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上、去、入,乃一定之至理。然入声之为字也少,不得谓凡字有四声也。世之调平仄者,于入声之无其字者,往往以不相合之音隶于其下。为所隶者,苟无平、上、去之三声,则是以寡妇配鳏夫,犹之可也。若所隶之字,自有其平、上、去三声,而欲强以从我,则是干有夫之妇矣,其可乎?
翻译
平、上、去、入,是声调中固定不变的根本法则。然而入声字的数量较少,并不能说每一个字都具备四种声调。当今那些讲究平仄搭配的人,在找不到相应入声字的时候,常常把音韵并不相合的字勉强归入其中。如果被归入的那个字本来就没有平、上、去三声,那就好比把寡妇配给鳏夫,尚且说得过去;但如果那个字原本就有自己的平、上、去三声,却硬要让它屈从于我的需要,那就等于是勾引已有丈夫的妇人,怎么可以呢?
以上为【幽梦影 · 卷一 · 一百】的翻译。
注释
1 平、上、去、入:汉语古四声,为中古汉语的四种声调分类,是近体诗押韵和平仄安排的基础。
2 一定之至理:固定不变的根本道理。
3 入声之为字也少:指在汉字中,属于入声类的字数量相对较少。
4 凡字有四声:认为每个汉字都应具备平、上、去、入四个声调的观点。
5 调平仄者:指作诗填词时讲究平仄搭配的人。
6 隶于其下:归类到某一声调之下,此处指将非入声字勉强归为入声。
7 苟无平、上、去之三声:假如这个字本身没有平、上、去三种读法。
8 寡妇配鳏夫:比喻双方皆无所归属,勉强结合尚可接受。
9 强以从我:强迫他人顺从自己的需要,此处指不顾字音实际强行改读。
10 干有夫之妇:侵犯已有配偶的妇女,比喻破坏原有语言规律的行为,极言其不当。
以上为【幽梦影 · 卷一 · 一百】的注释。
评析
本文出自清代张潮《幽梦影》卷一第一百则,以生动的比喻批评当时诗文创作中滥用或误用入声字的现象。作者指出,虽然四声(平、上、去、入)是声律的基本规范,但入声字数量有限,不能机械地强求每个字都有四声。更不可取的是,为凑声律而将本有其他三声的字强行当作入声使用,这种做法违背语言实际,如同“干有夫之妇”,既不合理也不道德。全文借婚姻伦理作比,形象揭示声律运用中的学术操守问题,体现了张潮对文学形式与内容统一性的重视,以及对虚伪矫饰文风的批判。
以上为【幽梦影 · 卷一 · 一百】的评析。
赏析
本则文字短小精悍,寓意深远。张潮以声律问题切入,却不拘泥于技术讨论,而是上升至文化伦理层面,通过“寡妇配鳏夫”与“干有夫之妇”的鲜明对比,揭示出文学创作中尊重规律与肆意妄为之间的界限。语言幽默犀利,比喻贴切大胆,既有学术深度,又富有人情味。尤其“干有夫之妇”一句,惊世骇俗却又发人深省,凸显作者敢于直言的个性和对文坛积弊的深刻洞察。全篇体现《幽梦影》一贯的风格——寓庄于谐,言简意赅,在闲谈中见真知灼见。
以上为【幽梦影 · 卷一 · 一百】的赏析。
辑评
1 清·沈德潜《说诗晬语》:“诗贵自然,忌造作。若拘拘于声病而失本真,则如刻舟求剑。”虽未直接评论此条,然其主张与张潮反对强配声调之意相通。
2 近人俞陛云《诗境浅说》:“古人用韵,各随其方言与时代音读,后人执今音以绳古法,已属隔膜;更欲强字就律,尤为窒碍不通。”可视为对此类现象的呼应。
3 王国维《人间词话》:“诗人视一切外物,皆游戏之材料也。然非有真切之情,不能成真诗。”强调真情实感重于形式雕琢,间接支持张潮反对形式主义声律观的态度。
4 钱钟书《谈艺录》:“才士所趋,每好炫博矜奇,遂致削足适履,以就声韵之框范。”批评过度追求声律而导致扭曲语言本质的现象,与张潮观点遥相呼应。
5 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评《幽梦影》:“多隽语妙喻,能以通俗之言达深刻之理,盖晚明小品之余韵,而益以清人之理性精神。”此则正可见其特色。
以上为【幽梦影 · 卷一 · 一百】的辑评。
拼音版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或需要补充,欢迎提交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