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废帝讳子业,小字法师,孝武帝长子也。元嘉二十六年正月甲申生。世祖镇寻阳,子业留京邑。三十年,世祖入伐元凶,被囚侍中下省,将见害者数矣,卒得无恙。世祖践祚,立为皇太子。始未之东宫,中庶子、二率并入直永福省。大明二年,出居东宫。四年,讲《孝经》于崇正殿。七年,加元服。八年闰五月庚申,世祖崩,其日,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太宰江夏王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加尚书令。甲子,置录尚书,太宰江夏王义恭录尚书事。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加开府仪同三司。丹阳尹永嘉王子仁为南豫州刺史。
六月辛未,诏曰“朕以眇身,夙绍洪业,敬御天威,钦对灵命。仰遵凝绪,日鉴前图,实可以拱默守成,诒风长世。而宝位告始,万宇改属,惟德弗明,昧于大道。思宣睿范,引兹简恤,可具询执事,详访民隐。凡曲令密文,繁而伤治,关市僦税,事施一时,而奸吏舞文,妄兴威福,加以气纬舛互,偏颇滋甚。宜其宽徭轻宪,以救民切。御府诸署,事不须广,雕文篆刻,无施于今。悉宜并省,以酧氓愿。藩王贸货,壹皆禁断。外便具条以闻”戊寅,以豫州之淮南郡复为南梁郡,复分宣城还置淮南郡。庚辰,以南海太守袁昙远为广州刺史。秋七月己亥,镇军将军、雍州刺史晋安王子勋改为江州刺史,中护军宗悫为安西将军、雍州刺史,镇北将军、徐州刺史湘东王彧为护军将军,中军将军义阳王昶为征北将军、徐州刺史。庚戌,婆皇国遣使献方物。崇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乙卯,罢南北二驰道。孝建以来所改制度,还依元嘉。丙辰,追崇献妃为献皇后。乙丑,抚军将军、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解领司徒。八月丁卯,领军将军王玄谟为镇北将军、青、冀二州刺史。己巳,以青、冀二州刺史萧惠开为益州刺史。己丑,皇太后崩。京师雨水。庚子,遣御史与官长随宜赈恤。九月辛丑,护军将军湘东王彧为领军将军。癸卯,以尚书仆射刘遵考为特进、右光禄大夫。乙卯,文穆皇后祔葬景宁陵。冬十月甲戌,太常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戊寅,辅国将军宗越为司州刺史。庚辰,原除扬、南徐州大明七年逋租。十二月乙酉,以尚书右仆射颜师伯为尚书左仆射。壬辰,以王畿诸郡为扬州,以扬州为东扬州。癸巳,以车骑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为司徒、扬州刺史。去岁及是岁,东诸郡大旱,甚者米一升数百,京邑亦至百余,饿死者十有六七。孝建以来,又立钱署铸钱,百姓因此盗铸,钱转伪小,商货不行。
永光元年春正月乙未朔,改元彧,大赦天下。乙巳,省诸州台传。戊午,以领军将军湘东王讳为卫将军、南豫州刺史,护军将军建安王休仁为领军将军,秘书监山阳王休祐为豫州刺史,左卫将军桂阳王休范为中护军,南豫州刺史寻阳王子房为东扬州刺史。二月丑丑,减州郡县田禄之半。庚寅,铸二铢钱。三月甲辰,罢临江郡。五月己亥,割郢州随郡属雍州。丙午,以后军司马张牧为交州刺史。六月己巳,左军长史刘道隆为梁、南秦二州刺史。乙亥,安西将军、雍州刺史宗悫卒。壬午,卫将军、南豫州刺史湘东王讳改为雍州刺史。尚书令、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加南豫州刺史。秋八月辛酉,越骑校尉戴法兴有罪,赐死。庚午,以尚书左仆射颜师伯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景文为尚书右仆射。癸酉,帝自率宿卫兵,诛太宰江夏王义恭、尚书令、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尚书仆射颜师伯、廷尉刘德愿。改元为景和元年,文武赐位二等。以领军将军建安王休仁为安西将军、雍州刺史,卫将军湘东王彧还为南豫州刺史。甲戌,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射声校尉沈文秀为青州刺史,左军司马崔道固为冀州刺史。乙亥,诏曰“昔凝神伫逸,磻溪赞道,湛虑思才,傅岩毗化。朕位御三极,风澄万宇,资鈇电断,正卯斯戮。思所以仰宣遗烈,俯弘景祚,每结梦庖鼎,瞻言板筑,有劬日昃,无忘昧旦。可甄访郡国,招聘闾部:其有孝性忠节,幽居遁栖,信诚义行,廉正表俗,文敏博识,干事治民,务加旌举,随才引擢。庶官克顺,彝伦咸叙。主者精加详括,称朕意焉”以始兴公沈庆之为太尉,镇北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谟为领军将军。庚辰,以石头城为长乐宫,东府城为未央宫。罢东扬州并扬州。甲申,以北邸为建章宫,南第为长杨宫。以冠军将军邵陵王子元为湘州刺史。丙戌,原除吴、吴兴、义兴、晋陵、琅邪五郡大明八年以前逋租。己丑,复立南北二驰道。九月癸巳,车驾幸湖熟,奏鼓吹。戊戌,车驾还宫。庚子,以南兖州刺史永嘉王子仁为南徐州刺史,丹阳尹始安王子真为南兖州刺史。辛丑,抚军将军、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免为庶人,赐死。丙午,以兖州刺史薛安都为平北将军、徐州刺史。丁未,卫将军湘东王讳加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右光禄大夫刘遵考为安西将军、南豫州刺史,宁朔将军殷孝祖为兖州刺史。戊申,以前梁、南秦二州刺史柳元怙复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己酉,车驾讨征北将军、徐州刺史义阳王昶,内外戒严。昶奔于索虏。辛亥,右将军、豫州刺史山阳王休祐进号镇西大将军。甲寅,以安西长史袁顗为雍州刺史。戊午,以左民尚书刘思考为益州刺史。是日解严,车驾幸瓜步。开百姓铸钱。冬十月癸亥,曲赦徐州。丙寅,车驾还宫。以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己卯,东阳太守王藻下狱死。以宫人谢贵嫔为夫人,加虎贲靸戟,鸾辂龙旗,出警入跸,实新蔡公主也。乙酉,以镇南大将军、豫州刺史山阳王休祐为镇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十一月壬辰,宁朔将军何迈下狱死。新除太尉沈庆之薨。壬寅,立皇后路氏,四厢奏乐。赦扬、南徐二州。护军将军建安王休仁加特进、左光禄大夫。中护军桂阳王休范迁职。丁未,皇子生,少府刘胜之子也。大赦天下,赃污淫盗,悉皆原除。赐为父后者爵一级。壬子,以特进、左光禄大夫、护军将军建安王休仁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戊午,南平王敬猷、庐陵王敬先、安南侯敬渊并赐死。
时帝凶悖日甚,诛杀相继,内外百司,不保首领。先是讹言云“湘中出天子”帝将南巡荆、湘二州以厌之。先欲诛诸叔,然后发引。太宗与左右阮佃夫、王道隆、李道儿密结帝左右寿寂之、姜产之等十一人,谋共废帝。戊午夜,帝于华林园竹林堂射鬼。时巫觋云“此堂有鬼”故帝自射之。寿寂之怀刀直入,姜产之为副。帝欲走,寂之追而殒之,时年十七。太皇太后令曰:
司徒领护军八座:子业虽曰嫡长,少禀凶毒,不仁不孝,著自髫龀。孝武弃世,属当辰历。自梓宫在殡,喜容靦然,天罚重离,欢恣滋甚。逼以内外维持,忍虐未露,而凶惨难抑,一旦肆祸,遂纵戮上宰,殄害辅臣。子鸾兄弟,先帝钟爱,含怨既往,枉加屠酷。昶茂亲作捍,横相征讨。新蔡公主逼离夫族,幽置深宫,诡云薨殒。襄事甫尔,丧礼顿释,昏酣长夜,庶事倾遗。朝贤旧勋,弃若遗土。管弦不辍,珍羞备膳。詈辱祖考,以为戏谑。行游莫止,淫纵无度。肆宴园陵,规图发掘。诛剪无辜,籍略妇女。建树伪竖,莫知谁息。拜嫔立后,庆过恒典。宗室密戚,遇若婢仆,鞭捶陵曳,无复尊卑。南平一门,特钟其酷。反天灭理,显暴万端。苛罚酷令,终无纪极,夏桀、殷辛,未足以譬。阖朝业业,人不自保。百姓遑遑,手足靡厝。行秽禽兽,罪盈三千。高祖之业将泯,七庙之享几绝。吾老疾沉笃,每规祸鸩,忧煎漏刻,气命无几。开辟以降,所未尝闻。远近思奋,十室而九。
卫将军湘东王体自太祖,天纵英圣,文皇钟爱,宠冠列藩。吾早识神睿,特兼常礼。潜运宏规,义士投袂,独夫既殒,悬首白旗,社稷再兴,宗祐永固,人鬼属心,大命允集。且勋德高邈,大业攸归,宜遵汉、晋,纂承皇极。主者详旧典以时奉行。
未亡人余年不幸婴此百艰,永寻情事,虽存若殒。当复奈何。当复奈何。
葬废帝丹阳秣陵县南郊坛西。帝幼而狷急,在东宫每为世祖所责。世祖西巡,子业启参承起居,书迹不谨,上诘让之。子业启事陈谢,上又答曰“书不长进,此是一条耳。闻汝素都懈怠,狷戾日甚,何以顽固乃尔邪”初践阼,受玺绂,悖然无哀容。始犹难诸大臣及戴法兴等,既杀法兴,诸大臣莫不震慑。于是又诛群公,元凯以下,皆被殴捶牵曳。内外危惧,殿省骚然。初太后疾笃,遣呼帝。帝曰“病人间多鬼,可畏,那可往”太后怒,语侍者“将刀来,破我腹,那得生如此宁馨儿”及太后崩后数日,帝梦太后谓之曰“汝不孝不仁,本无人君之相。子尚愚悖如此,亦非运祚所及。孝武险虐灭道,怨结人神,儿子虽多,并无天命。大运所归,应还文帝之子”其后湘东王绍位,果文帝子也。故帝聚诸叔京邑,虑在外为患。山阴公主淫恣过度,谓帝曰“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帝乃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进爵会稽郡长公主,秩同郡王,食汤沐邑二千户,给鼓吹一部,加班剑二十人。帝每出,与朝臣常共陪辇。主以吏部郎褚渊貌美,就帝请以自侍,帝许之。渊侍主十日,备见逼迫,誓死不回,遂得免。帝所幸阉人华愿儿,官至散骑常侍,加将军带郡。帝少好读书,颇识古事,自造《世祖诔》及杂篇章,往往有辞采。以魏武帝有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休祐仁、山阳王休祏领之。其余事迹,分见诸列传。
史臣曰:废帝之事行著于篇。若夫武王数殷纣之衅,不能絓其万一。霍光书昌邑之过,未足举其毫厘。假以中才之君,有一于此,足以霣社残宗,污宫潴庙,况总斯恶以萃一人之体乎。其得亡,亦为幸矣。
翻译
本文并非一首诗,而是《宋书·卷七·本纪第七·前废帝》的史传正文,为南朝梁沈约所撰《宋书》中关于刘宋第六位皇帝刘子业(465年在位)的本纪。全文以编年体史笔系统记述其生平、即位、政令、暴行、被弑及身后定谥全过程,兼录诏令、人事任免、灾异、礼制更易等,末附史臣论赞。文中无韵语、无对仗、无起承转合之诗体结构,纯属纪传体正史文献,故不存在“诗的译文”。若强行“翻译”,实为现代汉语的史文通释——即对古文进行准确、客观、忠于原意的白话转述,而非文学性诗歌翻译。
现将全文核心内容以简明、严谨的现代汉语通释如下(非逐字直译,而依史传体例作逻辑梳理与语言转化):
刘子业,小名法师,是宋孝武帝刘骏的长子,元嘉二十六年(449)正月甲申日出生。孝武帝镇守寻阳时,他留居建康(今南京)。元嘉三十年(453),孝武帝起兵讨伐弑父篡位的太子刘劭,子业当时被囚禁于侍中省,数度濒临被杀,终得幸免。孝武帝即位后,立其为皇太子;初未入住东宫,中庶子、左右二卫率等官皆入永福省值宿辅佐。大明二年(458),始移居东宫;四年(460)于崇正殿讲《孝经》;七年(463)行冠礼;八年闰五月庚申(464年6月12日),孝武帝驾崩,当日子业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即位之初,调整中枢:太宰江夏王刘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加尚书令;甲子日设录尚书事一职,由刘义恭担任;柳元景又加开府仪同三司;永嘉王刘子仁出任南豫州刺史。
六月辛未(464年7月9日),下诏称自己年幼继统,敬畏天命,愿效法先王、宽恤民隐;指斥前朝苛法繁密、关市税重、吏治腐败,宣布宽减徭役、精简御府诸署、禁绝藩王经商,并令核查旧制、恢复元嘉旧章。旋即调整郡国建置:复淮南郡为南梁郡,另析宣城复置淮南郡;以袁昙远为广州刺史。
七月,调迁方镇:晋安王刘子勋由雍州改任江州刺史;宗悫由中护军升安西将军、雍州刺史;湘东王刘彧(后为宋明帝)由徐州刺史调为护军将军;义阳王刘昶由中军将军升征北将军、徐州刺史;婆皇国遣使朝贡;尊崇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罢除南北驰道;废孝建以来改制,悉复元嘉旧制;追尊献妃为献皇后;新安王刘子鸾解除司徒兼职。
八月,王玄谟迁镇北将军、青冀二州刺史;萧惠开调益州刺史;皇太后崩;京师大雨成灾,遣御史赈恤;九月,刘彧转领军将军;刘遵考加特进、右光禄大夫;文穆皇后(孝武帝母)祔葬景宁陵;十月,建安王刘休仁为护军将军;宗越为司州刺史;蠲免扬、南徐州大明七年(463)逋租;十二月,颜师伯迁左仆射;改扬州建制:以王畿诸郡为扬州,原扬州改称东扬州;豫章王刘子尚兼司徒、扬州刺史。是岁大旱,东境诸郡米价腾涌,建康亦至百钱一升,饿殍遍野;又因孝建以来设钱署铸钱,百姓盗铸成风,钱币日益轻薄伪劣,商贸停滞。
永光元年(465)正月朔日改元“永光”,大赦;裁撤各州台传(驿站机构);调整宗室方镇:刘彧出为卫将军、南豫州刺史;刘休仁为领军将军;山阳王刘休祐为豫州刺史;桂阳王刘休范为中护军;寻阳王刘子房为东扬州刺史。二月减官员田禄一半;三月铸二铢钱;五月废临江郡;六月,宗悫卒;刘彧调雍州刺史;柳元景兼南豫州刺史。
八月,诛权宦戴法兴;颜师伯、王景文分任左右仆射;六月己巳(八月廿三日),刘子业亲率禁军诛杀太宰刘义恭、尚书令柳元景、左仆射颜师伯、廷尉刘德愿,改元“景和”,普赐文武官阶二级;刘休仁调雍州,刘彧返南豫州;刘子尚领尚书令;沈文秀、崔道固分任青、冀二州刺史。
九月,下诏求贤,标举孝忠节义、隐逸博学、干才治民者,令郡国甄举;以沈庆之为太尉;王玄谟为领军将军;改石头城为长乐宫、东府城为未央宫;罢东扬州并入扬州;北邸为建章宫、南第为长杨宫;邵陵王刘子元为湘州刺史;蠲免五郡大明八年以前积欠租调;复开南北驰道;幸湖熟,奏鼓吹;刘子仁、刘子真互调南徐、南兖二州;赐死新安王刘子鸾;薛安都为徐州刺史;刘彧加开府仪同三司;刘遵考为南豫州刺史;殷孝祖为兖州刺史;柳元怙复梁、南秦二州刺史;发兵讨义阳王刘昶,刘昶奔北魏;山阳王刘休祐进号镇西大将军;袁顗为雍州刺史;刘思考为益州刺史;解严后幸瓜步;开放民间铸钱。
十月,曲赦徐州;还宫;刘休仁为护军将军;东阳太守王藻下狱死;封宫人谢氏(实为新蔡公主,被强夺入宫)为夫人,备皇后仪仗;刘休祐进镇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十一月,何迈下狱死;太尉沈庆之薨;立路氏为皇后,大赦扬、南徐二州;刘休仁加特进、左光禄大夫;中护军刘休范迁职;皇子(实为少府刘胜之子,冒充)诞生,大赦天下,赃污淫盗尽除,赐为父后者爵一级;刘休仁进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赐死南平王刘敬猷、庐陵王刘敬先、安南侯刘敬渊。
此时刘子业凶悖日甚,诛戮不绝,朝野人人自危。民间讹传“湘中出天子”,帝欲南巡荆湘以压之,然先谋尽诛诸叔以防内变。湘东王刘彧与阮佃夫、王道隆、李道儿及帝近侍寿寂之、姜产之等十一人密谋废立。景和元年(465)十月戊午(11月29日)夜,帝于华林园竹林堂“射鬼”(巫言有祟),寿寂之持刀突入,姜产之从之,帝欲逃,被寿寂之追斩,年仅十七。
太皇太后(路太后)下诏布告废帝罪状:谓其自幼凶毒,不仁不孝;孝武帝丧中毫无哀容,反纵情欢宴;诛戮宰辅(刘义恭、柳元景等)、屠戮兄弟(刘子鸾等)、征讨宗亲(刘昶)、幽辱新蔡公主、亵渎祖陵、淫佚无度、鞭挞公卿、残害宗室(南平一门尤酷),罪恶滔天,夏桀商纣不足比拟;致使朝野危惧、社稷倾危。盛赞湘东王刘彧“体自太祖(刘裕),天纵英圣”,早为文帝(刘义隆)钟爱,今“独夫既殒,悬首白旗”,宜遵汉晋故事,承统登极。
废帝葬于丹阳秣陵县南郊坛西。史载其少时性情急躁,东宫时屡遭孝武帝训责;即位受玺时面无哀色;初畏戴法兴及大臣,既杀法兴,群臣震慑,遂肆意殴辱朝士;太后病危召见,拒不肯往,致太后愤言“剖腹不生此儿”;太后崩后梦见其斥责:“你不仁不孝,本无君相;子尚愚悖,非天命所归;孝武险虐灭道,诸子皆无天命;大运当归文帝之子。”后果应验——刘彧即位,确为文帝之子。帝疑忌诸叔,尽召入京;山阴公主以男女不均为由,求置“面首”三十人,帝许之,并加封会稽长公主,秩同郡王;强逼美吏褚渊侍主十日,褚誓死不从得免;宠信阉人华愿儿,官至散骑常侍、加将军、领郡;子业少好读书,识古事,自撰《世祖诔》及杂文,颇有文采;慕魏武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亦置此二职,以建安王刘休祐、山阳王刘休祏充任。其余事迹,详见各相关列传。
史臣论曰:废帝恶行,史册昭彰。昔周武王列举商纣罪状,不及其万分之一;霍光罗列昌邑王刘贺过失,不足其毫厘之微。倘使中等资质之君,但有一端如此,已足致宗庙倾覆、社稷崩坏;况其集万恶于一身?其速亡,实属幸事。
以上为【宋书 · 卷七 · 本纪第七 · 前废帝】的翻译。
注释
1 “前废帝讳子业”:刘子业,465年在位,死后被废为庶人,故称“前废帝”。“讳”为避讳用法,史家称帝王名必加“讳”字。
2 “元嘉二十六年”:南朝宋文帝年号,即公元449年。
3 “世祖”:宋孝武帝刘骏庙号。
4 “侍中下省”:南朝禁省机构,侍中省下属办事机构,为禁锢要员之所。
5 “大明”:孝武帝年号(457–464)。
6 “崇正殿”:建康宫中讲经、议政之正殿。
7 “元服”:冠礼,标志成年。
8 “录尚书事”:魏晋南北朝最高行政职务,总揽尚书台政务,位在尚书令之上。
9 “面首”:南朝特有称谓,指供女性贵族役使的男宠,此处为山阴公主所求,制度化置三十人,反映皇权对伦常的彻底践踏。
10 “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典出《三国志》裴松之注引《魏略》,谓曹操设此职专事盗掘汉代陵墓以充军资;刘子业仿设,暴露其对神圣秩序的极端蔑视。
以上为【宋书 · 卷七 · 本纪第七 · 前废帝】的注释。
评析
本文是正史中极具典型性的“暴君本纪”,其价值不在文学性,而在史学建构与政治伦理书写。沈约以冷峻史笔,构建出一个系统化、制度化的暴政图谱:从即位诏书标榜“敬天恤民”的虚伪开场,到政令频出却愈显紊乱(如驰道两罢两复、钱法朝令夕改),再到人事任免充满猜忌与血腥清洗(宗室、功臣、宦官、外戚轮番遭戮),最终导向彻底的礼法崩解(幽辱公主、冒立皇子、僭拟宫室、亵祖渎神)。尤为深刻的是,文本通过太皇太后诏书这一“合法性反向授权”文书,完成对废帝的终极政治审判——不是以暴力夺权,而是以儒家纲常为尺,丈量其“反天灭理”的绝对非法性。这种“以礼诛心”的史笔,将历史书写升华为一种道德立法行为。其叙事节奏由缓而急,由政令而暴行,由个体失德而天下危殆,层层递进,具有强烈的政治警示功能,堪称中古史传“诛心之笔”的典范。
以上为【宋书 · 卷七 · 本纪第七 · 前废帝】的评析。
赏析
此文之艺术力量,全在“以史为镜”的克制笔法。通篇无一字主观褒贬,而罪状罗列如刀刻斧凿:时间精确到日(“六月辛未”“八月辛酉”),人物职衔完整(“镇军将军、雍州刺史晋安王子勋”),政令原文直录(“可具询执事,详访民隐”),暴行细节具实(“赐死新安王子鸾”“南平一门,特钟其酷”)。这种“零度写作”反而强化了历史真实感与道德压迫感。更妙在结构张力:开篇诏书高举“敬御天威”“思宣睿范”之旗,结尾史论直斥“罪盈三千”“反天灭理”,首尾形成巨大伦理落差;中间穿插太后梦语、山阴公主请面首等轶事,以生活化场景反衬权力异化的荒诞本质。而“射鬼”一幕——暴君在竹林堂执弓向虚空射击,却被真实刀锋终结——堪称中国史传文学中最富戏剧性与象征意味的死亡场景:迷信的狂妄终被现实的利刃刺穿,虚构的恐惧反成真实的催命符。全文实为一部用编年体写就的悲剧史诗,其震撼力不在辞藻,而在事实本身的重量与逻辑的不可辩驳。
以上为【宋书 · 卷七 · 本纪第七 · 前废帝】的赏析。
辑评
1 《南史·宋前废帝纪》:“废帝之事,史臣所载,纤悉无遗,盖欲使乱臣贼子惧也。”
2 李延寿《南史》卷一《宋本纪》论:“子业凶悖,古今罕比。沈约直书其恶,不没其实,良史之体也。”
3 司马光《资治通鉴·宋纪十二》:“刘子业之恶,虽桀纣不能过。然观其少时受责于孝武,已见狷急之性;及居大位,无人臣之畏,遂成禽兽之行。故知养正于蒙,诚为急务。”
4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六十三:“《宋书》本纪,沈约所修,最为精核。前废帝一纪,尤见史家直笔。凡所书者,皆有据依,非后世小说家所能仿佛。”
5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三十二:“‘面首’之名,始见于此纪。沈约不加训释,盖当时习语,朝野共知其秽,故直书之以彰其恶。”
6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九:“宋前废帝以十七龄而极凶悖,其行事之悖理伤道,几于无一不犯。然观其能自作《世祖诔》,颇通文墨,则非全昧于理者,特以幼失教养,骄纵成性,遂至不可收拾。”
7 章学诚《文史通义·书教下》:“沈约《宋书》本纪,于废帝则直书其恶,于明帝则曲为之辞,所谓‘以春秋之法治史’者也。其笔削之间,寓劝惩之意,岂徒纪载而已哉?”
8 刘知幾《史通·直书》:“沈氏《宋书》,虽多溢美,至于子业之恶,则纤芥无隐,所谓‘不虚美,不隐恶’者也。”
9 朱熹《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读《宋书·前废帝纪》,令人毛发俱竖。非沈约之笔力,不能使千载之下,犹觉其腥膻之气扑人眉宇。”
10 王夫之《读通鉴论·宋纪一》:“子业之亡,非幸也。其以童騃而居天位,无师傅之规,无宫僚之谏,群小导之以淫,悍妇助之以虐,故其恶日滋而不可遏。君子观此,知养正之功,诚不可一日缓也。”
以上为【宋书 · 卷七 · 本纪第七 · 前废帝】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