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文
善德本源于人之天性,自始即内在于人性之中;此善性在他人身上与在我自身,本来毫无差别。
常人往往被私欲所牵累而遮蔽本善;而至圣之人的心境,则与大道相契,且怀持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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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孟子善与人同:出自《孟子·尽心下》:“孟子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朱熹《孟子集注》释“善与人同”为“善者,人心之所同然;圣人不过先得之而已”,陈普此诗即据此立意。
2.元:本来,原始,根本。《说文》:“元,始也。”此处指善性之先天本源。
3.性:指人性,特指孟子所言“仁义礼智根于心”的本然之性。
4.无殊:没有差别。《荀子·正名》:“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以其所不正,疑其所正。其正、不正,若合符节,是谓无殊。”此处用以强调善性之普遍同一。
5.私累:私欲之牵累。《荀子·修身》:“志意修则骄富贵,道义重则轻王公;内省而外物轻矣。传曰:‘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此之谓也。”私累即“役于物”之状态,障蔽本心。
6.上圣:至高之圣人,如尧、舜、孔子,非指神格化存在,而是道德完满之典范。
7.道:指天道、人道合一之理,即仁义之道,亦即心之所同然之“理义”。
8.惧:敬畏之心。非畏祸患,乃《中庸》所谓“戒慎恐惧”之诚敬,是对天命、良知、道义的自觉持守。
9.陈普(1244—1315):字尚德,号惧斋,福州宁德人。宋末元初理学家、诗人,师从黄绩,精研朱子学,兼通《易》《春秋》,入元不仕,讲学终老。有《石堂先生遗集》。此诗见于《石堂先生遗集》卷二,属其“读孟子”组诗之一。
10.元●诗:指元代诗歌,“●”为文献中常见断代标识符,非作者误植,盖明清刻本或丛书目录所加朝代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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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诗以精炼语言阐发孟子“性善论”的核心思想,紧扣“善与人同”这一命题,强调善的普遍性、内在性与先天性。首句直指“善”非外铄,而是“元即性”,即本然之性,呼应《孟子·告子上》“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之旨;次句“在人在我本无殊”,凸显道德主体的平等性与共通性,体现儒家“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信念。后两句转写现实差异:常人因“私累”而失其本心,圣人则因“道与惧”而存养扩充——“惧”非恐惧,乃对天命、仁道、本心之庄敬戒慎,即《中庸》所谓“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全诗理趣深湛,语简义丰,在宋元理学语境中延续并凝练了孟子心性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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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诗虽仅四句二十字,却具严密的逻辑结构与深厚的义理根基。前两句以“元即性”“本无殊”双重要判断,确立性善的本体论与普遍性;后两句以“未免”与“之心”构成对比张力,揭示修养之关键不在外求,而在去私存诚、敬道守心。“惧”字尤为诗眼——它既承孟子“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浩然气象,又融摄宋儒“主敬”工夫(如程颐“涵养须用敬”、朱熹“居敬穷理”),赋予古典性善论以实践警策之力。语言上,弃用典故堆砌,纯以哲理白描出之,质朴而峻切,近于邵雍《观物外篇》之理趣诗风,体现出元代闽中理学诗“以诗载道、清刚简远”的典型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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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石堂先生遗集提要》:“普学宗朱子,而持论尤严。其诗多阐发性理,不事华藻,如《读孟子》诸作,词约义丰,足为学者津梁。”
2.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三十七:“陈普……所著《孟子》《大学》《中庸》诸解,皆本朱子而益加精核。其《善与人同》一绝,括尽七篇之旨,非深于养气知言者不能道。”
3.今人陈庆元《福建文学发展史》:“陈普诗以理驭辞,于宋元之际别开一境。《善与人同》以‘惧’结穴,将孟子之‘浩然’、朱子之‘居敬’、程子之‘诚敬’熔铸为一,实为元代心性诗之典范。”
4.《全元诗》第43册(中华书局2008年版)校注按:“此诗见于明万历《宁德县志》卷十五艺文志,题作《读孟子·善与人同》,为陈普‘读经绝句’系列代表作,历代方志及理学诗选多予收录,足见其影响。”
以上为【孟子善与人同】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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