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
太公退,又行之于齐。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曰:“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人君不理,则畜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者,谷有所臧也。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守准平,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臧繦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臧繦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种饷粮食,必取澹焉。故大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
其后百余年,周景王时患钱轻,将更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潢洿也,竭亡日矣。王其图之。”弗听,卒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以劝农澹不足,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黄金一斤。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孝文五年,为钱益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贾谊谏曰:
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CA36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CA36之甚微,为利甚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众。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陷井,孰积如此!曩禁铸钱,死罪积下;今公铸钱,黥罪积下。为法若此,上何赖焉?
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虖,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虖,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乡而可哉!
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故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
今博祸可除,而七福可致也。何谓七福?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贵臣,多少有制,用别贵贱,五矣。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六矣。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七矣。故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祸,臣诚伤之。
上不听。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
武帝因文、景之蓄,忿胡、粤之害,即位数年,严助、朱买臣等招徠东瓯,事两粤,江、淮之间萧然烦费矣。唐蒙、司马相如始开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巴、蜀之民罢焉。彭吴穿秽貊、朝鲜,置沧海郡,则燕、齐之间靡然发动。及王恢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天下共其劳。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澹。人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夷,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兴利之臣自此而始。
其后,卫青岁以数万骑出击匈奴,遂取河南地,筑朔方。时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散币于邛、僰以辑之。数岁而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东置沧海郡,人徒之费疑于南夷。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此后四年,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转漕之费不与焉。于是大司农陈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请置赏官,名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值三十余万金。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千夫”如王大夫;其有罪又减二等;爵得至“乐卿”。以显军功。军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道杂而多端,则官职秏废。
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张汤以峻文决理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谋反迹见,而公卿寻端治之,竟其党与,坐而死者数万人,吏益惨急而法令察。当是时,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孙弘以实相,布被,食不重味,为下先,然而无益于俗,稍务于功利矣。
其明年,票骑仍再出击胡,大克获。浑邪王率数万众来降,于是汉发车三万两迎之。既至,受赏,赐及有功之士。是岁费凡百余巨万。
先是十余岁,河决,灌梁、楚地,固已数困,而缘河之郡堤塞河,辄坏决,费不可胜计。其后番系欲省底柱之漕,穿汾、河渠以为溉田;郑当时为渭漕回远,凿漕直渠自长安至华阴;而朔方亦穿溉渠。作者各数万人,历二三期而功未就,费亦各以巨万十数。
天子为伐胡故,盛养马,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乃调旁近郡。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臧以澹之。
其明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贫。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数岁贷与产业,使者分部护,冠盖相望,费以亿计,县官大空。而富商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给焉。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
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造钱币以澹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四十余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有司言曰:“古者皮币,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质而取鋊,钱益轻薄而物贵,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又造银锡白金。以为天用莫如龙,地用莫如马,人用莫如龟,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白撰”,值三千;二曰以重养小,方之,其文马,值五百;三曰复小,橢之,其文龟,值三百。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盗铸诸金钱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胜数。
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而桑弘羊贵幸。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至产累千金,故郑当时进言之。弘羊,洛阳贾人之子。以心计,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
法既益严,吏多废免。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征发之士益鲜。于是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故吏皆适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
其明年,大将军、票骑大出击胡,赏赐五十万金,军马死者十余万匹,转漕、车甲之费不与焉。是时财匮,战士颇不得禄矣。
有司言三铢钱轻,轻钱易作奸诈,乃更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得摩取鋊。
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臧,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使仅、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而民不齐出南亩,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轺车、贾人之缗钱皆有差小,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货。”
是时,豪富皆争匿财,唯卜式数求入财以助县官。天子乃超拜式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布告天下,以风百姓。初,式不愿为官,上强拜之,稍迁至齐相。语自在其《传》。
孔仅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至大司农,列于九卿。而桑弘羊为大司农中丞,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而御史大夫张汤方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惨急苛刻为九卿,直指夏兰之属始出。而大农颜异诛矣。
初,异为济南亭长,以廉直稍迁至九卿。上与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王侯朝贺以仓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汤又与异有隙,及人有告异以它议,事下汤治。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
郡国铸钱,民多奸铸,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白金稍贱,民弗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余终废不行。
是岁,汤死而民不思。
其后二岁,赤仄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直工大奸乃盗为之。
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民C84A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益广关,置左右辅。
初,大农斡盐铁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盐铁。及杨可告缗,上林财物众,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满,益广。是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织加其上,甚壮。于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数十丈。宫室之修,繇此日丽。
乃分缗钱诸官,而水衡、少府、太仆、大农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没入田田之。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官益杂置多,徒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斗鸡走狗马,弋猎博戏,乱齐民。”乃征诸犯令,相引数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补郎,郎选衰矣。
是时山东被河灾,乃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天子怜之,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使者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赈焉。
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国。东度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辩,自杀。行西逾陇,卒,从官不得食,陇西守自杀。于是上北出萧关,从数万骑行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边县,官假马母,三岁而归,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入新秦中。
既得宝鼎,立后土、泰一祠,公卿白议封禅事,而郡国皆豫治道,修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宫储,设共具,而望幸。
明年,南粤反,西羌侵边。天子为山东不澹,赦天下囚,因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粤,发三河以西骑击羌,又数万人度河筑令居。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戊田之。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澹之。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牝马天下亭,亭有畜字马,岁课息。
齐相卜式上书,愿父子死南粤。天子下诏褒扬,赐爵关内侯,黄金四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皆莫求从军。至饮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乃拜卜式为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器苦恶,贾贵,或强令民买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上不说。
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无赋税。南阳、汉中以往,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而初郡又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之。然兵所过县,县以为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轻赋法矣。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斡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而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
弘羊又请令民得入粟补吏,及罪以赎。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复告缗。它郡各输急处。而诸农各致粟,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者再百焉。
是岁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久之,武帝疾病,拜弘羊为御史大夫。
昭帝即位六年,诏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毋与天下争利,视以俭节,然后教化可兴。弘羊难,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乃与丞相千秋共奏罢酒酤。弘羊自以为国兴大利,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怨望大将军霍光,遂与上官桀等谋反,诛灭。
宣、元、成、哀、平五世,无所变改。元帝时尝罢盐、铁官,三年而复之。贡禹言:“铸钱采铜,一岁十万人不耕,民坐盗铸陷刑者多。富人臧钱满室,犹无厌足。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疾其末者绝其本,宜罢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毋复以为币,除其贩卖租铢之律,租税、禄、赐皆以布、帛及谷,使百姓壹意农桑。”议者以为交易待钱,布、帛不可尺寸分裂。禹议亦寝。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云。
王莽居摄,变汉制,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于是更造大钱,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又造契刀、错刀。契刀,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与五铢钱凡四品,并行。
莽即真,以为书“刘”字有“金”、“刀”,乃罢错刀、契刀及五铢钱,而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
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次七分,三铢,曰“幺钱一十”。次八分,五铢,曰“幼钱二十”。次九分,七铢曰“中钱三十”。次一寸,九铢,曰“壮钱四十”。因前“大钱五十”,是为钱货六品,直各如其文。
黄金重一斤,直钱万。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直千。是为银货二品。
元龟B77A冉长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公龟九寸,直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幺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是为龟宝四品。
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是为贝货五品。
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长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长一分,相重一铢,文各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而直千钱矣。是为布货十品。
凡宝货三物,六名,二十八品。
铸作钱布皆用铜,淆以连锡,文质周郭放汉五铢钱云。其金、银与它物杂,色不纯好,龟不盈五寸,贝不盈六分,皆不得为宝货。元龟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卜受直。
百姓愦乱,其货不行。民私以五铢钱市买。莽患之,下诏:“敢非井田、挟五铢钱者为惑众,投诸四裔以御魑魅。”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称数。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
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雠,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同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
又以《周官》税民: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县官衣食之。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
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均官有以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与民。其贾氐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以防贵庾者。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
羲和鲁匡言:“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斡在县官,唯酒酤独未斡。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故《诗》曰‘无酒酤我’,而《论语》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夫《诗》据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论语》孔子当周衰乱,酒酤在民,薄恶不诚,是以疑而弗食。今绝天下之酒,则无以行礼相养;放而亡限,则费财伤民。请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率开一卢以卖,雠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各以其市月朔米曲三斛,并计其贾而参分之,以其一为酒一斛之平。除米曲本贾,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糟CE6D、灰炭给工器、薪樵之费。”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数人,皆用富贾。落阳薛子仲、张长叔、临菑姓伟等,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臧不实,百姓俞病。莽知民苦之,复下诏曰:“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
后五岁,天凤元年,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直。而罢大、小钱,改作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其文右曰“货”,左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货泉径一寸,重五铢,文右曰“货”,左曰“泉”,枚直一,与货布二品并行。又以大钱行久,罢之,恐民挟不止,乃令民且独行大钱,与新货泉俱枚直一,并行尽六年,毋得复挟大钱矣。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莽以私铸钱死,及非沮宝货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胜行,乃更轻其法;私铸作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吏及比伍,知而不举告,与同罪;非沮宝货,民罚作一岁,吏免官。犯者俞众,及五人相坐皆没入,郡国槛车铁锁,传送长安钟官,愁苦死者什六七。
作货布后六年,匈奴侵寇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猪突豨勇,壹切税吏民,訾三十而取一。又令公卿以下至郡县黄绶吏,皆保养军马,吏尽复以与民。民摇手触禁,不得耕桑,徭役烦剧,而枯、旱、蝗虫相因。又用制作未定,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禄,而私赋敛,货赂上流,狱讼不决。吏用苛暴立威,旁缘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起为盗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广,于是青、徐、荆楚之地往往万数。战斗死亡,缘边四夷所系虏,陷罪,饥疫,人相食,及莽未诛,而天下户口减半矣。
自发猪突豨勇后四年,而汉兵诛莽。后二年,世祖受命,荡涤烦苛,复五铢钱,与天下更始。
赞曰:《易》称“裒多益寡,称物平施”,《书》云“茂迁有无”,周有泉府之官,而《孟子》亦非“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野有饿殍而弗知发”。故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弘羊均输,寿昌常平,亦有从徠。顾古为之有数,吏良而令行,故民赖其利,万国作乂。及孝武时,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其次也。至于王莽,制度失中,奸轨弄权,官民俱竭,亡次矣。
翻译
凡是货物的使用,如金、钱、布、帛,在夏、殷以前的情况已无从详细记述。姜太公为周朝设立“九府圜法”制度:黄金一寸见方重一斤;铜钱外圆内方,重量以“铢”来衡量;布帛宽二尺二寸为一幅,长四丈为一匹。因此,货物中以金为宝,钱利于流通如刀,流动如泉水,布施于民间,捆束于帛。
太公退隐后,又在齐国推行此法。到管仲辅佐齐桓公时,掌握轻重之权,说:“年岁有丰歉,所以粮食价格有贵贱;政令有缓急,所以物品有轻重。若君主不理财政,则商人游走市场,趁百姓缺乏之时,谋取百倍之利。因此,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富商,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这是因利益被兼并所致。只要计算生产与储备,本应足够,但仍有百姓饥饿,是因谷物被囤积。百姓有多余则物轻,故君主应在低价时收购;不足则物重,应在高价时抛售。若能依时调节轻重、收放有度,就能实现物价均衡。保持这种平衡,那么万户之邑应有万钟粮储和千万贯钱币;千户之邑也应有千钟粮储和百万贯钱币。春天供耕作,夏天供耘田,农具、种子、口粮都可充足供应。如此,大商人便无法豪夺百姓了。”齐桓公于是凭借小小的齐国,会合诸侯,显赫称霸。
此后百余年,周景王因钱币太轻,打算改铸大钱。单穆公劝阻道:“不可。古时天降灾祸,便调整货币,权衡轻重以救民。百姓苦于钱轻,就造重币流通,此时重币为主(母),轻币为辅(子),称为‘母权子’,百姓皆得便利。若重币过重难以承受,则多铸轻币流通,也不废弃重币,称为‘子权母’,大小皆有利。如今君王废除轻钱而专铸重钱,百姓将失去原有资财,岂能不匮乏?百姓一旦匮乏,国家用度也将不足,不得不加重征敛,百姓不堪负担,便会生离散之心,这是背离民心之举。况且断绝百姓日常使用的货币而去充实国库,如同堵塞河流源头造池塘,很快就会枯竭。请君王三思。”景王不听,终于铸造大钱,文曰“宝货”,内外都有边郭,声称是为了鼓励农业、救济不足,百姓因而蒙受其利。
秦统一六国后,货币分为两等:黄金以“溢”为单位,为上币;铜钱质地仿照周钱,文曰“半两”,重量与其铭文相符。至于珠玉、龟贝、银锡之类,则作为器饰或宝藏,并非正式货币,价值随市价波动不定。
汉朝建立之初,认为秦钱太重不便使用,允许民间铸造“荚钱”。黄金仍为一斤一单位。但一些逐利之徒囤积居奇,操纵市场,导致物价飞涨,米价高达每石一万钱,马匹每匹值百金。天下安定后,高祖下令商人不得穿丝绸、乘车,加重赋税以困辱他们。惠帝、吕后时期,因天下初定,放宽商贾律令,但仍规定市井商贩子孙不得任官吏。
文帝五年,因钱币日益增多且越来越轻,遂改铸四铢钱,铭文仍为“半两”,并废除禁止私铸的法令,允许民间自由铸造。贾谊上谏:
“法律规定百姓可雇工铸铜锡为钱,若掺入铅铁等杂料,罪至黥刑。然而实际铸钱者,若不掺杂,便无法获利;而轻微掺杂即可获厚利。事情易招祸患,法律反启奸邪。如今让平民掌握造币之权,各自隐蔽铸钱,欲禁其微小之奸而图厚利,即使每日处以黥刑,也无法制止。此前因盗铸被治罪者,多者一县达百人,加上官吏怀疑追捕奔走者甚众。以法律诱民入陷阱,积弊至此!过去禁铸,死罪累积;如今公铸,黥罪累积。如此立法,朝廷何所依靠?”
“再者,各地用钱标准不一:有的用轻钱,一百枚另加若干;有的用重钱,不肯按平称接受。法定钱币未立,官吏若强行统一,则繁琐苛刻,力不能及;若放任不管,则市肆用钱混乱,钱文大乱。若无良策,如何治理?”
“今农民弃耕采铜者日增,放下农具,烧炭冶炼;伪钱日多,五谷不增;善良之人受诱惑而作奸,老实百姓陷于刑罚:后果极为严重,怎能忽视!国家已知其害,官员必议禁止。但若禁之不得法,伤害更大。若禁止私铸,则钱必升值,升值则利润更高,盗铸将如云而起,即使死刑也难以遏制!奸邪不止,法令屡破,根源在于铜散布天下。故铜流于民间,祸患极大。”
“今可消除此大祸,而实现七种福益。何谓七福?一、朝廷收回铜料不使外流,则民不私铸,黥罪不再累积;二、伪钱不泛滥,百姓互信;三、采铜铸作者回归农田;四、铜归朝廷,国家可用之调控轻重:钱轻则收,钱重则散,货物价格必平;五、用铜制造兵器、赐予贵臣,数量有制,体现尊卑;六、掌控万物,调节盈虚,收取多余,则官府富实而末业之民困顿;七、以多余财物与匈奴争利,使其民心归附。善治天下者,化祸为福,转败为功。今长久舍弃七福而行大祸,臣实在痛心。”
文帝未采纳。当时吴国以诸侯身份靠山铸钱,财富堪比天子,后来终致叛乱。邓通为大夫,亦因铸钱,财富超过王者。因此吴、邓所铸之钱遍布天下。
武帝凭借文帝、景帝积累的财富,愤恨匈奴与南越之患,即位数年后,派严助、朱买臣招抚东瓯,经营南越,江淮之间耗费巨大。唐蒙、司马相如开辟西南夷,凿山修路千余里,巴蜀百姓疲惫不堪。彭吴开通秽貊、朝鲜之路,设沧海郡,燕齐之地动荡不安。及至王恢策划马邑之谋,匈奴断绝和亲,侵扰北方边境,战事连年不断,天下共受劳苦。战争日益频繁,出行者自带干粮,居者负责运送,内外骚动,百姓疲敝而巧避法令,财物损耗而无法满足需求。出钱可补官,纳财可赎罪,选举衰败,廉耻沦丧,尚武之风盛行,法令严酷。从此兴利之臣开始掌权。
此后,卫青每年率数万骑兵出击匈奴,夺取河南地,筑朔方城。同时继续开通西南夷道路,役夫数万人,千里运粮,大约十钟才能送达一石,又散发钱币于邛、僰等地以安抚蛮夷。数年而道路不通,蛮夷屡次进攻,官府发兵镇压。仅巴蜀租赋不足以支撑,乃招募豪民赴南夷垦田,向官府纳粮,而在京城领取钱财。东部设沧海郡,人力物力耗费堪比西南。又征发十余万人修筑朔方城防,转运粮草极远,自山东地区皆受其劳,耗资数十至上百亿,国库空虚。于是招募百姓:凡献奴婢者可终身免役,为郎者可增秩,甚至纳羊也可为郎,自此始。
此后四年,卫青连年率十余万大军击胡,斩首俘敌者获赏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卒马匹死亡十余万,军械转运费用尚未计入。大司农报告:国库积蓄与赋税均已耗尽,不足以供给战士。有关部门建议允许百姓买爵位、赎禁锢、减罪;并设置“武功爵”,每级十七万钱,共值三十多万金。凡买“官首”爵者可试补官吏,优先任用;“千夫”爵待遇如王大夫;有罪者可减二等;最高可至“乐卿”,以彰显军功。军功之人多超等授官,大者封侯拜将,小者为郎。官吏来源复杂,职官渐趋废弛。
自公孙弘以《春秋》义理约束臣下而任丞相,张汤以严苛条文断案为廷尉,于是“见知法”产生,对废格诏令、诽谤朝政者严加追究。次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谋反迹象暴露,公卿寻衅治罪,牵连党羽,坐死者数万人,官吏愈加严酷而法令细密。此时朝廷招揽方正、贤良、文学之士,有人升至公卿大夫。公孙弘生活俭朴,布衣粗食,率先垂范,然风俗未改,反而日趋功利。
次年,霍去病再次出击匈奴,大获全胜。浑邪王率数万人投降,汉朝派出三万辆车迎接。抵达之后,赏赐遍及有功将士。当年费用总计逾百巨万。
此前十余年,黄河决口,淹没梁楚之地,早已多次受灾,沿河郡县修堤堵水,常又溃决,费用不可计数。后来番系欲减轻底柱漕运负担,开凿汾河、黄河渠道用于灌溉;郑当时因渭水漕运迂回,开凿直渠自长安至华阴;朔方也开灌溉渠。每次工程均动员数万人,历时两三年未能完成,费用各达数亿。
皇帝因讨伐匈奴,大量养马,往来长安吃食的马匹达数万匹,关中饲养人员不足,调附近郡县支援。归降的胡人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依赖官府供给,官府不足,皇帝乃削减膳食,解驾驷马,动用御府藏品以应急。
次年,山东遭水灾,百姓饥荒,皇帝遣使开放各地仓库赈济。仍不足,又募富人借贷。尚难救济,乃迁贫民至关西及朔方以南新秦中地区,共七十余万人,衣食全靠官府供给。几年内贷给产业,派使者分区保护,车马络绎不绝,费用以亿计,国库极度空虚。而富商大贾囤积财富,役使贫民,车船成百上千,囤积居奇,连封君都仰其鼻息。冶铁煮盐者,财富动辄万金,却不助国家急难,百姓更加困苦。
于是皇帝与公卿商议,改革货币以满足开支,并打击投机兼并之徒。当时皇家禁苑有白鹿,少府存银锡较多。自文帝改铸四铢钱以来,已四十多年,自建元年间起,官方常就近铜山铸钱,民间亦盗铸,无法禁止。钱越来越多而越轻,物资越来越少而越贵。有关部门奏称:“古时有用皮币,诸侯用于聘享。金分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今‘半两’钱法定重四铢,但奸人常磨钱取铜屑(鋊),使钱更轻薄,物更昂贵,远方交易烦费。”于是用一平方尺白鹿皮,边缘绘彩,作为“皮币”,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须用此皮币垫璧,方可通行。
又造银锡“白金”三种:其一重八两,圆形,纹为龙,名“白撰”,值三千;其二较小,方形,纹为马,值五百;其三更小,椭形,纹为龟,值三百。命令官府销毁半两钱,改铸三铢钱,重量与铭文一致。凡盗铸各种钱币者一律处死,但官民犯者仍不可胜数。
于是任命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主管盐铁事务,桑弘羊受宠。咸阳是齐国大盐商,孔仅是南阳大冶铁家,皆资产达千金,由郑当时推荐。弘羊是洛阳商人之子,精于心算,十三岁即为侍中。三人谈论经济之事,分析精细入微。
法令日益严厉,许多官吏被罢免。战事频繁,民众多买复役及五大夫、千夫爵位以避征发,服役者越来越少。于是规定千夫、五大夫可为吏,不愿者须出马;原为官吏者则被派往林苑砍棘,修建昆明池。
次年,大将军与骠骑将军大规模出击匈奴,赏赐五十万金,战马死亡十余万匹,转运、车甲费用未计。此时财政枯竭,战士多未能领薪。
有关部门认为三铢钱太轻,易生奸诈,请求改由郡国铸造五铢钱,钱币四周有边郭,防止磨钱取鋊。
大农上奏盐铁丞孔仅、咸阳建议:“山海资源为天地宝藏,原属少府,陛下不私有,交大农辅助赋税。愿招募百姓自费,利用官器煮盐,官府提供牢盆。游手好闲者欲垄断山海之利,致富欺压百姓。反对意见极多。凡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左脚戴刑具(釱趾),没收器具。不产铁的郡,设小铁官,隶属所在县。”派孔仅、咸阳巡视全国,设立官府,任用旧盐铁富商为官。从此官吏中商人更多。
商人因币制变动,纷纷囤货逐利。公卿奏称:“各地多受灾,无产业贫民,应募迁至宽饶之地。陛下节膳省用,动用禁钱赈济百姓,宽贷赋役,但百姓仍不愿务农,商贾却日益增多。贫者无积蓄,全靠官府。过去对轺车、商贾缗钱征税已有定制,请恢复旧法。凡商人从事买卖、借贷、囤积居奇者,无论是否有市籍,均须自行申报财产,每两千钱收一算税;从事手工业或铸钱者,每四千钱收一算。非官吏、三老、北边骑士,一辆轺车收一算;商人两算。五丈以上船只收一算。隐瞒不报或申报不实者,罚戍边一年,没收财产。举报者奖赏一半。凡有市籍商人及其家属,不得拥有田产,以利于农业。违令者,田产财物全部没收。”
当时豪富争相匿财,唯卜式多次主动捐财助国。皇帝破格提拔他为中郎,赐爵左庶长,赐田十顷,并公告天下,以引导百姓。起初卜式不愿做官,皇帝强授,后升至齐相。其事迹详见本传。
孔仅主持全国铸器,三年内升为大司农,位列九卿。桑弘羊任大司农中丞,掌管会计,逐步设立均输制度以流通货物。首次允许官吏以纳粮补官,郎官可达六百石。
自铸造白金、五铢钱五年后,赦免因盗铸金钱被判死刑者数十万人,未被发现而相互残杀者不可计数。自首者百余万人,但仍不到一半。天下几乎都在私铸钱币。犯罪者太多,官府无法尽诛,于是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巡视郡国,查处兼并之徒及与之勾结的地方守相。御史大夫张汤正得势,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以严酷为九卿,直指使者夏兰等人开始出现。大农颜异被杀。
当初,颜异任济南亭长,以廉洁正直逐步升至九卿。皇帝与张汤创制白鹿皮币,问其意见。颜异说:“现在王侯朝贺用玉璧,价值数千,而垫璧的皮币竟值四十万,本末不相称。”皇帝不悦。张汤与颜异有隙,后有人告发颜异其他言论,案件交张汤审理。颜异曾与客人交谈,客人提到新法令不便之处,颜异未回应,只是嘴唇微微一动。张汤奏称:九卿明知法令不便,不进言而腹诽,应判死刑。从此确立“腹非”之法,公卿大夫多阿谀逢迎。
皇帝既颁布“缗钱令”又尊崇卜式,百姓终究无人自愿分财助国,于是全面推行“告缗”政策。
郡国铸钱,民间多伪铸,钱质轻,公卿建议在京师铸“赤仄钱”,一枚当五枚普通钱,赋税官用非赤仄钱不得通行。白金逐渐贬值,百姓不再珍视使用,官府虽禁无效,一年多后最终废止。
这一年,张汤死后,百姓并不怀念。
两年后,赤仄钱贬值,百姓巧法规避,不便使用,再度废除。于是禁止郡国铸钱,专令上林三官统一铸造。新钱数量充足,规定天下非三官钱不得流通,各郡国旧钱全部废毁,铜料送交三官。民间私铸因成本高于收益,只有技术高超的大奸才敢为之。
杨可主持“告缗”遍及全国,中产以上之家大多被告发。杜周审理此案,极少有人翻案。朝廷分派御史、廷尉正监等前往各地处理缗钱案,没收百姓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计,大县没收田地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邸亦如此。于是中产以上商人大多破产,百姓安于饮食衣着,不再储蓄经营,而官府因盐铁、告缗收入,财政稍宽裕。扩大关隘,设置左右辅。
起初,大农统辖盐铁官众多,设水衡都尉,原拟主管盐铁。及至杨可告缗,上林苑财物剧增,遂令水衡主管上林。上林日益充实,规模扩大。当时南越欲与汉水上作战,于是大修昆明池,周围建馆舍。建造楼船,高十余丈,旗帜飘扬,极为壮观。皇帝感动,建柏梁台,高数十丈。宫室修建自此日益华丽。
将没收的缗钱分给各官署,水衡、少府、太仆、大农各自设置农官,就地管理没收的土地。没收的奴婢分配至各苑养狗马禽兽,或交各官署使用。官署日益庞杂,奴仆众多,每年需从黄河漕运四百万石粮食,官府还需自行采购才够。
所忠奏称:“世家子弟富人斗鸡走狗、狩猎博戏,扰乱平民。”于是征召违反禁令者,互相牵连数千人,称为“株送徒”。出资者可补郎官,郎选自此衰落。
此时山东遭河灾,连年歉收,部分地区人相食,范围达二三千里。皇帝怜悯,允许饥民流徙至江淮谋生,愿留者安置。使者沿途护送,调拨巴蜀粮食赈济。
次年,皇帝首次巡行郡国。东渡黄河,河东守未料皇帝突然到来,措手不及,自杀。西行至陇西,随从缺粮,陇西守自杀。于是皇帝北出萧关,率数万骑兵在新秦中狩猎,以整饬边防返回。新秦中有的地方千里无亭障,于是诛杀北地太守以下官员,允许百姓在边县定居,官府借给母马,三年后归还,并收十分之一利息,以废除告缗,充实新秦中。
获得宝鼎后,设立后土、泰一祠,公卿提议封禅,各地预先修路,整修宫殿,整治驰道各县,储备物资,准备接待。
次年,南越反叛,西羌侵边。皇帝因山东供给不足,大赦囚徒,调集南方楼船兵二十余万攻南越,发三河以西骑兵击羌,又派数万人渡河筑令居城。初设张掖、酒泉郡,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设立田官,调六十万戍卒屯田。内地修路运粮,远达三千里,近者千余里,全靠大农供给。边兵不足,动用武库及工官兵器。马匹短缺,国库缺钱难购,遂下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官吏,按等级出母马至各地亭,亭设畜马场,每年考核繁殖情况。
齐相卜式上书,愿父子赴南越效死。皇帝下诏褒扬,赐爵关内侯,黄金四十斤,田十顷,公告天下,却无人响应。列侯数百人,无一人愿从军。至饮酎礼时,少府核查贡金,因“酎金”成色不足失侯者百余人。于是任命卜式为御史大夫。卜式任职后,见各地官营盐铁器物粗劣,价格昂贵,有时强卖于民。又有船税,商人减少,物价上涨,遂通过孔仅反映船税问题。皇帝不悦。
汉连年出兵三年,平定羌乱,灭南越、东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设十七个新郡,仍依当地习俗治理,不收赋税。南阳、汉中等地按邻近关系供给新郡官吏粮饷物资,驿传车马配备齐全。新郡时有小叛,杀官吏,汉派南方官吏士兵前往镇压,每年万余人,费用全靠大农。大农靠均输调盐铁助赋,得以支撑。但军队所经各县,只求供给不缺,不敢提轻赋之法。
次年,元封元年,卜式被贬为太子太傅。桑弘羊任治粟都尉,兼领大农,全面接管孔仅的盐铁事务。弘羊因各官署自行采购竞争,导致物价飞涨,各地赋税运输有时还不抵运费,建议设大农部丞数十人,分管郡国,普遍设立均输、盐铁官,令远方以本地特产代替赋税,互相调运。在京师设“平准”机构,总揽全国物资调运。召工官制造车辆等器械,均由大农供给。大农统揽天下货物,价高则卖,价低则买。如此,富商无法牟取暴利,只得回归本业,万物价格稳定。此法名为“平准”。皇帝认可,实行。于是皇帝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行海上,沿北边返回。沿途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由大农供给。
弘羊又建议允许百姓纳粟补官,或以粮赎罪。令百姓向甘泉仓纳粮,依等级免除终身赋役,不再征收缗钱。其他郡县将急用物资运往急需之地。各地纳粟,山东漕运增至每年六百万石。一年之内,太仓、甘泉仓皆满,边地余粮,均输所得帛达五百万匹。百姓未增赋而天下财用充裕。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两次赏黄金各二百斤。
这一年略有旱情,皇帝命百官求雨。卜式说:“朝廷本当靠租税生活,如今弘羊却让官吏坐在市场贩卖货物求利。杀了弘羊,天才会下雨。”久后,武帝病重,任命弘羊为御史大夫。
昭帝即位六年,诏令郡国举荐贤良文学之士,询问民生疾苦与教化要点。众人皆主张废除盐铁、酒榷、均输官,不与民争利,倡导节俭,方可振兴教化。弘羊反对,认为这是国家大业,制御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后与丞相田千秋共同奏请废除酒类专卖。弘羊自认功高,欲为子弟求官,怨恨大将军霍光,遂与上官桀等谋反,终被诛灭。
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平帝五代,未作变更。元帝时曾废盐铁官,三年后恢复。贡禹建议:“铸钱采铜,一年十万人不耕,百姓因盗铸犯罪者众多。富人藏钱满屋,仍不知足。民心动摇,弃农经商,耕者不足半数,奸邪难禁,根源在钱。治其末者应绝其本,应废除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不再以钱为币,废除交易租税中的钱律,租税、俸禄、赏赐皆用布帛谷物,使百姓专心农桑。”议论者认为交易需钱,布帛无法分割使用。贡禹建议也被搁置。
自武帝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年间,共铸成钱二百八十亿余。
王莽摄政,改变汉制,因周钱有子母相权之说,乃铸大钱,直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又铸契刀、错刀。契刀环如大钱,身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镶嵌文字,曰“一刀直五千”。与五铢钱共四种并行。
王莽称帝后,因“刘”字含“金”“刀”,乃废错刀、契刀及五铢钱,另造金、银、龟、贝、钱、布等,统称“宝货”。
小钱直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次为七分,三铢,曰“幺钱一十”。次八分,五铢,曰“幼钱二十”。次九分,七铢,曰“中钱三十”。次一寸,九铢,曰“壮钱四十”。加上之前的“大钱五十”,共六种钱货,面值与文字相符。
黄金一斤值一万钱。朱提银八两为一流,值一千五百八十钱。其他银一流值一千钱。银货两种。
元龟长一尺二寸,值二千一百六十钱,等于大贝十朋。公龟九寸,值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值三百,为幺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值一百,为小贝十朋。龟宝四种。
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值二百一十六。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值五十。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值三十。小贝一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值十。不足一寸二分者不成朋,每枚值三钱。贝货五种。
布币有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长一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以上每级长一分,重一铢,面值加一百,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值一千钱。布货十种。
总计宝货三类,六名,二十八品。
所有钱布皆用铜,掺铅锡,形制仿汉五铢钱。金银与其他材料混合,色泽不纯,龟不满五寸,贝不满六分,皆不得为宝货。元龟为“蔡”,非平民可持有,持有者须交大卜换取价值。
百姓混乱,新币不行。民间私自使用五铢钱交易。王莽忧虑,下诏:“凡非议井田制、私藏五铢钱者,视为惑众,流放边疆驱鬼。”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百姓在街市哭泣。因买卖田宅奴婢、私铸钱而获罪者,自公卿至平民,不可胜数。王莽知民愁苦,暂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两种并行,龟贝布币暂停。
王莽性急躁,不能无为而治,凡有所兴作,必依古制,求经文依据。国师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购滞销之物,供给所需,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王莽下诏:“《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古籍皆有调控之说。今设赊贷,立五均,设诸斡官,旨在均平百姓,抑制兼并。”于是在长安及五都设五均官,改长安东西市令、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市长为“五均同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其余四都各以方位命名。每地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凡采金、银、铜、铅锡,捕龟取贝者,均须向司市钱府申报,依时节采集。
又依《周官》征税:凡田不耕为“不殖”,缴三夫之税;城中宅地不植树种菜为“不毛”,缴三夫之布;百姓游手好闲,缴一匹布;无力缴纳者,由官府安排劳役,供给衣食。凡从山林水泽采鸟兽鱼鳖百虫,畜牧,妇女桑蚕纺织,工匠医巫卜祝,各类技艺、商贩、坐肆经营者,均须向所在县官申报职业,扣除成本,按利润十一分之一纳税。隐瞒或虚报者,没收所得,服劳役一年。
各司市每季中月核定所管货物上中下三等价格,作为本市平价,不限他地。百姓买卖五谷布帛丝绵等民用必需品滞销者,均官按成本收购,不使其亏损。若物价过高,超过平价一钱,即按平价卖给百姓。若物价低于平价,听任百姓自由交易,以防囤积居奇。百姓祭祀、丧事缺钱者,钱府可赊借,祭祀不超过十日,丧事不超过三月。百姓缺钱发展产业者,均官可贷款,扣除费用,年息不超过十分之一。
羲和鲁匡建议:“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皆由官府掌控,唯酒类专卖未行。酒为天之美禄,帝王用以颐养天下,祭祀祈福,扶衰治病。百礼非酒不行。《诗》云‘无酒酤我’,《论语》云‘酤酒不食’,二者不矛盾。《诗》反映太平世,酒由官卖,品质好,便民;《论语》反映周衰,酒由民卖,质劣不诚,故孔子不食。今若禁酒,则礼不行;若放任无度,则浪费伤民。请效古法,官府酿酒,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设一卢售卖,以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酒六斛六斗。按每月初米曲价格合计,三分取一为一斛酒平价。扣除成本,利润十分成,七成归官,三成及糟糠灰炭用于工器薪樵。”
羲和设命士监督五均六斡,每郡数人,皆用富商。洛阳薛子仲、张长叔,临淄姓伟等,乘传车牟利,遍布天下,与郡县勾结,虚报账目,府库不实,百姓更困。王莽知民苦,再下诏强调盐为食之主,酒为药之长、嘉会之需,铁为农本,山泽为富源,五均赊贷为民取平,钱布铜冶通有无,此六者非百姓可自制,必赖市场,虽贵亦须买。豪强借此剥削贫弱,先圣故设官营。每项设禁令,违者至死。但奸吏与恶民共侵,百姓不安。
五年后,天凤元年,重申金、银、龟、贝货币,略调价格,废大、小钱,改铸“货布”,长二寸五分,宽一寸,首长八分多,宽八分,圆孔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间距二分,右文“货”,左文“布”,重二十五铢,值“货泉”二十五。货泉直径一寸,重五铢,右“货”左“泉”,每枚值一,与货布并行。因大钱行之已久,恐民私藏,令大钱与货泉皆值一,同行六年,期满禁用。每次改币,百姓破业,陷入刑罚。王莽原定私铸钱者死,非议宝货者流放,犯者太多,改为:私铸泉布者,与妻儿没为官奴婢;官吏邻里知而不报,同罪;非议宝货者,百姓罚劳役一年,官吏免职。后因五人连坐皆没入,押送长安钟官,愁苦死者十之六七。
货布行六年后,匈奴侵扰加剧,王莽大募囚徒奴仆,号“猪突豨勇”,向官民征税,三十取一。令公卿至黄绶吏皆养军马,后全转嫁于民。百姓动辄触法,无法耕作,徭役繁重,又遇旱蝗。制度未定,上下官吏无俸,私自征敛,贿赂横行,诉讼不决。官吏苛暴立威,借禁令盘剥百姓。富者难保,贫者无存,沦为盗贼,据山泽,官府不能擒,反被掩盖,势力渐大,青、徐、荆楚等地常达万人。战死、边患、饥疫、人相食,至王莽未诛前,天下户口已减半。
“猪突豨勇”后四年,汉军诛王莽。两年后,光武帝即位,清除苛政,恢复五铢钱,与天下重新开始。
赞曰:《易》说“裒多益寡,称物平施”,《尚书》说“懋迁有无”,周有泉府之官,《孟子》批评“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野有饿殍而弗知发”。故管仲轻重之术,李悝平籴法,桑弘羊均输,寿昌常平仓,皆有借鉴意义。惟古人施行有度,官良令行,百姓受益,天下安定。至武帝时,国用富足而民不加赋,尚属次优。至于王莽,制度失当,奸人弄权,官民俱困,最下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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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九府圜法:周代财政制度,九府指财政机构,圜法指圆形货币制度。
2. 钱圜函方:铜钱外圆内方,象征天圆地方。
3. 繦:穿钱的绳子,引申为钱币单位。
4. 区区之齐:小小的齐国,形容其原本国力不强。
5. 母权子、子权母:重币为主(母)、轻币为辅(子)或反之,用于调节货币流通。
6. 荚钱:汉初轻薄小钱,形如榆荚,故名。
7. 黥:古代刑罚,在脸上刺字涂墨。
8. 釱左趾:脚镣刑具,加于左脚趾。
9. 缗钱:指商人财产税,每两千钱为一“缗”,收一“算”。
10. 平准:政府调控物价的制度,贱买贵卖以平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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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1. 本文系统记载了中国古代货币、赋税、财政制度的演变过程,从先秦至王莽覆灭,脉络清晰,史料详实。
2. 文章重点描述了汉代经济政策的变迁,尤其是武帝时期盐铁专营、均输平准、算缗告缗等重大举措,揭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历史逻辑与社会代价。
3. 对王莽改制的记述尤为深刻,指出其“依古改制”而脱离现实,法令繁苛,扰民伤财,终致天下大乱,具有强烈的历史批判意味。
4. 通过贾谊、颜异、卜式、贡禹等人言论,展现了儒家与法家在经济治理上的思想冲突,体现了《汉书》“寓论于史”的特点。
5. 赞语总结历史经验,强调“称物平施”“懋迁有无”的经济理念,肯定适度调控,反对极端干预,体现出班固理性务实的政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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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1. 本文结构宏大,时间跨度长,从太公制法到光武中兴,完整呈现了两汉之际经济制度的兴衰轨迹。
2. 叙事详略得当,对关键人物如管仲、桑弘羊、王莽的政策有深入剖析,兼具史实性与思想性。
3. 语言典雅简练,多用排比与对仗,如“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增强节奏感与权威感。
4. 善于通过具体事件揭示制度弊端,如告缗导致“中家以上大氐破”,生动展现政策的社会后果。
5. 人物刻画鲜明,如卜式“数求入财”,与群臣匿财形成对比,凸显道德张力。
6. 经济术语丰富准确,如“均输”“平准”“轻重”“子母相权”,体现作者深厚的财经知识。
7. 批判理性贯穿始终,对王莽“依古得经文”的讽刺尤为深刻,揭示理想主义改革的危险。
8. 赞语凝练有力,引用经典,总结历史规律,提升全文思想高度。
9. 兼具史料价值与文学价值,是中国古代经济史书写的典范之作。
10. 对后世影响深远,为历代讨论国家经济政策提供了重要历史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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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司马光《资治通鉴》多采此文内容,尤重桑弘羊均输平准之述,称“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2. 颜师古注《汉书》于此篇用力最深,详释“五铢”“赤仄”“牢盆”等术语,为后世研究奠基。
3. 王应麟《通鉴答问》评:“班固志食货,备载轻重之权,可见古今理财之要。”
4.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指出:“《食货志》所述王莽宝货二十八品,条理分明,足见其制之繁。”
5. 赵翼《廿二史札记》称:“《汉书·食货志》最为详赡,上继《周礼》,下开历代志书之体。”
6. 章学诚《文史通义》评:“班固志经济,不独记事,兼寓劝诫,其赞语尤得史法之正。”
7.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认为:“此志为中国最早系统的经济文献,研究古代财政必读。”
8.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引用文中“上林三官铸钱”事,说明中央集权铸币之始。
9. 宫崎市定《中国古代史》称:“班固对王莽改制的描写,是理解理想主义政治失败的经典案例。”
10. 陈寅恪曾言:“读《食货志下》,可知制度之变,非独法令,实关民心向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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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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