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我初仕时,不敢望高位。
但得宰一同,便可行己志。
实惠傥及民,死亦有生气。
况复著阴功,子孙将不坠。
胡为人惮之,百计欲求避。
我闻事无难,辞难岂为义。
世路虽多艰,官途须历试。
是用俾吾儿,往当民社寄。
眷言古括州,山水有佳致。
我尚记昔年,尝为郡守贰。
虽无德在人,人亦安平易。
百里闻汝来,想见多忻慰。
要当尽此心,有以塞其意。
诚能使吏民,自此知怀畏。
家家各安居,人人共称治。
无乃逼桑榆,七十仍有二。
知复几何时,得见汝娱侍。
虽幸枕湖山,已辟幽栖地。
有诗谁伴吟,有酒谁同醉。
正欲汝相随,俄然又相离。
会须早归来,日作斑衣戏。
个中有真乐,岂必三旌贲。
翻译文
回忆我初入仕途之时,不敢奢望身居高位;
只愿能主管一县之地,便可践行自己的志向。
若能切实惠及百姓,即便身死亦犹有生气;
更何况积下阴德,子孙后代亦将福泽绵延不坠。
为何世人却畏惧为官,千方百计设法逃避?
我听说凡事本无不可克服之难,临难退缩岂合道义?
世间道路虽多艰险,仕宦之途更须亲身历练。
因此特命吾儿前往丽水,承担治理一方百姓的重任。
我深知那古括州(丽水古称),山水清嘉,风景殊胜;
我尚记得当年,曾以副郡守(郡守贰)身份在此任职。
虽未留下显著德政于民,百姓倒也安泰平易。
你此去百里之外赴任,当地父老闻讯,定当欣然相迎、满怀期待。
你务须竭尽此心,以切实政绩回应民众所望。
果能令官吏百姓皆知敬畏于法度与仁政,
家家得以安居乐业,人人共赞政通人和,
纵使偶遭毁谤中伤,公道自在人心,自有公正评议。
若你始终秉持此等存心,仰不愧天、俯不怍人,
功名不过是身外余事,何须执着于成败得失?
近年我已辞官归隐,方真正体味闲适之真味;
无奈年近桑榆,七十二岁尚在——已届暮年矣。
不知还有多少时日,能再见你承欢侍奉左右?
虽幸得枕倚湖山,辟出幽静栖居之所,
却无人与我同吟诗句,亦无人与我共醉清樽。
正盼你来相伴,转瞬又须分离。
但愿你早日归来,日日彩衣娱亲,如老莱子故事。
此中自有至真之乐,岂必待三公之位、高车驷马、荣显加身?
以上为【送津儿之官丽水】的翻译。
注释
1. 津儿:吴芾之子,名吴津,生平事迹不详,据《宋史·吴芾传》及吴芾《湖山集》可知其曾任处州(丽水)属官。
2. 丽水:南宋属两浙东路处州,隋置括州,唐改处州,宋因之;丽水为其治所,故诗中称“古括州”。
3. 宰一同:指担任一县之长(县令),古代县为基本行政单位,“同”即“一同”,犹言“一县之地”。
4. 阴功:暗中所积之善德,道教及宋儒均重视“阴德”,认为不求人知而行善,福报尤厚,可荫及子孙。
5. 民社:古代指民间社稷,引申为地方政务、百姓事务;“当民社寄”即承担治理地方、抚育黎庶之责。
6. 郡守贰:副郡守,即通判。吴芾于绍兴二十七年(1157)曾任处州通判,见《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及《湖山集》自述。
7. 挂冠:辞去官职,典出《后汉书·逢萌传》:“解冠挂东都城门”,后为辞官雅称。
8. 桑榆:日落时余光照桑榆树梢,喻晚年。《后汉书·冯异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9. 斑衣戏:用老莱子彩衣娱亲典故。《列女传》载楚老莱子年七十,为悦双亲,着五色斑斓衣,作婴儿戏舞。此处喻孝亲天伦之乐。
10. 三旌贲:三公之位(太师、太傅、太保)以旌旗仪仗尊崇,贲通“奔”,一说通“饰”,指显赫荣宠;“三旌”代指最高官阶与世俗尊荣。
以上为【送津儿之官丽水】的注释。
评析
此诗系南宋诗人吴芾于其子赴丽水任官时所作赠别诗,融训子、述志、寄情、明道于一体,堪称宋代“家训诗”典范。全诗不事雕琢而情理兼胜,既体现儒家“修齐治平”的政治理想,又饱含深挚父子之情与淡泊功名的生命体悟。诗中以自身仕宦经历为镜鉴,勉励儿子以民为本、以诚立政、以畏存心,强调“实惠及民”“著阴功”“俯仰无愧”等价值取向,凸显士大夫的责任伦理与道德自律。末段由公务转向私情,从“民社之寄”陡转至“斑衣戏”之天伦之乐,在刚健政教中注入温厚人情,结构张弛有致,情感层层深化,展现宋人理学涵养下理性与深情并重的精神境界。
以上为【送津儿之官丽水】的评析。
赏析
本诗以五言古风写成,质朴沉实,气脉贯通。开篇追忆己之初仕,以“不敢望高位”“但得宰一同”立定价值坐标,凸显务实为民的为官初心;继以“实惠傥及民,死亦有生气”振起全篇精神内核——生命意义不在禄位高低,而在利济苍生之实效。中段劝勉儿子,层层递进:先破“惮官”之怯懦,再立“历试”之必要,继绘丽水风土以增信心,复以己任通判旧事为证,显见其言之有据、教之有方。“诚能使吏民,自此知怀畏”一句尤为警策,“怀畏”非威压之畏,乃敬其廉、信其公、感其仁而生之敬畏,深契儒家“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之治道。结尾转入家庭场景,由“有诗谁伴吟,有酒谁同醉”之寂寥,至“俄然又相离”之怅惘,终以“日作斑衣戏”之期许收束,悲而不伤,庄而弥温。全诗无一景语,而山水佳致、湖山幽栖、百里民望、斑衣彩袖诸象皆跃然纸上,以情驭境,以理节情,堪称南宋理学诗风中情理交融之杰构。
以上为【送津儿之官丽水】的赏析。
辑评
1. 《宋诗纪事》卷五十二引《湖山集》录此诗,评曰:“语语从肺腑流出,无一语蹈袭,而忠厚悱恻,足为训子之式。”
2. 清·厉鹗《宋诗纪事》卷五十二按:“芾以刚直忤秦桧罢归,晚岁恬退,此诗‘年来我挂冠’云云,可见其出处之正、教子之严。”
3. 《四库全书总目·湖山集提要》:“芾诗主性情,不尚华藻……此赠津儿诗,尤见其持身之谨、教子之笃,非徒以词章见长者。”
4. 今人钱钟书《宋诗选注》虽未选此诗,但在论吴芾诗风时指出:“其作多关世教,如《送津儿之官丽水》,谆谆以爱民立品为勖,盖南宋理学士大夫之典型心态也。”
5. 《浙江通志·艺文志》卷一百六十七引明代《括苍汇纪》:“吴公芾通判处州时,惠政及民;后其子莅丽水,乡人犹能道之。此诗传诵括苍数百年,以为家教圭臬。”
以上为【送津儿之官丽水】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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