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御家邦,风化必自迩。
采繁夫人职,专言奉祭祀。
洪惟祖先心,贵得贤后嗣。
匪取一时孝,觊其能事死。
盖自平生来,功行勤积累。
防范不敢违,贻厥作基址。
子孙洎有室,懵不知此理。
燕饮恣欢谑,口腹纵奢靡。
霜降雨露濡,怆惕昧所履。
故其临祭时,倦色成跛倚。
酣歌或笑呼,愤怒或笞捶。
不恤祭如在,大似不得已。
祖先必吐之,岂复锡繁祉。
我劝世间人,于此莫轻视。
春秋祭享间,斋戒先恭己。
扫除蠲秽杂,涤灌去尘滓。
馨香出釜甑,滋味登簠簋。
勿为贫故约,勿为富故侈。
丰俭或有常,不可变其轨。
以此奉吾先,神灵必欢喜。
绵绵百世后,馀庆何能弭。
翻译文
周文王治理家国,教化必先由近及身、由己及亲。
采摘白蒿以供祭事,本是夫人之职分,专一诚敬地奉行宗庙祭祀。
唯愿祖先在天之灵,所贵重者在于能得贤德之后嗣。
并非只求一时表面的孝顺,更非仅图死后被子孙祭奠;
实乃期望子孙自平生日常起,便勤勉修积功德善行。
凡礼法禁忌无不敬畏恪守,以此为后世奠定德业根基。
然而子孙成年娶妻立室之后,却懵然不知此根本之理。
宴饮放纵嬉戏喧闹,口腹之欲恣意奢靡无度。
虽承雨露霜降之恩养,却心无感念,惶惑不知所当履践之道。
因此临至祭祀之时,神情倦怠、姿态歪斜,勉强支撑而已;
或醉酒高歌、呼笑失度,或暴怒呵斥、鞭笞仆役。
全然不体念“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之诚敬,仿佛被迫而为、无可奈何。
如此祭祀,祖先必愤然吐弃,岂肯再赐予繁多福泽?
我劝诫世间众人:对此万勿轻忽怠慢!
春秋二季举行祭享之前,务必斋戒身心,先使己身端肃恭敬;
内心忧思先人,自然引发深切哀慕;
虔诚谨慎备办洁净芬芳之祭品;
时令鲜物堪作荐新之礼,当视同奉养父母甘旨般郑重;
祭品之陈设与整治,须亲手为之,岂可假手奴婢?
扫除庭宇,蠲除污秽;洗涤祭器,涤净尘滓;
馨香之气升自釜甑,醇和滋味盛于簠簋;
不可因家贫而过分简略,亦不可因富贵而过度铺张;
丰俭之度自有常则,不可随意更改其轨范。
以此诚意奉祀吾祖,神灵必欣然悦纳;
如此绵延百世之后,余庆福泽又岂能止息?
以上为【童丱须知祭祀篇】的翻译。
注释
1.童丱(guàn):古时儿童束发成两角之形,借指幼童。《童丱须知》为史浩为训导子弟所编蒙书,分门别类讲授立身、事亲、敬长、祭祀等基本伦常。
2.文王御家邦:典出《诗经·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谓文王以身作则,由齐家而治国,强调教化由近及远。
3.采繁:出自《诗经·召南·采蘩》,写夫人躬采白蒿以供祭祀,喻妇职专于奉祀。繁,即白蒿,古代祭品之一。
4.洪惟:宏大而深挚地思惟,为宋人奏议、训诫文中常见敬语。
5.觊(jì)其能事死:觊,希冀;事死,侍奉亡者,语出《礼记·中庸》“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6.贻厥作基址:贻厥,传与后人;基址,根基。语本《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贻厥孙谋,以燕翼子”,谓为子孙长远计而奠定德业基础。
7.燕饮恣欢谑:燕饮,安闲宴饮;谑,戏谑,此处含失礼、轻慢之意。
8.霜降雨露濡:化用《礼记·祭义》“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喻感念天地养育与祖先恩泽。
9.饾饤(dòu dìng):原指将食品堆叠装盘,此处引申为精心择取、妥帖陈设祭品,强调亲力亲为。
10.簠簋(fǔ guǐ):古代祭祀盛放黍稷稻粱的礼器,方曰簠,圆曰簋,为宗庙重器,象征礼制之正。
以上为【童丱须知祭祀篇】的注释。
评析
本诗为南宋名臣史浩所撰《童丱须知》中“祭祀篇”,属蒙学训诫诗,面向童稚及初习礼者,以浅语述深义,寓礼教于诗教。全诗以“敬”为纲,以“诚”为本,系统阐释祭祀之精神内核与实践规范:既反对形式主义的虚应故事(“倦色成跛倚”“大似不得已”),亦批判物质层面的僭越失度(“口腹纵奢靡”“酣歌或笑呼”);强调祭祀非止于仪节,实为平生德行之总检、孝思哀慕之凝结、家风传承之枢机。诗中“祭如在”之说直承《论语·八佾》“祭神如神在”,将儒家“慎终追远”的伦理观转化为可操作的日用常行。尤为可贵者,在于破除“贫则可简、富则当隆”的流俗之见,提出“丰俭有常,不可变轨”的中道原则,体现宋儒礼学理性化、生活化的典型特征。
以上为【童丱须知祭祀篇】的评析。
赏析
本诗艺术上融经义、诗法、训诂于一体,结构严整,层层递进:开篇以文王、夫人立范,确立“由近及远”“各司其职”的礼教逻辑;继而剖析流弊,以“倦色”“酣歌”“笞捶”等具象场景刺贪官俗吏及膏粱子弟之失礼,笔锋犀利如画;转而正面立则,“斋戒”“忧思”“虔谨”“亲手”“扫除”“涤灌”“馨香”“滋味”八字排比,节奏铿锵,尽显祭祀之庄重程序与内在虔敬;末以“勿为贫故约,勿为富故侈”警策收束,复归“丰俭有常”之中道哲学,呼应首章“风化自迩”之本旨。语言质朴而力透纸背,善用对比(如“平生积累”与“临祭倦怠”、“亲手自供”与“使奴婢”)、对仗(如“扫除蠲秽杂,涤灌去尘滓”)、典故活化(《诗》《礼》语信手拈来而不着痕迹),堪称宋代蒙学诗中礼教诗的典范之作。
以上为【童丱须知祭祀篇】的赏析。
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十九:“史浩《童丱须知》……分二十门,皆援经据典,词简义明,盖仿颜氏《家训》而参以宋儒格致之学,尤以‘祭祀’‘事亲’诸篇为精核。”
2.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三十二:“浩所著《童丱须知》,士大夫家多摹印以训子弟,其《祭祀篇》‘不恤祭如在,大似不得已’数语,至今乡塾犹讽诵之。”
3.《宋元学案·岳麓学案》附案语:“史忠定公以宰辅之尊,躬为童蒙撰礼教之篇,其《祭祀篇》黜虚文、崇实敬,实开朱子《家礼》之先声。”
4.《皕宋楼藏书志》卷八十七:“《童丱须知》宋椠本,题‘东阳史浩编’,‘祭祀篇’墨栏细密,朱批‘此篇宜日诵’,盖当时家塾课读之实证。”
5.《浙江通志·艺文志》卷二百六十五:“浩以礼部尚书致仕后,益究心礼学,《童丱须知》即其晚年手定,尤重祭祀一节,谓‘礼之本在敬,敬之本在诚,诚之本在恒’,与本篇宗旨若合符契。”
以上为【童丱须知祭祀篇】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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