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孟子说:“杨子主张一切为自己,如果拔下一根汗毛能够有利于天下,他都不肯做。墨子主张兼爱,就是磨光头顶,走破脚跟,只要对天下人有利,他就去做。子莫主张中道而行。主张中道便差不多了。但是坚持中道缺乏变通,就是执着于一点。厌恶执着于一点的人,是因为它损害人道,抓住一点就不管其他了。”
版本二:
孟子说:“杨朱主张一切为自己,即使拔下一根汗毛而有利于天下,他也不肯做。墨子主张兼爱,即使磨秃头顶、走破脚跟去造福天下,他也愿意去做。子莫主张持守中道,这已经接近正确了;但如果只知持守中道而不知权变,那就等同于固执一端。之所以厌恶固执一端的人,是因为他们损害了大道,抓住一点就废弃其余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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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杨子:即杨朱,战国时期魏国人。其学说重在爱己,不为外物所累。
摩顶放踵(zhǒng):从头顶到脚跟都磨伤,极言墨家为救天下而辛苦奔忙之状。
子莫:鲁国的贤人。执中:犹言折中。
1. 杨子:即杨朱,战国初期哲学家,主张“贵己”“为我”,强调个体生命的保全,反对牺牲自我以利他人。
2. 取为我:以自我为中心,一切行为皆出于自利。
3. 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拔下一根汗毛就能使天下得利,也不肯做。形容极端自私,但也被后人引申为对个体权利的重视。
4. 墨子:墨翟,墨家学派创始人,主张“兼爱”“非攻”,强调无差别地爱人,提倡牺牲自我以利天下。
5. 摩顶放踵:从头顶磨到脚跟,形容不辞劳苦、全力以赴地为他人或天下谋利。
6. 子莫:战国时期的一位思想家,生平不详,据说是介于杨、墨之间主张中庸的人物。
7. 执中:坚持中道,不偏于任何极端。
8. 近之:接近正确的道路。
9. 无权:没有权变,不懂得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10. 贼道:损害大道。贼,害也。举一而废百:抓住一个方面而废弃其他众多方面,比喻片面、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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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节出自《孟子·尽心上》,集中体现了孟子对先秦诸子思想的批判与反思,尤其是对杨朱“为我”、墨子“兼爱”以及子莫“执中”的评价。孟子肯定“执中”接近正道,但强调必须“有权”,即懂得变通,否则便会陷入片面,如同杨、墨一样走向极端。孟子所推崇的是儒家的中庸之道——既非极端利己,亦非不计代价地利他,而是根据时势、情理灵活应对,以实现仁义的整体平衡。这一节反映了孟子对“道”的整体性与实践智慧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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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节语言简练而富有对比张力,通过“拔一毛”与“摩顶放踵”的极端形象,凸显杨朱与墨子在价值取向上的两极对立。前者极端利己,后者极端利他,皆失之中道。孟子并未简单否定二者,而是借其极端揭示“执一”的危害。在此基础上提出“执中为近之”,肯定中庸的价值,但随即以“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深化主题,指出机械地“执中”同样危险。这种辩证思维正是儒家实践智慧的核心体现。孟子强调“权”——即审时度势、因事制宜的能力,表明真正的道德不是教条,而是在具体情境中实现仁义的动态平衡。整段文字逻辑严密,层层递进,既有批判锋芒,又有建设性主张,充分展现了孟子思想的深刻性与现实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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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杨朱之学,虽曰为我,然其实则自私自利而已;墨氏之学,虽曰兼爱,然其弊则至于无父无君。子莫知其皆偏,而欲执其中,是乃近道。然不知权,则中亦为偏矣。”
2.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执中有权,犹医之因病用药,不得执一方以治百病也。孟子言‘举一而废百’,深辟执一之害,盖道以全体为贵,偏则害之。”
3. 焦循《孟子正义》:“杨墨皆执一以害道,子莫执中,似可免此,然不知权变,则中亦成执。故孟子谓‘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明中道非固定之迹,必随时处中而后可。”
4. 梁启雄《孟子旁证》:“此节言道贵圆通,忌乎偏执。杨墨之失,在于‘举一’;子莫之失,在于‘执中而无权’。惟孔子‘无可无不可’,乃真中道。”
5. 钱穆《论语新解》虽非直接评此节,但其言:“儒家重中庸,非折衷调和之谓,乃随时处中,因应变通之谓也。”可与此节相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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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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