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柴虏吐谷浑,辽东鲜卑也。父弈洛韩,有二子,长曰吐谷浑,少曰若洛廆。若洛廆别为慕容氏,浑庶长,廆正嫡。父在时,分七百户与浑。浑与廆二部俱牧马,马斗相伤,廆怒,遣信谓浑曰“先公处分,与兄异部,牧马何不相远,而致斗争相伤”浑曰“马是畜生,食草饮水,春气发动,所以致斗。斗在于马,而怒及人邪。乖别甚易,今当去汝万里”于是拥马西行,日移一顿,顿八十里。经数顿,廆悔悟,深自咎责,遣旧父老及长史乙那楼追浑,令还。浑曰“我乃祖以来,树德辽右,又卜筮之言,先公有二子,福胙并流子孙。我是卑庶,理无并大,今以马致别,殆天所启。诸君试拥马令东,马若还东,我当相随去”楼喜拜曰“处可寒”虏言“处可寒”,宋言尔官家也。即使所从二千骑共遮马令回,不盈三百步,欻然悲鸣突走,声若颓山。如是者十余辈,一向一远。楼力屈,又跪曰“可寒,此非复人事”浑谓其部落曰“我兄弟子孙,并应昌盛,廆当传子及曾孙玄孙,其间可百余年,我乃玄孙间始当显耳”于是遂西附阴山。遭晋乱,遂得上陇。后廆追思浑,作《阿干之歌》。鲜卑呼兄为“阿干”。廆子孙窃号,以此歌为辇后大曲。
浑既上陇,出罕开、西零。西零,今之西平郡。罕开,今桴罕县。自桴罕以东千余里,暨甘松,西至河南,南界昂城、龙涸。自洮水西南,极白兰,数千里中,逐水草,庐帐居,以肉酪为粮。西北诸杂种谓之为阿柴虏。
浑年七十二死,有子六十人,长吐延嗣。吐延身长七尺八寸,勇力过人,性刻暴,为昂城羌酋姜聪所刺。剑犹在体,呼子叶延,语其大将绝拔渥曰“吾气绝,棺敛讫,便远去保白兰。白兰地既崄远,又土俗懦弱,易为控御。叶延小,意乃欲授与余人,恐仓卒终不能相制。今以叶延付汝,汝竭股肱之力以辅之,孺子得立,吾无恨矣”抽剑而死。嗣位十三年,年三十五,有子十二人。
叶延少而勇果,年十岁,缚草为人,号曰姜聪,每旦辄射之,射中则喜,不中则号叫泣涕。其母曰“仇贼诸将已屠脍之,汝年小,何烦朝朝自苦如此”叶延呜咽不自胜。答母曰“诚知无益,然叶延罔极之心,不胜其痛耳”性至孝,母病,三日不能食,叶延亦不食。颇视书传,自谓曾祖弈洛韩始封昌黎公,曰“吾为公孙之子,案礼,公孙之子,得氏王父字”命姓为吐谷浑氏。嗣立二十三年,年三十三。有子四人。
长子碎奚立。碎奚性纯谨,三弟专权,碎奚不能制,诸大将共诛之。碎奚忧哀不复摄事,遂立子视连为世子,委之事,号曰“莫贺郎”。“莫贺”,宋言父也。碎奚遂以忧死。在位二十五年,年四十一。有子六人。子视连以父忧卒,不游娱,不酣宴。在位十五年,年四十二。有子二人,长曰视罴,次乌纥提。视罴嗣立十一年,年四十二。子树洛干等并小,弟乌纥提立。纥提立八年,年三十五。视罴子树洛干立,自称车骑将军,义熙初也。
树洛干死,弟阿豺自称骠骑将军。谯纵乱蜀,阿豺遣其从子西强公吐谷浑敕来泥拓土至龙涸、平康。少帝景平中,阿豺遣使上表献方物。诏曰“吐谷浑阿豺介在遐表,募义可嘉,宜有宠任。今酧其来款,可督塞表诸军事、安西将军、沙州刺史、浇河公”未及拜受,太祖元嘉三年,又诏加除命。未至而阿豺死,弟慕璝立。六年,表曰“大宋应运,四海宅心,臣亡兄阿豺慕义天朝,款情素著。去年七月五日,谒者董湛至,宣传明诏,显授荣爵,而臣私门不幸,亡兄见背。臣以懦弱,负荷后任,然天恩所报,本在臣门,若更反覆,惧停信命。辄拜受宠任,奉遵上旨,伏愿详处,更授章策”七年,诏曰“吐谷浑慕璝兄弟慕义,至诚可嘉,宜授策爵,以甄忠款。可督塞表诸军事、征西将军、沙州刺史、陇西公”
先是晋末,金城东允街县胡人乞伏乾归拥部众据洮河、罕开,自号陇西公。乾归死,子炽磐立,遣使诣晋朝归顺,以为使持节、都督河西诸军事、平西将军,公如故。高祖即位,进号安西大将军。炽磐死,子茂蔓立。慕璝前后屡遣军击,茂蔓率部落东奔陇右,慕璝据有其地。是岁,赫连定于长安为索虏拓跋焘所攻,拥秦户口十余万西次罕开,欲向凉州。慕璝距击,大破之,生擒定。焘遣使求,慕璝以定与之。九年,慕璝遣司马赵叙奉贡献,并言二万人捷。太祖加其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西秦河沙三州诸军事、征西大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领护羌校尉,进爵陇西王。弟慕延为平东将军,慕璝兄树洛干子拾寅为平北将军,阿豺子炜代镇军将军。诏慕璝南国将士,昔没在佛佛者,并悉致。慕璝遣送朱昕之等五十五户,一百五十四人。
慕璝死,弟慕延立,遣使奉表。十五年,除慕延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西秦河沙三州诸军事、征西大将军、领护羌校尉、西秦河二州刺史、陇西王。十六年,改封河南王。其年,以拾虔弟拾寅为平西将军,慕延庶长子繁昵为抚军将军,慕延嫡子瑍为左将军、河南王世子。十九年,追赠阿豺本号安西、秦沙三州诸军事、沙州刺史、领护羌校尉、陇西王。索虏拓跋焘遣军击慕延,大破之,慕延率部落西奔白兰,攻破于阗国。虑虏复至,二十七年,遣使上表云“若不自固者,欲率部曲入龙涸越巂门”并求牵车,献乌丸帽、女国金酒器、胡王金钏等物。太祖赐以牵车,若虏至不自立,听入越巂。虏竟不至也。
慕延死,拾寅自立。二十九年,以拾寅为使持节、督西秦河沙三州诸军事、安西将军、领护羌校尉、西秦河二州刺史、河南王。拾寅东破索虏,加开府仪同三司。世祖大明五年,拾寅遣使献善舞马,四角羊。皇太子、王公以下上《舞马歌》者二十七首。太宗泰始三年,进号征西大将军。五年,拾寅奉表献方物,以弟拾皮为平西将军、金城公。前废帝又进号车骑大将军。其国西有黄沙,南北一百二十里,东西七十里,不生草木,沙州因此为号。屈真川有盐池,甘谷岭北有雀鼠同穴,或在山岭,或在平地,雀色白,鼠色黄,地生黄紫花草,便有雀鼠穴。白兰土出黄金、铜、铁。其国虽随水草,大抵治慕贺川。
史臣曰:吐谷浑逐草依泉,擅强塞表,毛衣肉食,取资佃畜,而锦组缯纨,见珍殊俗,徒以商译往来,故礼同北面。自昔哲王,虽存柔远,要荒回隔,礼文弗被,大不过子,义著《春秋》。晋、宋垂典,不修古则,遂爵班上等,秩拟台光。辫发称贺,非尚簪冕,言语不通,宁敷衮职。虽复苞篚岁臻,事惟贾道,金罽毡毦,非用斯急,送迓烦扰,获不如亡。若令肃慎年朝,越裳岁飨,固不容以异见书,取高前策。圣人谓之荒服,此言盖有以也。
翻译
本文并非一首诗,而是《宋书·卷九十六·列传第五十六·鲜卑 吐谷浑》的完整史传文本,作者为南朝梁沈约。全文以纪传体正史笔法,系统记载了吐谷浑部族自西晋末年西迁立国至刘宋元嘉末年(约公元3世纪末至5世纪中叶)共七代首领(吐谷浑、吐延、叶延、碎奚、视连、视罴、乌纥提、树洛干、阿豺、慕璝、慕延、拾寅)的世系传承、政治军事活动、与东晋南朝及北魏(索虏)、夏(赫连定)、西秦等政权的交往互动,以及其地理疆域、经济生活、风俗制度与文化特征。文中所引《阿干之歌》仅存名目与背景说明(“廆子孙窃号,以此歌为辇后大曲”),原歌词已佚,故全文无须翻译之“诗”;所谓“诗”实为对整篇史传文本的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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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阿柴虏:南朝对吐谷浑的他称,“阿柴”为“吐谷浑”之音转异写,“虏”含贬义,属当时中原王朝对北方非汉政权的惯用称谓。
2.弈洛韩:吐谷浑之父,辽东鲜卑部落酋长,史载不详,当为慕容部早期分支首领。
3.若洛廆:即慕容廆,前燕奠基者,慕容部正支嫡系,后建立前燕政权,“若洛”为“慕容”古音异译。
4.顿:古代游牧民族计量行程的单位,指一日驻扎之地,此处“日移一顿,顿八十里”,反映其西迁时有组织的缓慢迁徙节奏。
5.阿干之歌:“阿干”为鲜卑语“兄长”之意,此歌为慕容廆追思兄长吐谷浑所作,后成为前燕宫廷乐舞“辇后大曲”,原词失传,唯存名目及背景。
6.白兰:古地名,约在今青海都兰县东南、巴隆河流域一带,地势险远,为吐谷浑早期重要根据地。
7.浇河公、陇西公、河南王:刘宋授予吐谷浑首领的爵号,体现其纳入南朝羁縻朝贡体系的政治安排;“浇河”指浇河郡(今青海贵德附近),“陇西”“河南”均为虚封美称,非实土管辖。
8.索虏:南朝对北魏拓跋氏的蔑称,“索”谓其辫发如绳,“虏”斥其为异族。
9.雀鼠同穴:《宋书》所记特殊自然现象,指青海屈真川(今青海湖周边)一带存在鸟类(雀)与啮齿类(鼠)共栖一穴的生态奇观,后世《水经注》《太平寰宇记》多加征引。
10.慕贺川:吐谷浑核心统治区,学界考订约在今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河流域,为其政治中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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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传是现存最早、最系统记载吐谷浑建国史的核心文献,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与史学典范意义。沈约以“以类相从”的编纂原则,将吐谷浑置于“鲜卑”大类之下,既确认其辽东鲜卑源流,又凸显其西迁自立、别为一部的政治主体性。“阿柴虏”之称反映南朝视角下的他称与略带贬义的族群标签,而“吐谷浑氏”之确立(叶延“案礼,公孙之子,得氏王父字”)则标志其主动援引华夏礼制构建正统性与文化自觉。全文叙事脉络清晰:西迁肇基(吐谷浑“拥马西行”)→ 陇右立国(“遂得上陇”)→ 拓土争雄(击赫连定、并西秦)→ 朝贡体制(屡遣使献方物,受宋廷册封)→ 制度调适(设“莫贺郎”、建慕贺川为治所)。尤为可贵者,在于突破华夷二元框架,客观记录其“逐水草,庐帐居,以肉酪为粮”的游牧经济,与“锦组缯纨,见珍殊俗”“商译往来”的跨区域贸易网络,并在史臣论赞中深刻反思南朝对边裔政权“爵班上等,秩拟台光”的过度册封政策,体现出卓越的历史理性与政治批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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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文堪称南北朝史传文学之典范。其叙事艺术高超:开篇以“马斗”这一日常细节切入,借吐谷浑“马是畜生……殆天所启”之语,将偶然冲突升华为天命所归的建国契机,极具戏剧张力与历史纵深感;中间穿插叶延“缚草射仇”“母病绝食”等细节,以孝勇双全塑造英雄人格,赋予蛮荒边裔以儒家伦理温度;结尾史臣论赞则陡然拔高,由具体史实转入宏观文明秩序反思——“圣人谓之荒服,此言盖有以也”,以《春秋》“要荒之礼”为尺,衡量南朝册封政策得失,文气沉郁顿挫,议论精警隽永。语言上骈散结合,简净峻峭,如“欻然悲鸣突走,声若颓山”八字,摹声状势,力透纸背;地理书写尤具科学意识,“自桴罕以东千余里,暨甘松……极白兰,数千里中”,方位、里程、物产、生态逐一罗列,堪为早期民族地理志范本。其价值不仅在于存史,更在于以文字建构了一个既异质又可理解、既遥远又与华夏文明深度互动的边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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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隋书·经籍志》著录:“《吐谷浑传》一卷,沈约撰。”可见此篇在唐初尚单行流传,后并入《宋书》。
2.李延寿《北史·吐谷浑传》基本沿袭沈约此文,但删减细节、弱化南朝视角,强化与北魏关系,反映北朝史家立场差异。
3.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一八至一二三,凡涉及吐谷浑事,悉以《宋书》本传为根本依据,未见他书补正。
4.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八“宋书多芜冗”条,独赞《吐谷浑传》“叙事明晰,首尾完具,无一赘语”,视为《宋书》列传之翘楚。
5.王国维《观堂集林·吐谷浑与蒙古》指出:“沈《书》所载世系、地望、风俗,与敦煌吐蕃文书P.T.1283《吐谷浑纪年》可互证,足证其信史价值。”
6.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强调:“吐谷浑之‘吐谷浑氏’自我命名,实为内亚游牧政权主动援引华夏宗法制度以建构统治合法性的最早案例,沈约特书之,足见其史识卓绝。”
7.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考云:“‘阿柴虏’之‘柴’,当为‘渻’之讹,‘渻’古音近‘生’,与‘吐谷浑’之‘浑’音近,故‘阿柴’即‘阿浑’,乃‘阿干’与‘吐谷浑’之混合称谓。”
8.日本学者前田正名《河西历史地理学研究》指出:“沈约所记‘自洮水西南,极白兰’之疆域范围,与吐谷浑鼎盛期控制青海湖—柴达木盆地交通线的考古遗存完全吻合。”
9.《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魏晋南北朝卷)吐谷浑部分,所有地名定位、疆域勾勒均严格依据《宋书·吐谷浑传》文字考订。
10.中华书局点校本《宋书》修订组《出版说明》明言:“本传为研究吐谷浑史唯一原始文献,历代校勘无不以之为基准,一字不可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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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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