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翻译
晋灵公召集各国诸侯在郑国的扈地会合,目的是要与宋国谈和。当时晋灵公拒绝与郑穆公见面,认为郑国既服从晋国又投靠楚国。
郑国大夫子家就派一位送信的官员到晋国送了一封信,信写给赵盾,信中说:“我们君主即位的第三年,就邀请蔡庄公一起服从你们君主。这年九月,蔡庄公来到我国准备同我们国君一起去晋国,但因为我国发生了侯宣多恃宠专权的患难,我们君主因此而不能与蔡庄公一起去。这年十一月,战胜灭绝了侯宣多,我们君主就与蔡庄公相随朝见服事于你这位执政。我们君主即位后第十二年六月,归生辅佐我们君主的太子夷,为了向楚国请求他们与陈灵公讲和,特地去朝见了你们君主。十四年七月,我们君主又以完成了陈国的事情朝见你们。十五年五月,陈灵公从我国去朝见你们君主。去年正月,烛之武去,陪同太子夷去朝见你们。八月,我们君主又去。作为陈、蔡,与楚国如此亲密相近,却不敢投靠楚国,那是有我们的缘故。虽然我们如此对待贵国君主,却为何不免得到你们的责罚呢?你们在位的君主当中,我们朝见过晋襄公一次,而朝见过在位君主两次。太子夷与我们国君的一些臣僚一个接一个地去到绛都。虽则我们是小国,这样做也没有哪个国家能超过了吧。现在你作为大国说:‘你们还做得不快我们的心意。’我国要像这么被要求就只有灭亡,再不能增加什么了。古人有言说:‘头也害怕尾也害怕,留下身子还能剩余多少不害怕呢?’又说:‘鹿要死也就不管自己的声音了。’小国服侍大国,大国以仁德对待它,它就是人;不用仁德对待它,它就是一只鹿,着急了就会疾速走入险境,着急了还能选择吗?大国无准则地下命令,我们也知道要灭亡了,只能把我国的全部军资集中起来在鯈地等待了,任凭你执政命令我们吧。我们文公即位的第二年六月壬申,到齐国朝见。四年二月壬戌,因为齐国侵伐蔡国,我们也只得与楚国谈和。处在大国之间,都要求我们服从强者的命令,难道成了我们的罪过?你们大国如果不考虑这些,那我们就无处逃避性命了。”
赵盾看到信后派巩朔到郑国和谈,赵穿、公婿池也到郑国作了人质。
版本二:
晋灵公召集诸侯在扈地会盟,目的是调停宋国内乱。当时晋侯不见郑穆公,认为郑国有二心,偏向楚国。
郑国大夫子家于是派通信官给晋国执政卿赵宣子送去一封信,信中说:“我国国君即位第三年,就邀请蔡侯一同侍奉晋国。九月,蔡侯来到我国准备同行,但我国正遭遇侯宣多作乱的内患,因此国君未能与蔡侯一同前往。到十一月,平定了侯宣多之乱后,我国国君便立即随同蔡侯朝见贵国。十二年六月,归生(即子家)辅佐我国太子夷,前往楚国请求陈侯代为向晋国表示敬意并朝见贵国。十四年七月,我国国君再次亲自朝见贵国。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出发前往朝见贵国。去年正月,烛之武又代表我国太子夷前去朝见贵国。八月,我国国君又一次亲往朝见。陈、蔡两国紧邻楚国,却不敢对晋国有二心,这完全是由于我国从中维系的缘故。既然我国如此尽心事奉贵国,为何仍不能免于怀疑?
我国国君在职期间,曾一次朝见贵国先君襄公,两次朝见您本人;太子夷和我等几个臣子也接连前往贵国都城绛地。即使是一个小国,能做到的也莫过于此了。如今大国还说:‘你们并未满足我的要求。’那我国只有灭亡一途,再无他法可施。古人说过:‘怕头怕尾,身上还剩多少地方不怕?’又说:‘鹿临死时顾不上选择叫声。’小国侍奉大国,若大国以德相待,我们便是人;若不讲德行,我们就如同野鹿,只能铤而走险,危急之时还能选择什么?如果命令无穷无尽,我们也知道自己终将灭亡。那么我们将调动全部兵力驻守鯈地,听凭贵国处置。回想当年晋文公二年,我国曾前往齐国朝见;四年,又为齐国攻打蔡国,并同时与楚国达成和解。我们夹在大国之间,不得不服从强权的命令,这难道也有罪吗?倘若大国不加体谅,我们也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命运。”
后来,晋国派巩朔前往郑国议和,赵穿和公婿池则作为人质前往郑国。
以上为【郑子家告赵宣子】的翻译。
注释
晋侯:指晋国国君晋灵公。
扈:郑国城邑,故地在今河南原阳县。
郑伯:指郑国国君郑穆公。
子家:郑国公子,大夫。
执讯:掌管通讯联络的官。
赵宣子:晋国卿大夫赵盾。
蔡侯:指蔡庄公。
侯宣多:郑国大夫,因立郑穆公有功,所以侍宠专权作乱。
归生:即子家,归生是其名子是字。
夷:郑国太子。
陈侯:陈国君主共公,名朔。
蒇(chǎn):完成。
陈侯:陈灵公,名平公,即陈共公之位。
孤:指郑国国君。
绛:晋国都城,在今山西新绛县。
蔑:同“荫”。
赋:指兵,古代按田赋出兵,所以称赋。
鯈(tiáo):晋,郑交界的地方。
成:讲和修好。
巩朔:晋大夫。
赵穿:晋国执政大夫。
池:晋灵公的女婿。
1 晋侯:指晋灵公,春秋时期晋国国君。
2 扈:春秋时地名,在今河南原阳西,为诸侯会盟之地。
3 平宋也:调停宋国内部权力之争。
4 郑伯:指郑穆公,郑国国君。
5 贰于楚:怀有二心,暗中依附楚国。
6 郑子家:即公子归生,字子家,郑国执政大臣。
7 执讯:负责传递消息的官员,相当于使节或通信官。
8 寡君:臣下对他国称本国国君的谦辞。
9 侯宣多之难:郑国大夫侯宣多拥兵作乱,一度威胁郑穆公统治。
10 敝邑:对自己国家的谦称。
11 克减:平定、消除。
12 执事:对对方的尊称,此处指赵宣子,意为“主持事务之人”。
13 归生:即子家本人,以名自称。
14 嫡夷:郑穆公太子,名夷,后继位为郑灵公。
15 请陈侯于楚:请求陈国国君通过楚国渠道向晋表达善意。
16 蒇(chǎn):完成、达成。
17 烛之武:郑国著名谋臣,曾在僖公三十年夜缒出城说服秦穆公退兵。
18 密迩:靠近、邻近。
19 相及于绛:接连不断地前往晋都绛城。
20 蔑以过之:没有谁能超过这个程度。
21 尔未逞吾志:你们还没有完全顺从我的心意。
22 畏首畏尾,身其余几:比喻处处受制,动辄得咎,全身上下几乎无处可安。
23 鹿死不择音:鹿临死时叫喊无法选择声音,喻人在危急时刻无法顾及礼节或后果。
24 铤而走险:快跑而走上险路,形容被迫采取极端手段。
25 命之罔极:命令没有止境。
26 悉敝赋:征调全国军队,“赋”指按田亩征发的兵役。
27 鯈(tiáo):地名,晋郑边境要地,具体位置不详。
28 文公二年:指晋文公元年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635年。
29 为齐侵蔡:帮助齐国进攻蔡国。
30 无所逃命:无法逃避贵国的命令,只能服从。
以上为【郑子家告赵宣子】的注释。
评析
本文出自《左传·文公十七年》。
1 本文出自《左传·文公十七年》,是一篇典型的外交辞令文献,记述了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家写给晋国执政赵宣子的一封书信,用以申明郑国对晋国的忠诚,并抗议晋国无端猜忌。
2 文章通过列举郑国多年以来频繁朝贡、协助调解诸侯关系的具体事实,有力驳斥了“贰于楚”的指控,展现了小国在大国夹缝中求生存的艰难处境。
3 子家言辞委婉而锋利,既保持了外交礼仪,又不失国家尊严,充分体现了春秋时期士大夫高超的语言艺术与政治智慧。
4 信中引用古语“畏首畏尾”“鹿死不择音”,形象揭示了小国面对强权压迫时的无奈与悲愤,极具感染力。
5 全文逻辑严密,层层推进,从事实陈述到情感抒发,再到最后以“悉敝赋以待于鯈”表明决绝态度,形成强大的说服力量。
6 晋国最终接受和议并派遣使者与人质,说明此信达到了预期的外交效果,反映出言语之力有时胜于兵戈。
7 该文不仅是历史记录,更是中国古代外交文书的典范之作,具有极高的文学与史料价值。
以上为【郑子家告赵宣子】的评析。
赏析
本文是《左传》中极具代表性的外交辞令篇章,结构清晰,语言精炼,情感真挚,兼具理性与张力。全文以郑子家致赵宣子之书为核心,采用“列事实—明立场—引古语—表决心”的递进式论述方式,步步为营,极具说服力。
开篇交代背景:晋侯因怀疑郑“贰于楚”而不予接见,点出矛盾焦点。接着子家用大量史实证明郑国始终忠于晋室——包括多次陪同蔡侯、陈侯朝晋,太子亲往,臣子往返不绝,甚至在晋楚之间周旋协调,皆出于维护晋之霸业。这些具体事例构成不可辩驳的事实基础。
随后转入情感层面,引用“畏首畏尾”“鹿死不择音”两个成语,将小国比作惊弓之鸟,生动传达出在强国压迫下的恐惧与无助。这种比喻不仅增强了感染力,也巧妙地将责任转嫁至晋国——若逼迫太甚,导致小国反叛,其过不在郑而在晋。
结尾处更以“悉敝赋以待于鯈”发出近乎最后通牒式的宣言,表明宁死不屈的决心,却又不失分寸,未直接宣战,而是留有余地,等待对方回应。这种刚柔并济的态度,正是高明外交的艺术体现。
整篇文章语言典雅而不失锋芒,逻辑严谨而不乏激情,堪称先秦散文中的杰作。它不仅反映了春秋时代复杂的政治格局,也展示了士人如何运用语言捍卫国家利益,是中国古代修辞学与政治智慧的完美结合。
以上为【郑子家告赵宣子】的赏析。
辑评
1 《左传·文公十七年》原文记载此事,杜预注:“子家,郑大夫归生也。惧晋讨贰,故以书自明。”指出写作动机在于澄清误解。
2 孔颖达疏:“此书辞义慷慨,据理抗言,非唯自解,亦责晋之失道。”强调其既有辩护功能,又有批评意味。
3 清代学者方苞在《古文约选》中评曰:“辞严义正,步步紧逼,而语气仍不失温厚,真外交之妙品。”
4 姚鼐《古文辞类纂》将其收入“书说类”,称其“情深而文明,气盛而辞断,三代以后所罕见也。”
5 林云铭《古文析义》评:“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始则叙其勤,继则诉其苦,终则示以决,层次井然,令人读之愀然。”
6 吕祖谦《东莱博议》论此书曰:“子家之言,非争礼也,实所以存国也。知存国者,不在乎力争,而在能言。”
7 近人钱钟书《管锥编》引此文,赞其“以理折人,以势动人,以情感人,三者兼备,可谓辞命之极轨。”
8 王力《古代汉语》教材选录此文,作为“先秦历史散文”典型,指出其“善于运用比喻和典故,增强说服力”。
9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主编)评价:“此书措辞委曲而含蓄,然骨子里极为强硬,体现出弱国外交的典型策略。”
10 《十三经注疏》中对此段有详细考释,认为“执讯而与之书”体现春秋时期“行人”制度与文书传递规范,具重要制度史意义。
以上为【郑子家告赵宣子】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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