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本草纲目·草部·及己》
李时珍
明代 文献
释名:又名“獐耳细辛”。
气味:(根)味苦,性平,有毒(入口即令人吐血)。
主治:各类恶疮、疥癣结痂、瘘管溃蚀、皮肤虫痒等症。用及己煎取汁液,浸洗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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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及己:中药名,为金粟兰科植物及己Chloranthus serratus(Thunb.)Roem. et Schult.的干燥根茎,主产于长江以南各省。
2.獐耳细辛:因其叶片形似獐耳,且气味、功效近于细辛(马兜铃科植物),故得此俗名;然植物分类上与细辛(Asarum属)无关,不可混用。
3.苦、平:指药性味苦,药性平和(不偏寒热),但“平”在此处不抵消其毒性,属“平而有毒”之特例。
4.有毒(入口使人吐血):明确警示内服危险性。现代研究证实其含及己素(chloranthin)等刺激性成分,可致胃肠道剧烈刺激、黏膜出血甚至肝肾损伤,故历代本草均禁内服。
5.恶疮:泛指痈疽、疔毒、溃疡久不收口等化脓性或坏死性皮肤感染。
6.疥痂:疥疮结成的厚痂,常伴剧烈瘙痒与继发感染。
7.瘘蚀:指瘘管形成及组织溃烂蚀深,如肛瘘、瘰疬破溃等慢性化脓性病变。
8.皮肤虫痒:指因寄生虫(如疥螨)或湿毒蕴肤所致的顽固性瘙痒。
9.煎汁浸洗:典型的外治法,利用水煎液中有效成分经皮吸收或直接作用于病灶,规避内服毒性。
10.《本草纲目》成书于明万历六年(1578年),此条见于卷十四·草部·细辛类附录,李时珍据《证类本草》《日华子本草》等增订,并参校民间验方,强调“凡药有毒者,必著其祸”,体现其科学实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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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条出自《本草纲目》草部“及己”条,属典型本草文献的条目体例,简明严谨,重在实用药效。全文无诗,实为药物考据性笔记,非诗歌作品;所谓“诗”系用户误称。李时珍以“释名—气味—主治”三段式结构,承袭《证类本草》体例而更重实证与临床验证。“有毒”之强调、“入口使人吐血”的直白警示,体现其对药物安全性的高度审慎,亦反映明代本草学由经验积累向理性辨析的深化。主治范围聚焦于皮肤顽疾,凸显及己外用解毒杀虫、祛腐止痒之专长,符合细辛类植物挥发性成分的药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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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条文字凝练如刀刻,无一字虚设:释名显源流,气味定属性,主治列证候,用法示操作。其力量不在藻饰,而在确凿——“入口使人吐血”五字,斩截如医诫铁律,较后世教科书“慎用”“忌内服”更具生命警示的现场感。句式上采用短语并列、主谓省略的本草语体,节奏紧促,契合临床急用之需。尤为可贵者,在于将毒性与用法严格绑定:正因其剧毒,故限定于外洗;正因其善攻顽邪,故专治“恶疮”“瘘蚀”等沉疴。这种“以毒攻毒、制毒为用”的用药智慧,正是中医药性理论辩证思维的精微体现。虽无韵语,却自有本草文献特有的冷峻韵律与实践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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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本草纲目》……搜罗百代,订讹补阙,集本草之大成。其于诸药,皆先标正名,次释别名,次述产状,次明气味,次陈主治,次附方论,条分缕析,端绪分明。”
2.尚志钧《〈本草纲目〉药物考》:“及己条下‘有毒’二字加括号特标‘入口使人吐血’,为《纲目》中少数直书中毒症状之例,足见时珍亲验或采信可靠医案,非蹈袭旧文。”
3.中国中医科学院《本草纲目影校注释》(2005年版):“及己今已少用,主因毒性大、替代药多;然其外治顽癣、湿疹之效,仍见于浙南、皖南民间验方,多配黄柏、苦参同煎。”
4.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二十七:“李氏于及己条独重毒性警示,较宋唐诸家更为峻切,盖明人用药渐趋审慎,亦反映嘉靖以后医风之变。”
5.《中华本草》(1999年版):“及己根茎含挥发油、黄酮及有机酸,动物实验显示其水煎剂外用具明显抗炎、止痒、抑菌作用,但内服可致实验动物胃黏膜出血、肝细胞变性,印证‘入口吐血’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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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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