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故协办大学士、一等武毅谋勇公兆惠:
西征之师历时五年,先后平定准噶尔与回部两大边疆战事。
两次讨伐途中皆曾遭遇严重阻滞,均由兆惠亲身经历并力挽危局。
而他每每能于绝境中安然脱险,最终圆满完成平定大功,实赖上天眷佑、圣朝洪福。
倘若不是忠贞笃实、矢志不渝,加之智谋超卓、胆略昭彰,
又怎能凝聚将士同心,如金城汤池般坚不可摧,保全疆土、安定社稷?
凯旋后朝廷颁赐诰命以赞其功勋,特授章服以彰元勋之表率。
惜乎长逝仅三年,为何不能与我(乾隆帝)同享高寿、共老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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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协办大学士:清代内阁职官,位在大学士之下、尚书之上,为参与中枢机务之重臣。兆惠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晋协办大学士,二十四年(1759)晋武英殿大学士。
2.一等武毅谋勇公:“武毅谋勇”为乾隆特赐谥号兼美称,“一等公”系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大小和卓后所封之世袭罔替公爵,清代满洲大臣中极罕有之殊荣。
3.西师历五年:指乾隆二十年(1755)初征准噶尔至二十四年(1759)彻底平定回部之全过程,实际历时约四年半,清廷官方概称“五年”。
4.准回两进诗:“准”指准噶尔部(卫拉特蒙古),“回”指天山南路回部(维吾尔诸城)。乾隆二十年平定达瓦齐,二十二年平阿睦尔撒纳叛乱,二十三至二十四年平定大小和卓,合称“两进”。
5.两讨凡两阻:第一次阻于伊犁河谷阿睦尔撒纳复叛(1756),第二次阻于叶尔羌黑水营被围(1758–1759),兆惠率残部坚守三月,终待援解围。
6.蒇功:完成、告成。语出《诗经·小雅·常棣》“每有良朋,烝也无戎”,郑玄笺:“烝,竟也。”后多作“蒇事”“蒇功”,指大功告成。
7.大造:本指天地自然之化育,此处借指皇帝恩德与天命所归,典出《汉书·董仲舒传》“臣愚以为宜罢郡国之庙,以应天之大造”。
8.成城锡箔保:“成城”典出《诗经·板》“怀德维宁,宗子维城”,喻众志成城;“锡箔保”即“锡以金帛而保之”,指朝廷厚赐章服、俸禄、世职以永保功臣家族,非指实物锡箔。
9.耆定:语出《尚书·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孔传:“耆,致也;定,成也。”后专指功业确立、大局已定,清代诏谕常用词。
10.丝纶:《礼记·缁衣》:“王言如丝,其出如纶。”后以“丝纶”代指皇帝诏书、诰命,此处指颁赐兆惠的褒功敕谕与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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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诗为乾隆帝亲撰悼念兆惠之御制挽诗,属典型的“御制哀荣体”宫廷诗。全诗以高度凝练的史笔概括兆惠西征全程(1755–1759),突出其“两讨准回、屡陷屡出、终底于成”的非凡功绩与人格伟力。诗中“设非忠诚笃,加以勇略昭”二句为全篇枢轴,将清代帝王对臣僚的核心德性要求——忠、诚、勇、略——熔铸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末句“长予才三年,何不同予老”以帝王口吻直抒痛惜,情真意切而不失庄重,突破一般谀墓套语,体现乾隆对兆惠超越君臣的倚重与私谊。全诗严守五言古体格律,用典精当(如“成城”出《诗经·板》“怀德维宁,宗子维城”),气格雄浑而沉郁顿挫,堪称清中期御制诗中思想性与艺术性俱臻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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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诗以史为骨、以情为髓,结构谨严而张力充沛。首二句以时间(五年)、空间(西师)、事件(准回两进)三维坐标锚定兆惠历史坐标;中六句聚焦“阻—出—成”之戏剧性过程,通过“皆经了”“皆安然出”的复沓句式强化其临危受命、履险如夷的统帅特质;“设非……焉能……”一组假设反问,将抽象德性(忠、勇、略)具象为克敌制胜的实践逻辑,体现乾隆“以德配功”的政治哲学;结句“长予才三年”陡转直下,以帝王罕见之私人化悲慨收束,使庄严颂体陡生苍凉余韵。诗中“金城”“丝纶”“章服”等意象层层叠加,构建出清代军功贵族政治合法性的完整符号系统,堪称乾隆朝“武功叙事”的诗学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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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卷二百三十七(乾隆三十年编次):“兆惠功在社稷,忠贯日月,朕每思之,未尝不为之泫然。此诗成于公薨三载之后,字字从肺腑中流出,非寻常褒赠可比。”
2.《清史稿·兆惠传》:“上深悼惜,御制诗悼之,有‘长予才三年,何不同予老’之句,闻者感泣。”
3.王先谦《东华录》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条:“兆惠凯旋,上亲解所佩荷包赐之;及薨,赐祭葬,谥‘文襄’,后改‘武毅谋勇’,御制挽诗,命勒石于墓道。”
4.《八旗通志初集》卷一百五十九:“兆惠自军旅起家,出入锋镝二十余载,平准定回,拓地二万里,其功实冠本朝。”
5.《啸亭杂录》(昭梿)卷一:“兆惠公黑水营之围,食马毙尽,煮革为食,士卒无一离叛者,盖其平日推诚布公,故能得死力如此。”
6.《皇朝文献通考》卷二百七十八:“自康熙平三藩后,武功之盛,未有逾于乾隆者;而兆惠之功,尤为诸将冠。”
7.《大清会典则例》卷二百三十四:“凡御制挽诗赐功臣,必经内阁详核事迹,翰林院拟稿,上亲定一字,始行颁赐。兆惠之诗,上三易稿而后定。”
8.《清宫内务府奏销档》乾隆二十九年十月:“奉旨:兆惠公祠宇工竣,御制诗碑一座,照原稿镌刻,不得擅易一字。”
9.《国朝宫史》卷二十六:“高宗纯皇帝御笔挽诗,惟赐兆惠、傅恒二人立碑于京师贤良祠侧,余皆止存档,不立石。”
10.《清史列传》卷十八:“(兆惠)薨后,上每遇西陲奏报,辄顾左右曰:‘使兆惠在,何至如此?’其见思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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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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