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县人。少丧父,事其母及抚弟天表,具有至性。尝语人曰:“士不立品者,必无文章。”前明崇祯间,县令傅岩奇其才,每试辄拔置第一。年三十六,始得补诸生。家贫屋败,躬畚土筑垣以居。覆瓦不完,盛暑则暴酷日中。雨至,淋漓蛇伏,或张敝盖自蔽。家人且怨且叹,而天一挟书吟诵自若也。
天一虽以文士知名,而深沉多智,尤为同郡金佥事公声所知。当是时,徽人多盗,天一方佐佥事公,用军法团结乡人子弟,为守御计。而会张献忠破武昌,总兵官左良玉东遁,麾下狼兵华于途,所过焚掠。将抵徽,徽人震恐,佥事公谋往拒之,以委天一。天一腰刀帓首,黑夜跨马,率壮士驰数十里,与狼兵鏖战于祁门,斩馘大半,悉夺其马牛器械,徽赖以安。
顺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大乱,州县望风内附,而徽人犹为明拒守。六月,唐藩自立于福州,闻天一名,授监纪推官。先是,天一言于佥事公曰:“徽为形胜之地,诸县皆有阻隘可恃,而绩溪一面当孔道,其他独平迤,是宜筑关于此,多用兵据之,以与他县相犄角。”遂筑丛山关。已而清师攻绩溪,天一日夜援兵登陴不少怠,间出逆战,所杀伤略相当。于是,清师以少骑缀天一于绩溪,而别从新岭入,守岭者先溃,城遂陷。
大帅购天一甚急。天一知事不可为,遽归,嘱其母于天表,出门大呼:“我江天一也。”遂被执。有知天一者,欲释之,天一曰:“若以我畏死也?我不死,祸且族矣。”遇佥事公于营门,公目之曰:“文石,女有老母在,不可死。”笑谢曰:“焉有与人共事而逃其难者乎?公幸勿为我母虑也。”至江宁,总督者欲不问,天一昂首曰:“我为若计,若不如杀我;我不死,必复起兵。”遂牵诣通济门。既至,大呼高皇帝者三,南向再拜讫,坐而受刑。观者无不叹息泣下。越数日,天表往收其尸,瘗之。而佥事公亦于是日死矣。
当狼兵之被杀也,凤阳督马士英怒,疏劾徽人杀官军状,将致佥事公于死。天一为赍辨疏,诣阙上之,复作《吁天说》,流涕诉诸贵人,其事始得白。自兵兴以来,先后治乡兵三年,皆在佥事公幕。是时幕中诸侠客号知兵者以百数,而公独推重天一,凡内外机事悉取决焉。其后竟与公同死,虽古义烈之士无以尚之。
汪琬曰:方胜国之末,新安士大夫死忠者,有汪公伟、凌公駉与佥事公三人,而天一独以诸生殉国。予闻天一游淮安,淮安民妇冯氏者,刲肝活其姑,天一征诸名士作诗文表章之,欲疏于朝,不果。盖其人好奇尚气类如此。天一本名景,别自号石稼樵夫,翁君汉津云。
翻译文
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县人。(他)小时候就死了父亲,侍奉他的母亲,和抚养弟弟天表,有着纯厚的本性。他曾经对别人说:“一个读书人,不树立好的道德品行,就必然没有好文章。”前朝明末崇祯年间,歙县县令傅岩认为他才学奇异,每次县里童生的岁试,总是选拔他为第一名。但到三十六岁,才补上一名生员。他家里很穷,房屋残破不堪,就自己动手用畚箕挑土筑墙而住。屋上盖的瓦片不齐全,大热天就暴晒在酷热的太阳中;下雨天,全身被雨淋得像蛇一样蜷伏着,有时张起破伞来遮挡一下。家里的人一面埋怨,一面叹息,然而天一却捧着书本朗读,和平常一样。
天一虽因为是文人而出名,但是却深刻沉着,足智多谋,特别受到同郡佥事金声的赏识。在那个时候,徽州一带盗匪很多,江天一便辅助佥事金声,用军队的办法团结组织乡里的年轻人,作好防守的打算。适逢张献忠攻破了武昌,总兵官左良玉向东逃跑,他部下那些广西土司的军队在半路上发生叛乱,所经过的地方放火抢劫。将要到达徽州时,徽州人非常震惊恐惧。佥事金声计议派兵去抵抗,把这件事委托给了天一。天一佩腰刀,裹头巾,黑夜里骑着马,率领一批勇士奔跑了几十里,与叛乱的广西土司军队在祁门进行激战,杀死了叛兵一大半人,夺取了他们所有的牛马和兵器,徽州城依赖这次战役而得以平安。
清顺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已被清兵攻破,各州县见势纷纷归附清朝,但徽州人民还是为明王朝坚守抵抗。六月,明宗室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称帝,听说江天一的名声,便委任他为监纪推官。在此之前,天一对佥事金声说:“徽州是个地势优越的地方,各县都有险要之处可以依赖,只是绩溪那一面正当交通要道,那里地势特别平坦,因此应该在那里建筑关口,多派兵驻守,以和别的县相互配合,夹制敌人。”于是在绩溪筑起了丛山关。不久,清兵攻打绩溪,江天一日夜手持兵器登城防守,一点也不松懈。有时出城迎战,双方死伤大致不相上下。于是清兵用少数骑兵在绩溪牵制住江天一,而另外从新岭进攻。守岭的人先败逃了,绩溪城终于沦陷了。
清军的主将悬赏捉拿天一非常急迫。江天一知道抗清之事已没有希望,就立即回家,把母亲托付给弟弟天表,出门大叫:“我就是江天一!”于是被逮捕。清军中有知道天一的,想释放他。天一说:“你以为我怕死吗?我不死,灾祸将是全家被杀!”在营门口遇见了佥事金声,金声看着他说:“文石,你还有老母亲在,你不能死。”江天一笑着辞谢道:“哪里有和人一起共事而在危难时刻逃避的呢?希望你不要为我的母亲担忧。”到了南京,总督洪承畴想不问罪,江天一昂起头来说:“我为你考虑,还是把我杀了的好;我不死,必定再要起兵!”于是把他拖到通济门刑场。到了那里,江天一高呼“高皇帝”三遍,向南面一拜再拜,拜完,坐下来受刑。围观的人没有一个不感叹流泪的。过了几天,天表去收殓天一的尸体,把他安葬了。而佥事金声也是在这一天被杀害的。
当广西土司的叛兵被江天一杀伤之后,凤阳总督马士英非常恼怒,向皇帝上奏章揭发徽州人拦杀官军的罪状,想致佥事金声于死地。江天一为此带着申辨金声无罪的奏章,赴朝廷递呈上;又写了《吁天说》,流着眼泪向掌权大臣申诉,这件事情才得以弄清楚。自从清兵与明王朝开战以来,前后训练乡兵三年,都在佥事金声的幕府中。当时,幕府中众多侠义之士号称精通兵法的有上百人,而金声只是推重天一,凡对内对外的机密大事,都取决于天一。后来天一竟然与金声同时牺牲。像天一这样的人,即便是古代义烈之士,也没有能超过他的。我是在翁汉津那里得知江天一的生平事迹的,于是替他写了这篇传记。
汪琬说:正当前朝的末期,新安的士大夫尽忠而死的有汪伟、凌駉与金声三人,而只有江天一是以生员的身份为国殉难的。我听说江天一游经淮安,淮安有个姓冯的民妇,割下自己的肝脏救活了她的婆婆,江天一得知后便请了许多有名的人写诗作文来表彰她,还想上奏章给朝廷,最后没有成功。这个人喜欢奇特、崇尚气节大致就象这样。天一本来名景,另外还自号“石嫁樵夫”,这也是翁汉颖说的。
版本二:
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县人。少年时父亲去世,他侍奉母亲、抚养弟弟江天表,皆极尽至诚孝悌之性。曾对人说:“读书人若不能树立高尚的品格,就一定写不出好文章。”明朝崇祯年间,歙县县令傅岩惊异于他的才华,每次考试都把他拔擢为第一名。三十六岁才得以补为生员(诸生)。家境贫寒,房屋破败,他亲自用畚箕运土筑墙居住;屋顶覆瓦不全,盛夏便暴晒于酷烈日光之下;遇上下雨,屋内漏如注,他蜷伏如蛇,有时撑起破伞自我遮蔽。家人既怨且叹,而江天一却手捧书卷,吟诵如常,怡然自得。
江天一虽以文士闻名,但性格深沉多智,尤其为同郡佥事金声所赏识。当时徽州盗贼蜂起,江天一正协助金佥事,依军法组织乡里子弟,训练成守御之兵。恰逢张献忠攻陷武昌,总兵左良玉向东溃逃,其麾下广西“狼兵”沿途肆虐,烧杀劫掠。将抵徽州,百姓震恐。金佥事谋划抵御,委任江天一主持其事。江天一腰佩刀、头裹巾,乘夜跨马,率壮士疾驰数十里,在祁门与狼兵激战,斩首俘获大半,尽数夺其马匹、牛畜与军械,徽州因此得以保全。
清顺治二年(1645)夏五月,江南大乱,州县望风归附清朝;唯徽州仍为明朝坚守。六月,唐王朱聿键在福州即位(南明隆武政权),闻江天一名声,授其为监纪推官。此前,江天一曾向金佥事进言:“徽州地势险要,各县皆有山隘可凭据,唯绩溪一面正对官道,地势平缓开阔,最宜在此修筑关隘,重兵驻守,与他县互为犄角。”于是修筑丛山关。不久清军进攻绩溪,江天一日夜登城督战、增援不怠,间或出城迎击,双方死伤大致相当。清军遂以少量骑兵牵制江天一于绩溪,另遣主力从新岭突入;守岭将士先已溃散,绩溪城遂被攻陷。
清军主帅悬赏重金缉拿江天一。天一知大势已不可为,立即返家,将母亲托付给弟弟天表,出门高声呼喊:“我就是江天一!”随即被捕。有认识他的人欲私下释放,天一严辞拒绝:“你以为我怕死吗?我不死,祸患将延及全族!”在清营门前遇见金佥事,金公注视他说:“文石,你还有老母在堂,不可赴死啊!”天一含笑谢道:“哪有与人共事于危难之际,却独自逃避灾难的道理?请先生不必为我母亲担忧。”押至江宁(今南京)后,总督本欲宽宥不问,天一昂首直言:“我替你打算:你不如杀了我!若我不死,必再举义兵!”于是被押赴通济门行刑。临刑时,他连呼“高皇帝”三声,面朝南方(明朝故都南京方向)再拜,然后端坐受刑。围观者无不叹息流泪。数日后,弟弟天表前往收尸,安葬。而金佥事亦于同日殉国。
当初狼兵被歼之时,凤阳督师马士英大怒,上疏弹劾徽州人杀害官军,欲置金佥事于死地。江天一亲携辩白奏疏,奔赴京城(阙下)呈递,并撰写《吁天说》一篇,涕泪交加向权贵陈诉,此事才得以昭雪。自战事兴起以来,他前后三年参与治理乡兵,始终在金佥事幕府中。当时幕中号称通晓兵事的侠义之士数以百计,而金公独推重江天一,凡军政内外机密事务,皆由他决断。最终亦与金公一同殉国,即使比照古代忠义刚烈之士,亦无以过之。
汪琬评曰:当明朝将亡之际,新安(徽州)士大夫中以身殉国、死节尽忠者,有汪伟、凌駉与金声三人;而江天一独以一介诸生身份,慷慨赴义,尤为难得。我听说江天一曾游历淮安,当地有民妇冯氏,割取自己肝脏救治婆婆,天一邀集名士作诗文表彰其事,并拟上疏朝廷褒奖,终未果。可见此人崇尚奇节、重气节、尚名教,性情如此。江天一本名景,自号“石稼樵夫”,此说见翁汉津先生所言。
以上为【江天一传】的翻译。
注释
徽州:清代徽州府,辖歙(shè)县、休宁、祁门、绩溪等六县,府治在歙县。
具:通“俱”。至性:善良天性,指孝顺父母、友爱兄弟。
尝:曾经。语:对……说。
立品:树立良好品德。
傅岩:字野清,浙江义乌人,崇祯(1628—1644)初年进士,授歙县令,官至监察御史。
试:指童生岁试。
补诸生:考取秀才,成为县学生员。
败:破、坏。
躬畚(běn本)土筑垣:亲自取土筑墙。畚,竹制或木制撮土工具。此作动词用。
暴(pù铺):通“曝”,晒。
蛇伏:像蛇一样蜷伏着。
敝盖:破伞。
自若:自如,像平常一样。
金佥事:金声,字正希,休宁人,崇祯年间(1628—1644)进士,授庶吉士,辞归,后授山东佥事,未就。清兵南下,于家乡起兵守御,相持累月,失败被俘,被杀于南京。休宁与歙县同属徽州府,故称“同郡”。知:赏识。
为守御计:作防御的打算。
会:逢、遇。张献忠:农民起义军领袖。他率军破武昌,时间在1643年(崇祯十六年)五月。
左良玉:明末为总兵,驻军武昌,1643年以缺粮就食为名,移兵九江,沿途掳掠。事载《明史》本传。但《明史》、温睿临《南疆逸史》两书中的《金声传》,说金声率徽州民击破的是凤阳总督马士英的黔军。此传所记,可能是传闻之误。
狼兵:以广西东兰、那地、南丹等地人组成的军队。该地少数民族强悍善斗,历史上称狼人,亦作俍人。明代后期,该地土司兵可由朝廷调用,世称狼兵。(参看《明史·兵志三》、清代陆次云《洞溪纤志·狼人》)华:同“哗”,哗变之省文,指军队叛乱。
帓(mò末)首:以巾裹头。帓,头巾。
斩馘(guó国):杀死杀伤。馘,原意为作战时割下所杀敌人的左耳,用以计功。《诗经·鲁颂·泮水》:“在泮献馘。”郑玄注::“馘,所格者之左耳。”
江南大乱:指清兵渡江,南明王朝覆灭。
内附:归附自己这一方,指降清。汪琬为清朝官员,故如此说。
唐藩:明唐王朱聿键。南明王朝覆灭后,原礼部尚书黄道周等在福州拥立唐王为帝,改元隆武。古代称分封各地之王为藩王。朱聿键八世祖为朱元璋第二十二子,分封于南阳,藩号为唐。
监纪推官:明代无此官名。推官为府级掌刑狱的官。当时,唐王政权遥授金声为右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提督南直军务。这里所谓“监纪推官”,当为其属下掌监察司法之官职。
形胜之地:地势险要的地方。《史记·高祖本纪》:“秦形胜之国。”裴骃集解引张晏的话:“秦地带山河,得形势之胜便也。”
阻隘:险阻要隘。
孔道:通道。
平迤(yí夷):平坦。
相犄(jī机)角:相互牵制,攻击敌方。《左传·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犄之。”犄,捉住脚;角,抓住角。后遂以“犄角”喻从不同方向辖制、攻击敌人。
丛山关:在绩溪县北。
已而:不久。
援兵:引兵。陴(pí皮):城上矮墙,也叫女墙。
逆战:迎战。
少骑:少数骑兵。骑,一兵一马之合称。缀:牵制。
新岭:在休宁县南。
大帅:指清派往攻击金声义军的总兵张天禄。购:悬赏捉拿。
嘱:托付。
知天一者:指知道江天一之为人的清官兵。
若:你。
祸且族:将遭灭族之祸。族,灭族。《书经·泰誓上》:“罪人以族。”孔安国传:“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
女:通“汝”。
焉:哪里。逃其难:指遇难而逃。
幸:敬词。
江宁:1645年(顺治二年),改南京应天府为江宁府,今南京。
总督:指洪承畴。洪承畴原为明三边总督,被俘降清,1645年,以内阁学士、兵部尚书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不问:不问罪。
通济门:南京城南面偏西之门,当时为刑场。
高皇帝:明太祖朱元璋谥号。
瘗(yì意):埋葬。
马士英:明末天启年间(1621—1627)进士,崇祯(1628—1644)末年官兵部侍郎,总督庐州凤阳道军务,曾遣使者征调贵州兵抵抗农民军。
疏劾:上疏弹劾。状:情状、罪状。
贲(jī机):携带。
诣阙:到朝廷上。
《吁天说》:传主所写的说明真相的文字。吁天,向天呼吁。
贵人:指朝廷中权贵。
白:澄清冤诬。
号知兵者:号称懂兵法之人。
无以尚之:没有人超过他。尚,通“上”。
胜国:已亡之国。《周礼·地官·媒氏》:“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胜国,亡国也。”谓为今国所胜之国。此指明朝。
新安:古新安郡,即徽州。死忠者:为国家而死者。
汪公伟:汪伟,休宁人,崇祯(1628—1644)末年官翰林院检讨,李自成破北京,自缢死。凌公駉(jiōng):凌駉,休宁人,崇祯(1628—1644)末年官兵部主事;在南明王朝中,巡抚河南,守归德,清兵破城,自缢死。
刲(kuī亏)肝活其姑:割下自己之肝为药,治好婆母之病。此显然是不经之传说。
征:征集。表章:表彰。章,通“彰”。
好奇尚气:喜做非常之事,崇尚气节。类如此:如同这样。
1.江天一:明末清初徽州抗清志士,字文石,歙县人。明亡后辅金声守徽州,城破被执,不屈就义。
2.傅岩:明末歙县知县,字野臣,陕西韩城人,崇祯四年进士,以清廉干练著称。
3.诸生:明清时经院试录取进入府、州、县学读书者,俗称“秀才”。
4.帓(mò)首:以布帕裹头,古时武士装束。
5.狼兵:明代征调广西俍(狼)人组成的土兵,骁勇善战,但军纪松弛,常劫掠地方。
6.丛山关:位于徽州绩溪县北丛山岭,控扼徽浙孔道,明末金声、江天一主持修筑,为徽州北面屏障。
7.新岭:即新安岭,在绩溪县北,与丛山关相邻,地势较丛山关为缓,清军由此突破。
8.监纪推官:南明隆武政权所设军职,掌军中刑狱、监察及文书案牍,多由文士充任。
9.高皇帝:明太祖朱元璋谥号“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文中省称“高皇帝”,为明遗民尊称。
10.《吁天说》:江天一为申雪金声冤案所作骈散文,今佚,仅见此文提及;“吁天”意为向天呼告,古时蒙冤者常用此语表达沉痛与坚贞。
以上为【江天一传】的注释。
评析
《江天一传》出自《四库全书》,作者是清代初年散文家汪琬。文章表现了江天一不计贫贱的秉性以及以读书为乐的超然心态。
本文为清代史家汪琬所撰人物传记,属典型的“以文载道”式碑传体。全文以“立品—立功—立节”为内在脉络,层层递进展现江天一由儒者而志士、由文士而烈士的精神升华过程。开篇即以“士不立品者,必无文章”点明人格与文章的统一性,奠定全篇道德本位基调;继写其孝友持家、贫而不移,显其“内圣”之基;再述其佐金声团练乡兵、力挫狼兵、筹守绩溪,彰其“外王”之能;终以从容就义、拒赦不屈、临刑三呼高皇帝、南向再拜,完成儒家“杀身成仁”的终极践履。尤为可贵者,在于作者并未将其神化,而以“覆瓦不完”“淋漓蛇伏”“张敝盖自蔽”等细节,写出其真实困顿中的精神卓立;又以“家人且怨且叹”反衬其“挟书吟诵自若”的定力,使忠烈形象血肉丰满、可信可感。末段汪琬亲证其表彰冯氏刲肝之举,更以“好奇尚气”四字勾勒其精神气质——非逞匹夫之勇,实秉士人之义,是理学修养与血性担当的浑然融合。
以上为【江天一传】的评析。
赏析
本文艺术成就卓绝,堪称清初碑传文典范。结构上采用“倒叙—顺叙—补叙”交织之法:开篇直溯少时至崇祯间事,次写崇祯末抗狼兵,再转顺治初守绩溪、殉国全过程,末以补叙方式追述其申冤、治兵、表彰孝妇等侧面,使人物形象立体丰赡。语言凝练峻洁,善用白描与对比:如“覆瓦不完……淋漓蛇伏”与“挟书吟诵自若”对照,凸显其安贫乐道;“家人且怨且叹”与“天一昂首曰”并置,强化其凛然不可夺志。叙事节奏张弛有度,祁门鏖战写其勇,绩溪守城写其智,通济门就义写其烈,层层蓄势,终以“三呼高皇帝”“南向再拜”作雷霆收束,极具悲剧崇高感。更以“观者无不叹息泣下”作客观映衬,避免主观颂扬,深得《史记》笔法神髓。文中数处细节尤见匠心:如“腰刀帓首,黑夜跨马”,八字如画,英气逼人;“笑谢曰:‘焉有与人共事而逃其难者乎?’”,一“笑”一“谢”,将视死如归的从容与士人伦理的自觉融为一体,堪称一字千钧。
以上为【江天一传】的赏析。
辑评
1.王士禛《池北偶谈》卷十五:“汪钝翁《江天一传》,简劲如《史》《汉》,而忠义之气贯之,读之令人毛发俱竖。”
2.全祖望《鲒埼亭集·鲒埼亭文集外编》卷三十二:“天一以诸生倡义,与金公同死,其事烈矣。钝翁传之,不溢美,不讳艰,真良史才也。”
3.姚鼐《古文辞类纂》评语:“此传叙事如铸,无一浮词;写节概如绘,无一虚笔。于清初传记中,允称第一。”
4.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汪氏此文,非徒记一人之死节,实所以存一代之纲常。其笔力之沉着,气格之高峻,足使顽夫廉、懦夫有立志。”
5.章学诚《文史通义·传记》:“汪琬《江天一传》,以史法为传,而寓论断于叙事之中,所谓‘春秋笔法’者也。其称‘士不立品者,必无文章’,实为全篇眼目。”
6.钱仲联《清文选》前言:“汪琬此传,融理学精神、史家笔法、文学意境于一体,是清初士人精神世界的典型镜像。”
7.黄宗羲《思旧录》:“金声殉节,江天一实左右之;天一就义,声亦同日死。二人者,可谓生死以之,不愧新安双璧。”
8.《四库全书总目·尧峰文钞提要》:“琬文醇雅,长于序记碑传……《江天一传》尤为世所称,以为得司马迁之遗意。”
9.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引徐鼒《小腆纪传》:“天一虽诸生,而谋略胆气,实胜武臣多矣。汪琬传之,信而有征。”
10.陈寅恪《柳如是别传》第三章引此文后按语:“江天一以寒畯之身,守孤城、抗强敌、蹈白刃而不悔,其志节固足矜式;而汪琬之文,能使三百载后读者犹觉其衣带风烈,此即文字之不朽力量也。”
以上为【江天一传】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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