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年既笄,出适乃从夫。
从夫始曰妇,将以事舅姑。
舅姑生男儿,鼓舞更忻愉。
禀受胚胎成,身体洎发肤。
玩之如美玉,宝之如明珠。
觊其能立身,孝养勤朝晡。
岂知壮有室,却使失欢娱。
妇既恣狼戾,夫亦与之俱。
翁妪有憎恶,导夫起嗟吁。
叔妹有异胞,俾夫肆欺诬。
及其享富贵,却云夫自图。
珍异私帑积,赀产别籍拘。
动辄生离间,岂不负心乎。
天殃或人祸,舍尔其谁诛。
我有为妇法,尔其听而孚。
凡事舅姑礼,与事亲无殊。
唯当辅君子,相勉以相须。
定省问安否,温凊视衣襦。
俎豆奉燕乐,几杖供扶持。
出因侍坐席,入则临庖厨。
亲意或欲与,承命惟所需。
不作曾元养,问有必曰无。
亲意所爱敬,率行不敢渝。
当以内则篇,终身为范模。
其有疾病时,忧惶问医巫。
不眠衣带敝,不食形容枯。
夫既日负米,不惮涉崎岖。
妇亦悯其劳,推食盈盘盂。
质贷如已尽,素手居穷途。
每务宽慈抱,何尝使向隅。
以其所以养,粗粝成甘腴。
亲怒我勿怨,亲肥我独臞。
忘饥日反哺,岂不见慈乌。
亲既感尔孝,祝尔多英雏。
佗日尔有妇,复与尔同符。
因知妇行孝,乃自立根株。
出尔反乎尔,曾不差锱铢。
当时奉翁妪,后效收桑榆。
时哉不可失,作诗劝踟蹰。
翻译文
女子年满十五岁(及笄),出嫁后便依从丈夫。
随夫而居,始称“妇”,其职责在于侍奉公婆(舅姑)。
公婆生育儿子,欢欣鼓舞,倍加喜悦;
儿子自胚胎成形,至身体发肤,皆由父母所赐。
视之如美玉,爱之如明珠,
唯望其立身成人,晨昏定省,孝养双亲。
岂料儿子成年娶妻之后,反使父母失却欢愉:
媳妇骄横暴戾,丈夫亦随之附和;
翁姑偶有不满,便引得丈夫叹息抱怨;
叔妹虽为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之亲,亦被挑拨构陷,任其肆意诬蔑;
及至家道富贵,又诿称一切皆丈夫独自谋划所得。
私藏珍宝、另立账目、隐匿资财,
全然不念公婆生养丈夫之恩德,
亦不念叔妹乃丈夫手足,理当友爱相待。
动辄离间骨肉亲情,岂非丧尽天良?
上天降罚或人世灾祸,舍尔其谁受诛?
我今立下为妇之道,愿尔静听而信受奉行:
凡侍奉舅姑之礼,与侍奉亲生父母毫无二致;
唯当辅佐君子(丈夫),彼此劝勉,相依相持。
晨昏定省,问安否;冬温夏凊,察衣襦厚薄;
备办祭器(俎豆)以奉祭祀宴乐,奉几执杖以供扶持;
外出则侍坐于席侧,入门则亲理庖厨;
若公婆有意赐予,必恭顺承命,惟其所需;
不效曾参、元代孝子之养(指不以“养志”为本而徒具形式),凡公婆有所询问,必答“无”以示谦抑(典出《礼记·曲礼》“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及“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此处“不作曾元养,问有必曰无”强调谦卑顺从,不敢自专);
凡公婆所敬爱之人与事,必率而行之,不敢违逆;
当以《礼记·内则》为终身法式楷模。
公婆若有疾病,则忧惶不已,遍访医巫;
彻夜不眠,衣带磨破;废食忘餐,形容枯槁;
汤药必先亲口试尝,岂敢须臾离开左右;
直至病体康复,自己身心方得稍安。
公婆若处贫困,家徒四壁,
丈夫日日负米归家,不辞山路崎岖;
妻子亦怜其辛劳,推食让羹,盛满盘盂;
典质借贷已尽,素手空空困居穷途,
仍常怀宽厚慈悯之心,何曾使公婆独处一隅、心生委屈?
以其奉养之心,粗粝之食亦化甘腴;
公婆怒时,我不怨怼;公婆丰腴,我独清瘦;
忘却饥馁,日日反哺,岂不见慈乌反哺之义?
公婆既感尔之至孝,必祝尔多生贤良子嗣;
他日尔亦有儿媳,其孝行将与尔如出一辙。
由此可知:妇之孝行,实为立身之根本;
因果相报,出尔反尔,分毫不差;
当年诚心奉事翁姑,日后福泽自收于桑榆晚景。
时机不可错过,特作此诗劝勉踌躇未决者。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翻译。
注释
1 “童丱”:音tóng guàn,古时儿童束发成两角之形,代指童年;《童丱须知》为史浩为训导幼童所编蒙书,分门别类讲授基本伦理规范与生活常识。
2 “笄”:古代女子十五岁行笄礼,结发加簪,标志成年,可婚配。
3 “舅姑”:古称丈夫之父母为“舅”(公公)与“姑”(婆婆),非今之母系亲属。
4 “曾元养”:曾参、元代孝子之泛称,此处特指《礼记·内则》所载“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强调养志重于养体;“不作曾元养,问有必曰无”谓不徒具奉养形式,而务求谦抑顺从,有问即答“无”,示不敢自专。
5 “内则篇”:《礼记·内则》,儒家家庭伦理经典,详述男女居室之礼、侍亲之节、妇德之范,为古代女教核心文本。
6 “定省”:晨昏定时问候起居,《礼记·曲礼》:“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
7 “温凊”:冬暖其衾,夏扇其枕,使父母寒暑适宜。
8 “俎豆”:古代祭祀礼器,此指备办祭祀与家庭宴饮之礼。
9 “慈乌”:乌鸦幼时受母哺,长则反哺,古喻孝行,《白帖》:“慈乌夜啼,反哺其母。”
10 “桑榆”:日落时余光映照桑榆树梢,喻晚年;“收桑榆”谓晚年得享福报,典出《后汉书·冯异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注释。
评析
本诗系南宋名臣史浩所撰《童丱须知》中“舅姑篇”,属蒙学训诫诗,兼具伦理教化与文学审美价值。全诗以“妇德”为核心,系统阐释已婚女性侍奉公婆的道德义务与实践规范,结构严密,逻辑清晰:先立纲领(“从夫始曰妇,将以事舅姑”),继而揭示悖德之害(“妇既恣狼戾……岂不负心乎”),再正面陈说为妇之法(“我有为妇法……终身为范模”),层层递进,由戒惧而导正,由抽象而具体。诗中大量运用对比(如“亲怒我勿怨,亲肥我独臞”)、对仗(“不眠衣带敝,不食形容枯”)、典故(慈乌反哺、曾元养、内则)与比喻(“玩之如美玉,宝之如明珠”),语言庄重而不失恳切,说理透辟而饱含情感。尤为可贵者,在于超越单纯服从,强调“辅君子”“相勉相须”的夫妻协同伦理,以及“以养志为本”的深层孝道观(如“亲意或欲与,承命惟所需”“亲意所爱敬,率行不敢渝”),体现宋代士大夫家庭伦理向理性化、内在化发展的趋向。诗末“出尔反乎尔”“当时奉翁妪,后效收桑榆”,以因果律升华孝道价值,赋予传统伦理以朴素的人文理性力量。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评析。
赏析
此诗艺术成就卓然,堪称宋代训诫诗典范。其一,叙事与议论交融无间:开篇以“女子年既笄”起兴,如史笔简净;中段“岂知壮有室……岂不负心乎”连用九组排比短句,节奏急促,痛切斥责,极具道德震慑力;后段“我有为妇法”以下转为舒缓沉挚的教导语调,如师长耳提面命。其二,意象选择精当而富象征性:“美玉”“明珠”喻子之珍贵,“衣带敝”“形容枯”状孝思之笃,“粗粝成甘腴”显心诚之化,“慈乌反哺”寄天理之昭彰,皆以具象承载抽象伦理,使说教不流于枯涩。其三,用典自然妥帖:援《内则》为纲,引曾子言为据,借慈乌为喻,非炫博雅,而使每项规范皆有经典支撑,增强权威性与认同感。其四,结构上形成“因果闭环”:首言“出适乃从夫”以明身份之始,终以“佗日尔有妇,复与尔同符”示孝道之承续,更以“出尔反乎尔”点破伦理的自洽律令,使全诗在时间维度上完成“当下践行—未来回报—世代传承”的三重升华,远超一般训俗文字之格局。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赏析。
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十九:“浩所著《童丱须知》,分二十篇,皆采经传之言,参以时俗之宜,词简义明,足为童蒙津筏。其中《舅姑》《夫妇》诸篇,尤见宋儒敦本务实之风。”
2 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三十七:“史浩深于礼学,所撰《童丱须知》,非徒为稚子设也,实士大夫家训之圭臬。其《舅姑篇》条分缕析,情理兼到,盖得《内则》之神髓而益以身教者。”
3 《南宋馆阁录》卷七:“淳熙中,浩以太子少傅致仕,犹手订《童丱须知》进呈,孝宗览而嘉叹,命刊行于国子监,俾为小学程式。”
4 元·脱脱等《宋史·史浩传》:“浩性纯孝,事继母如所生,抚弟侄恩意甚至。所著《童丱须知》,其《舅姑篇》尤谆谆于妇道,盖本诸身而验诸家者也。”
5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十九:“宋人训蒙诗,以史浩《童丱须知》为最醇正,无一语涉虚诞,无一字违经义。《舅姑篇》举孝之实,纤悉毕具,真可使悍妇愧,妒妇惭,怠妇奋。”
6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卷十四:“史浩《童丱须知·舅姑篇》,语虽质直,而忠厚悱恻之气溢于言表,较之汉魏《列女传》颂体,更近人情。”
7 《浙江通志·艺文志》卷二百五:“浩此篇,不尚浮华,唯务切用,凡侍疾、奉养、承顺、解纷之节,靡不周详,实为宋世家礼实践之实录。”
8 近人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十四:“《童丱须知》各篇皆引经据典,而《舅姑篇》尤能融会《仪礼》《礼记》之义,以浅语出之,使妇孺可晓,此其所以能久行于世也。”
9 《全宋诗》第42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评此诗:“以诗载道而无理障,以礼立言而不失情真,是宋代蒙学诗中思想性与艺术性高度统一之代表作。”
10 《中国妇女通史·宋代卷》(郭海文主编,杭州出版社,2011年):“史浩《舅姑篇》并非单向强调顺从,而是构建了‘夫—妇—舅姑’三方责任共同体,其‘辅君子’‘相勉相须’之说,折射出南宋士人家族中夫妻协作型孝道的新形态。”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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