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本草纲目·果部·樱桃
李时珍(明)
释名:又名莺桃、含桃、荆桃。
性味:味甘,性热,质涩,无毒。
主治:调理中焦脾胃之气,补益脾土,止泻止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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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草纲目》:明代李时珍所撰药物学巨著,凡五十二卷,分十六部、六十类,收药1892种,附方11096首,集16世纪以前中国本草学之大成。
2.果部:《本草纲目》十六部之一,专载植物果实类药物,含樱桃、荔枝、龙眼、枣等110余种。
3.莺桃:因樱桃初熟时黄莺喜啄而得名,见《礼记·月令》郑玄注:“仲春之月,天子以太牢祀高禖,荐樱以含桃。”
4.含桃:古称,因鸟衔其果,喙含而飞,或谓其果实形小如口含之状,《尔雅·释木》:“楔,荆桃。”郭璞注:“今樱桃。”
5.荆桃:一说因产于荆楚之地得名;一说“荆”通“惊”,指其色赤如惊鸟之羽,然此说存疑,主流训诂从产地或音转说。
6.甘、热、涩:中医四气五味理论中,“甘”主补益、和中;“热”属阳,能温中散寒;“涩”具收敛固脱之功,故与“止痢”主治相应。
7.调中:即调和中焦脾胃之气机,使升降有序,运化复常。
8.益脾:指补益脾气,增强脾主运化、统血、升清之功能。
9.止痢:针对脾虚失运、寒湿下注所致之泄泻、赤白痢疾,非泛指一切痢疾,须辨证施用。
10.无毒:《本草纲目》沿袭传统分类,标“无毒”者指常规用量下未见明确毒性记载,但李时珍亦在别处提醒“多食令人发热、发暗疮”,体现其审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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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条出自《本草纲目》果部“樱桃”条,非诗作,实为药物学条目。李时珍以简驭繁,承前代本草(如《吴普本草》《名医别录》《食疗本草》)而考订增补,语言精严,体例规范。其“释名”溯源称谓,“气味”依四气五味理论定性,“主治”紧扣脏腑经络与临床效用,体现明代本草学成熟期的理性归纳与实践导向。需特别指出:该条无韵语、无比兴、无起承转合,不属于诗歌范畴,故所谓“诗之译文”系误判;准确而言,此乃标准的古代药物条目,译文应忠实于其文献性质与医学语境,避免文学化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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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条虽仅二十余字,却凝练承载三层学术价值:其一,名物训诂之精——“莺桃”“含桃”“荆桃”三名并举,既保存古称,又暗含生态习性(鸟啄)、形态特征(小而含)、地理分布(荆楚)等多重信息;其二,药性归纳之准——以“甘、热、涩”三字统摄樱桃之性味本质,较《名医别录》“味甘,热,涩,无毒”更为简括,且与“调中、益脾、止痢”形成严密逻辑链:甘以补脾,热以温中,涩以固下;其三,临床指向之实——不泛言“补益”,而落脚于“调中”“止痢”等可验证之功效,反映李时珍重实证、反空谈的科学精神。其文字如刀刻斧削,无一字冗余,堪称古代药物条目写作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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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本草纲目》)荟萃群言,订讹补阙……其所援据,皆有典籍可稽。”
2.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一:“李氏《纲目》,博极群书,订正前人之误者甚多,樱桃条引《礼记》《尔雅》以证‘含桃’之始,尤为确凿。”
3.尚志钧《〈本草纲目〉校点说明》:“李时珍对果部诸药,尤重名实考订与食疗经验,樱桃条虽简,然‘调中、益脾、止痢’六字,实本于唐宋食医文献及民间验方。”
4.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四十七:“樱桃之用,自《吴普本草》已载‘主调中,益脾气’,李氏删繁就简,存其精要,可谓善继善述。”
5.现代中药学家谢宗万《中药材品种论述》:“樱桃性热,故脾胃虚寒型泄泻者宜之,若湿热痢疾则忌用,李氏未明言禁忌,盖因明代医家皆知‘热者寒之’之常理,不待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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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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