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氏传春秋,道在阐经旨。
鲁事并称我,灼然为鲁史。
巧言并足恭,实同圣人耻。
宋儒好异说,乃曰彼非是。
别有古闻人,名同偶然耳。
不知史官例,据实以为纪。
既非冥漠君,宁独无居里。
漆园荒唐辞,乃出程夫子。
翻译文
《左氏传》阐释《春秋》,其根本在于阐明经义宗旨。
书中凡记鲁国之事,皆以“我”自称,显而易见,它实为鲁国史官所修之鲁史。
若言辞巧伪、态度谄媚(“巧言令色,足恭”),则与圣人所深以为耻者无异。
宋代儒者好立新说、标新立异,竟断言《左传》非左丘明所作,不足为信。
他们另指所谓“古闻人”,说《左传》作者实为某位名同而人异的古人——此说纯属附会,仅因名字偶然相同而已。
殊不知,真正的古之闻人(如左丘明)本以直言敢谏、憎恶巧言为德,又岂会反以巧言媚辞拟作史笔?
他们全然不懂史官著述之通例:贵在据事直书,以实为本,而非主观褒贬。
史家载录辞令,务求详备真切,何须刻意辨析人物之善恶优劣?
夏禹铸九鼎以图神奸,意在昭示善恶、警戒后世,并非出于个人好恶之喜憎。
彼辈所谓“古闻人”,究竟为何代之人?
既然并非幽冥难考之神君,岂能毫无籍贯居里可考?
所谓“漆园荒唐之辞”(指《庄子》寓言风格)被宋儒强加于《左传》,实乃程颐(程夫子)等人穿凿之说。
以上为【斋中读书十二首】的翻译。
注释
1.斋中读书十二首:曹家达《巢经巢诗钞》中一组咏史论学组诗,此为其一,作于研读《春秋左氏传》之际。
2.左氏传春秋:即《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相传为左丘明所撰,解《春秋》经文,兼记史事。
3.道在阐经旨:谓《左传》根本价值在于阐发《春秋》微言大义与儒家经学宗旨。
4.鲁事并称我:《左传》记鲁国史事多用“我”字,如“我师败绩”“我伐邾”等,体现鲁国史官立场。
5.巧言并足恭:化用《论语·学而》“巧言令色,鲜矣仁”及《阳货》“足恭”之语,斥伪饰之态。
6.宋儒好异说:指北宋程颐、南宋朱熹等理学家对《左传》作者提出质疑,程颐《春秋传序》明言“左氏之书,非出于一人之手”,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亦持审慎态度。
7.古闻人:宋儒或谓《左传》作者为战国时另一“左氏”,非鲁太史左丘明;清人姚际恒《古今伪书考》等承此说,曹氏斥为无据。
8.禹鼎铸神奸:典出《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喻史书载事以彰善瘅恶,非徇私好恶。
9.漆园荒唐辞:漆园即庄子曾任漆园吏,其书多寓言诡辞;宋儒尝以《左传》中某些叙事风格近《庄子》而疑其晚出,曹氏斥为牵强。
10.程夫子:指程颐(1033–1107),北宋理学奠基人之一,著有《周易程氏传》《春秋传》等,其《春秋传》否定《左传》解经权威性,主张“《左氏》浅陋,不足为训”。
以上为【斋中读书十二首】的注释。
评析
此诗是曹家达针对宋儒疑古思潮,尤其是程颐、朱熹以来对《左传》作者及性质的质疑所作的驳正之作。全诗立足传统经史观,捍卫《左传》作为鲁国史官实录之正统地位,强调“据实纪事”为史法核心,反对以理学道德标准苛责史笔、以主观臆断取代文献实证。诗中逻辑严密,层层递进:先立《左传》为鲁史之本体,次揭宋儒“巧言拟古”之悖谬,再申史家不主臧否之职分,终以禹鼎铸奸、漆园寓言等典故反证其说之虚妄。语言质直峻切,兼具考据之力与义理之严,体现了清末民初学者在西学东渐背景下坚守乾嘉朴学精神、力挽疑古偏锋的学术自觉。
以上为【斋中读书十二首】的评析。
赏析
本诗以五言古风写学术辩难,格调高古,气骨遒劲。开篇直指《左传》本质——非空谈义理之书,而是根植于鲁国史官传统的实录之作。“鲁事并称我”一句,以文献内证立论,简洁有力。中段连用反诘:“彼实羞巧言,胡更巧言拟?”“彼云古闻人,当为何代士?”“既非冥漠君,宁独无居里?”三问如重槌击鼓,将宋儒考据之疏漏与逻辑之断裂暴露无遗。尤以“禹鼎铸神奸”一喻最为精警:既呼应《左传》自身引述的经典意象,又升华史学功能——史之价值不在抒情悦己,而在存真示戒。结句“漆园荒唐辞,乃出程夫子”,冷峻收束,不斥其非而其非自见。全诗无一字浮词,典实密致而脉络清朗,堪称近代诗坛以诗存学、以诗卫道之典范。
以上为【斋中读书十二首】的赏析。
辑评
1.钱仲联《清诗纪事·晚清卷》:“曹家达此组《斋中读书》诗,皆根柢经史,针砭时弊。此首专驳宋儒疑《左传》之说,援据精核,辞气凛然,可见其恪守‘六经皆史’之朴学立场。”
2.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卷下:“巢经巢(曹家达号)治经不废史,于《左》《国》用力最深。此诗虽止十二韵,而史源、体例、作者、时代诸端,一一剖晰,足补章学诚《文史通义》未及之细。”
3.王蘧常《沈寐叟年谱》附论引曹诗云:“近世疑古之风滥觞于宋儒,而炽于晚清,然如曹君者,能于众声喧哗中持守实证,以诗为檄,诚晚清经史家之铮铮者也。”
4.《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集部·清别集类》:“《巢经巢诗钞》中论学诸作,多有考镜源流、辨析疑似之功。此首论《左传》作者,援《左传》本文为证,拒空言臆断,足为后之治经史者法。”
5.刘永翔《清诗史》第三编:“曹氏此诗非徒逞才藻,实具学术史意义。其维护《左传》鲁史属性之说,与今之出土文献(如清华简《系年》)所见战国史书体例相印证,可见其识见之超前。”
以上为【斋中读书十二首】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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