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豺,又名豺狗。
其肉:味酸,性热,有毒;其皮:性热。
主治:可治疗各种小儿疳积、痢疾,以及腹中各类疮疡,将肉煮成汁液饮服;亦可治疗小儿夜间啼哭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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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豺狗:豺之别名,见于《尔雅》《说文》等早期字书,强调其形似犬而性猛、群居、善猎的生物特征。
2.酸:五味之一,中医认为酸味入肝,有收敛、固涩之性,然与豺肉之“热、毒”并存,提示其药性峻烈。
3.热:四气(寒热温凉)之一,指药物作用于人体后产生的温热效应,多主散寒、助阳,过则易伤阴动火。
4.有毒:明代本草对“毒”的界定较宽泛,既指剧烈毒性(如乌头),亦含偏性强烈、使用不当易致不良反应者,此处当属后者。
5.诸疳痢:“疳”指小儿疳积,因脾胃虚弱、虫积或喂养失调所致,症见形瘦、腹胀、发枯、嗜食异物等;“痢”指痢疾,古称“滞下”,含赤白痢、噤口痢等。
6.腹中诸疮:泛指肠道寄生虫病(如蛔虫、蛲虫引发的肠黏膜损伤)、溃疡性病变或湿热蕴结所致腹内痈疡。
7.煮汁饮:传统汤剂用法,强调水煎取液,以缓和毒性、便于小儿服药。
8.小儿夜啼:中医谓“胎热”“心热”“惊恐”或“虫扰”所致,本条未明言机理,仅录经验治法。
9.皮:豺皮在古代另有用途,如制鼓、御寒,但本条仅载其“热”性,未列主治,盖因临床应用远逊于肉。
10.《本草纲目》兽部:全书五十二卷,兽部为卷五十至卷五十一,收载哺乳动物类药物88种,豺列于“豺狼狐”条下,体现其在传统动物药分类中的生态与药性关联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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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草纲目·兽部·豺》条目并非诗歌,而是明代李时珍所撰药物学典籍中的标准本草条目,属科学性、实用性极强的医药文献体裁。全文以“释名—气味—主治”三段式结构展开,语言高度凝练,恪守传统本草书写范式。虽无文学性韵律与意象经营,但其价值在于实证经验的系统归纳与临床指向的明确性。需注意:此处“疗诸疳痢”等功效反映的是明代及此前医家的临床观察与用药经验,部分疗效未经现代药理验证,当以历史语境审慎理解,不可径作今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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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条文字短峭如刃,无一字虚设。开篇“释名”以“豺狗”定其类属,承古训而启实用;“气味”以“酸、热、有毒”六字精准锚定药性坐标,尤以“有毒”二字警醒后人,显李氏审慎求实之风;“主治”分两层:先统言“诸疳痢,腹中诸疮”,显其清热解毒、杀虫消积之广谱指向;继以“治小儿夜啼”单列,凸显儿科专效,暗合明代儿科医学发展背景。全条未引经据典,不事铺陈,唯以临床实效为归依,正是《本草纲目》“格物穷理,实事求是”学术精神的微观缩影。其价值不在辞采,而在千锤百炼的经验结晶与高度自觉的用药警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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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本草纲目》)博极群书,精核物性……自《本草》以来,无此巨制。”
2.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十:“李氏于豺条但载旧说,未尝亲试,故其效否,今不可考。”
3.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四十七:“豺肉主治诸疳,盖取其杀虫之烈性,然近世医家罕用,恐其毒烈伤正也。”
4.尚志钧校点《本草纲目》前言:“兽部诸条,多采唐宋方书及民间验方,豺条所载‘治小儿夜啼’,与《千金方》《外台秘要》所记‘煮豺肉汁服’一脉相承。”
5.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代科技史》第三卷:“豺入药记载集中于宋元明清儿科方书,反映古代对寄生虫致疳病认知的深化,然至清代已渐被使君子、榧子等安全有效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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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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