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丱须知舅姑篇
女子年既笄,出适乃从夫。
从夫始曰妇,将以事舅姑。
舅姑生男儿,鼓舞更忻愉。
禀受胚胎成,身体洎发肤。
玩之如美玉,宝之如明珠。
觊其能立身,孝养勤朝晡。
岂知壮有室,却使失欢娱。
妇既恣狼戾,夫亦与之俱。
翁妪有憎恶,导夫起嗟吁。
叔妹有异胞,俾夫肆欺诬。
及其享富贵,却云夫自图。
珍异私帑积,赀产别籍拘。
动辄生离间,岂不负心乎。
天殃或人祸,舍尔其谁诛。
我有为妇法,尔其听而孚。
凡事舅姑礼,与事亲无殊。
唯当辅君子,相勉以相须。
定省问安否,温凊视衣襦。
俎豆奉燕乐,几杖供扶持。
出因侍坐席,入则临庖厨。
亲意或欲与,承命惟所需。
不作曾元养,问有必曰无。
亲意所爱敬,率行不敢渝。
当以内则篇,终身为范模。
其有疾病时,忧惶问医巫。
不眠衣带敝,不食形容枯。
夫既日负米,不惮涉崎岖。
妇亦悯其劳,推食盈盘盂。
质贷如已尽,素手居穷途。
每务宽慈抱,何尝使向隅。
以其所以养,粗粝成甘腴。
亲怒我勿怨,亲肥我独臞。
忘饥日反哺,岂不见慈乌。
亲既感尔孝,祝尔多英雏。
佗日尔有妇,复与尔同符。
因知妇行孝,乃自立根株。
出尔反乎尔,曾不差锱铢。
当时奉翁妪,后效收桑榆。
时哉不可失,作诗劝踟蹰。
翻译文
女子年满十五岁(及笄),出嫁后便依从丈夫。
随夫而居,始称“妇”,其职责在于侍奉公婆(舅姑)。
公婆生育儿子,欢欣鼓舞,倍加喜悦;
儿子自胚胎成形,至身体发肤,皆由父母所赐。
视之如美玉,爱之如明珠,
唯望其立身成人,晨昏定省,孝养双亲。
岂料儿子成年娶妻之后,反使父母失却欢愉:
媳妇骄横暴戾,丈夫亦随之附和;
翁姑偶有不满,便引得丈夫叹息抱怨;
叔妹虽为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之亲,亦被挑拨构陷,任其肆意诬蔑;
及至家道富贵,又诿称一切皆丈夫独自谋划所得。
私藏珍宝、另立账目、隐匿资财,
全然不念公婆生养丈夫之恩德,
亦不念叔妹乃丈夫手足,理当友爱相待。
动辄离间骨肉亲情,岂非丧尽天良?
上天降罚或人世灾祸,舍尔其谁受诛?
我今立下为妇之道,愿尔静听而信受奉行:
凡侍奉舅姑之礼,与侍奉亲生父母毫无二致;
唯当辅佐君子(丈夫),彼此劝勉,相依相持。
晨昏定省,问安否;冬温夏凊,察衣襦厚薄;
备办祭器(俎豆)以奉祭祀宴乐,奉几执杖以供扶持;
外出则侍坐于席侧,入门则亲理庖厨;
若公婆有意赐予,必恭顺承命,惟其所需;
不效曾参、元代孝子之养(指不以“养志”为本而徒具形式),凡公婆有所询问,必答“无”以示谦抑(典出《礼记·曲礼》“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及“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此处“不作曾元养,问有必曰无”强调谦卑顺从,不敢自专);
凡公婆所敬爱之人与事,必率而行之,不敢违逆;
当以《礼记·内则》为终身法式楷模。
公婆若有疾病,则忧惶不已,遍访医巫;
彻夜不眠,衣带磨破;废食忘餐,形容枯槁;
汤药必先亲口试尝,岂敢须臾离开左右;
直至病体康复,自己身心方得稍安。
公婆若处贫困,家徒四壁,
丈夫日日负米归家,不辞山路崎岖;
妻子亦怜其辛劳,推食让羹,盛满盘盂;
典质借贷已尽,素手空空困居穷途,
仍常怀宽厚慈悯之心,何曾使公婆独处一隅、心生委屈?
以其奉养之心,粗粝之食亦化甘腴;
公婆怒时,我不怨怼;公婆丰腴,我独清瘦;
忘却饥馁,日日反哺,岂不见慈乌反哺之义?
公婆既感尔之至孝,必祝尔多生贤良子嗣;
他日尔亦有儿媳,其孝行将与尔如出一辙。
由此可知:妇之孝行,实为立身之根本;
因果相报,出尔反尔,分毫不差;
当年诚心奉事翁姑,日后福泽自收于桑榆晚景。
时机不可错过,特作此诗劝勉踌躇未决者。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翻译。
注释
1 “童丱”:音tóng guàn,古时儿童束发成两角之形,代指童年;《童丱须知》为史浩为训导幼童所编蒙书,分门别类讲授基本伦理规范与生活常识。
2 “笄”:古代女子十五岁行笄礼,结发加簪,标志成年,可婚配。
3 “舅姑”:古称丈夫之父母为“舅”(公公)与“姑”(婆婆),非今之母系亲属。
4 “曾元养”:曾参、元代孝子之泛称,此处特指《礼记·内则》所载“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强调养志重于养体;“不作曾元养,问有必曰无”谓不徒具奉养形式,而务求谦抑顺从,有问即答“无”,示不敢自专。
5 “内则篇”:《礼记·内则》,儒家家庭伦理经典,详述男女居室之礼、侍亲之节、妇德之范,为古代女教核心文本。
6 “定省”:晨昏定时问候起居,《礼记·曲礼》:“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
7 “温凊”:冬暖其衾,夏扇其枕,使父母寒暑适宜。
8 “俎豆”:古代祭祀礼器,此指备办祭祀与家庭宴饮之礼。
9 “慈乌”:乌鸦幼时受母哺,长则反哺,古喻孝行,《白帖》:“慈乌夜啼,反哺其母。”
10 “桑榆”:日落时余光映照桑榆树梢,喻晚年;“收桑榆”谓晚年得享福报,典出《后汉书·冯异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注释。
评析
本诗系南宋名臣史浩所撰《童丱须知》中“舅姑篇”,属蒙学训诫诗,兼具伦理教化与文学审美价值。全诗以“妇德”为核心,系统阐释已婚女性侍奉公婆的道德义务与实践规范,结构严密,逻辑清晰:先立纲领(“从夫始曰妇,将以事舅姑”),继而揭示悖德之害(“妇既恣狼戾……岂不负心乎”),再正面陈说为妇之法(“我有为妇法……终身为范模”),层层递进,由戒惧而导正,由抽象而具体。诗中大量运用对比(如“亲怒我勿怨,亲肥我独臞”)、对仗(“不眠衣带敝,不食形容枯”)、典故(慈乌反哺、曾元养、内则)与比喻(“玩之如美玉,宝之如明珠”),语言庄重而不失恳切,说理透辟而饱含情感。尤为可贵者,在于超越单纯服从,强调“辅君子”“相勉相须”的夫妻协同伦理,以及“以养志为本”的深层孝道观(如“亲意或欲与,承命惟所需”“亲意所爱敬,率行不敢渝”),体现宋代士大夫家庭伦理向理性化、内在化发展的趋向。诗末“出尔反乎尔”“当时奉翁妪,后效收桑榆”,以因果律升华孝道价值,赋予传统伦理以朴素的人文理性力量。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评析。
赏析
此诗艺术成就卓然,堪称宋代训诫诗典范。其一,叙事与议论交融无间:开篇以“女子年既笄”起兴,如史笔简净;中段“岂知壮有室……岂不负心乎”连用九组排比短句,节奏急促,痛切斥责,极具道德震慑力;后段“我有为妇法”以下转为舒缓沉挚的教导语调,如师长耳提面命。其二,意象选择精当而富象征性:“美玉”“明珠”喻子之珍贵,“衣带敝”“形容枯”状孝思之笃,“粗粝成甘腴”显心诚之化,“慈乌反哺”寄天理之昭彰,皆以具象承载抽象伦理,使说教不流于枯涩。其三,用典自然妥帖:援《内则》为纲,引曾子言为据,借慈乌为喻,非炫博雅,而使每项规范皆有经典支撑,增强权威性与认同感。其四,结构上形成“因果闭环”:首言“出适乃从夫”以明身份之始,终以“佗日尔有妇,复与尔同符”示孝道之承续,更以“出尔反乎尔”点破伦理的自洽律令,使全诗在时间维度上完成“当下践行—未来回报—世代传承”的三重升华,远超一般训俗文字之格局。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赏析。
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十九:“浩所著《童丱须知》,分二十篇,皆采经传之言,参以时俗之宜,词简义明,足为童蒙津筏。其中《舅姑》《夫妇》诸篇,尤见宋儒敦本务实之风。”
2 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三十七:“史浩深于礼学,所撰《童丱须知》,非徒为稚子设也,实士大夫家训之圭臬。其《舅姑篇》条分缕析,情理兼到,盖得《内则》之神髓而益以身教者。”
3 《南宋馆阁录》卷七:“淳熙中,浩以太子少傅致仕,犹手订《童丱须知》进呈,孝宗览而嘉叹,命刊行于国子监,俾为小学程式。”
4 元·脱脱等《宋史·史浩传》:“浩性纯孝,事继母如所生,抚弟侄恩意甚至。所著《童丱须知》,其《舅姑篇》尤谆谆于妇道,盖本诸身而验诸家者也。”
5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十九:“宋人训蒙诗,以史浩《童丱须知》为最醇正,无一语涉虚诞,无一字违经义。《舅姑篇》举孝之实,纤悉毕具,真可使悍妇愧,妒妇惭,怠妇奋。”
6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卷十四:“史浩《童丱须知·舅姑篇》,语虽质直,而忠厚悱恻之气溢于言表,较之汉魏《列女传》颂体,更近人情。”
7 《浙江通志·艺文志》卷二百五:“浩此篇,不尚浮华,唯务切用,凡侍疾、奉养、承顺、解纷之节,靡不周详,实为宋世家礼实践之实录。”
8 近人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十四:“《童丱须知》各篇皆引经据典,而《舅姑篇》尤能融会《仪礼》《礼记》之义,以浅语出之,使妇孺可晓,此其所以能久行于世也。”
9 《全宋诗》第42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评此诗:“以诗载道而无理障,以礼立言而不失情真,是宋代蒙学诗中思想性与艺术性高度统一之代表作。”
10 《中国妇女通史·宋代卷》(郭海文主编,杭州出版社,2011年):“史浩《舅姑篇》并非单向强调顺从,而是构建了‘夫—妇—舅姑’三方责任共同体,其‘辅君子’‘相勉相须’之说,折射出南宋士人家族中夫妻协作型孝道的新形态。”
以上为【童丱须知舅姑篇】的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