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愚不肖,蒙恩备使一路,今又蒙恩召还阙廷,有所任属,而当以使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无以称职,而敢缘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幸甚。
臣窃观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夙兴夜寐,无一日之懈,声色狗马,观游玩好之事,无纤介之蔽,而仁民爱物之意,孚于天下,而又公选天下之所愿以为辅相者,属之以事,而不贰于谗邪倾巧之臣,此虽二帝、三王之用心,不过如此而已,宜其家给人足,天下大治。而效不至于此,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
今朝廷法严令具,无所不有,而臣以谓无法度者,何哉?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孟子曰:“有仁心仁闻,而泽不加于百姓者,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以孟子之说,观方今之失,正在于此而已。
夫以今之世,去先王之世远,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不一,而欲一二修先王之政,虽甚愚者,犹知其难也。然臣以谓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谓当法其意而已。夫二帝、三王,相去盖千有馀载,一治一乱,其盛衰之时具矣。其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亦各不同,其施设之方亦皆殊,而其为天下国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臣故曰:当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
虽然,以方今之势揆之,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也。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有仁民爱物之意,诚加之意,则何为而不成,何欲而不得?然而臣顾以谓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者,何也?以方今天下之才不足故也。
臣尝试窃观天下在位之人,未有乏于此时者也。夫人才乏于上,则有沈废伏匿在下,而不为当时所知者矣。臣又求之于闾巷草野之间,而亦未见其多焉。岂非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而然乎?臣以谓方今在位之人才不足者,以臣使事之所及,则可知矣。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不可胜数。其能讲先王之意以合当时之变者,盖阖郡之间,往往而绝也。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臣故曰:在位之人才不足,而草野闾巷之间,亦未见其多也。夫人才不足,则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虽有能当陛下之意而欲领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远,孰能称陛下之指,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臣故曰:其势必未能也。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非此之谓乎?然则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诚能使天下人才众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择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甚易也。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时,人才尝众矣,何至于今而独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
商之时,天下尝大乱矣。在位贪毒祸败,皆非其人,及文王之起,而天下之才尝少矣。当是时,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然后随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诗曰:“岂弟君子,遐不作人”。此之谓也。及其成也,微贱兔置之人,犹莫不好德,兔置之诗是也。又况于在位之人乎?夫文王惟能如此,故以征则服,以守则治。诗曰:“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又曰:“周王于迈,六师及之。”文言王所用,文武各得其才,而无废事也。及至夷、厉之乱,天下之才,又尝少矣。至宣王之起,所与图天下之事者,仲山甫而已。故诗人叹之曰:“德輶如毛,维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盖闵人才之少,而山甫之无助也。宣王能用仲山甫,推其类以新美天下之士,而后人才复众。于是内修政事,外讨不庭,而复有文、武之境土。故诗人美之曰:“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葘亩。”言宣王能新美天下之士,使之有可用之才,如农夫新美其田,而使之有可采之芑也。由此观之,人之才,未尝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
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
所谓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博置教道之官而严其选。朝廷礼乐、刑政之事,皆在于学,学士所观而习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法在于学。此教之之道也。
所谓养之之道何也?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何谓饶之以财?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苟得,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禄,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犹以为未也,又推其禄以及其子孙,谓之世禄。使其生也,既于父子、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孙无不足之忧焉。何谓约之以礼?人情足于财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为之制度。婚丧、祭养、燕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数为之节,而齐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为之,而财不足以具,则弗具也;其财可以具,而命不得为之者,不使有铢两分寸之加焉。何谓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艺矣,不帅教则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约之以礼矣,不循礼则待之以流、杀之法。王制曰:“变衣服者,其君流”,酒诰曰:“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拘执以归于周,予其杀!'”夫群饮、变衣服,小罪也;流、杀,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从无抵冒者,又非独其禁严而治察之所能致也。盖亦以吾至诚恳恻之心,力行而为之倡。凡在左右通贵之人,皆顺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帅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诚行之,而贵者知避上之所恶矣,则天下之不罚而止者众矣。故曰:此养之之道也。
所谓取之之道者,何也?先王之取人也,必于乡党,必于痒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所谓察之者,非专用耳目之聪明,而私听于一人之口也。欲审知其德,问以行;欲审知其才,问以言。得其言行,则试之以事。所谓察之者,,试之以事是也。虽尧之用舜,亦不过如此而已,又况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远,万官亿丑之贱,所须士大夫之才则众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二自察之也,又不可以偏属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间考试其行能而进退之也。盖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类以持久试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禄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
所谓任之之道者,何也?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农者以为后稷,知工者以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以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又以久于其职,则上狃习而知其事,下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则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则得尽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终,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苟且之人,虽欲取容于一时,面顾僇辱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无能之人,固知辞避而去矣。居职任事之日久,不胜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辞避矣,尚何有比周、谗谄、争进之人乎?取之既已详,使之既已当,处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专焉,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尧、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众工者,以此而已。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此之谓也。然尧、舜之时,其所黜者则闻之矣,盖四凶是也。其所陟者,则皋陶、稷、契皆终身一官而不徙。盖其所谓陟者,特加之爵命、禄赐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
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当时人君,又能与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诚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无疑,而于天下国家之事,无所欲为而不得也。
方今州县虽有学,取墙壁具而已,非有教导之官,长育人才之事也。唯太学有教导之官,而亦未尝严其选。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未尝在于学。学者亦漠然自以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而非
己所当知也。学者之所教,讲说章句而已。讲说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而近岁乃始教之以课试之文章。夫课试之文章,非博诵强学穷日之力则不能。及其能工也,大则不足以用天下国家,小则不足以为天下国家之用。故虽白首于庠序,穷日之力以帅上之教,及使之从政,则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盖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者,何也?夫人之才,成于专而毁于杂。故先王之处民才,处工于官府,处农于畎亩,处商贾于肆,而处士于庠序,使各专其业而不见异物,惧异物之足以害其业也。所谓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见异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诸子之异说,皆屏之而莫敢习者焉。今士之所宜学者,天下国家之用也。今悉使置之不教,而教之以课试之文章,使其耗精疲神,穷日之力以从事于此。及其任之以官也,则又悉使置之,而责之以天下国家之事。夫古之人,以朝夕专其业于天下国家之事,而犹才有能有不能,今乃移其精神,夺其日力,以朝夕从事于无补之学,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责之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为者少矣。臣故曰: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也。又有甚害者,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可以为公卿大夫,有可以为士。其才之大小、宜不宜则有矣,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未有不学者也。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卒、两、师、旅之帅也。故边疆、宿卫,皆得士大夫为之,而小人不得奸其任。今之学者,以为文武异事,吾知治文事而已,至于边疆、宿卫之任,则推而属之于卒伍,往往天下奸悍无赖之人。苟其才行足以自托于乡里者,未有肯去亲戚而从召募者也。边疆、宿卫,此乃天下之重任,而人主之所当慎重者也。故古者教士,以射、御为急,其他伎能,则视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则不强也。至于射,则为男子之事。苟人之生,有疾则已,苟无疾,未有去射而不学者也。在庠序之间,固常从事于射也。有宾客之事则以射,有祭祀之事则以射,别士之行同能偶则以射,于礼乐之事,未尝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尝不在于礼乐、祭祀之间也。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岂以射为可以习揖让之仪而已乎?固以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国家之具也。居则以是习礼乐,出则以是从战伐。士既朝夕从事于此而能者众,则边疆、宿卫之任,皆可以择而取也。夫士尝学先王之道,其行义尝见推于乡党矣,然后因其才而托之以边疆、宿卫之士,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戈以属之人,而无内外之虞也。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人主所当至慎之选,推而属之奸悍无赖,才行不足自托于乡里之人,此方今所以諰諰然常抱边疆之忧,而虞宿卫之不足恃以为安也。今孰不知边疆、宿卫之士不足恃以为安哉?顾以为天下学士以执兵为耻,而亦未有能骑射行阵之事者,则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夫不严其教,高其选,则士之以执兵为耻,而未尝有能骑射行阵之事,固其理也。凡此皆教之非其道也。
方今制禄,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从之列,食口稍众,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能充其养者也。其下州县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钱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选、待除、守阙通之,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虽厮养之给,亦窘于此矣,而其养生、丧死、婚姻、葬送之事,皆当出于此。夫出中人之上者,虽穷而失为君子;出中人以下者,虽泰而不失为小人。唯中人不然,穷则为小人,泰则为君子。计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无十一,穷而为小人,泰而为君子者,则天下皆是也。先王以为众不可以力胜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为中人之所能守,则其志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后世。以今之制禄,而欲士之无毁廉耻,盖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赀产,以负贪污之毁;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夫士已尝毁廉耻以负累于世矣,则其偷堕取容之意起,而矜奋自强之小息,则职业安得而不弛,治道何从而兴乎?又况委法受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此所谓不能饶之以财也。
婚丧、奉养、服食、器用之物,皆无制度以为之节,而天下以奢为荣,以俭为耻。苟其财之可以具,则无所为而不得,有司既不禁,而人又以此为荣。苟其财不足,而不能自称于流俗,则其婚丧之际,往往得罪于族人婚姻,而人以为耻矣。故富者贪而不知止,贫者则强勉其不足以追之。此士之所以重困,而廉耻之心毁也。凡此所谓不能约之以礼也。
方今陛下躬行俭约,以率天下,此左右通贵之臣所亲见。然而其闺门之内,奢靡无节,犯上之所恶,以伤天下之教者,有已甚者矣。未闻朝廷有所放绌,以示天下。昔周之人,拘群饮而被之以杀刑者,以为酒之末流生害,有至于死者众矣,故重禁其祸之所自生。重禁祸之所自生,故其施刑极省,而人之抵于祸败者少矣。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重禁贪吏,而轻奢靡之法,此所谓禁其末而弛其本。然而世之识者,以为方今官冗,而县官财用已不足以供之,其亦蔽于理矣。今之入官诚冗矣,然而前世置员盖其少,而赋禄又如此之薄,则财用之所不足,盖亦有说矣。吏禄岂足计哉?臣于财利,固未尝学,然窃观前世治财之大略矣。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今天下不见兵革之具,而元元安土乐业,人致其力,以生天下之财,然而公私尝以困穷为患者,殆亦理财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变耳。诚能理财以其道,而通其变,臣虽愚,固知增吏禄不足以伤经费也。方今法严令具,所以罗天下之士,可主谓密矣。然而亦尝教之以道艺,而有不帅教之刑以待之乎?亦尝约之以制度,而有不循理之刑以待之乎?亦尝任之以职事,而有不任事之刑以待之乎?夫不先教之以道艺,诚不可以诛其不帅教;不先约之以制度,诚不可以诛其不循理;不先任之以职事,诚不可以诛其不任事。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先急也,今皆不可得诛,而薄物细故,非害治之急者,为之法禁,月异而岁不同,为束者至于不可胜记,又况能一二避之而无犯者乎?此法令所以滋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此所谓不能裁之以刑也。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土,强记博诵而略通于文辞,谓之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者,公卿之选也。记不必强,诵不必博,略通于文辞,而又尝学诗赋,则谓之进士。进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选也。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为公卿,不待论而后可知。而世之议者,乃以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然后得士也。其亦蔽于理矣。先王之时,尽所以取人之道,犹惧贤者之难进,而不肖者之杂于其间也。今悉废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驱天下之才士,悉使为贤良、进士,则士之才可以为公卿者,固宜为贤良、进士,而贤良、进士亦固宜有时而得才之可以为公卿者也。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虫篆刻之学,以此进至乎公卿,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困于无补之学,而以此绌死于岩野,盖十八九矣。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慎择者,公卿而已。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类以聚于朝迁,则百司庶府,无不得其人也。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类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虽有贤智,往往困于无助,不得行其意也。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类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类以备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则虽有同罪举官之科,岂足恃哉?适足以为不肖者之资而已。其次九经、五经、学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尝患其无用于世,而稍责之以大义矣。然大义之所得,未有以贤于故也。今朝廷又开明经之选,以进经术之士。然明经之所取,亦记诵而略通于文辞者,则得之矣。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国家之用者,顾未必得与于此选也。其次则恩泽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艺,官司不考问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义,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武王数纣之罪,则曰:“官人以世。”夫官人以世,而不计其才行,此乃纣之所以乱亡之道,而治世之所无也。又其次曰流外。朝廷固已挤之于廉耻之外,而限其进之路矣,顾属之以州县之事,使之临士民之上。岂所谓以贤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数千里之间,州县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属任以事者,殆无二三,而当防闲其奸者,皆是也。盖古者有贤不肖之分,而无流品之别。故孔子之圣,而尝为季氏吏,盖虽为吏,而亦不害其为公卿。及后世有流品之别,则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尝自置于廉耻之外,而无高人之意矣。夫以近世风俗之流靡,自虽士大夫之才,势足以进取,而朝廷尝奖之以礼义者,晚节末路,往往怵而为奸,况又其素所成立,无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挤之于廉耻之外,限其进取者乎?其临人亲职,放僻邪侈,固其理也。至于边疆、宿卫之选,则臣固已言其失矣。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人,又不问其德之所宜,而问其出身之后先,不论其才之称否,而论其历任之多少。以文学进者,且使之治财。已使之治财矣,又转而使之典狱。已使之典狱矣,又转而使之治礼。是则一人之身,而责之以百官之所能备,宜其人才之难为也。夫责人以其所难为,则人之能为者少矣。人之能为者少,则相率而不为。故使之典礼,未尝以不知礼为忧,以今之典礼者未尝学礼故也。使之典狱,未尝以不知狱为耻,以今之典狱者,未尝学狱故也。天下之人,亦已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见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资序,则相议而讪之,至于任使之不当其才,未尝有非之者也。且在位者数徙,则不得久于其官,故上不能狃习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则其罪不可以至于著。若夫迎新将故之劳,缘绝簿书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数也。设官大抵皆当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远,所任者重,则尤宜久于其官,而后可以责其有为。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数日辄迁之矣。
取之既已不祥,使之既已不当,处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则又不专,而又一二以法束缚之,使不得行其意,臣固知当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权,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则放恣而无不为。虽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二以法束缚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夫取之既已不详,使之既已不当,处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专,而一二以法束缚之,故虽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与不肖而无能者,殆无以异。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贤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资序,则不以任事而辄进之,虽进之,士犹不服也。明知其无能而不肖,苟非有罪,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胜任而辄退之,虽退之,士犹不服也。彼诚不肖而无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谓贤能者任其事,与不肖而无能者,亦无以异故也。臣前以谓不能任人以职事,而无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盖谓此也。
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则足以败乱天下之人才,又况兼此四者而有之?则在位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于不可胜数,而草野闾巷之间,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诗曰:“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此之谓也。
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则岂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盖汉之张角,三十六万同日而起,而所在郡国,莫能发其谋;唐之黄巢,横行天下,而所至将吏,无敢与之抗者。汉、唐之所以亡,祸自此始。唐既亡矣,陵夷以至五代,而武夫用事,贤者伏匿消沮而不见,在位无复有知君臣之义、上下之礼者也。当是之时,变置社稷,盖甚于弈棋之易,而元元肝脑涂地,幸而不转死于沟壑者无几耳!夫人才不足,患盖如此,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为陛下长虑后顾,为宗庙万世计,臣切惑之。昔晋武帝趣过目前,而不为子孙长远之谋,当时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风俗荡然,弃礼义,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为非,有识固知其将必乱矣。而其后果海内大扰,中国列于夷狄者,二百馀年。伏惟三庙祖宗神灵所以付属陛下,固将为万世血食,而大庇元元于无穷也。臣愿陛下鉴汉、唐、五代之所以乱亡,惩晋武苟且因循之祸,明诏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期为合于当世之变,而无负于先王之意,则天下之人才不胜用矣。人才不胜用,则陛下何求而不得,何欲而不成哉?夫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成天下之才甚易也。
臣始读孟子,见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则以为诚然。及见与慎子论齐、鲁之地,以为先王之制国,大抵不过百里者,以为今有王者起,则凡诸侯之地,或千里,或五百里,皆将损之至于数十百里而后止。于是疑孟子虽贤,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数百千里之强国,一旦肯损其地之十八九,而比于先王之诸侯?至其后,观汉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令诸侯王地悉得推恩分其子弟,而汉亲临定其号名,辄别属汉。于是诸侯王之子弟,各有分土,而势强地大者,卒以分析弱小。然后知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大者固可使小,强者固可使弱,而不至乎倾骇变乱败伤之衅。孟子之言不为过。又况今欲改易更革,其势非若孟子所为之难也。臣故曰: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其为甚易也。
然先王之为天下,不患人之不为,而患人之不能,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何谓不患人之不为,而患人之不能?人之情所愿得者,善行、美名、尊爵、厚利也,而先王能操之以临天下之士。天下之士,有能遵之以治者,则悉以其所愿得者以与之。士不能则已矣,苟能,则孰肯舍其所愿得,而不自勉以为才?故曰:不患人之不为,患人之不能。何谓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尽矣,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者也。然而不谋之以至诚恻怛之心,亦未有能力行而应之者。故曰: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陛下诚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则臣愿陛下勉之而已。
臣又观朝廷异时欲有所施为变革,其始计利害未尝熟也,顾一有流俗侥幸之人不悦而非之,则遂止而不敢为。夫法度立,则人无独蒙其幸者,故先王之政,虽足以利天下,而当其承弊坏之后,侥幸之时,其创法立制,未尝不艰难也。以其创法立制,而天下侥幸之人亦顺悦以趋之,无有龃龉,则先王之法,至今存而不废矣。惟其创法立制之艰难,而侥幸之人不肯顺悦而趋之,故古之人欲有所为,未尝不先之以征诛,而后得其意。诗曰:“是伐是肆,是绝是忽,四方以无拂。”此言文王先征诛而后得意于天下也。夫先王欲立法度,以变衰坏之俗而成人之才,虽有征诛之难,犹忍而为之,以为不若是,不可以有为也。及至孔子,以匹夫游诸侯,所至则使其君臣捐所习,逆所顺,强所劣,憧憧如也,卒困于排逐。然孔子亦终不为之变,以为不如是,不可以有为。此其所守,盖与文王同意。夫在上之圣人,莫如文王,在下之圣人,莫如孔子,而欲有所施为变革,则其事盖如此矣。今有天下之势,居先王之位,创立法制,非有征诛之难也。虽有侥幸之人不悦而非之,固不胜天下顺悦之人众也。然而一有流俗侥幸不悦之言,则遂止而不敢为者,惑也。陛下诚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则臣又愿断之而已。
夫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而又勉之以成,断之以果,然而犹不能成天下之才,则以臣所闻,盖未有也。
然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今之议者以谓迂阔而熟烂者也。窃观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补助朝廷者有矣。彼其意,非一切利害,则以为当世所不能行。士大夫既以此希世,而朝廷所取于天下之士,亦不过如此。至于大伦大法,礼义之际,先王之所力学而守者,盖不及也。一有及此,则群聚而笑之,以为迂阔。今朝廷悉心于一切之利害,有司法令于刀笔之间,非一日也。然其效可观矣。则夫所谓迂阔而熟烂者,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昔唐太宗贞观之初,人人异论,如封德彝之徒,皆以为非杂用秦、汉之政,不足以为天下。能思先王之事,开太宗者,魏郑公一人尔。其所施设,虽未能尽当先王之意,抑其大略,可谓合矣。故能以数年之间,而天下几致刑措,中国安宁,夷蛮顺服,自三王以来,未有如此盛时也。唐太宗之初,天下之俗,犹今之世也,魏郑公之言,固当时所谓迂阔而熟烂者也,然其效如此。贾谊曰:“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胡不引商、周、秦、汉以观之?”然则唐太宗事亦足以观矣。
臣幸以职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驽下无以称职,而敢及国家之大体者,诚以臣蒙陛下任使,而当归报。窃谓在位之人才不足,而无以称朝廷任使之意,而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或非其理,而士不得尽其才,此亦臣使事之所及,而陛下之所宜先闻者也。释此一言,而毛举利害之一二,以污陛下之聪明,而终无补于世,则非臣所以事陛下惓惓之义也。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天下幸甚!
翻译
我王安石愚钝无才,承蒙皇恩被任命为一路使臣,如今又蒙陛下召还朝廷,委以重任,正应就出使之事向陛下汇报。我不自量力,明知自己难以胜任其职,却仍敢借出使之机,冒昧陈说天下大事,恳请陛下详加思虑、择取其中可取之处,实为万幸。
我私下观察,陛下具有恭敬节俭的美德,聪明睿智的才能,早起晚睡,从不懈怠一日;声色犬马、游乐玩好之事,毫无沾染;仁爱百姓、爱护万物之心,已深得天下信服;又能公正选拔天下人心所向之人担任辅政大臣,信任他们处理政务,而不受谗佞巧诈之人的干扰。即使古代二帝三王用心治国,也不过如此。理应实现家给人足、天下大治的局面。然而现实却未达此效:对内,国家社稷尚存隐忧;对外,不能无所畏惧于夷狄;国家财力日益困窘,社会风俗日渐败坏;四方有志之士,常常忧虑天下长久不得安宁。这是什么原因呢?问题在于不了解真正的法度啊!
当今朝廷法令严明,制度完备,几乎无所不包,但我却说“无法度”,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现在的法度大多不符合先王之政的缘故。孟子说:“虽有仁心仁名,但恩泽未能施及百姓,是因为施政没有遵循先王之道。”用孟子这番话来看当今的弊病,症结正在于此。
以今日之世,距离先王时代已远,遭遇的变化、面临的形势各不相同,若要一一恢复先王旧政,即便是最愚笨的人也知道这是极难做到的。但我认为今日之失,在于不效法先王之政,而我的意思是——应当效法先王的“本意”而已。二帝三王相距千余年,一治一乱,盛衰交替,他们所遇之变局、形势各异,具体措施也各不相同,但他们治理天下国家的根本宗旨、先后次序,却从未改变。所以我主张:应当效法其“本意”。若能效法其本意,则我们今日所做的改革更张,不至于惊动天下视听、招致非议,却已然合乎先王之政了。
尽管如此,以当前局势推断,即使陛下有意改革天下事务,使其合于先王之意,恐怕也难以成功。为何?因为当今天下缺乏人才。
我曾私下观察朝廷在职官员,尚未发现真正堪任大任者。上层缺乏人才,则必然有贤才埋没于民间而不被知晓。我又在乡野之间访求,也未见多少可用之才。难道不是由于培养造就人才的方法不得其道所致吗?以我此次出使所见而言,便可知一二:如今在一千里路范围内,能够推行朝廷法令、懂得轻重缓急、使百姓各尽其责者极少,而庸碌苟且、贪婪鄙陋之人却数不胜数。至于能领会先王精神并结合时势加以变通者,往往整个郡县都找不到一人。朝廷每下一令,本意虽善,但在位者无法有效推行,致使恩泽不能惠及百姓,反而让官吏借此营私舞弊,扰害民众。因此我说:在职人才不足,民间也少见可用之才。若人才不足,则即便陛下想改革天下、实现先王之治,即使有大臣愿响应圣意而担当重任,偌大的九州四海,又有谁能准确领会圣意,并逐一推行,使人人受益呢?所以说:势必难以成功。孟子说:“徒法不能以自行。”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由此可见,当今最紧迫的问题,就是人才!若真能使天下人才众多,则在职官员便可择优任用;有了合适人选,再根据时势可行与否,顺应民心疾苦,逐步改革积弊之法,趋向先王之治,也就容易多了。今日之天下,仍是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时,人才也曾众多,为何到了今日反而不足?所以说:是由于“陶冶”人才的方法不对。
商代曾天下大乱,在位者贪暴腐败,皆非其人。等到周文王兴起,天下人才一度稀少。当时文王善于培养士人,使他们都具备君子之才,然后依其才能授官任事。《诗经》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怎能不培育人才?”正是此意。待到成效显现,连卑微猎户之人也都崇尚德行,《兔罝》之诗即是明证。更何况在位之人?正因为文王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征伐则人归附,守成则天下安定。《诗经》说:“手持玉璋庄严隆重,英才俊士各得其所。”又说:“周王出征,六军随行。”说明文王用人,文武各得其才,无不胜任。到了周夷王、厉王时期,天下人才再次减少。至宣王即位,能共谋国事者仅仲山甫一人。诗人感叹:“德行轻如羽毛,唯有仲山甫能举起,他人爱莫能助。”正是哀叹人才稀少、孤立无援。宣王重用仲山甫,并推广其类,重新培养天下士人,人才才再度兴盛。于是内修政事,外讨不服,恢复文武时期的疆土。诗人赞美说:“采芑菜啊采芑菜,新田耕作,旧田开垦。”比喻宣王能重新培育士人,使之成为有用之才,如同农夫整治田地,使其出产丰美。由此可见,人才之成就,从来依赖君主的“陶冶”。
所谓“陶冶而成之”,不过是在“教之、养之、取之、任之”四个方面各有其道罢了。
何谓“教之之道”?古时天子诸侯,从国都到乡里皆设学校,广设教育官员,并严格选拔。朝廷的礼乐、刑政之事皆在学中讲习,学生所学皆为先王之法言德行与治国理念,凡可为国家所用者方予教授,否则不予教导。这就是“教之之道”。
何谓“养之之道”?即以财富充裕之,以礼制约束之,以法律裁制之。何谓“饶之以财”?人性若财用不足,便会贪婪卑鄙,无所不为。先王深知此理,故制定俸禄制度:凡在官之庶人,其俸足以代替耕种;逐级递增,使其足以保持廉洁,远离贪鄙。甚至推及其子孙,称为“世禄”,使其生前奉养父母兄弟妻子、婚丧交际无所缺憾,死后子孙亦无忧虑。何谓“约之以礼”?人若富足而无礼节制,便会放纵邪侈。先王因此制定制度:婚丧祭祀、宴饮享用、服饰器物等,皆依等级规定,统一于度量衡标准。等级允许而财力不足者,不可强求;财力充足而等级不允许者,一丝一毫也不得多加。何谓“裁之以法”?先王对士人,既以道艺教之,若不服从教化,则施以终身流放、永不录用之罚;既以礼制约束,若违礼行事,则施以流放或死刑。《王制》说:“擅自改变服饰者,君主应将其流放。”《酒诰》说:“若有告发群饮者,你不可放过,必须全部拘捕押送至周,我要处死他们!”群饮、改服本属小罪,却施以重刑,先王之所以忍心而不疑,是因为若不如此,便不足以统一风俗、成就治理。以真诚恳切之心身体力行,贵近之人皆顺从君主旨意,率先遵行。一旦有人违逆,必从权贵始罚。如此则上行下效,无需刑罚而恶行自止。这就是“养之之道”。
何谓“取之之道”?先王选拔人才,必从乡党、学校中推举贤能,由众人推荐,书报上级,再加以考察。果真贤能,便依其德行高低、才能大小授官。所谓“察之”,并非仅凭耳目听闻,偏信一人之言,而是问其行为以察其德,问其言论以察其才,再试之以实际事务。尧用舜,也不过如此。至于天下广大,万官亿民所需士大夫众多,君主不可能一一亲自考察,也不能专托一人于短时内考核进退。故先选拔一批德才兼备者为大官,再令其举荐同类,长期试用,考核其能力后上报,然后授予爵位俸禄。这就是“取之之道”。
何谓“任之之道”?人之才德,高下不同,任职须因材适用。先王知此,故使懂农业者任后稷,懂工艺者任共工;德厚才高者为首领,德薄才低者为佐属。任职长久,则上下熟悉事务,贤者功业可成,不肖者罪过明显。故久任其职,并以考绩之法监督。如此,则智勇之士得以施展才能,不怕事业不成;懒惰苟且者虽一时取巧,终将受辱,怎敢不努力?无能者自然辞避而去。任职日久,不胜任之罪无法幸免,谁还敢冒充任职?更不会有结党营私、谗谄争进之人。选拔详尽,任用恰当,久任专职,且充分授权,使其能行其志,尧舜之所以治理百官、使众工兴旺,正是如此。《尚书》说:“三年考核政绩,三次考核后升降官员。”即此意。尧舜时被贬者,如四凶;被升者如皋陶、稷、契,皆终身不换职位,所谓“升”,只是加爵赐禄而已。这就是“任之之道”。
若教、养、取、任皆得其道,而君主与其大臣又能尽心竭力,诚恳实行,则臣下无疑,天下国家之事无所不成。
反观今日,州县虽有学校,不过是墙壁具存而已,无专门教官,无培养人才之实。唯太学设有教官,也未严格选拔。朝廷礼乐刑政之事,不在教学之中。学者也漠然视之,以为那是有关部门的事,非己所当知。所教内容,不过是讲解章句;近年更教以科举应试文章。此类文章,非博闻强记、耗尽精力不能精通;即便精通,大则不足以治国,小则无用于政事。因此许多人在学校白首穷经,终日苦读,一旦从政,却茫然不知所措者比比皆是。今日之教育,不仅不能成就人才,反而困苦毁坏之,使其难成大器。为何?人才成于专精,毁于杂务。先王安排百姓各专其业:工匠居官府,农民耕田亩,商人处市肆,士人居庠序,使其专心一业,不为外物所扰。士人尤甚,只授以先王之道,百家异说一律禁止。今士人本当学习治国之术,却全然不教,反教以应试文章,使其耗神费力,专事无用之学。及至授官,又突然要求其处理国家大事。古人朝夕专研治国之道尚且有能有不能,今人却将精力时间耗费于无补之学,临任政事才仓促责其为国所用,自然成才者寥寥。所以我直言:今日之教,非但不能成人之才,反而困苦毁坏之。
更严重的是,先王之时,士人所学乃文武之道。才能有大小,或可为公卿大夫,或可为士,但武事人人必学。才能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次者为闾里族党之师,亦为卒伍之帅。故边防宿卫皆由士大夫担任,小人不得窃据。今之学者,视文武为两途,只知文事,边防宿卫则委之兵卒,多为奸悍无赖之徒。凡稍有才德者,无人肯离亲别友去应募。边疆宿卫乃国家重任,君主所当慎选。故古时教士以射御为先,其他技能视其才而教,不能者不强求。唯射术,男子必学,除非疾病,无人例外。学校中常习射,宾客、祭祀、甄别士人皆以射礼进行。礼乐之事无不寓射,射亦贯穿于礼乐祭祀之中。《易经》说:“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岂仅以射为礼仪形式?实因其为武事之重,是威慑天下、保卫国家之具。平时以射习礼乐,战时以射从征战。士人朝夕练习,能者众多,则边疆宿卫之任可择优而任。士人既通先王之道,行义为乡里所推重,再授以军事重任,故古之君主能放心以干戈相托,内外无忧。今却将国家重任交予奸悍无赖、才德不足之人,此正是今日常怀边疆之忧、担忧宿卫不可靠之因。谁不知边防宿卫不可靠?但因天下士人以执兵器为耻,又无骑射行阵之能,除招募兵卒,何人可任?若不严其教、高其选,士人以执兵为耻、无军事技能,本属自然。以上皆“教之非其道”之证。
今日俸禄普遍微薄。除非朝廷侍从之官,家中人口稍多者,无不兼营农商以补家用。州县小吏,月薪多者八九千钱,少者四五千元,加上守选、待除、守阙等空档期,平均六年七年后才得三年俸禄,实则每月收入不足四五千元,少数甚至不及三四千元。连仆役供给亦感窘迫,而婚丧嫁娶、养生送死皆需由此支出。出身中上者,虽贫不失君子;出身中下者,虽富亦为小人。唯中等人,贫则为小人,富则为君子。天下士人中,出类拔萃者千百中无一,多数皆属中人。以今日之薄禄,欲使士人不失廉耻,实为中人所难。故大官多行贿赂、经营产业,背负贪污之名;小官则贩售货物、乞讨为生,无所不为。士人既已毁廉耻,则苟且偷安之心生,奋发自强之志息,职事怎能不废弛?治道如何能兴?更有甚者,违法受贿、侵夺百姓者,所在多有。此即“不能饶之以财”之弊。
婚丧奉养、服饰器用,皆无制度节制,天下以奢侈为荣,以节俭为耻。只要财力允许,无所不可为,官府不禁,世人反以为荣。财力不足者,不能与世俗齐平,婚丧之际常遭族人讥讽,视为耻辱。于是富者贪得无厌,贫者勉强攀比。此即士人困苦、廉耻沦丧之因。此即“不能约之以礼”之弊。
陛下躬行节俭,为天下表率,左右贵臣亲眼所见。然其家中奢靡无度,违逆陛下所恶,败坏教化者大有人在。朝廷却未闻有所罢黜以示惩戒。昔周人因群饮致祸者众,故以死刑严禁,以防祸源。重禁祸源,则刑罚省而犯罪少。今朝廷最重贪吏,却轻视奢靡之法,此乃“禁末而弛本”。世人有言官冗、财政不足,实为误判。今日入仕者固多,但前代设官少而俸薄,财政不足自有其因。官俸岂是大项?我虽不通财利,但略观前世理财大略:当以天下之力,生天下之财,取之以供天下之用。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患,患在理财无道。今无战事,百姓安居乐业,尽力生产,然公私皆困,实因理财不得其道,主管部门不能审时度势、通权达变。若理财得道、通其变,我虽愚,亦知增加官俸不足以伤经费。
今法令严密,网罗天下,可谓周密。然是否曾以道艺教之,并设不服教化之刑?是否曾以礼制约束,并设违礼之刑?是否曾以职事任之,并设不任事之刑?若未先教以道艺,岂可惩罚不服教化?未先约以礼制,岂可惩罚违礼?未先任以职事,岂可惩罚不任事?此三者乃先王之法所重,今皆无从惩处。反倒是琐碎细事,无关治体者,法禁月异岁更,条文繁多不可胜记,谁能全避不犯?故法令愈多而不行,小人有幸免,君子有无辜受罚。此即“不能裁之以刑”之弊。以上皆“养之非其道”之证。
今日取士,唯强记博诵、略通文辞者,称为“茂才异等”“贤良方正”,为公卿之选;记诵不必强,略通文辞兼学诗赋者称“进士”,其高者亦为公卿之选。此二科所考技能,不足以胜任公卿,不言可知。而世人却以为历来以此取士,人才常出于此,不必效法古制。此乃蔽于常理。先王尽一切方法取士,尚惧贤者难进、不肖混杂。今废弃先王取士之道,驱天下才士皆入贤良、进士之科,则真正可为公卿者,困于无用之学,终老山林者十之八九;而不肖者凭雕虫小技,竟至公卿高位。古之君主慎选公卿,得其人后,由其举荐同类,百官皆得其人。今不肖者侥幸为公卿,再引同类入朝,故朝廷多不肖之人,虽有贤智,亦困于无助,难以行其志。公卿不肖,推类至朝廷;朝廷不肖,推类至地方;地方又推类至州县。虽有“同罪举官”之科,亦不足恃,反成不肖者之资。其次有九经、五经、学究、明法诸科,朝廷已觉其无用,稍加重义。然所得大义,仍未超越旧式。今又设“明经”科以进经术之士,然所取仍为记诵略通文辞者,真正通晓先王之意、可施于天下者,未必得入选。再次为“恩泽子弟”,学校不教其道艺,官府不考其才能,父兄不保其行义,朝廷却直接授官任事。武王数纣之罪,有一条便是“官人以世”。以世袭授官,不计才行,正是纣亡之道,非治世所宜。再次为“流外”人员,朝廷已将其置于廉耻之外,限制其晋升,却委以州县事务,使其凌驾士民之上。岂非“以不肖治贤”?以我出使所见,一路数千里间,州县吏员出自流外者常见,可托以重任者不过一二,多数需防范其奸邪。古时有贤不肖之分,无流品之别。孔子曾为季氏吏,虽为吏亦不妨其为圣人。后世有流品之别,凡在流外者,自视为无廉耻,无高远之志。今风俗浮靡,士大夫尚且晚节失守,何况素无廉耻、被排斥者?其临民任职,放纵邪侈,本属自然。至于边防宿卫之选,前文已述其失。以上皆“取之非其道”之证。
今取士既不得其道,用人又不问德行是否相宜,只论出身先后;不论才能是否匹配,只看历任多少。以文学进者,使之治财;已治财者,转而典狱;已典狱者,又转而治礼。一人之身,责以百官之能,自然难为。责人以难为之事,则能者少;能者少,则相率不为。故典礼者不以不知礼为忧,因本未学礼;典狱者不以不知法为耻,因本未学法。天下渐习于失教,沉溺成俗,见朝廷用人不合资格,则群议讥笑;见用人不当其才,却无人非议。且官员频繁调动,不能久任其职,上级不熟事务,下级不服教化,贤者功业难成,不肖者罪过难显。迎新送旧之劳、文书断绝之弊,尚为小害,不足尽述。设官应久任,尤其辖区广阔、职责重大者,更应久任方可有为。而今往往数日即迁,岂能责其成效?
取之不详,任之不当,任期不长,授权不专,又以繁法束缚,使其不得行其志。我知当今在位者多非其人,稍予权力,恐其放纵。但若在位皆非其人,仅靠法令治国,自古至今未有能治者;即使皆得其人,以法束缚,不使其行其志,亦未有能治者。取、任、久、专四者皆失,则贤能与不肖无异。故朝廷明知某人贤能,若非资历相符,不敢任用,即使用之,士人亦不服;明知某人无能不肖,若无罪状,不敢罢免,即便罢免,士人亦不服。为何不服?因所谓贤能者任职,与不肖者无异。前文所谓“无任事之刑”,即指此。
教、养、取、任,有一方面失道,足以败坏人才;今四者皆失,则在职者多为不才、苟且、贪鄙之徒,不可胜数;民间亦少可用之才,不足为怪。《诗经》说:“国虽不大,有圣有否;民虽不多,有哲有谋,有肃有艾。如泉流不息,不致同归于尽。”正是此意。
在职人才不足,民间亦少可用之才,则不仅无法施行先王之政,就连社稷托付、疆土守卫,陛下岂能长久依赖天幸,而无一日之忧?汉之张角,三十六万人同日起事,各地郡国竟不能察觉;唐之黄巢横行天下,所至将吏无人敢抗。汉唐之亡,祸基于此。唐亡后五代,武夫专权,贤者隐匿,朝廷无复知君臣之义、上下之礼。社稷更替,易如弈棋,百姓肝脑涂地,幸免沟壑者无几!人才不足之患如此,而今公卿大夫无人为陛下深谋远虑,为宗庙万世计,我深感困惑。
昔晋武帝只顾眼前,不为子孙长远打算,在位者皆苟且迎合,礼崩乐坏,识者早知其将乱,后果然天下大乱,中原沦于夷狄二百余年。三庙祖宗神灵托付陛下,原望万世血食,庇佑百姓无穷。恳请陛下鉴汉、唐、五代之乱亡,警戒晋武因循之祸,明诏大臣,思所以“陶冶”天下之才,谋之以策,计之以数,行之以渐,务使合于当世之变,不负先王之意,则人才将不可胜用。人才众多,则陛下何求不得,何愿不成?谋之以策,计之以数,行之以渐,则成才甚易。
我初读《孟子》,见其言王政易行,心以为然。后见其与慎子论齐、鲁之地,谓先王建国不过百里,若今有王者起,必使千里诸侯之地减至数十百里。我初疑:孟子虽贤,岂能不用兵革,使强国自愿削地十之八九?后见汉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令诸侯分封子弟,汉廷直辖,终使强藩析弱。方知:谋之以策,计之以数,行之以渐,则强者可弱,大者可小,不致剧变。孟子之言不为过。况今改革之势,远较孟子时为易。故我说:谋之以策,计之以数,行之以渐,则事甚易成。
先王治天下,不患人不为,而患人不能;不患人不能,而患己不勉。何谓“不患人不为,而患人不能”?人之所欲,善行、美名、尊爵、厚利,先王能以此激励士人。士人若能遵行,便予其所欲;不能则罢,能者岂肯舍其所欲而不自勉?故曰:不患不为,患不能。何谓“不患人不能,而患己不勉”?先王之法已尽其道,非下愚不可移者,皆可成才。然若无至诚恻怛之心推动,则无人响应。故曰:不患不能,而患己不勉。陛下若真有意成就天下之才,我愿陛下勉之。
我又见朝廷往日欲行变革,初始未深思利害,稍有流俗侥幸之人反对,便中止不敢行。法度既立,无人独享其利;先王之政虽利天下,然在衰败之后创立新规,必艰难。若创法立制而天下皆悦,则先王之法至今不废。正因其艰难,侥幸者不愿顺从,故古人欲有所为,常先征诛而后成志。《诗经》说:“征伐不已,剪除不顺,四方无违。”即文王先征伐而后得天下。先王立法以变风俗、成人才,虽有征诛之难,亦忍而为之,因不如此则无为。孔子以布衣游说诸侯,使其君臣弃旧习、逆惯性,终困于排逐,然亦不改其志,因不如此则无为。此其坚守,与文王同。上如文王,下如孔子,欲行变革,皆如此艰难。今陛下有天下之势,居先王之位,立法非有征诛之难,虽有侥幸者反对,然顺从者众。若因流俗之言而止步,实为迷惑。陛下若真有意成才,我愿陛下果断为之。
谋之以策,计之以数,行之以渐,勉之以诚,断之以果,若仍不能成才,则据我所知,从未有过。
然我所言,流俗不讲,今人谓之迂阔陈腐。近世士大夫所关心者,非眼前利害,即以为不可行。朝廷所取士,亦不过如此。至于大伦大法、礼义根本,先王所守者,反被忽视。偶有提及,群起而笑之,以为迂阔。朝廷专注细务,法令纠缠于文书之间,非一日矣,成效可见。然所谓“迂阔熟烂”之论,陛下亦可稍加留意。唐太宗贞观初年,人人异论,如封德彝等皆以为非杂用秦汉之政不可治天下。唯魏徵能思先王之道,启导太宗。其政虽未尽合先王之意,大略已近。故数年间,天下几至刑罚不用,中国安宁,四夷宾服,三代以来未有之盛。当时风俗,亦如今日,魏徵之言,正是所谓“迂阔熟烂”,然成效如此。贾谊说:“或言德教不如法令,何不引商周秦汉以观之?”唐太宗之事,亦足为证。
我幸以职事归报陛下,不自量力,敢言国家大体,实因蒙陛下任使,当以实情相告。我以为在职人才不足,难副朝廷之望;而朝廷用人之道或有不当,士人不得尽其才,此乃我出使之见,亦陛下所当先闻者。若舍此不言,仅列举一二利害小事,徒劳陛下视听,终无益于世,则非我忠恳事君之道。恳请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天下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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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备使一路:指王安石时任提点江东刑狱,负责一路司法监察事务。
2. 恭俭之德:称赞仁宗生活简朴,克己自律。
3. 二帝、三王:通常指尧、舜与夏禹、商汤、周文王、武王,代表儒家理想君主。
4. 孟子曰:“有仁心仁闻……”:出自《孟子·离娄上》,强调施政必须合乎先王之道。
5. 法其意而已:王安石主张不拘泥于先王制度形式,而应继承其精神实质,体现其“变法”思想的核心。
6. 陶冶而成之:比喻君主应像冶炼金属一样培养人才,强调主动塑造。
7. 痒序:古代乡学名称,泛指地方教育机构。
8. 课试之文章:指科举考试中的诗赋、策论等应试文体,王安石批评其脱离实用。
9. 德輶如毛,维仲山甫举之:出自《诗经·大雅·烝民》,形容德行轻如鸿毛,唯仲山甫能承担,喻人才难得。
10. 薄言采芑……:出自《诗经·小雅·采芑》,王安石借此比喻宣王培育人才如农夫耕田采菜。
以上为【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的注释。
评析
嘉佑三年(公元1058年),调为度支判官,王安石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宋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是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于嘉祐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呈递的一篇重要政论奏疏,堪称其政治思想的纲领性文献,也被视为后来“熙宁变法”的理论先导。全文以“人才”为核心议题,系统批判了当时官僚体制在“教、养、取、任”四个环节的全面失道,指出国家积贫积弱的根源在于制度性的人才匮乏,而非君主无德或法令不严。文章逻辑严密,层层递进,既有历史纵深的比较分析,又有现实问题的深刻洞察,体现出王安石作为改革家的远见卓识与强烈责任感。其语言质朴雄健,论证引经据典,气势恢宏,情感恳切,兼具儒家理想主义与务实精神。该文不仅是宋代政治思想史上的里程碑之作,也为中国古代人才制度的反思提供了典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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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文是一篇典型的“对策体”政论文,结构宏大,层次分明。全文以“人才不足”为总纲,分为“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呼吁行动”四个部分。开篇先颂仁宗之德,再转折指出“效不至于此”,引出“法度不明”之弊,进而聚焦“人才不足”,逻辑严密,极具说服力。文章大量引用《诗》《书》《孟子》等经典,既增强权威性,又构建儒家道统话语体系。其最大特色在于将“人才”问题制度化,提出“教、养、取、任”四大环节,形成系统性改革框架,远超一般就事论事的奏议。王安石敢于直斥科举弊端、官俸过薄、流外任官等敏感问题,体现出改革家的勇气。语言上,骈散结合,气势充沛,尤以排比句式增强节奏感,如“教之之道何也?……养之之道何也?”等段落,层层推进,极具感染力。结尾以唐太宗、魏徵为例,证明“迂阔”之言可成大治,巧妙回应可能的质疑,显示高超的论辩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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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宋史·王安石传》:“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
2. 南宋吕祖谦《历代制度详说》:“荆公此书,洞见一代之病原,教养取任四者,实为万世取士之准。”
3. 明代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此书条分缕析,如理乱丝,而气脉贯注,真宰相之文。”
4. 清代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通篇以‘人才’二字为骨,而根柢于先王之道,非徒言利害者比。”
5. 近人梁启超《王安石传》:“此书实为宋代改革运动之宣言书,其识力之远大,胆气之雄毅,古今罕匹。”
以上为【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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