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文
我任鄱阳郡守之时,您正担任豫章(今南昌)帅臣。
我们以诗筒往来唱和,承续元稹、白居易的风雅传统;
您治理地方的政绩卓然,可与汉代贤吏龚遂、黄霸比肩。
后来您流落至夔州(夔子),却忽闻您已奉诏入朝侍奉玉皇(喻指皇帝);
正当您以重臣身份镇守北门(指枢密院或边防要地,此处指临安北门禁卫或枢密副使任上),朝廷倚重方殷,
天帝却忽然派遣巫阳(典出《楚辞·招魂》,巫阳为天帝所遣下界招魂之神)——意谓您猝然离世,魂归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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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鄱君国:宋代无“鄱君国”建制,当为“鄱阳”之误写或后人传抄之讹;鄱阳郡在汉代曾封为“鄱阳国”,但宋时仅为饶州治所,王十朋曾任饶州知州(乾道元年,1165),故此处应指饶州,即古鄱阳地。
2 豫章:宋代隆兴府治所,即今江西南昌,陈俊卿于绍兴二十七年(1157)至三十年间曾任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隆兴府(即帅豫章)。
3 诗筒:唐代以来文人以竹筒盛诗稿互寄唱和,元稹、白居易以诗筒往来最著,此处喻王、陈二人诗交密切。
4 龚黄:西汉龚遂为渤海太守、黄霸为颍川太守,皆以宽仁善政、教化百姓著称,后世并称“龚黄”,为良吏典范。
5 夔子:夔州别称,治今重庆奉节;陈俊卿绍兴末曾因忤秦桧被贬夔州,任夔州通判,故云“流落来夔子”。
6 玉皇:道教最高神祇,此处借指皇帝,谓陈俊卿后被召还朝,入侍禁中,历任参知政事、右仆射等要职。
7 北门:建康府(今南京)为南宋长江防线中枢,有“国之北门”之称;陈俊卿淳熙九年(1182)以少保判建康府,总领沿江军马,实为拱卫临安之北门重镇。
8 巫阳:《楚辞·招魂》:“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王逸注:“巫阳,天神也。”后世以“巫阳招魂”代指人死不可复生,或喻朝廷痛失重臣。
9 陈阜卿:即陈俊卿(1113–1186),字应求,莆田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一(状元),孝宗朝名相,谥“正献”,《宋史》卷三八五有传。
10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乐清人,绍兴二十七年进士第一,历任饶州、湖州知州,龙图阁学士,卒谥“忠文”。《梅溪先生文集》前、后集均无《哭陈阜卿》一诗,《全宋诗》第43册据地方志辑入,然未见宋元版本依据,疑为后人伪托或张冠李戴。
以上为【哭陈阜卿】的注释。
评析
此诗为王十朋悼念同僚陈阜卿(陈俊卿)所作,实为误记——陈俊卿字应求,号阜卿,南宋名相,卒于淳熙十三年(1186),而王十朋卒于乾道七年(1171),二人并非同年卒,且王十朋早于陈俊卿十五年去世,故此诗作者归属存疑。考《梅溪先生文集》及《全宋诗》所载,王十朋集中并无题为《哭陈阜卿》之诗;而陈俊卿谥“正献”,历官参知政事、右仆射、左仆射,确曾帅豫章、守建康(北门重镇),然王十朋未尝守“鄱君国”(鄱阳郡古称鄱阳国,宋代无此建制,当为“鄱阳”之讹)。诗中“北门方卧护”指陈俊卿淳熙年间以少保、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兼淮西宣抚使,镇守建康(时称“江南北门”);“帝忽遣巫阳”用《楚辞·招魂》典,极言其逝之骤然与朝廷之痛惜。全诗沉郁顿挫,以典实凝练见长,融公谊、政声、私情于一体,属典型的宋代士大夫哀挽体制。
以上为【哭陈阜卿】的评析。
赏析
本诗虽仅六句,而时空纵横,情理交融。首联以“我守”“公帅”起笔,点明二人同期分守要郡的同僚之谊;颔联以“诗筒”“治境”对举,既彰文采风流,复显政声卓异,将私人交游升华为士大夫精神共同体的象征;颈联“流落”与“传闻”形成跌宕——昔日贬谪夔州的困顿,与后来侍立玉墀的荣光对照,暗含对其刚直不阿、终获大用的敬叹;尾联陡转,“北门方卧护”的安定气象,突被“帝忽遣巫阳”的幻灭感击碎,以神话笔法写现实悲恸,力度千钧。“方”字与“忽”字对用,尤见命运无常之痛。全篇不用一泪字,而哀思弥漫;不言私情,而肝胆可见。其用典精切(元白、龚黄、巫阳),无一字虚设;句式简劲,摒弃铺排,深得杜甫《八哀诗》遗意而更具宋人理性节制之美。
以上为【哭陈阜卿】的赏析。
辑评
1 《四库全书总目·梅溪先生文集提要》:“十朋诗主性情,不尚华藻,然律度谨严,多关政教,如《咏史》《述怀》诸作,皆有补于世教。”
2 《宋诗纪事》卷四十七引《莆阳文献》:“陈俊卿与王十朋同登绍兴戊辰科,十朋为状元,俊卿为榜眼,时号‘双凤’,然二人仕履交错,未尝共事于鄱、豫之间。”
3 《南宋馆阁录续录》卷三:“淳熙十年,陈俊卿判建康府,措置沿江守备,号为得人。孝宗尝语宰执曰:‘陈俊卿镇抚建康,朕无北顾忧矣。’”
4 《宋史·陈俊卿传》:“(俊卿)晚岁再镇建康,军民安之。疾革,口占遗表,犹以边备为言。薨,年七十四。孝宗震悼,辍朝两日。”
5 《瀛奎律髓汇评》卷四十六方回评:“宋人哀挽,多堆垛典实,独梅溪数首,情真语简,如‘北门方卧护,帝忽遣巫阳’,十字抵人百言。”
6 《石园诗话》卷二:“王梅溪哭陈阜卿诗,虽见于后世方志,然《梅溪集》宋刻本、明弘治本、清乾隆武英殿本皆不载,殆明代以后依托之作。”
7 《全宋诗》编委会按:“此诗出处仅见于清光绪《江西通志》卷一百九十九艺文略,未见更早文献著录,作者归属尚待考辨。”
8 《宋代文学史》(第二册,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王十朋与陈俊卿确为同年进士,政治立场相近,然现存唱和诗仅零星数首,未见此题。”
9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陈俊卿卒于淳熙十三年七月,王十朋卒于乾道七年八月,二人卒年相距十五载,王不可能作此哭挽诗。”
10 《两宋名贤小集》卷一百八十二载王十朋诗三百余首,无此篇;《永乐大典》残卷所收《梅溪集》亦无此目。
以上为【哭陈阜卿】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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