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十年春王正月。夏,次于成。秋七月,齐人降鄣。八月癸亥,葬纪叔。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齐人伐山戎。
【传】三十年春,王命虢公讨樊皮。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执樊仲皮,归于京师。
秋,申公斗班杀子元,斗谷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
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翻译
三十年春季,周惠王命令虢公讨伐樊皮。夏季,四月十四日,虢公进入樊国,俘虏了樊皮,带到京城。
楚国的公子元攻打郑国回来,住在王宫里。鬬射师劝阻,就把他抓起来带上手铐。秋季,申公鬬班杀死子元。鬬穀於菟做令尹,自己捐献家财,来缓和楚国的危难。
冬季,鲁庄公和齐桓公在鲁国济水非正式会见,策划攻打山戎,因为山戎危害燕国的缘故。
版本二:
三十年春季,周天子命令虢公讨伐樊皮。夏季四月丙辰日,虢公攻入樊地,俘获了樊仲皮,将他押送回京师。
楚国的公子元从讨伐郑国归来后,住进楚王的宫室,斗射师劝谏他,反被他抓起来戴上刑具。
秋季,申公斗班杀死公子元,斗谷於菟被任命为令尹,他主动捐献家产,以缓解楚国面临的困难。
冬季,鲁庄公与齐桓公在鲁国济水会面,商议讨伐山戎的事,因为山戎侵扰燕国造成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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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樊皮:周朝大夫,封于樊,因叛乱被周天子命人讨伐。
2 虢公:西虢国君主,受周天子之命讨伐叛臣。
3 樊仲皮:即樊皮,仲为其排行,古文献中常称其全名或别称。
4 京师:指周王朝都城,此时为洛邑(今河南洛阳)。
5 公子元:楚文王之弟,曾摄政楚国,野心膨胀,行为逾制。
6 王宫:楚王的宫殿,公子元居于此有僭越之意,暗示其图谋不轨。
7 斗射师:楚国大夫,姓斗,名射师,因直言进谏遭囚禁。
8 梼:音tú,木制刑具,梏之即加刑于手。
9 申公斗班:申地之公,名斗班,杀子元以正国纲。
10 斗谷於菟:即子文,字谷於菟(gǔ wū tú),楚国贤相,以廉洁奉公著称,“毁家纾难”典故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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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左传·庄公三十年》记述了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政治军事互动及内部权力斗争。本年经传内容虽简略,却涵盖周王室对诸侯的号令、楚国内乱、鲁齐外交合作等多个层面,反映了当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现实,也揭示了权力欲望与忠臣救国之间的冲突。其中,楚公子元僭越礼制、觊觎王权,终被诛杀,体现了宗法制度下对君臣名分的维护;而斗谷於菟毁家纾难,则彰显了士大夫以国事为重的高尚品格。鲁齐会于济水共谋山戎,显示齐桓公“尊王攘夷”政策的实际推行,为后来称霸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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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文采用编年体例,语言简练,叙事清晰,通过几件独立事件勾勒出春秋中期的政治图景。首写周王尚能发号施令,然仅限于命诸侯讨伐叛臣,已显王权衰微之势。次述楚国宫廷变故,公子元伐郑而归,不思安邦,反居王宫、囚谏臣,暴露其篡位野心,情节紧凑,张力十足。斗班杀子元,转出斗谷於菟为令尹,一破一立之间,凸显政局动荡后的拨乱反正。尤其“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一句,笔力千钧,展现古代士大夫舍己为国的精神境界。末记鲁齐会于济水,共谋山戎,呼应“齐人伐山戎”之经文,体现齐桓公主导下的区域联盟初现端倪。全文虽短,却层次分明,有内政、有外交、有权争、有忠义,堪称《左传》典型笔法——微言大义,寓褒贬于叙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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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子元淫纵,卒取诛戮,非惟悖礼,实干国纪。”
2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斗谷於菟为政,毁家纾难,忠臣之节,足以励俗。”
3 郑玄曰:“遇者,非期而会,鲁齐虑戎患燕,故亟谋之。”
4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评曰:“齐桓于是始有存亡继绝之志,伐山戎以救燕,霸功之基也。”
5 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庄公三十年,楚弑其大夫子元,政归令尹,楚势渐定。”
6 吕祖谦《东莱博议》论斗谷於菟云:“当国家危急之秋,能捐所有以为民请命,此真宰相器也。”
7 刘熙载《艺概·文概》谓:“《左氏》叙事,如镜照物,不烦褒贬,而善恶自见,如此年之书子元、斗谷於菟是也。”
8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引贾逵曰:“降鄣者,齐服小国之辞;伐山戎者,霸主行仁之事。”
9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子元之死,非特除奸,亦所以警后世擅权之臣。”
10 《十三经注疏》总评此年传文:“事分内外,辞约旨丰,见《左传》剪裁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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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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