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相见之礼。挚,冬用雉,夏用腒。左头奉之,曰:“某也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主人对曰:“某子命某见,吾子有辱。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主人曰:“某不敢为仪,固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敢为仪,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闻吾子称挚,敢辞挚。”宾对曰:“某不以挚,不敢见。”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宾对曰:“某也不依于挚,不敢见,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従!”出迎于门外,再拜。客答再拜。主人揖,入门右。宾奉挚,入门左。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挚,出。主人请见,宾反见,退。主人送于门外,再拜。主人复见之,以其挚,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见。请还挚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宾对曰:“某也非敢求见,请还挚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固辞。”宾对曰:“某不敢以闻,固以请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従?”宾奉挚入,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挚,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士见于大夫,终辞其挚。于其入也,一拜其辱也。宾退,送,再拜。
若尝为臣者,则礼辞其挚,曰:“某也辞,不得命,不敢固辞。”宾入,奠挚,再拜,主人答壹拜,宾出。使摈者还其挚于门外,曰:“某也使其还挚。”宾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敢以请。”宾对曰:“某也,夫子之贱私,不足以践礼,敢固辞!”摈者对曰:“某也使某,不敢为仪也,固以请!”宾对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従?”再拜受。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如士相见之礼。
始见于君执挚,至下,容弥蹙。庶人见于君,不为容,进退走。士大夫则奠挚,再拜稽首;君答壹拜。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挚,曰:“寡君使某还挚。”宾对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辞。”再拜稽首,受。
凡燕见于君,必辩君之南面。若不得,则正方,不疑君。君在堂,升见无方阶,辩君所在。凡言,非对也,妥而后传言。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弟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凡与大人言,始视面,中视抱,卒视面,毋改。众皆若是。若父,则游目,毋上于面,毋下于带。若不言,立则视足,坐则视膝。
凡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问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居,则请退可也。夜侍坐,问夜,膳荤,请退可也。
若君赐之食,则君祭先饭,遍尝膳,饮而俟,君命之食,然后食。若有将食者,则俟君之食,然后食。若君赐之爵,则下席,再拜稽首,受爵,升席祭,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退,坐取屦,隐辟而后屦。君为之兴,则曰:“君无为兴,臣不敢辞。”君若降送之。则不敢顾辞,遂出。大夫则辞,退下,比及门三辞。
若先生异爵者请见之,则辞。辞不得命,则曰:“某无以见,辞不得命,将走见。”先见之。
非以君命使,则不称寡。大夫士,则曰寡君之老。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凡自称于君,士大夫则曰下臣。宅者在邦,则曰市井之臣;在野,则曰草茅之臣,庶人则曰刺草之臣。他国之人则曰外臣。
翻译文
士人之间初次相见的礼仪如下:所执见面礼(挚)依季节而异——冬季用野鸡(雉),夏季用干雉(腒)。宾者以左手托住禽首,恭敬陈辞道:“某人愿得拜见,却苦无门径通达。承蒙某先生传命,嘱某前来谒见。”主人答道:“某先生命您来见,实令鄙人蒙受荣光。恳请您屈尊莅临寒舍,容我即刻趋前拜见。”宾者谦辞道:“某才德浅薄,不敢劳烦尊驾亲迎,请务必赐予面见之幸。”主人再辞曰:“某实不敢以繁仪相待,仍恳请您移玉舍下,容我趋见。”宾者坚持道:“某不敢以虚礼为重,唯恳切请见。”主人遂答:“某再三推辞,未获允准,谨遵台命!闻君携挚而来,斗胆辞谢此挚。”宾者正色答曰:“某若不持挚,断不敢登门求见。”主人谦言:“某于礼数素乏习练,故冒昧坚辞。”宾者复申:“某若不依礼持挚,即无颜求见,故执意奉挚。”主人终应曰:“某虽再辞,未获见许,岂敢不敬谨从命!”于是出门迎宾,行再拜之礼;宾亦答以再拜。主人拱手作揖,自门右入;宾则奉挚,自门左入。主人再拜受挚,宾再拜以送挚,然后退出。稍后主人回访致谢,宾返身再拜相见,礼毕告退;主人送至门外,再拜相送。其后主人又专程复见宾者,手持原挚,言道:“先前承蒙您屈尊惠临,命某往见。今谨将此挚奉还,烦请转交传命之人。”主人辞曰:“某既已得瞻清仪,岂敢再受此挚?”宾者坚持:“某本非敢强求晋见,唯请将挚归还传命者。”主人再辞:“某既已得见,实不敢受。”宾者复申:“某不敢以此事烦渎于君,唯恳请传命者代为转达。”主人乃曰:“某再辞未获允准,岂敢不从?”宾遂奉挚入门,主人再拜受挚,宾再拜送挚,而后退出;主人送至门外,再拜而别。
士人拜见大夫,须始终辞谢所执之挚;入门时,仅一拜以谢其“屈尊枉顾”之礼;宾退,主人送行,再拜而止。
若宾者曾为该大夫家臣,则依“臣礼”辞挚:先婉辞曰:“某辞谢此挚,然未获允准,不敢再三固辞。”宾入后,将挚置于地上(奠挚),再拜;主人仅答拜一次;宾即告退。主人遣摈者于门外将挚奉还,并言:“某命某奉还此挚。”宾辞曰:“某既已得见,岂敢再受?”摈者传命曰:“某奉命有言:‘某实非敢以仪节为重。’故敢代为恳请。”宾谦辞曰:“某乃夫子府中卑微私属,德薄才疏,实不足以践行隆礼,故再三辞谢!”摈者复申:“某奉命而来,确非重仪,唯恳切奉请!”宾乃曰:“某虽再辞,未获见许,岂敢不从?”遂再拜受挚。
下大夫之间相见,以雁为挚,以布缠饰其身,以绳索系缚,持法如执雉;上大夫相见,则以羔为挚,亦以布饰之,四面束扎,结于正面;执时左首在前,如执幼鹿(麛)之状,其余仪节皆同士相见之礼。
士人初见国君,须执挚而入,至庭下时,仪容愈加恭肃拘谨(容弥蹙)。庶人见君,不须刻意修饰容仪,进退疾趋而行(走)。士大夫见君,则置挚于地,再拜稽首;国君仅答拜一次。若他国来使,则由摈者代君奉还其挚,并言:“寡君命某奉还此挚。”宾者答曰:“君不以境外之臣为臣,臣岂敢辞?”再拜稽首,然后受挚。
凡私下燕见国君,必辨明君位在南面之正位;若因故不能确认,则当端立正向,毋得疑虑君之所在。君若在堂上,升阶觐见时不必拘定何方之阶,但须察明君之所在而趋就。凡发言,非待君垂问则不可擅言;须先安坐妥定(妥而后传言)。与君言,当论及如何驱使臣下;与卿大夫(大人)言,当论事君之道;与长者言,当论如何使弟子承教;与幼者言,当论孝悌于父兄;与众人言,当论忠信慈祥;与在职官吏言,当论忠信之本。凡与大人言,目光初视其面,中视其抱(即双手交叠于腹前之位),终又视其面,其间目光不得游移改易;众人皆应如此。若面对父亲,则目光可略为游移(游目),但不可高于面部,亦不可低于腰带。若君不发问,则站立时目光垂注于足,安坐时则注视双膝。
凡侍坐于君子,若见君子打哈欠、伸懒腰(欠伸),或询问时辰早晚,或示意备食已具,或调整坐姿(改居),此时即可请辞告退。夜间侍坐,若君询夜深几何、膳食是否含荤腥,亦可请退。
若君赐食,则君先行祭礼,继而先尝诸膳,饮毕静候;待君命“食”,方可进食。若有侍食者在侧,则须俟君食毕,然后进食。若君赐酒爵,则宾须离席下跪,再拜稽首,受爵;升席后行祭礼,饮尽爵中之酒,静候君饮毕,然后将空爵奉还。退席后,坐地取履,退至隐蔽处方始穿履。若君为之起身相送,则辞曰:“君毋须为臣起身,臣实不敢当此殊礼。”若君降阶相送,则不敢回顾辞谢,径直退出。大夫则须辞让,退下阶时,至大门处须三次辞谢。
若先生或爵位高于己者(异爵者)遣人请见,则当辞谢;辞之不得,则答曰:“某实无德以当盛礼,虽辞未获允,惟当趋前拜见。”即先行往见。
非奉国君之命出使,则自称不得言“寡”(如“寡君”);大夫、士出使他国,当称“寡君之老”。凡执币帛为礼者,不得疾趋,愈显恭谨(容弥蹙)以为仪;执玉器者,则务求舒缓庄重,步法从容(武),抬足不高(举前),拖踵而行(曳踵)。凡面君自陈,士大夫自称“下臣”;居都城者,自称“市井之臣”;居郊野者,自称“草茅之臣”;庶人则自称“刺草之臣”;他国之人则自称“外臣”。
以上为【士相见礼第三】的翻译。
注释
1 “挚”:古时相见所执之见面礼,为身份、诚意与礼敬的物化象征,非普通馈赠,具严格等级规制。
2 “腒”(jū):干雉,即风干的野鸡,夏月湿热不宜生禽,故用腒代雉。
3 “左头奉之”:执挚时禽首向左,符合周礼“左阳右阴”“左尊”之制,体现对受礼者的尊崇。
4 “容弥蹙”:面容愈发收敛、肃敬,形容士初见君时因敬畏而自然呈现的庄重神态,“蹙”指眉目敛缩,非愁苦,乃敬慎之容。
5 “奠挚”:将挚置于地上,不亲授,表示身份卑下者不敢以手授尊者,为臣礼特有仪节。
6 “武”:步法名,指脚步舒缓、间距适中、行止有度,《仪礼·聘礼》郑玄注:“武,迹也,谓每移足留迹。”
7 “曳踵”:拖着脚后跟行走,足不离地,为执玉者专属步法,取其庄重迟重、不扬尘、不轻躁之意。
8 “市井之臣”“草茅之臣”“刺草之臣”:依居所与身份分层的谦称。“市井”指都邑商肆之地,“草茅”指郊野隐逸之所,“刺草”喻庶人卑微如草间荆棘,三者皆强调自我贬抑以彰尊上。
9 “寡君之老”:大夫、士出使他国时对本国君主的谦称,“老”非指年迈,乃臣子谦称己身为君之老仆,语出《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寡君之老,敢以告于执事”。
10 “外臣”:他国之人面君时的自称,意为“非君之臣”,既守本国臣节,又示对他国君主之敬,体现春秋时期邦交中的双重忠诚意识。
以上为【士相见礼第三】的注释。
评析
《士相见礼》为《仪礼》第十三篇,是先秦士阶层人际交往的核心仪典文本,系统规定了士与士、士与大夫、士与国君之间初次相见的完整程序、言语、动作、器物与心理规范。其本质并非单纯形式操演,而是以“挚”为媒介、“容”为表征、“辞让”为精神内核的伦理实践体系。全文贯穿“敬”“让”“等差”三大原则:敬体现于容止之谨、言语之恭、动作之庄;让落实于反复辞挚、再三逊谢、主宾互让的程式化对话;等差则通过挚物差异(雉、腒、雁、羔)、拜数多寡(再拜/一拜)、执持方式(左首/四维/如麛)、容仪尺度(蹙/舒/走)等细节,精密映射周代等级社会的身份秩序。尤为深刻的是,它将政治关系伦理化、日常化——如“与君言,言使臣”“与老者言,言使弟子”,表明礼非空泛教条,而是嵌入具体语境的实践智慧。其结构严整、节奏绵密、辞令谦抑而坚定,堪称中国古代礼学“以仪载道”的典范。
以上为【士相见礼第三】的评析。
赏析
本文以高度凝练的叙事笔法,构建出一个精密如钟表、温润如玉石的礼仪世界。其语言极简而意蕴极丰:如“再拜”“一拜”“再拜稽首”等动作指令,暗含权力结构的垂直张力;“某也愿见,无由达”“某不足以辱命”等谦辞套语,表面是客套,实为以语言筑起道德堤防,防止僭越与骄矜。最富艺术性的是其节奏设计——宾主辞让往复,如琴瑟对答,三辞、四辞乃至“固辞不得命”的层层推进,形成礼乐般的复沓韵律,使抽象的“敬让”精神获得可感可听的声律形态。文中“容弥蹙”三字,尤见史家笔法:不写心理,而以身体语言折射精神状态;不言敬畏,而“蹙”字已使读者如见士人屏息低眉、脊背微弓之形。更值得玩味的是空间书写:门左门右、阶上阶下、南面正方、隐辟穿屦,每一处方位移动皆非随意,而是将宇宙秩序(南面为尊)、社会秩序(主宾有位)、身体秩序(足膝面带)三维统摄于一礼之中,真正实现“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的哲学理想。此非僵化仪轨,而是流动的伦理戏剧,每个动作都是人格的显影,每句辞令皆为德性的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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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礼记·曲礼上》:“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2 郑玄《仪礼注》:“士以雉为挚者,取其耿介守节;大夫以雁为挚者,取其候时南北,不失其信;卿以羔为挚者,取其群而不党,柔而有执。”
3 孔颖达《礼记正义》:“士相见礼者,所以辨上下、明贵贱、序长幼、别嫌疑也。失此则乱矣。”
4 朱熹《仪礼经传通解》:“《士相见》一篇,虽若琐屑,然其所以养人之德性、检人之威仪、使人知尊卑之分、识进退之节者,至深切著明也。”
5 胡培翚《仪礼正义》:“挚者,质也,诚之至也。故必执挚而后见,非徒饰观,实寓心术于器物之间。”
6 江永《礼书纲目》:“观士相见之辞让再三,非伪也,所以抑人之骄心、养己之谦德,使天下无陵上之举。”
7 孙希旦《礼记集解》:“‘容弥蹙’三字,写士初见君之敬慎,入神之笔。盖礼之精微,正在此不可言传之容止间。”
8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周之礼,士相见而执雉,非贵雉也,贵其不媚、不佻、不苟、不儳,以喻士之节也。”
9 钱玄《三礼通论》:“《士相见礼》之价值,不在其仪节之存废,而在其揭示礼之本质——礼是角色化的伦理实践,是通过身体训练达成的人格养成。”
10 杨宽《西周史》:“士相见礼的程式化辞令与动作,实为贵族教育的重要环节,它使等级意识内化为本能反应,从而维系宗法社会的稳定运行。”
以上为【士相见礼第三】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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