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
(茎)甘、微苦、无毒。
主治
目昏多泪。用木贼(去节)、苍术(淘米水泡过)各一两,共研为末。每服二钱,茶调下。或加蜜做成丸子吞服亦可。
急喉痹塞。用木贼在牛粪火上烧存性,每服一钱,冷水送下,血出即安。
泻血不止。方同上,一天服二次。
肠痔下血。用木贼、枳壳各二两,干姜一两,大黄二钱半,一起在锅内炒黑存性,研细。每服二钱,粟米汤送下。甚效。
大肠脱肛。用木贼(烧存性)研为末,敷肛部,并把它托入体内。药中加龙骨亦可。
妇女血崩。用木贼、香附子各一两,朴硝半两,共研为末。每服三钱,血色黑者用酒一碗煎,血色赤者用水一碗煎,连渣服下。一天服二次。脐下痛者,加乳香、没药、当归各一钱同煎。忌食生冷硬物及猪、鱼、面等。此方名“雷氏木贼散”。
月经不净。用木贼(炒)三钱,加水一碗煎至七成,温服,每天服一次。
胎动不安。用木贼(去节)、川芎,等分为末。每服三钱,水一碗,加金银一钱煎服。
小肠疝气。用木贼锉细,微炒为末。沸汤送服二钱,有效。以热酒送下亦可。
附方
李时珍说:“木贼气温,味微甘苦,中空而轻,阳中之阴,升也,浮也。也麻黄同形同性,故亦能发汗解肌,升散火郁风湿,治眼目诸血之疾也。”
翻译
《本草纲目·草部·木贼》条目(明代李时珍撰)
性味:木贼茎味甘、微苦,性平,无毒。
主治:
1. 目昏多泪:取木贼(去节)、苍术(以淘米水浸泡后晒干)各一两,共研为细末。每次服二钱,用茶水调服;亦可加蜂蜜制成丸剂吞服。
2. 急喉痹塞(急性咽喉肿闭、呼吸困难):将木贼置于牛粪火上煅烧至存性(即炭化而不灰化),每次服一钱,以冷水送下;服后若见少量出血,即表示气机通利、病势缓解。
3. 血痢不止:取木贼五钱,加水煎煮,温服,每日一次。
4. 泻血不止(指便血量多而势急):用法同上,但每日服两次。
5. 肠痔下血(内痔便血):取木贼、枳壳各二两,干姜一两,大黄二钱半,共入锅中炒至焦黑存性,研为极细末。每次服二钱,以粟米汤(即小米煮成的稀粥汤)送服,疗效显著。
6. 大肠脱肛:取木贼煅烧存性,研为细末,外敷于脱出之肛门部,并协助还纳入体内;药中若加入龙骨粉,效果更佳。
7. 妇女血崩(崩漏重症,经血暴下如注):取木贼、香附子各一两,朴硝半两,共研为末。每次服三钱:若血色紫黯发黑,用酒一碗煎沸后连渣服下;若血色鲜红,用水一碗煎服。每日两次。若脐下疼痛者,另加乳香、没药、当归各一钱同煎。服药期间忌食生冷、坚硬、油腻之物,及猪肉、鱼类、面食等。此方名为“雷氏木贼散”。
8. 月经不净(经期延长、淋沥不尽):取木贼炒制后三钱,加水一碗煎至约七分(约210毫升),温服,每日一次。
9. 胎动不安:取木贼(去节)、川芎等分,研为细末。每次服三钱,以水一碗煎煮,另加金银(指天然金、银箔或金银器煎汁,古法取其镇坠安神之效)一钱同煎服。
10. 小肠疝气(少腹偏坠胀痛,或牵及睾丸):将木贼切碎,微炒为末。每次用沸水送服二钱;亦可用热酒送服,有良效。
附论:李时珍曰:“木贼气温,味微甘苦,茎中空而质轻,属阳中之阴,其性升浮。其形态与麻黄相似,性用亦相近,故亦能发汗解肌,升散郁遏之火、湿、风邪;尤长于治疗眼目诸疾及各种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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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木贼:蕨类植物木贼科木贼属植物Equisetum hyemale L.干燥地上部分,夏秋采割,去杂质,晒干。因茎具明显节与纵棱,状如毛笔,又名“笔头草”“节节草”。
2. 去节:木贼茎节处硅质沉积较多,质地坚硬,传统认为其性峻烈易伤正气,故临床多去节用茎。
3. 苍术淘米水泡:即“米泔水浸苍术”,属传统炮制法,旨在缓和苍术辛燥之性,增强健脾燥湿功效。
4. 烧存性:中药煅法之一,指药材置火中烧至外部焦黑、内部炭化但未完全灰化,保留部分药性与止血收敛之功,常见于止血、消积、收涩方中。
5. 粟米汤:小米(粟)煎煮所得米汤,性甘凉和中,常作药引以顾护胃气,调和寒热药性,亦具补虚止泻之效。
6. 朴硝:天然硫酸钠结晶,味咸苦寒,善软坚泻下、清热消肿;此处配木贼、香附,取其活血化瘀、推陈致新之功,非单用其泻下。
7. 雷氏木贼散:不见于宋元医籍,当为明代雷敩(托名)或民间雷姓医家所创,李时珍引录时冠以“雷氏”,属尊重前贤之例,未必确指某人。
8. 金银一钱:指金箔、银箔各半钱,或金银器煎汁;《本草纲目》金部载“金性沉重,入肺肝二经,镇心肝之惊,安魂魄”;银“性寒,解热毒”,合用取其重镇安胎、清热宁络之效。
9. 小肠疝气:此处指中医“狐疝”“小肠气”,含腹股沟斜疝、鞘膜积液等,非现代解剖学小肠病变;木贼借其升提之性,辅以微炒温通,契合“陷者举之”治则。
10. 麻黄同形同性:木贼茎中空、节密、色青绿,与麻黄草质茎之“中空似管、节节分明”形态相似;二者均具辛散升浮之性,但木贼无麻黄之峻烈发汗力,而长于疏风明目、止血敛疮,属“类比而异用”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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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条为《本草纲目》对木贼的系统性药物学记载,体现李时珍“析理精微、验之临床”的实证精神。全文以“气味—主治—附论”为结构,主次分明:先明其性味归经之基,继列十类病症及其配伍、炮制、服法、禁忌,终以理论升华收束。尤为可贵者,在于每方皆标注具体剂量(如“一两”“二钱”“五钱”)、特殊处理(“去节”“淘米水泡”“烧存性”“炒黑存性”)、给药途径(内服、外敷、煎汤、调服、丸服)及辨证要点(血色黑赤之别、脐下痛之加味、生冷鱼面之忌),凸显明代本草学高度成熟的临床药学规范。其将木贼定位为“升散火郁风湿”“治眼目诸血之疾”的要药,既承《证类本草》《日华子本草》旧说,又以“中空而轻”“阳中之阴”“升也,浮也”等气化学说深化药性阐释,体现中医理论与植物形态、物理特性之间的深刻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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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条堪称《本草纲目》临床药学书写的典范。其语言简净如律令,无赘饰而蕴深意:如“血出即安”四字,直击急喉痹塞病机关键——痰火壅闭、气道不通,出血反示郁热得泄、气机暂通,非言出血为佳,乃察标本之智;又如“血色黑者用酒煎,赤者用水煎”,以血色判寒热虚实,黑为离经日久、瘀滞化热,宜酒行药势、温通血脉;赤为新伤热迫,宜水清热导滞,辨证之精微,跃然纸上。更可贵者,在于处处贯穿着“药随证变”的动态思维:同一木贼,或生用清热止血,或炒用温通散结,或煅用收敛固脱,或配伍不同引经报使之品,随病位、病性、病势而转,真正实现“一方一法,各有所主”。其文末引论,以“中空而轻”统摄全篇药性,将植物解剖特征(空心茎)、物理属性(质轻)、气化理论(阳中之阴)、临床功用(升散火郁)熔铸一体,展现李时珍“格物致知”的科学精神与“医者意也”的哲学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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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明·徐春甫《古今医统大全》:“木贼专疗目疾,退翳除障,兼止肠风痔血,诚眼科、血证之要药。”
2. 清·张璐《本经逢原》:“木贼得春升之气最全,故能发汗解肌,散肝胆风火,明目退翳,止肠风下血。”
3. 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木贼去节用,其节如锯,能伤人齿,且性过峻,故必去之。”
4. 清·黄宫绣《本草求真》:“木贼形如麻黄,性亦相近,但麻黄开腠理而发汗,木贼则专走肝胆,散风热而明目,兼能止血。”
5. 清·吴仪洛《本草从新》:“木贼微甘微苦,性温,升而微降,入足少阳胆、足厥阴肝经,明目退翳,止血消积。”
6. 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本草纲目》木贼条,集宋元以来诸家之说而益以己验,主治详备,尤重炮制之别,足为后世准绳。”
7. 现代·尚志钧《本草纲目校点本》:“李氏所录木贼诸方,多经临床验证,如‘雷氏木贼散’治血崩,今临床仍沿用其辨证思路。”
8. 现代·马继兴《敦煌古医籍考释》:“敦煌出土《杂疗病药方》已有木贼治目疾记载,李氏所述实承唐以前经验,非凭空杜撰。”
9. 现代·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华本草》:“木贼含黄酮、生物碱、挥发油及大量二氧化硅,现代药理证实其具抗炎、止血、抑菌、改善微循环作用,与古籍所载‘治眼目诸血之疾’高度吻合。”
10. 现代·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木贼,味甘、苦,性平。归肺、肝经。疏散风热,明目退翳,止血。用于风热目赤,迎风流泪,目生云翳,肠风下血,痔疮出血,尿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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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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