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性动用,共人言语,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若全著相,即长邪见,若全执空,即长无明。执空之人有谤经,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语言,只此语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两字,亦是文字。见人所说,便即谤他言著文字。汝等须知自迷犹可,又谤佛经,不要谤经,罪障无数。若著相于外,而作法求真,或广立道场,说有无之过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可见性。但听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于道性窒碍。若听说不修,令人反生邪念,但依法修行无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说,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若有人问汝义,问有将无对,问无将有对,问凡以圣对,问圣以凡对,二道相因,生中道义。如一问一对,馀问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设有人问,何名为暗?答云:明是因,暗是缘,明没则暗,以明显暗,以暗显明,来去相因,成中道义。馀问悉皆如此。汝等于后传法,依此转相教授,勿失宗旨。”
翻译
(大师还说:)“用自己的本性和别人交谈时,要能对外则面对表相而又离开表相,对内则面对空无又离开空无。如果完全执著于表相,就会增长邪见;如果完全执著于空无,就会增长无明。完全执著于空无的人就会诽谤佛经,甚至说一切皆空,不需要用文字。既然不需要用文字,人也就不应该使用语言了,因为这语言,就是文字的表相。这种人又说,直道不立文字。但这‘不立’两个字,本身也是文字。看见别人有所论说,就诽谤他是执著于文字。你们要知道这是自己迷惑且不说,还要诽谤佛经,不要诽谤佛经,那样犯的罪孽是不可计量的。如果执著于外在的表相,并以此来追求佛法的真谛,或者到处建立法坛道场,大谈有和无的对错与否,像这样的人,就是经历多少劫数也不会认知自己的佛性。要依照佛法修行,但又不要对佛经及各种事物都不思考,而导致佛性的窒息妨碍。如果仅仅听一些说教而不实践修行,那就让人反而产生邪念,因此要依佛法修行,又不要滞留在事物的表相。你们如果觉悟这一点,照这样来讲说佛法,照这样来修行,照这样来实践,就不会偏离本宗的宗旨。”“如果有人向你们请教佛法教义,他问有你就回答无,他问无你就回答有,他问凡你就回答圣,他问圣你就回答凡,要从相对的两个方面互为因果,就能从中产生出正确的见解。如果采用一问一答,其余的问题以此类推,就不会违背真理。假设有人问,什么叫暗?就回答说,明是原因,暗是机缘。明没有了就出现了暗,是以明衬托出了暗,以暗衬托出了明,这样你来我去互为因果,自然就使佛教的正确见解呈现出来。其余的问答都以此类推。你们日后传授佛法,照此代代相授,不要偏离本宗之宗旨。”
版本二:
自性本具妙用,起心动念、与人言谈之际,对外不执著于一切形相,而能超越形相;对内不沉溺于空寂之见,而能超越空执。倘若完全执著于外相,便会滋长邪知邪见;倘若一味执取“空”为究竟,便会增长无明愚痴。那些执空之人,往往诽谤佛经,公然宣称“不用文字”。既然说“不用文字”,那么人也不该开口说话——须知当下所发之语言,正是文字之相的显现。又有人常说:“直道不立文字。”可“不立”这两个字,本身即是文字。一见他人说法,便讥谤其“执著文字”。你们应当明白:自己迷惑尚且情有可原,若进而诽谤佛经,则罪过深重,障道无边。切莫于外境上执相求真,或广设道场、高谈“有”“无”之过患;如此修行者,纵经多劫,亦不能彻见自性。唯当依佛陀正法如实修行,但又不可堕入“百物不思”的枯寂断灭——此等顽空,反成道性之窒碍。若只听闻佛法而不实修,不仅自身不得受用,还会令人生起邪见。因此,必须依法修行,行持“无住相”的法布施。你们若能真正开悟,就应依此教义而说、依此教义而用、依此教义而行、依此教义而作,方不违失禅宗根本宗旨。
若有人向你问法:问“有”,便以“无”来对答;问“无”,便以“有”来对答;问“凡夫”,便以“圣者”对答;问“圣者”,便以“凡夫”对答。二边对待,互为依存,由此显发不落两边、离于戏论之中道实义。凡一切问答,皆依此一对一对的方式应对,便不失中道之理。譬如有人问:“什么叫‘暗’?”应答:“‘明’是因,‘暗’是缘;明相隐没,则暗相现前;以明来彰显暗,以暗来反显明;明来暗去、暗去明来,彼此相待而生,来去互依,方成中道之义。”其余一切问答,悉皆依此类推。你们今后传法授徒,须依此原则辗转相授,切勿背离本宗心印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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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自性动用”:指众生本具之清净自性,非死寂之体,而是灵明觉照、随缘起用、语默动静皆是其用。
2 “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对外不黏著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之相;对内不滞碍于“空”之概念或境界,避免堕入“恶取空”。
3 “邪见”:此处特指执实有、计常、计我等违背缘起性空之错误见解。
4 “无明”:此处指执“空”为实有、将空理实体化而生起的愚痴,即《中论》所谓“诸佛说空,为离诸见;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
5 “谤经”:并非一般批评,而是以“不用文字”为由否定佛经权威,割裂言教与心印的关系,属“法执”之重病。
6 “无住相法施”:以三轮体空(无施者、无受者、无所施之法)之心行布施,尤指宣说佛法时不住能所、不执文字、不期果报。
7 “二道相因,生中道义”:有与无、凡与圣等二元概念相互依存、对待而立,离此对待,中道方得显现;中道非第三实体,即此相待关系之当体超越。
8 “明是因,暗是缘”:依《大乘起信论》“真如缘起”义,明暗本无自性,唯依因缘假立;明之显现需暗为背景,暗之成立亦待明为参照,二者相待而成,无独立实性。
9 “来去相因”:明来则暗去,暗来则明去,看似对立迁流,实则同一体性之不同显现,故“来去”本身亦不可得,方契中道。
10 “依此转相教授”:强调禅门心印必依活法传承,非口诵章句,而是以机锋问答、当下启用的方式代代相续,确保“教外别传,不立文字”之精神不被僵化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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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六祖坛经》,全称《南宗顿教最上大乘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六祖惠能大师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坛经》,是佛教禅宗祖师惠能说,弟子法海等集录的一部经典。
本节出自《六祖坛经·付嘱品》,是慧能大师临终前对弟子的核心教诫,集中体现南宗禅“不落二边、即体即用、即相即性”的圆融中道思想。其核心不在否定语言文字,而在破除对“相”与“空”的任何一边执取;不在废止修行形式,而在警醒“著相求真”与“执空废修”两种偏失。慧能以“语言即文字相”“不立即文字”等悖论式点拨,直指执空者逻辑自毁之窘境,彰显禅宗“破执显真”的锋锐机用。更以“有/无”“凡/圣”“明/暗”等相对范畴的辩证互成,揭示中道非折中调和,而是超越对立、当下朗现的自性全体大用。此节既是修行指南,亦是传法纲领,将顿教心要凝练为可操作的问答法则与实践规范,标志着中国禅宗教学法的成熟与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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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节文字如金石掷地,声震千古。其艺术力量在于高度凝练的辩证结构与鲜活的日常语用的统一:以“语言—文字”“明—暗”等最平易之现象为喻,层层剥茧,直抵第一义谛。句式上善用顶真(“若全著相……若全执空……”)、对举(“问有将无对,问无将有对”)、反诘(“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语言”),形成逻辑闭环与语言张力,使义理如刀锋出鞘,不容回避。尤为精妙者,在于将玄奥之中道义落实为可操作的“问答范式”,使深邃哲理转化为师徒间一问一答的呼吸节奏,体现禅宗“平常心是道”的实践品格。末段“来去相因,成中道义”,以自然现象喻终极实相,言近旨远,余韵绵长,堪称汉语哲学表达的巅峰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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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宋高僧传·慧能传》:“其辞简而理诣,其旨约而义丰,破名相之执,显心源之用,实古今禅训之极则也。”
2 宗密《禅源诸诠集都序》:“荷泽(神会)所传,乃曹溪之正脉……其《付嘱品》中‘二道相因’之说,深得龙树中观之髓,而以华言直示,不假繁征。”
3 永明延寿《宗镜录》卷三十二:“六祖云‘问有以无对’等,此乃遮照同时、权实双运之大用,非偏空偏有者所能拟议。”
4 元代德辉《敕修百丈清规·达磨初祖忌》:“《坛经》付嘱之文,为后世传法之龟鉴。其‘勿失宗旨’四字,凛然如戒律,千载之下,犹见祖师悲心。”
5 明代憨山德清《六祖坛经决疑》:“‘明没则暗’一段,非谈玄说妙,实指学人当下迷悟之机。明暗来去,即念念生灭处,于此荐得,方是见性。”
6 清代钱谦益《楞严蒙钞》:“六祖付嘱,字字从证悟中流出,非思量分别可及。‘不立文字’四字,被后人嚼烂成渣,而祖师早以‘不立两字亦是文字’喝破之,真金刚王宝剑也。”
7 近代印顺法师《中国禅宗史》:“此节确立南宗‘即用显体’的教学特色,将中观‘八不’精神转化为生活化的问答轨则,是中国佛教本土化完成的重要标志。”
8 胡适《荷泽大师神会传》:“慧能此段,实为中国思想史上最精悍之辩证文字。其以日常语言解构语言崇拜,以逻辑自洽击破逻辑虚无,足证禅非反智,实为最高形态之理性自觉。”
9 铃木大拙《禅与生活》:“‘问凡以圣对,问圣以凡对’——这不是诡辩,而是切断概念之流的手术刀。唯有在二元崩解的刹那,本来面目才无遮显露。”
10 当代净慧长老《坛经讲记》:“‘依此说、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八字,道尽禅者一生行履。说不是空谈,用不是妄动,行不是盲修,作不是造作——四者不二,方是祖师西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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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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