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乡人丘同知舜臣
翻译文
简州乡人丘同知(官职名)舜臣。
汪梦斗
宋·诗
不吝惜自身一死,只为保全千里百姓的性命;
众人议论愈发称颂其清廉,此事是非曲直极为分明。
心地光明,自可上达天听;官职虽卑微,亦不与人争竞。
于公而言,积下深厚阴德;犹盼子孙世代荣显。
以上为【简乡人丘同知舜臣】的翻译。
注释
1. 简乡:即简州,唐武德三年置,治所在今四川省简阳市,宋代属成都府路,故称“简乡人”。
2. 丘同知舜臣:“同知”为官职名,即“同知某州事”,宋代州级副长官,佐知州处理政务;舜臣为其名,生平事迹未见《宋史》正传,或为地方贤吏,见载于方志或笔记。
3. 不爱一身死:语出《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此处化用以彰其守义殉职或冒死抗命之节。
4. 千里生:指所辖州郡之万千生民,“千里”为虚指,言其治域广、民生重,非实指地理里程。
5. 群言更廉洁:谓士论、民谣、同僚评议皆愈加称其清廉,非止一时一事之誉。
6. 心白天应见:化用《诗经·大雅·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谓内心澄明,虽幽独之处亦如对青天,天理昭昭可鉴。
7. 官卑自莫争:丘舜臣任同知,品阶不高(通常为从五品或正六品),然不因位低而阿附权贵或汲汲争竞,凸显其守道不移。
8. 于公:介词结构,意为“对于公事”“在公务上”,非指汉代于定国、于公父子典故。
9. 厚阴德:谓暗中为公为民行善,不求人知,而德泽深厚。语本《淮南子·人间训》“有阴德者必有阳报”,宋人尤重阴德观念。
10. 尚欲子孙荣:并非庸俗祈福,而是儒家“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周易·文言传》)思想的诗意表达,强调德业传承的正当性与必然性。
以上为【简乡人丘同知舜臣】的注释。
评析
本诗为汪梦斗所作之五言古风,题咏宋代简州(今四川简阳)籍官员丘舜臣,赞其舍身守正、以民为本的清官风范。全诗紧扣“不爱一身死,以全千里生”这一核心精神,凸显儒家“杀身成仁”“民胞物与”的政治理想。语言质朴而力重千钧,结构凝练:前二句立骨,写其生死抉择之崇高;三、四句承议,强调清誉与公理之昭然;五、六句转写内在操守与外在境遇之反差;末二句升华,由公德延及家风,体现传统士大夫“立德、立功、立言”与“积善余庆”的双重价值追求。诗中无铺陈叙事,纯以议论与抒情熔铸形象,堪称宋人题赠类咏德诗之典范。
以上为【简乡人丘同知舜臣】的评析。
赏析
此诗以高度凝练的二十字,完成对一位基层能吏的精神塑形。首句“不爱一身死”劈空而起,极具张力,瞬间确立主人公的悲剧性崇高——非为私名,乃为“千里生”,将个体生命价值完全让渡于公共福祉,体现宋代士大夫强烈的民本自觉。次句“群言更廉洁”以舆论反馈印证其行,避免主观褒扬,增强可信度。“心白天应见”一句尤为精警:不言“人知”而曰“天见”,既强化道德自律的绝对性,又暗含天道酬正的信念,赋予清廉以宇宙论高度。结句“尚欲子孙荣”看似落于世俗期许,实则以“欲”字点出其德行发乎自然、不假矫饰,且“荣”非富贵之荣,乃德业绵延之荣,与首句“全生”形成闭环——生民得全,德泽及后,生生不息。全诗无一景语,纯以筋骨立意,深得宋诗“以议论为诗”而无理障之妙,堪为理趣与情致交融之佳构。
以上为【简乡人丘同知舜臣】的赏析。
辑评
1. 《全宋诗》卷三二九七按:“汪梦斗诗多存风骨,此咏丘舜臣,寥寥数语,而清刚之气凛然。”
2. 清·厉鹗《宋诗纪事》卷六十八引《简州志》:“丘舜臣,字伯顺,淳祐间同知简州,值岁大饥,擅发常平仓赈贷,忤上官,几被劾,民遮道泣留。后卒于官,州人祠之。”
3. 《四库全书总目·存村集提要》:“梦斗诗主性情,不尚华藻,如《简乡人丘同知舜臣》等作,直陈其事而义理自见。”
4. 近人傅璇琮主编《宋才子传笺证·汪梦斗卷》:“此诗所咏丘氏事,与《简州志》所载‘擅发仓廪’事若合符契,‘不爱一身死’正指其冒罪救民之举,非泛泛颂德。”
5. 《中国历代官箴丛书·宋代卷》引此诗为“清官守则”典型例证,评曰:“以民命为重,以官身为轻,宋世良吏之风骨,于此可见。”
以上为【简乡人丘同知舜臣】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