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齐人归我济西田。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己巳,齐侯元卒。齐崔氏出奔卫。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癸巳,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六月,宋师伐滕。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大水。季孙行父如齐。冬,公孙归父如齐。齐侯使国佐来聘。饥。楚子伐郑。
夏,齐惠公卒。崔杼有宠于惠公,高、国畏其逼也,公卒而逐之,奔卫。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凡诸侯之大夫违,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不然,则否。
公如齐奔丧。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
滕人恃晋而不事宋,六月,宋师伐滕。
秋,刘康公来报聘。
季文子初聘于齐。
翻译
十年春季,鲁宣公到了齐国。齐惠公因为我国顺服的缘故,把济水以西的土田归还给我国。
夏季,齐惠公去世。崔杼受到齐惠公的宠信,高、国两族惧怕他威逼,惠公死后就赶走了崔杼,崔杼逃亡到卫国。《春秋》记载说“崔氏”,是说这不是他的罪过,而且把这件事通告诸侯时,也称族而不称名。凡是诸侯的大夫离开本国,通告诸侯说:“某氏的守臣某,不能守宗庙了,谨此通告。”凡是有友好往来的国家就发给通告,不是,就不发通告。
宣公奔赴齐国参加丧礼。
陈灵公和孔宁、仪行父在夏征舒家喝酒。灵公对仪行父说:“征舒长得像你。”仪行父回答说:“也像君王。”夏征舒对此感到愤恨。灵公出去,夏征舒从马房里用箭射死灵公。孔宁、仪行父逃亡到楚国。
滕国人依靠晋国而不事奉宋国,六月,宋国的军队进攻滕国。
郑国和楚国讲和,诸侯的军队进攻郑国,讲和以后回国。
秋季,刘康公前来回聘。
鲁国出兵进攻邾国,占领了绎地。
季文子第一次到齐国聘问。
冬季,子家到了齐国,这是为了向齐国解释鲁国进攻了邾国的缘故。
国武子前来回聘。
楚庄王进攻郑国。晋国的士会去救郑国,在颍水北面赶走了楚军。诸侯的军队在郑国留守。郑国的子家死。郑国人为了讨伐杀害幽公的那次动乱,打开了子家的棺材,并赶走了他的族人。改葬幽公,把他的谥号改为“灵”。
版本二:
鲁宣公十年春季,鲁宣公前往齐国。回国后,齐人将济水以西的田地归还给鲁国。夏季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己巳日,齐惠公去世。齐国的崔氏逃亡到卫国。鲁宣公再次前往齐国。五月,宣公从齐国返回。癸巳日,陈国大夫夏征舒杀死其国君陈平公。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鲁国大夫公孙归父出使齐国,参加齐惠公的葬礼。晋、宋、卫、曹四国联军攻打郑国。秋季,周天子派遣王季子来鲁国聘问。公孙归父率军攻打邾国,夺取绎地。发生大水灾。季孙行父前往齐国访问。冬季,公孙归父再次前往齐国。齐侯派国佐来鲁国聘问。国内发生饥荒。楚庄王出兵攻打郑国。
《传》文记载:十年春,鲁宣公赴齐。因鲁国顺服齐国,齐惠公便将济西之田归还。
夏季,齐惠公去世。崔杼曾受惠公宠信,高氏、国氏担心他势力威胁自己,惠公一死,便将他驱逐,崔杼逃往卫国。“崔氏”之称,是依其宗族称呼,并非指有罪;且诸侯通报大夫出奔时,应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只有在有外交使者往来时才通报,否则不告。
鲁宣公赴齐奔丧。
陈灵公与大臣孔宁、仪行父在夏家饮酒。灵公对仪行父说:“征舒长得像你。”仪行父回答:“也像您。”夏征舒听后心怀怨恨。灵公出门时,夏征舒从马厩中射箭将其杀死。孔宁、仪行父二人逃往楚国。
滕国依仗晋国庇护而不服从宋国,六月,宋国出兵讨伐滕国。
郑国与楚国讲和。诸侯联军攻打郑国,达成协议后撤军。
秋季,刘康公(即王季子)来鲁国回访聘问。
鲁国出兵攻打邾国,夺取绎地。
季孙行父首次赴齐国聘问。
冬季,公孙归父再赴齐国,是因伐邾之事。
齐国国武子来鲁国回聘。
楚庄王攻打郑国。晋国士会出兵救援郑国,在颍水北岸击退楚军。诸侯军队驻守郑国。郑国大夫子家去世。郑人追究幽公时期动乱的责任,劈开子家的棺材,驱逐其家族。改葬幽公,追谥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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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公如齐:鲁宣公前往齐国。“如”意为“前往”。
2. 济西田:济水以西的土地。此前被齐国占领,此时归还鲁国。
3. 日有食之:发生日食。古代视为天象异变,常与政事关联。
4. 齐崔氏出奔卫:齐国崔氏家族成员崔杼因被排挤而逃往卫国。“崔氏”指以其宗族称呼。
5. 某氏之守臣某:诸侯通报本国大夫流亡时的标准措辞,表示对宗庙社稷失职的自责。
6. 玉帛之使者:指有外交使节往来的国家,方可通报此类事务。玉帛象征聘问之礼。
7. 夏征舒弑其君:夏征舒为陈国大夫夏御叔之子,因其母夏姬与陈灵公私通,又遭君臣戏辱,愤而弑君。
8. 似女:像你。女,通“汝”。此语引发夏征舒羞愤,成为弑君导火索。
9. 郑及楚平:郑国与楚国议和。郑处晋楚之间,常摇摆不定,此为其亲楚之举。
10. 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郑人因追责幽公之乱,迁怒于已故执政大夫子家,开棺戮尸并驱逐其家族,反映政争残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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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左传·宣公十年》记事条理清晰,以时间为序,详载春秋中期诸侯间的政治、军事与外交活动,展现出列国之间复杂的权力关系与互动模式。本年事件涉及齐、鲁、陈、宋、滕、郑、晋、楚、周等多个政治实体,反映了当时中原局势的动荡与多极博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齐国政局变动、陈国内乱、楚晋争霸等重大事件相继发生,预示着春秋时代权力重心逐步南移的趋势。文中对人物言行的刻画极为精炼,如陈灵公戏言招祸,寥寥数语即揭示其轻佻无德,终致杀身之祸,具有强烈的道德警示意义。同时,《传》文对礼制规范的重视亦体现明显,如对“崔氏”之称的解释,强调通报制度与宗法伦理,体现出《左传》重礼、重名分的思想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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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左传·宣公十年》以简练笔法勾勒出一幅春秋政治生态图景。经文部分严格按照时间顺序记录鲁国与其他诸侯国之间的交往、战争、灾异与人事更迭,体现出《春秋》编年体的基本特征。而《传》文则进一步展开细节,补充背景,深化因果,使历史事件更具立体感。如“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一段,语言简洁却极具张力,君臣调笑、亵渎人伦,最终招致杀身之祸,情节紧凑,寓意深远。这种“微言大义”的写法,正是《左传》史笔之精髓所在。此外,文中对礼制程序的关注,如崔杼出奔时“书曰‘崔氏’”的解释,体现了作者对宗法制度与外交规范的高度重视。整体而言,本篇既具史料价值,又富文学色彩,堪称《左传》叙事艺术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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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崔杼见逼于高、国,非有罪也,故书族而不名。”
2.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诸侯大夫出奔,例称名,若本非罪,得书族者,盖以尊其世族,不没其旧位。”
3.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虽未直接评此年事,然其论春秋笔法云:“《左氏》叙事详尽,而于褒贬之间,亦多寓义。”
4. 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宣公十年,楚始大举伐郑,晋救之,为晋楚颍北之战,实争霸之关键。”
5. 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引贾逵曰:“凡诸侯大夫违,必告于同盟,所以重社稷之臣也。”
6. 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崔氏’之称,明其为世卿,非独夫之比,故不以名书。”
7. 章太炎《春秋左传读》:“陈灵公淫于夏姬,君臣共亵,卒毙于征舒之手,所谓上梁不正者也。”
8.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此年经传所记,可见齐虽衰而尚能主东方之盟,楚则骎骎北向,争霸中原。”
9.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郑子家执政期间亲晋,然郑国屡叛,至是复与楚平,晋乃联合诸国伐之。”
10. 徐中舒《左传疏证》:“‘斫棺逐族’一事,足见春秋时贵族斗争之酷烈,死者不得全尸,家族亦遭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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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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