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通脱木,又名通草、活夺、离南。性味甘、淡,性寒,无毒。主治水肿、小便不利(癃闭),能明目、退热,清泻肺热,通利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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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通脱木:五加科植物通脱木(Tetrapanax papyrifer)的干燥茎髓,秋季割取茎,截段,趁鲜抽出髓部,晒干即为“通草”。
2 释名:“通草”强调其通利之功;“活夺”一名罕见,或为方言音转,一说指其茎髓易脱、生机勃发之态;“离南”见于《尔雅·释草》,郭璞注:“离南,其实莂。”后世多认为即通脱木,但存在异说,李时珍存而未断,体现其审慎态度。
3 气味:“甘、淡、寒、无毒”——甘淡能渗湿,寒可清热,无毒示其性平和,宜于久服或配伍应用。
4 水肿:指水液潴留泛滥于肌肤、腹腔等处的病证,通脱木通过宣肺利水、通调水道而治之。
5 癃闭:小便点滴难出为癃,点滴全无为闭,总称排尿障碍,属膀胱气化不利或肺失通调之证。
6 明目:因肝开窍于目,而肝胆之火常随三焦水道不畅而上扰,通脱木利三焦、泻火湿,间接达明目之效,并非直接补肝明目。
7 退热:指清解肺胃郁热或湿热所致之低热、潮热,非用于外感高热急症。
8 泻肺:非攻伐肺脏,而是清泄肺经郁热与痰湿,恢复肺之“通调水道,下输膀胱”功能。
9 利小便:为本品核心功效,源于其轻清宣散、通利九窍之性,属“提壶揭盖”法之典型药物。
10 本条未载用法用量及禁忌,盖因《本草纲目》体例重在性味功效钩玄,具体应用详于方论部及临床医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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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条出自《本草纲目·草部》“通脱木”条,非诗作,实为传统本草文献中的标准条目体例:含释名、气味、主治三部分。李时珍以简驭繁,语言精严,承《证类本草》而有所考订。“明目退退热”中“退退热”系传抄过程中明显的叠字讹误,当为“退热”,历代校勘本(如金陵本、江西本)均作“退热”,此处应据正。其主治概括精准,体现通脱木以通利为用的核心药性——借其茎髓中空、质轻气薄之象,取“以通治塞”之理,尤擅宣上焦肺气以通下焦水道,故水肿、癃闭、肺热咳嗽诸证皆可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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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条文字不足五十字,却凝练承载着中药学“四气五味”“归经功效”“取象比类”的完整认知体系。李时珍删繁就简,摒弃浮辞,直指药性本质:“甘淡”定其渗利之基,“寒”标其清热之向,“无毒”示其应用之广;主治排列暗含病机逻辑——先列水肿癃闭(标本兼治之主证),继以明目退热(上焦热象之旁证),终归“泻肺、利小便”(揭示核心作用机理)。尤为精妙者,在“泻肺”与“利小便”并提,揭示中医“肺为水之上源”“肺主通调水道”的经典理论在药物实践中的具象印证,寥寥数字,贯通理、法、方、药,堪称本草文体的典范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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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本草纲目》卷十四·草部·通脱木条,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金陵胡承龙初刻本,原文作:“释名:通草、活夺、离南。气味:甘、淡、寒、无毒。主治:水肿癃闭,明目退热,泻肺,利小便。”
2 明·卢之颐《本草乘雅半偈》卷七引李言:“通脱木……茎有巨孔,节节相通,故名通草。其性轻清上浮,专走气分,为利水之要药。”
3 清·张志聪《本草崇原》卷中:“通草……气味甘淡微寒,入足太阳、手太阴气分。通利九窍,宣通百脉,故主水肿癃闭。”
4 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七:“通草……今市肆所售,多以通脱木之茎髓充之,然真通草(即木通)已罕,李氏所指,实即通脱木也。”
5 清·黄宫绣《本草求真》卷四:“通草……味淡气寒,专入肺胃,引热下行,利水通淋,为治湿热壅滞之要药。”
6 清·吴仪洛《本草从新》卷六:“通草……甘淡微寒,入肺胃,上清肺热,下利小便,为通调水道之专药。”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通草,为五加科植物通脱木的干燥茎髓。甘、淡,微寒。归肺、胃经。清热利尿,通气下乳。用于湿热淋证,水肿尿少,产后乳汁不下。”
8 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六十七:“《本草纲目》……‘通脱木’条简核精当,辨名释用,远胜前修。”
9 当代尚志钧辑校《唐·新修本草》残卷未收通脱木,可知其入主流本草体系始于宋代以后,李时珍正式确立其独立地位。
10 中国中医科学院主编《中药学》(第二版,2012):“通草(通脱木)以通利为用,药性平和,尤宜于虚证夹湿、小儿湿热及产后乳胀等证,临床常与桔梗、茯苓、车前子配伍。”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通脱木】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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