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时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馀,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少昚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馀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邪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彊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然历度闰馀,未能睹其真也。
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时,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言“汉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当有瑞,瑞黄龙见”。事下丞相张苍,张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其后黄龙见成纪,张苍自黜,所欲论著不成。而新垣平以望气见,颇言正历服色事,贵幸,后作乱,故孝文帝废不复问。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日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因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能詹也。盖闻昔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盖尚矣。书缺乐弛,朕甚闵焉。朕唯未能循明也,绩日分,率应水德之胜。今日顺夏至,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自是以后,气复正,羽声复清,名复正变,以至子日当冬至,则阴阳离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历术甲子篇
太初元年,岁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正北
闰十三
游兆执徐三年。
彊梧大荒落四年。
徒维敦牂天汉元年。
闰十三
祝犁协洽二年。
商横涒滩三年。
昭阳作鄂四年。
闰十三
大馀十四,小馀二十二;大馀四十二,无小馀;横艾淹茂太始元年。
尚章大渊献二年。
闰十三
焉逢困敦三年。
闰十三
彊梧单阏二年。
徒维执徐三年。
祝犁大芒落四年。
闰十三
商横敦牂后元元年。
昭阳汁洽二年。
闰十三
横艾涒滩始元元年。
正西十二
尚章作噩二年。
焉逢淹茂三年。
闰十三
游兆困敦五年。
彊梧赤奋若六年。
闰十三
祝犁单阏二年。
商横执徐三年。
闰十三
昭阳大荒落四年。
横艾敦牂五年。
闰十三
尚章汁洽六年。
焉逢涒滩元平元年
闰十三
游兆阉茂二年。
彊梧大渊献三年。
闰十三
祝犁赤奋若地节元年。
闰十三
昭阳单阏三年。
正南十二
横艾执徐四年。
尚章大荒落元康元年。
闰十三
焉逢敦牂二年。
游兆涒滩四年。
闰十三
彊梧作噩神雀元年。
徒维淹茂二年。
大馀三十九,小馀一百四十四;大馀五十六,小馀八;
祝犁大渊献三年。
闰十三
商横困敦四年。
大馀五十七,小馀三百九十九;大馀六,小馀二十四;
昭阳赤奋若五凤元年。
闰十三
大馀十五,小馀六百五十四;大馀十七,小馀八;
尚章单阏三年。
焉逢执徐四年。
闰十三
大馀四,小馀四百一十;大馀二十七,小馀二十四;
游兆敦牂二年。
大馀二十二,小馀六百六十五;大馀三十八,小馀八;
彊梧协洽三年。
闰十三
徒维涒滩四年。
大馀四十,小馀九百二十;大馀四十八,小馀二十四;
祝犁作噩黄龙元年。
闰十三
大馀三十五,小馀三百二十八;大馀五十四,无小馀;
商横淹茂初元元年。
正东十二
大馀五十九,小馀二百三十五;大馀五十九,小馀八;
昭阳大渊献二年。
横艾困敦三年。
闰十三
大馀四十七,小馀九百三十一;大馀九,小馀二十四;
尚章赤奋若四年。
大馀十一,小馀八百三十八;大馀十五,无小馀;
焉逢摄提格五年。
大馀六,小馀二百四十六;大馀二十,小馀八;
闰十三
无大馀,小馀五百九十四;大馀二十五,小馀十六;
游兆执徐二年。
彊梧大荒落三年。
徒维敦牂四年。
闰十三
大馀十三,小馀二百五十七;大馀四十一,小馀八;
祝犁协洽五年。
商横涒滩建昭元年。
闰十三
昭阳作噩二年。
大馀五十五,小馀四百一十九;大馀五十七,无小馀;
横艾阉茂三年。
大馀四十九,小馀七百六十七;大馀二,小馀八;
尚章大渊献四年。
闰十三
大馀四十四,小馀一百七十五;大馀七,小馀十六;
焉逢困敦五年。
大馀二,小馀四百三十;大馀十八,无小馀;
闰十三
彊梧单阏二年。
大馀二十,小馀六百八十五;大馀二十八,小馀十六;
徒维执徐三年。
闰十三
祝犁大荒落四年。
右历书:大馀者,日也。小馀者,月也。端蒙者,年名也。支:丑名赤奋若,寅名摄提格。干:丙名游兆。正北,冬至加子时;正西,加酉时;正南,加午时;正东,加卯时。
历数之兴,其来尚矣。重黎是司,容成斯纪。推步天象,消息母子。五胜轮环,三正互起。孟陬贞岁,畴人顺轨。敬授之方,履端为美。
翻译
上古时候,历法以孟春月作为正月。这时候冰雪开始消溶,蛰虫苏醒过来,百草萌生新芽,杜鹃鸟在原野中啼鸣。万物都长了一岁:它们从东春时降生,顺次经历夏秋四季,最后到了冬尽春分的时候。雄鸡三唱,天色黎明。以往经过了十二个月的节气,直到丑月即腊月结束,日月运行都已成周。日、月组成一个“明”字,所以才有了正月的这第一个黎明。明就是孟的意思,幽就是幼,幽明就是指雌雄。雌雄交替出现,而又与以孟春为正月的历法相符合。太阳从西边落下,自东方升起;而新月先在西方露明,从东方隐于地下。真正是既不由天,也不由人,世间事也大都是这样,所以凡事都易于破坏,难以促成了。
帝王受天命而改朝换代,对于开始必十分慎重,所以要更改历法,改变服装崇尚的颜色,推本天体运行的起始时刻,以顺承天的意旨。
太史公说:神农以前年代太远,就不必论了。黄帝时考察星度,制定历法,建立了五行序列,确立起阴阳死生消长的规律,纠正了闰月余分数值的大小,于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祗和其他物类的官员,称为五官。各自掌管自己的一套,不相杂乱。所以百姓能够有所信赖,神能有灵明。民神各有所职,互相敬重,不相冒犯,所以神给百姓降下好年景,百姓以丰洁的礼品飨祭神,以致灾祸不生,养生所需,永不匮乏。
少暤氏衰落以后,诸侯九黎作乱,民神不分,群类混淆,灾祸接连发生,沴气犹不能尽。颛顼即位后,就任命南正重负责天事,所有的神祗都属他管理;任命火正黎负责地事,管理民事,使恢复以前的样子,不得相互侵扰渎乱。
后来诸侯三苗随九黎一起作乱,所以重、黎二官都不修所职,润余的排列失了次序,正月的设置也与正岁不合,摄提所指失了规律,历法与天运的次第不符。尧时重新任命重黎二氏的后人,不忘旧功,使他们恢复了原来的职务,还设立了羲和的官职。时刻明,度数正,就阴阳调和,风雨有节,有了兴旺景象,百姓没有夭殇疾疫。尧年老以后禅位给舜,在文祖庙中告诚舜说“为天造历的重任在尔一身”。舜也用同样的话告诫禹。由此看来,造历法是帝王很为重视的事。
夏朝以正月为历正,殷朝以十二月为历正,周朝以十一月为历正。大凡三王的历正如同循环,周而复始。天下治理得好,就不会乱了次第;治理不好,连诸侯也不会执行王者的历法。
幽王、厉王以后,周朝衰微,列国大夫执国政,史官不记时日,为君者不行告朔礼,所以历算世家的子弟纷纷出走。有的分散在中原诸国,有的流入夷狄,所以祝祷祭祀的制度荒废而不能统一。周襄王二十六年有闰三月,《春秋》书中非难它置闰月不当。先王制定历法的规则是,先定历元和年、月、日等开始的时刻,再由中气纠正十二月的位置,有日月余分则归于年末。开始的时刻既定,接续下来的四时等也无错误;以中气纠正月位,百姓才不致迷惑;余分归入年末,诸事才不悖乱。
此后是战国纷争的时期,各国的目的都只在于强国胜敌,挽救危机,解决纠纷而已,那有机会顾及编制历法的事!那时候只有邹衍懂得五德终始相传,而且散布阴阳消长的分限等理论,因此而显名于诸侯。同时也由于秦灭六国,战争频繁,后来虽然做了皇帝,时日太短,也顾不上历法的事。但是秦时颇为注重推求五行胜克,自以为是得了五行中水德的祥瑞,把河改名为“德水”,岁正取为十月,五色中崇尚黑色。然而历法星度闰月余分等,未能做到更为准确一些。
汉朝兴起后,高祖说“北畤祀黑帝的事待我开始办起”,也是自认为得了水德的祥瑞。纵然是一些明习历法的人以及丞相张苍等,也都以为如此。当时天下刚刚平定,正着力在大的方面建纲设纪,此后高后以女子主政,都顾不及此,所以沿袭了秦朝的历法和服色。
到孝文帝时,鲁人公孙臣以五德终始的理论上书,说“汉朝所得是土德,应该改变历元,更改历法,变易衣服崇尚的颜色。这样天就会降下祥瑞,有黄龙出现”。文帝将此事交给张苍处理,张苍也是习学律历的人,认为他说得不对,把事情搁了起来。此后果然有黄龙出现于成纪地区,张苍引咎降职,他打算做的制定汉历的有关论述也就不了了之。又有新垣平以善于望云气的伎艺得见天子,也对天子说了些改正历法和服色的事,很得天子信任,后来竟然作乱,所以汉文帝再也不谈改历的事。
直到今皇帝即位,招致方士唐都,测量周天各部的星宿度数;而由巴郡的落下闳运算制历,然后日辰星度得与夏历相同。于是改定年号,更改官名,封祭泰山。因而下诏书对御史说道:“过去,主管官员说星度没有测定,于是朕广泛征求、询问臣下意见,该怎样测定星度,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听说古时黄帝圣德与神灵相合,固得不死,乘龙仙去。他曾经察星名,验度数,判定五音清浊高低,确立起四时与五行的关系,建立了节气的日分余数。然而年代太远了。如今典籍缺少,礼乐废弛,朕深觉遗憾。只是朕又无力把它们补修完备。今造历者运算日分,全都与能克制水德的土德相合,如今已临近夏至,以黄钟为宫声,林钟为徵声,太蔟为商声,南吕为羽声,姑洗为角声。从此之后,节气重新得正,羽声重新成为最清音,律名等复又得到纠正,以子日作为冬至日,此后的阴阳离自合可循道而行了。已经算得十一月甲子日夜半时为月朔冬至,更定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是‘焉逢摄提格’,月名是‘毕聚’,日名已算得为甲子,又算得月朔夜半时为冬至。”
历术甲子篇
太初元年,岁名是“焉逢摄提格”,月名是“毕聚”,十一月朔旦日名得甲子,夜半时为冬至节。
冬至在子时,方位为正北。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无大余,无小余;
冬至无大余,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即太初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四日,小余为三百四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五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单阏,即太初二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八日,小余六百九十六分;
冬至大余十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执徐,即太初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二日,小余六百零三分;
冬至大余十五日,小余二十四分;
强梧大荒落,即太初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七日,小余十一分;
冬至大余二十一日,无小余;
徒维敦牂,即天汉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一日,小余三百五十九分;
冬至大余二十六日,小余八分;
祝犁协洽,即天汉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五日,小余二百六十六分;
冬至大余三十一日,小余十六分;
商横涒滩,即天汉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九日,小余六百一十四分;
冬至大余三十六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阳作鄂,即天汉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四日,小余二十二分;
冬至大余四十二日,无小余;
横艾淹茂,即太始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小余八百六十九分;
冬至大余四十七日,小余八分;
尚章大渊献,即太始二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二日,小余二百七十七分;
冬至大余五十二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太始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六日,小余一百八十四分;
冬至大余五十七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赤奋若,即太始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日,小余五百三十二分;
冬至大余三日,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即征和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小余八百八十分;
冬至大余八日,小余八分;
强梧单阏,即征和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八日,小余七百八十七分;
冬至大余十三日,小余十六分;
徒维执徐,即征和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日,小余一百九十五分;
冬至大余十八,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大芒落,即征和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七日,小余五百四十三分;
冬至大余二十四日,无小余;
商横敦牂,即后元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一日,小余四百五十分;
冬至大余二十九日,小余八分;
昭阳汁洽,即后元二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五日,小余七百九十八分;
冬至大余三十四日,小余十六分;
横艾涒滩,即始元元年。
冬至在酉时,方位正西;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九日,小余七百零五分;
冬至大余三十九日,小余二十四分;
尚章作噩,即始元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四日,小余一百一十三分;
冬至大余四十五日,无小余;
焉逢淹茂,即始元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八日,小余四百六十一分;
冬至大余五十日,小余八分;
端蒙大渊献,即始元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二日,小余三百六十八分;
冬至大余五十五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困敦,即始元五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六日,小余七百一十六分;
冬至无大余,小余二十四分;
强梧赤奋若,即始元六年。
有闰年,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一日,小余一百二十四分;
冬至大余六日,无小余;
徒维摄提格,即元凤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日,小余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十一日,小余八分;
祝犁单阏,即元凤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九日,小余三百七十九分;
冬至大余十六日,小余十六分;
商横执徐,即元凤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三日,小余七百二十七分;
冬至大余二十一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阳大荒落,即元凤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七日,小余六百三十四分;
冬至大余二十七日,无小余;
横艾敦牂,即元凤五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二日,小余四十二分;
冬至大余三十二日,小余八分;
尚章汁洽,即元凤六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五日,小余八百八十九分;
冬至大余三十七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涒滩,即元平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日,小余二百九十七分;
冬至大余四十二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作噩,即本始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四日,小余六百四十五分;
冬至大余四十八日,无小余;
游兆阉茂,即本始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八日,小余五百五十二分;
冬至大余五十三日,小余八分;
强梧大渊献,即本始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二日,小余九百分;
冬至大余五十八日,小余十六分;
徒维困敦,即本始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小余三百零八分;
冬至大余三日,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赤奋若,即地节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一日,小余二百一十五分;
冬至大余九日,无小余;
商横摄提格,即地节二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五日,小余五百六十三分;
冬至大余十四日,小余八分;
昭阳单阏,即地节三年。
冬至在午时,方位为正南;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九日,小余四百七十分;
冬至大余十九日,小余十六分;
横艾执徐,即地节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三日,小余八百一十八分;
冬至大余二十四日,小余二十四分;
尚章大荒落,即元康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八日,小余二百二十六分;
冬至大余三十日,无小余;
焉逢敦牂,即元康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二日,小余一百三十三分;
冬至大余三十五日,小余八分;
端蒙协洽,即元康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六日,小余四百八十一分;
冬至大余四十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涒滩,即元康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日,小余八百二十九分;
冬至大余四十五日,小余二十四分;
强梧作噩,即神雀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小余七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余五十一日,无小余;
徒维淹茂,即神雀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九日,小余一百四十四分;
冬至大余五十六日,小余八分;
祝犁大渊献,即神雀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三日,小余四百九十二分;
冬至大余一日,小余十六分;
商横困敦,即神雀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七日,小余三百九十九分;
冬至大余六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阳赤奋若,即五凤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一日,小余七百四十七分;
冬至大余十二日,无小余;
横艾摄提格,即五凤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五日,小余六百五十四分;
冬至大余十七日,小余八分;
尚章单阏,即五凤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日,小余六十二分;
冬至大余二十二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执徐,即五凤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日,小余四百一十分;
冬至大余二十七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大荒落,即甘露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八日,小余三百一十七分;
冬至大余三十三日,无小余;
游兆敦牂,即甘露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二日,小余六百六十五分;
冬至大余三十八日,小余八分;
强梧协洽,即甘露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七日,小余七十三分;
冬至大余四十三日,小余十六分;
徒维涒滩,即甘露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日,小余九百二十分;
冬至大余四十八日,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作噩,即黄龙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五日,小余三百二十八分;
冬至大余五十四日,无小余;
商横淹茂,即初元元年。
冬至在卯时,方位正东;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九日,小余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余五十九日,小余八分;
昭阳大渊献,即初元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三日,小余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余四日,小余十六分;
横艾困敦,即初元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七日,小余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九日,小余二十四分;
尚章赤奋若,即初元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一日,小余八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余十五日,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即初元五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六日,小余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余二十日,小余八分;
端蒙单阏,即永光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无大余,小余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余二十五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执徐,即永光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四日,小余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余三十日,小余二十四分;
强梧大荒落,即永光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八日,小余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余三十六日,无小余;
徒维敦牂,即永光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三日,小余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余四十一日,小余八分;
祝犁协洽,即永光五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小余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余四十六日,小余十六分;
商横涒滩,即建昭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一日,小余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余五十一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阳作噩,即建昭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五日,小余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余五十七日,无小余;
横艾阉茂,即建昭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九日,小余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余二日,小余八分;
尚章大渊献,即建昭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小余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余七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建昭五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八日,小余八十二分;
冬至大余十二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赤奋若,即竟宁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日,小余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余十八日,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即建始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六日,小余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余二十三日,小余八分;
强梧单阏,即建始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日,小余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余二十八日,小余十六分;
徒维执徐,即建始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五日,小余九十三分;
冬至大余三十三日,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即建始四年。
右边《历书》中:大余,是指的余日。小余,是指余分。端蒙等,是年名。包括干支两部分,支:如丑名赤奋若,寅名摄提格等。干,如丙名游兆等。正北,是指冬至在子时;正西,冬至在酉时;正南,冬至在午时;正东,冬至在卯时。
版本二:
自古以来,历法以孟春为岁首。此时冰雪消融,冬眠的动物苏醒,百草萌发,子规鸟率先鸣叫。万物随一年之始而生,从东方兴起,依次顺应四季,终于冬至。鸡鸣三次,天色破晓。依循十二节气,终而复归于丑时。日月运行相合,所以有光明。明为阳,幽为阴;幽与明如同雌雄,交替兴盛,顺应天地正统。太阳西落,却从东方升起光明;月亮东升,却从西方显现光明。若历法不遵循天道,又不依从人事,则万事易败而难成。
帝王改朝换代、接受天命之时,必定慎重对待开端,改正朔(岁首)、易服色,推究天道本源,以顺承天意。
太史公说:神农氏以前的事已太久远了。大约黄帝考订星象历法,确立五行,制定节气消长,校正闰月余数,于是设立掌管天地、神祇、万物的官职,称为“五官”。各司其职,秩序井然,百姓因此有信,神灵因此显德。民与神各守其业,恭敬而不亵渎,所以神降下嘉谷,人民以物祭祀,灾祸不生,所需不缺。
少昊氏衰微时,九黎族败坏道德,人神混淆,万物失序,灾祸频仍,民气不得畅达。颛顼继位后,命南正重主管天文以属神事,命火正黎主管地理以属民事,恢复旧制,使人神不相侵扰。后来三苗继承九黎之风,两位官员废弃职责,闰月错乱,孟陬(正月)消失,摄提纪年无序,历法混乱。尧帝重新起用重、黎的后裔,不忘旧制,命其复职,并设立羲和之官。明确时节、校正度数,则阴阳调和,风雨适时,祥瑞之气降临,百姓无早夭疫病。年老后禅位于舜,在文祖庙中告诫说:“天之历数在你身上。”舜也将此命传给禹。由此可见,历代王者极为重视历法。
夏代以正月为岁首,殷代以十二月为岁首,周代以十一月为岁首。三王之正朔如循环往复,穷尽则返本。天下有道,则纲纪不失;无道,则正朔不能推行于诸侯。
周幽王、厉王之后,周王室衰微,权臣执政,史官不再记录时日,国君也不再举行告朔之礼,因此历算世家子弟四散,有的流落中原诸侯,有的进入夷狄之地,致使吉凶征兆之学废弛而无统绪。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春秋》对此加以讥刺。先王制定历法,始于“履端”(以正月初一为起点),中于“举正”(校正节气),终于“归邪”(处理闰余)。履端于始,则秩序不乱;举正于中,则百姓不惑;归邪于终,则事务不悖。
此后战国纷争,强国以攻伐兼并为主,救急解难尚且不及,哪有闲暇顾及历法?当时唯有邹衍通晓五德终始之说,传播五行消息之理,在诸侯间享有声名。秦国灭六国,战事频繁,且秦始皇登基时间短,未能从容施行历法改革。虽也推崇五德之胜,自认得水德之瑞,改黄河名为“德水”,以十月为岁首,崇尚黑色,但对历法度数与闰余的精确计算,仍未得其真谛。
汉朝建立后,高祖自称“北畤待我而起”,也自认为获水德之瑞。虽有熟悉历法者如张苍等支持此说,但当时天下初定,正致力于建立国家大政,加之吕后为女主执政,无暇顾及,故沿袭秦制的正朔与服色。
到汉文帝时,鲁人公孙臣上书,依据五德终始之说,称“汉得土德,应更改元年,改正朔,易服色。当有祥瑞,黄龙将现”。此事交由丞相张苍审议,张苍亦通律历,认为此说不对,遂搁置。后来黄龙果然出现在成纪,张苍因而自请罢免,其所欲撰写的历论未成。新垣平因擅长望气之术被召见,多次谈论历法与服色之事,受到宠幸,后因作乱被诛,故文帝从此不再过问此类事。
直到当今皇帝即位,招揽方士唐都,划分天区;巴落下闳负责推算历法,使日辰度数与夏历相同。于是改元,更官号,封禅泰山。皇帝下诏御史说:“先前有关部门报告星度未定,广泛征求意见以厘正星度,但未能完备。我听说黄帝调和天地而不死,详察度数,辨别音律清浊,创立五部,制定节气与物候的分度。然而年代久远,典籍残缺,礼乐废弛,朕深感忧虑。朕虽未能完全明察,但经推算日分,大致符合水德之胜。今逢夏至,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自此以后,节气复正,羽声复清,名称复正,变律复常。至子日恰逢冬至,阴阳离合之道得以施行。十一月甲子朔日清晨冬至已可确定,故将本年七年改为‘太初元年’。年名为‘焉逢摄提格’,月名为‘毕聚’,日为甲子,夜半为朔旦冬至。”
《历术甲子篇》记载:
太初元年,岁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文中列出历年的大余(日余)、小余(月余),以及年号、岁名等,直至“祝犁作噩黄龙元年”“商横淹茂初元元年”等,记录了历法推算的具体数据。
最后总结道:历法的兴起,由来已久。重、黎掌管其事,容成予以记录。推步天象,探究阴阳消长。五德轮转,三正交替。孟陬为岁首,历算之家循轨而行。敬授民时,以“履端”为美。
以上为【史记 · 八书 · 历书】的翻译。
注释
1. 建正作于孟春:指以春季第一个月(寅月)作为岁首,即夏正。
2. 冰泮发蛰:冰融化,冬眠动物苏醒。“泮”通“判”,解散之意。
3. 秭鳺先滜:秭鳺(zǐ guī),即子规,杜鹃鸟;“滜”疑为“嗥”或“鸣”之误,指其率先鸣叫。
4. 幽明者雌雄也:幽为阴,明为阳,比喻阴阳交替如雌雄更替。
5. 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历法若不遵循天道,也不依从人事,则难以成功。
6. 改正朔:改定岁首月份与历法,象征新王朝受命于天。
7. 天元:宇宙本源,此处指天道运行的根本规律。
8. 五官:黄帝所设五种官职,分管天、地、神、民、物,确保秩序。
9. 九黎乱德:九黎为上古部落,传说其扰乱伦理秩序,导致人神混杂。
10. 南正重、火正黎:重与黎为颛顼时天文与地理官,后世视为历法始祖。
11. 三苗服九黎之德:三苗继承九黎的混乱风气,废弃历官职责。
12. 孟陬殄灭:孟陬即正月,“殄灭”指正月作为岁首的传统中断。
13. 摄提无纪:摄提为岁星纪年术语,此处指纪年系统混乱。
14. 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邪于终:制定历法的三个阶段:起始校正朔日,中间调整节气,末尾处理闰月。
15. 畴人子弟:指世代相传的历算家族,“畴人”即专业治历之人。
16. 禨祥:吉凶之兆,包括天文异象与灾祥预言。
17. 邹衍五德之传:战国阴阳家邹衍提出“五德终始说”,认为王朝更替对应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克。
18. 水德之瑞:秦、汉初皆自称得水德,尚黑,以十月为岁首。
19. 公孙臣言汉得土德:按五行相克,土克水,故汉应为土德,需改正朔、易服色。
20. 新垣平作乱:汉文帝时方士新垣平伪造祥瑞,后被揭发处死,导致文帝不再信任谶纬之说。
21. 唐都分其天部:唐都负责划分天区星野,用于观测与推算。
22. 巴落下闳运算转历:巴蜀天文学家,参与制定《太初历》,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历法。
23. 黄钟为宫……姑洗为角:以十二律吕配四时,表示音律与节气相应,体现“律历合一”思想。
24. 焉逢摄提格:干支纪年之别名,“焉逢”为天干“甲”之别称,“摄提格”为地支“寅”之别称,合为甲寅年。
25. 大馀、小馀:大馀指从某基准日起经过的整日数,小馀指不足一日的余数;用于推算朔日与节气。
26. 正北、正西、正南、正东:表示冬至、夏至、春分、秋分时太阳所在方位,对应子、午、卯、酉时。
27. 历数之兴,其来尚矣:结尾赞语,总结历法源远流长。
28. 容成斯纪:容成氏,传说中黄帝时的历算家。
29. 推步天象:推算天文运行,步即测算。
30. 五胜轮环,三正互起:五德相胜循环,夏、殷、周三种正朔交替出现。
以上为【史记 · 八书 · 历书】的注释。
评析
八书指《史记》的《礼》、《乐》、《律》、《历》、《天官》、《封禅》、《河渠》、《平准》八书,其内容是关于对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的专题记载和论述。其后正史皆称志。
本文出自《史记·八书·历书》,是司马迁系统阐述中国古代历法起源、发展与政治意义的重要篇章。全文以历史演进为线索,结合哲学观念、天文知识与政治象征,展现了“历法”不仅是技术体系,更是王朝正统性、天命观与社会治理的核心体现。文章结构严谨,从远古传说写至汉武帝太初改历,层层递进,既有宏观论述,又有具体历表,体现了史家“通古今之变”的写作宗旨。尤其强调“改正朔、易服色”作为新王朝受命于天的标志,凸显了古代中国“天人合一”的政治文化传统。
以上为【史记 · 八书 · 历书】的评析。
赏析
本文兼具史学、科学与哲学三重价值。作为《史记》八书之一,《历书》不仅记录历法制度,更揭示其背后的政治合法性建构机制。司马迁通过追溯黄帝、颛顼、尧舜以来的历法传承,强调“历”非单纯技术,而是“天命—人事”互动的枢纽。文中“改正朔”被视为王朝更替的象征,反映出古人“以历治国”的理念。同时,作者以大量历表呈现太初改历的具体成果,体现严谨的实证精神。语言典雅庄重,多用对仗、排比,如“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邪于终”,既具节奏美感,又富含哲理。结尾四言诗总结全篇,凝练有力,堪称“史中有诗,理中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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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汉书·律历志》:“至武帝太初元年,用邓平、落下闳等造《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色尚黄,数用五,定历数,正闰余,历始齐一。” —— 班固肯定太初改历的历史意义,与《史记》所述一致。
2. 刘知几《史通·书志篇》:“夫历者,纪阴阳之通变,极盈虚之变态,稽古之前,莫备于《史记》。” —— 赞扬《史记·历书》为最早系统记载历法的史籍。
3. 司马贞《史记索隐》:“此《历书》实即《太初历》之序论也,盖太初改历时所上之奏议,迁采而录之。” —— 指出本文可能源自官方文献,具有原始史料价值。
4.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焉逢摄提格’者,乃古之岁阳岁名,与后世干支相配,此可见汉初犹存古法。” —— 强调文中岁名体系的古老渊源。
5.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史记·历书》表明,早在公元前一世纪,中国人已将历法视为国家治理与宇宙秩序统一的象征。” —— 从科技史角度肯定其文化意义。
以上为【史记 · 八书 · 历书】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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