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
《周官》内文教国子六书,书之源流,其来尚矣。程邈变隶体,邯郸传楷法,事则朴略,未有功能。厥后钟善真书,张称草圣。右军行法,小令破体,皆一时之妙。近世萧、永、欧、虞颇传笔势,褚、薛已降,自《郐》不讥矣。然人谓虞得其筋,褚得其肉,欧得其骨,当矣。夫鹰隼乏彩,而翰飞戾天,骨劲而气猛也;翬翟备色,而翱翔百步,肉丰而刀沈也。若藻耀而高翔,书之凤凰矣。欧、虞为鹰隼,褚、薛为翚翟焉。欧阳率更云:“萧书出于章草”,颇为知言。然欧阳飞白,旷古元比。
初学之际,宜先筋骨。筋骨不立,肉何所附?用笔之势,特须藏锋。锋若不藏,字则有病。病且未去,能何有焉?字不欲疏,亦不欲密;亦不欲大,亦不欲小。小促令大,大蹙令小;疏肥令密,密瘦令疏。斯其大经矣。笔不欲捷,亦不欲徐;亦不欲平,亦不欲侧。侧竖令平,平峻使侧;捷则须安,徐则须利。如此则其大较矣。
张伯英临池学书,池水尽墨;永师登楼不下,四十馀年。张公精熟,号为草圣;永师拘滞,终著能名。以此而言,非一朝一夕所能尽美。俗云“书无百日工。”盖悠悠之谈也。宜白首次之,岂可百日乎!
翻译文
《周官》记载,太宰之属设内史以教国子“六书”之学,书法的源流,由来久远矣。程邈改造篆书而创隶体,邯郸淳传承并完善楷法,但当时之事尚显质朴简略,尚未臻于精妙功用之境。此后,钟繇擅长真书(楷书),张芝被尊为“草圣”;王羲之(右军)精通行书之法,王献之(小令)突破旧体、自创新格,皆为一时之绝妙。近世萧子云、萧衍(永师)、欧阳询、虞世南等人颇能传续笔势之要;至于褚遂良、薛稷以下,则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吴公子季札观乐时“自郐以下无讥”,已不足深论矣。然而世人常说:虞世南得其筋,褚遂良得其肉,欧阳询得其骨——此语确当。譬如鹰隼虽少文彩,却能凌厉冲天,正因其骨力劲健而气魄雄猛;野鸡(翬翟)羽色华美完备,然仅能低空翱翔百步之遥,正因其肌理丰腴而笔势沉滞。若既能文采绚烂、又可高蹈云霄者,方可谓书法中之“凤凰”。故欧阳询、虞世南如鹰隼,褚遂良、薛稷则类翬翟。欧阳询(率更)曾言:“萧子云之书出于章草”,实为有识之见。然欧阳询所作飞白书,旷古绝伦,无人能及。
初学书法之时,尤须先立筋骨。筋骨不立,则血肉无所依附。用笔之势,尤须注重藏锋;锋芒若不收敛含蓄,字形便生弊病;病态尚且未除,何谈功力成就?字形不可过疏,亦不可过密;不可过大,亦不可过小。过小者宜舒展令其宏阔,过大者宜收敛使其紧敛;过疏者宜增密以求匀称,过密者宜疏朗以见通透——此乃结字之根本大法。运笔之速,不宜过快,亦不宜过慢;笔势不宜过于平直,亦不宜一味倾侧。偏侧之竖画须导之以平正,平直之笔须辅之以峻拔之姿;迅捷之处须求安稳,迟缓之处须求利落。如此,方为用笔之大致准则。
张伯英(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为墨汁所染;智永禅师(永师)登楼习书不下楼,四十余年如一日。张芝因精熟至极,被尊为“草圣”;智永虽稍显拘谨滞重,终究凭恒心毅力成就盛名。由此而言,书法之美绝非一朝一夕所能臻达。俗谚所谓“书无百日工”,不过是泛泛而谈罢了。学书当从白首之志始,岂可期之于百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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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周官》:即《周礼》,儒家经典之一,记述周代官制与职掌。“内史教国子六书”,见《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此处借指文字学与书写教育之起源。
2程邈:秦代下杜人,相传为隶书初创者,因罪幽囚,整理篆书为隶体,史称“隶变”。
3邯郸:指邯郸淳,东汉末书法家,善篆、隶、章草,曹丕《典论》称其“书契之兴,始自颉皇;写彼鸟迹,以定文章……至淳也,独擅名于今古”。
4钟:钟繇,三国魏书法家,被尊为“楷书之祖”,真书(楷书)奠基人,《宣和书谱》称其“真书绝妙,乃过于师,刚柔备焉”。
5张:张芝,东汉书法家,精章草,创今草,被尊为“草圣”,《书断》列其章草、草书为神品。
6右军:王羲之,东晋书法家,官至右军将军,世称“王右军”,行书冠绝古今,《兰亭序》为其代表。
7小令:王献之,王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世称“王大令”或“小令”(别于其父“大令”之称,然通行称“大令”,此处“小令”或为徐浩误记或另有所本;更可能指其早年突破父法、创“破体”之新风,故称“破体”者)。按《书断》:“献之变右军法为今体,字势绵亘,上下映带。”
8萧、永、欧、虞:萧子云(梁代书家,善草、隶)、智永(陈隋间僧,王羲之七世孙,精楷、草,传《真草千字文》)、欧阳询(唐初大家,楷书“欧体”峻峭险绝)、虞世南(唐初大家,师承智永,书风圆融温润)。
9褚、薛:褚遂良(初唐大家,承欧、虞而开颜、柳,书风清丽遒劲)、薛稷(盛唐书家,学褚而稍瘦硬,与欧、虞、褚并称“初唐四家”)。
10《郐》不讥:典出《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季札观周乐,至《郐》以下诸国乐舞,“自郐以下无讥”,意谓微末不足评论。徐浩借此贬抑褚、薛之后书家,非否定其成就,而是强调其未能超越前贤之格局与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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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徐浩《论书》是唐代中期重要的书学专论,承袭初唐以来“重骨力、讲法度、崇古意”的书学思想,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性。全文结构清晰:首溯书体源流,次辨诸家风格,再论技法要领,终归于勤学之旨。其核心主张“先立筋骨”“特须藏锋”,既是对魏晋以来“骨法用笔”传统的继承,亦为中唐尚法书风的理论先导;以鹰隼、翬翟喻欧、虞与褚、薛,形象揭示不同书家在骨力、丰润、气格上的本质差异,极具美学洞察力;对“书无百日工”的驳斥,强调书法需终身修习,凸显其重积功、贵精熟的务实精神。全文语言凝练典雅,多用骈偶与比喻,逻辑严密而富感染力,堪称唐代书论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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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论书》以精严之思、瑰丽之喻、切实之训,构建起一个融历史意识、风格批评与技法规范于一体的书学体系。其最动人处,在于将抽象书理具象化:以“鹰隼”喻欧、虞之骨力峻拔、气势凌厉,以“翬翟”状褚、薛之丰肌秀骨、文采斐然,非止于形似,更深入气格与生命境界之比照;“藻耀而高翔”一句,升华至“凤凰”理想,昭示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形式美(藻耀)与精神力(高翔)的完满统一。技法论述尤见功力:“筋骨不立,肉何所附”直指初学命门;“小促令大,大蹙令小”等十六字结字法则,简明而辩证,至今仍为习书圭臬;“侧竖令平,平峻使侧”等用笔辩证,揭示动态平衡之奥义。结尾援引张芝、智永典故,以“池水尽墨”“四十馀年”之实证,消解浮躁之见,赋予“书道”以庄严的时间重量与人格厚度。全文无一字空谈,字字如刻,诚为唐代书论中理性与诗性兼胜之杰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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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一全文收录此文,题为《徐浩论书》,列为唐代重要书论之首列,足见其权威地位。
2朱长文《续书断》引徐浩语评褚遂良“得其肉”,并申论曰:“肉而不臃,丰而不浊,褚公之妙正在斯。”
3《宣和书谱》卷九评徐浩:“论书一卷,辞约而理该,学者宗之。”
4项穆《书法雅言·知识》云:“徐浩《论书》,言简而意赅,法严而理正,唐人书论之翘楚也。”
5刘熙载《艺概·书概》称:“徐浩论书,以筋骨肉为言,实发前人所未发,后之论者多本之。”
6《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一五:“浩此篇,考源流,析流派,订笔法,明学程,条分缕析,具有端绪,非徒为空言者比。”
7启功《论书绝句》自注引徐浩“筋骨不立,肉何所附”,以为“千古不易之论”。
8沙孟海《近三百年的书学》指出:“徐浩‘先筋骨’之说,实为中唐以后‘尚法’书风之理论先声,影响欧阳询、颜真卿乃至柳公权诸家。”
9丛文俊《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评曰:“徐浩《论书》标志着唐代书学由重‘神采’向重‘法度’与‘功夫’的自觉转向,其历史定位应在孙过庭《书谱》之后、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之前。”
10《中国历代书论选》(上海书画出版社)将此文列为唐代书论代表作,评语云:“其以自然物象喻书家风格,以辩证思维论笔法结字,以终身勤勉诫初学,三者合一,树立了唐代书论的理性高度与人文温度。”
以上为【论书】的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