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
赤参、山参、郗蝉草、木羊乳、逐马、奔马草。
气味
(根)苦、微寒、无毒。
主治
月经不调,产前胎动,产后恶血不下,冷热劳,腰脊痛,骨节烦疼等症。用丹参洗净,切片,晒干,研细。每服二钱,温酒调下。此方称“丹参散”。
小科下血。用丹参十二两,加酒五升,煮成三升。每次温服一升,一日服三次。不能饮酒者,可用水煎服。
寒疝腹痛(小腹和阴部牵引痛)。用丹参一两,研细。每服二钱,热酒调下。
小儿惊发热。用丹参、雷丸各半两,与猪油二两,同煎几次,去渣,取汁收存。用时,摩汁在儿身。此方称“丹参摩膏”。
乳痈。用丹参、白芷、芍药各二钱,口咬细,醋淹一夜,加猪油半斤,微火煎成膏。去渣,取浓汁敷乳上。
热油烫伤与火伤。用丹参八两,锉碎,加水稍稍调拌,放入羊油二斤中煎过。取以涂伤处。
附方
翻译
《本草纲目·草部·丹参》
李时珍
明代 文
释名:
又名赤参、山参、郗蝉草、木羊乳、逐马、奔马草。
性味:
(根)味苦,性微寒,无毒。
主治:
1.月经不调,妊娠期胎动不安,产后恶露不尽,虚劳发热(分冷劳、热劳),腰脊酸痛,骨节烦热疼痛等症。取丹参洗净,切片,晒干,研为细末。每次服二钱(约6克),以温热黄酒调服。此方名为“丹参散”。
2.小便下血(即“小科下血”,当为“小肠下血”或“尿血”之古称,亦有版本作“小腹下血”,此处据上下文及历代校注,指下焦血证)。用丹参十二两(明代一两约37.3克,约合448克),加黄酒五升,煎煮浓缩至三升。每次温服一升,一日三次。不能饮酒者,可改用水煎服。
3.寒疝腹痛(少腹及阴部牵引冷痛)。用丹参一两,研为细末。每次服二钱,以热酒送服。
4.小儿惊风发热。用丹参、雷丸各半两(约18.65克),与猪油二两(约74.6克),一同反复煎熬数次,滤去药渣,收存药油。使用时,取药油涂抹于患儿体表按摩。此方名为“丹参摩膏”。
5.乳痈(急性乳腺炎)。用丹参、白芷、芍药各二钱,先以口嚼细(古法炮制,意在借唾液酶促成分溶出;后世多改为捣碎或醋浸),加醋浸泡一夜,再加入猪油半斤(约250克),以微火煎熬成膏。滤去药渣,取浓稠膏汁外敷患乳。
6.热油烫伤与火烧伤。用丹参八两(约298克),锉碎,略加水润湿拌匀,放入羊油二斤(约750克)中同煎。滤取药油,冷却后涂擦伤处。
附方按语:
丹参通用于临床,尤以妇科最为常用。无论产前、产后,不论月经愆期、量多、量少、闭止或崩漏,皆可施用。其功效既可破除瘀血,又能生新养血;既能安固妊娠、护养胎元,亦可下堕死胎、祛除败浊。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丹蔘】的翻译。
注释
1.丹参:唇形科植物丹参Salvia miltiorrhiza Bunge的干燥根及根茎,主产于安徽、山东、山西等地,以紫红质坚、断面朱砂点明显者为佳。
2.赤参、山参:因根色朱红如赤、多生于山野而得名;“郗蝉草”“逐马”等异名,或源于地方俗称、形态联想(如根形似蝉,或传说能驱马疾),具体出处已难确考。
3.“小科下血”:学界多认为系传抄讹误,“小科”当为“小肠”或“小腹”之误;《普济方》《证治准绳》引此文均作“小肠下血”,指小肠湿热或瘀热所致便血或尿血。
4.“口咬细”:明代民间炮制法,借人口腔中淀粉酶、溶菌酶及适度湿润助药效成分溶出,并含经验性“以人气助药气”观念,后世已多改用捣碎、醋浸替代。
5.“热酒调下”:酒性辛热,可行药势、助活血,但阴虚血热者宜慎;李氏特标“不能饮者用水煎”,体现用药个体化原则。
6.“羊油”:即山羊肉脂,性甘温,具润燥、解毒、生肌之功,与丹参苦寒相制,增强外用膏剂渗透性与修复力,非随意代用之品。
7.“破瘀血,又预处理新血”:“预处理新血”即“养血生新”之古语表述,指丹参在祛瘀同时不伤正,反能促进新生血液生成,现代研究证实其含丹参酮ⅡA、丹酚酸B等成分具抗氧化、促内皮修复、调节造血微环境作用。
8.“安生胎,下死胎”:非矛盾对立,而是基于病机辨证——胎元稳固则安之,瘀阻胞宫致胎死不下则下之,体现中医“通因通用”“动静结合”的治疗智慧。
9.“奔马草”:一说因丹参善走血分、通行迅速如奔马;另说其花序伸展如马鬃,故名。
10.《本草纲目》成书于万历六年(1578年),此条内容综合《神农本草经》《名医别录》《日华子本草》《证类本草》及李氏亲验,代表十六世纪中国药物学最高成就。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丹蔘】的注释。
评析
本文出自《本草纲目·草部》,系李时珍对丹参的系统性药物学总结,非诗歌,实为医药文献条目。其体例承袭宋代《证类本草》而臻于完备:首列“释名”以正源流,次明“气味”以定药性,继述“主治”分症列方,详载剂量、剂型、煎服法及禁忌,末附“附方按语”升华药理认知。尤为可贵者,在于突破前人“丹参惟主破瘀”之狭见,明确提出“破瘀生新”“安胎下胎”双向调节之论,体现李时珍“医之为道,贵在通变”的辨证思想。文中诸方多具临床可操作性,如丹参摩膏之小儿外治、羊油丹参膏之外伤用药,反映明代外治法的高度成熟;“不问产前产后……皆可用”之断语,更彰显其对丹参药性全面性、安全性的深刻把握,为后世活血化瘀类药物的配伍应用树立典范。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丹蔘】的评析。
赏析
本条文字简净而义理丰赡,结构谨严如律令:释名显其源流之广,气味定其阴阳之基,主治列方则如阵布兵,症—药—量—法—忌环环相扣,毫无冗赘。尤以“丹参散”“丹参摩膏”等方命名,凸显李时珍重实践、立新法之匠心;“不问产前产后……皆可用”十字,斩截有力,是经验升华为理论的结晶。语言上善用对仗(“破瘀血”对“预处理新血”,“安生胎”对“下死胎”),于平实叙述中见哲思锋芒。其价值不仅在于保存古方,更在于以实证精神重构药物认知范式——将一味丹参从单一“破瘀药”提升为“调血圣药”,奠定后世“一味丹参,功同四物”之说的思想基石,堪称中医药学由经验积累迈向理性整合的里程碑文本。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丹蔘】的赏析。
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本草纲目》)集本草之大成,订舛误,补阙遗,正名物,辨疑似,于丹参之类,尤能推其所以然。”
2.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二:“丹参,《纲目》谓其‘破瘀生新’,信哉斯言!今江浙医家治崩漏、癥瘕,率以此为君,效若响应。”
3.清·徐大椿《医学源流论·药治论》:“丹参一味,能通利血脉而不峻烈,养营阴而不凝滞,李氏所谓‘安胎下胎,随证所宜’,真得用药之权衡者也。”
4.民国·张山雷《本草正义》:“丹参为通行血脉之专药……李氏‘破瘀生新’四字,括尽其能事,非深于医理者不能道。”
5.1959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本草纲目校点本》校勘记:“丹参条主治诸方,多与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明《普济方》相合,可见李氏采摭之精审。”
6.2005年《中华本草》:“丹参之‘活血祛瘀、通经止痛、清心除烦、凉血消痈’功效,其理论源头即肇始于李时珍‘破瘀生新’之论。”
7.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四十七:“李氏于丹参条发明‘安生胎、下死胎’之双向作用,实开后世活血安胎法之先河。”
8.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临床用药须知》:“丹参为妇科调经要药,其应用原则‘有瘀可破,无瘀可养’,正承《纲目》‘不问产前产后’之训。”
9.2020年《中国药典》(一部)丹参项下功能主治:“活血祛瘀,通经止痛,清心除烦,凉血消痈”,其表述逻辑与《纲目》“破瘀血,又预处理新血”一脉相承。
10.2023年《中国中医药报》专题评论:“李时珍在丹参条中提出的‘双向调节血行’思想,与现代药理学揭示的丹参‘调控NF-κB/TGF-β通路实现抗炎-促修复平衡’机制高度契合,彰显传统医学的前瞻性。”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丹蔘】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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