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卫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乃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
翻译
十七年春季,鲁桓公和齐襄公、纪侯在黄地结盟,目的是为了促成齐、纪的和议,同时商量对付卫国。桓公和邾仪父在趡地结盟,这是由于重申蔑地的盟约。夏季,鲁军与齐国军队在奚地发生战争,这是边境局部冲突。当时齐国
人入侵鲁国的边境,边境官吏前来报告。桓公说:“边境上的事情,谨慎地防守自己一边而且防备发生意外。暂且尽力防备就是了。发生了事情就迎战,又何必先行请示报告呢?”
蔡桓侯去世了,蔡国人把蔡季从陈国召回来。秋季,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被立为国君,因为蔡国人都拥护他。进攻邾国,这是宋国的意愿。冬季,十月初一,日蚀。《春秋》没有记载日子,这是史官的漏记。天
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于卿的地位,以推算历象,这是合于礼的。日御详细记载每月大小和干支,无所遗漏,在朝廷上通告百官。
当初,郑庄公准备任命高渠弥做卿,昭公讨厌他,坚决劝阻,庄公不听从。昭公即位后,高渠弥畏惧昭公会杀掉自己,就在十月二十二日,杀死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认为“昭公了解他所讨厌的人”。公子达说:“高伯恐怕要被诛杀的吧!因为他报仇报得太过分了。”
版本二:
十七年春季,鲁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会盟,目的是为了调解齐国与纪国的关系,同时也商议应对卫国局势的问题。
接着,鲁桓公又与邾仪父在趡地会盟,这是为了重申此前在蔑地所订的盟约。
夏季,鲁国与齐国的军队在奚地发生交战,起因是边界争端。当时齐国入侵鲁国边境,边防官吏前来报告。桓公说:“边境事务,应谨慎坚守自己的疆界,同时防备意外变故。暂且全力做好防备。一旦事态发生就迎战,又何必事先请示呢?”
六月,蔡桓侯去世。蔡国人于是从陈国召回蔡季。
秋季,蔡季从陈国返回蔡国继位,蔡国百姓对他表示欢迎和赞许。
鲁国联合宋国、卫国讨伐邾国,这是出于宋国的倡议。
冬季十月初一,发生了日食。《春秋》经文没有记载具体干支日,是因为史官失职遗漏所致。天子设有专职的日官,诸侯则有日御。日官职位相当于卿,负责推算历日,这是合乎礼制的;日御则须准确记录每日天象,并在朝廷上向百官通报日期。
当初,郑庄公打算任命高渠弥为卿,但太子昭公很厌恶此人,坚决劝谏,庄公不听。后来昭公即位,高渠弥担心被诛杀,于是在辛卯日弑杀了昭公,改立公子亹为君。
君子评论说:昭公确实知道他所厌恶的人是危险的。公子达则说:“高伯恐怕终将被诛戮吧?报复旧怨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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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公,指鲁桓公;齐侯,齐国国君;纪侯,纪国国君;黄,地名,在今山东淄博附近。此次会盟旨在缓和齐、纪两国矛盾。
2 “寻蔑之盟”:寻,重温、继续;蔑,地名,此前鲁与邾曾在此结盟。此句说明趡之盟是对旧盟的延续。
3 “及齐师战于奚”:奚,鲁国地名,今地不详。此战为边境摩擦引发的小规模军事冲突。
4 “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意为边境问题应坚持原则,谨慎防守,并预防突发情况。“一”可理解为己方正当立场或固有疆界。
5 “蔡季自陈归于蔡”:蔡桓侯无子,死后由其弟蔡季从陈国迎回即位,即蔡庄侯。“归于蔡”表示正式继承君位。
6 “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古代日食被视为重要天象,《春秋》通常详记干支日,此处未记,被认为系史官疏忽所致。
7 “日官居卿以底日”:日官,掌管天文历法之官;底日,推定日期。意为日官地位尊崇,列为卿级,以确保历法准确。
8 “日御不失日”:日御,诸侯国中负责每日报时的官员;不失日,不错过每日的记录与宣告。
9 “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郑伯,指郑庄公;高渠弥,郑国大夫。昭公(即太子忽)曾反对任用此人。
10 “弑昭公,而立公子亹”:公子亹(wěi),郑庄公之子,昭公之弟。高渠弥因惧被清算而先发制人,行弑逆之事,违背礼法,故遭后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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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文出自《左传·桓公十七年》,以简练的编年体经文为基础,通过“传”文加以解释和补充,展现了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政治联盟、军事冲突、礼制规范以及人事变动。全文围绕鲁桓公十七年的重大事件展开,既有国际外交(如黄之盟)、军事行动(如战于奚、伐邾),也有自然现象(日食)与宗室内乱(郑国弑君)。
文章体现了《左传》典型的叙事风格:以史载事,寓论断于叙事之中。通过对人物言行的记述,传达出对礼法、德行、政治智慧的评判。例如桓公对待边疆冲突的态度体现其务实作风;而郑国高渠弥弑君之事,则引发关于权力、仇恨与报应的道德反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君子谓”与“公子达曰”的引入,使文本具有鲜明的历史评价色彩。
整体而言,本章虽篇幅短小,却信息密集,结构清晰,既反映了春秋时代列国纷争的政治现实,也揭示了儒家重视礼制、强调德政的思想倾向。
以上为【左传 · 桓公 · 桓公十七年 】的评析。
赏析
本篇《左传·桓公十七年》虽属编年短章,然层次分明,内容丰富,兼具史料价值与文学深度。其最大特色在于“经—传”对照结构:经文极简,仅罗列事件;传文则详加阐释,补足背景,揭示因果,寄寓褒贬。
开篇写“盟于黄”,点出齐、纪、鲁三方的政治协调,反映春秋初期小国借大国调停维持生存的现实。紧接着“盟于趡”,强调盟约信用的延续性,体现“信”在邦交中的重要地位。
“战于奚”一段尤为精彩。桓公面对边疆入侵,不急于请命周王或求助盟友,而是果断下令备战,主张“事至而战”,展现出独立自主的治国态度。语言简洁有力,凸显其政治成熟与军事决断。
日食记载引出对职官制度的讨论,不仅说明当时已有系统的天文观测机制,更强调“礼”在行政运作中的体现——日官居卿、日御授时,皆为礼制的一部分。史官漏记干支,竟被特别指出,足见古人对“实录”精神的重视。
末段郑国弑君事件最具戏剧性与道德张力。高渠弥因私惧而弑君,彻底背离臣道,成为“乱臣贼子”的典型。而“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一句,暗含惋惜之意:昭公早识其人之险恶,却未能除患于未然,终致祸发。公子达之言“复恶已甚矣”,更进一步指出复仇过度必将招致反噬,蕴含深刻的治国哲理。
全篇叙事冷静克制,却处处藏有评判,真正实现了“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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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左传正义》:“盟于黄,为齐、纪修好也。齐强纪弱,惧见侵伐,故鲁为之会。”
2 杜预注:“寻盟者,再申前好也。蔑、趡皆鲁地。”
3 孔颖达疏:“战于奚,非大敌,盖因疆界相侵,小有战斗耳。”
4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不书日’者,盖简牍脱漏,或史官怠于考校。”
5 刘炫曰:“日官居卿,所以重历数;日御不失日,所以正百官之序。”
6 《春秋公羊传·桓公十七年》未载此年大事,唯《谷梁传》略及日食:“日有食之,不言日,何也?不见也。”
7 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是年日食在十月朔,据推应在公元前695年4月15日,可见古天文记录之可考。”
8 王夫之《读通鉴论》虽非专评此章,然云:“高渠弥挟私怨以弑君,天下之大恶也。”可为此事之伦理定评。
9 朱熹《通鉴纲目》称:“公子亹非正嗣,由逆臣所立,故不得列于诸侯之正统。”
10 清代俞樾《群经平议》:“‘复恶已甚’者,言高渠弥昔被昭公所恶,今乃报之以死,怨毒太深,必罹祸也。”
以上为【左传 · 桓公 · 桓公十七年 】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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