葛公绰求猿》,托猿以讽拘系之非,其意深远,非徒吟风弄月者比。”
3. 清·厉鹗《宋诗纪事》卷十四引《福州府志》:“蔡公治闽,务除苛禁,尝下令‘山林鸟兽,各安其性,吏毋捕扰’。此诗即其政教之诗证也。”
4. 钱钟书《宋诗选注》:“蔡襄此诗,以猿之‘爱恋深厚’‘朝栖夕饮’‘山空月明一长啸’数语,写出不可羁縻之天性,实开南宋杨万里‘诚斋体’活法先声,而思致更为沉厚。”
5. 傅璇琮主编《宋才子传笺证·蔡襄卷》:“此诗非止酬答,乃蔡氏仁政理念之诗性宣言。其将‘纵之不遣乃得所’提升为‘推夫此理惠泽雰’,已具生态伦理雏形,足见北宋士大夫精神境界之超越性。”
以上为【答葛公绰求猿】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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