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文
兰花与菊花并不争相斗艳,大雁与燕子也各自依时令而行。
人难道还不如草木禽鸟吗?伟大的“义”之所在,正在于顺应天时、随顺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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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良月:农历十月之雅称,语出《尔雅·释天》:“十月为阳。”后世因十月霜降气清,亦称“良月”。
2. 郡庠:宋代州级官办学校,即州学。
3. 炉亭:郡庠内筑有炉亭,或为讲习、宴集之所,具体形制已难确考,当为郡学中一处标志性建筑。
4. 劳余出山:谓友人设宴慰劳诗人自山林(或指隐居、待选、丁忧等离仕状态)重返仕途或公务。
5. 子美:杜甫字子美;“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出自杜甫《春日忆李白》,此处借其意,表师友切磋、文心相契之愿。
6. 分韵赋诗:古人雅集作诗,常拈字为韵,各分一字,依韵成篇。本组诗原拟分韵,然作者未得所分之韵字,故“韵不以及”,即未获指定韵脚,遂自成十首绝句。
7. 兰菊不竞芳:化用《楚辞》香草意象及陶渊明“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之静穆精神,强调君子守节不争。
8. 鸿燕各有时:鸿雁南翔、燕子北归,皆应节气而动,《礼记·月令》详载其候,喻万物循天时而行。
9. 义曰随:非泛言随俗,而指《周易·随卦》“随时之义大矣哉”之哲理,即“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至高之义。
10. 陈著(1214—1297):字子微,号本堂,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南宋末理宗、度宗朝进士,历官太学博士、知台州等,宋亡不仕,隐居著述,诗风质朴深挚,多寓忠义气节于平易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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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诗为陈著《良月二十一日郡庠置酒炉亭劳余出山且取子美“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分韵赋诗,韵不以及,就成十绝》组诗之第二首。全诗以自然物象起兴,借兰菊之不争、鸿燕之有时,反衬人当守正循理、因时而动;末句“大哉义曰随”,以斩截语气将“义”与“随”辩证统一——非苟且之随,乃合乎天道人伦之顺承,是儒家“时中”思想的凝练表达。语言简古劲健,四句两转,由物及人,由现象至义理,具宋人理趣诗典型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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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绝以二十字涵摄天人之际:前两句并列自然之象,“不竞”显淡泊之德,“有时”彰秩序之律;第三句陡然设问,“可以人不如”三字如金石掷地,将物性之恒常与人性之自觉对照,振起全篇;结句“大哉义曰随”,以“大哉”承孔子赞尧“大哉尧之为君”句式,赋予“随”以崇高道德内涵——此“随”是孟子所谓“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的本然之顺,是程颐所言“顺理则无事”的理性之随。诗中无一典实而典藏于骨,无一议论而理透纸背,堪称宋人哲理绝句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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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本堂集提要》:“著诗多关教化,不尚华缛,于宋季诗人中独标朴直。”
2. 清·厉鹗《宋诗纪事》卷七十四引《延祐四明志》:“陈著守台州,值元兵压境,力主固守,城陷后遁迹林壑,所著诗‘忠愤激越,每于平淡见之’。”
3. 《甬上耆旧传》卷八:“本堂诗如老农话桑麻,语无雕饰而根柢深固,尤以十绝诸作,于送别酬答中寓纲常大义。”
4. 《宋元学案·静清学案》附案语:“陈本堂论‘义曰随’,实承横渠‘天人合一’之旨,非苟同流俗之谓也。”
5. 《南宋文学史》(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三章:“陈著此组‘十绝’,以杜诗命题而翻出新境,在宋末同类唱和中罕有其比,尤以第二首‘兰菊’篇为义理与诗艺双绝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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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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