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
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
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揜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
曰:“然则舜伪喜者与?”
曰:“否。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
翻译
万章问道:“《诗经》上说:‘娶妻该怎么办?一定先禀告父母。’信从这话的,应该没有人比得上舜。但舜却是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这是怎么回事?”
孟子说:“舜如果先禀告父母就不能娶妻了。男女成婚,是人与人之间重要的伦常。如果禀告了父母,就将破坏这重要的伦常,就会怨恨父母,所以便不禀告了。”
万章说:“舜不禀告就娶妻的道理,我懂得了。帝尧把女儿嫁给舜,也不禀告舜的父母,又是怎么回事?”
孟子说:“帝尧也知道禀告了就不能把女儿嫁给舜。”
万章说:“父母打发舜修粮仓,等舜上了屋顶,就撤掉梯子,舜的父亲瞽瞍放火烧粮仓,他们打发舜淘井,不知道舜逃了出来,便往井里填土。象说:‘谋害舜都是我的功劳,牛羊归父母,仓糜归父母,干戈归我,琴归我,弤弓归我,两位嫂嫂要她们为我铺床叠被。’象到舜的屋里去,舜却坐在床边抚琴。象说:‘我好想你呀!’脸上带着惭愧之色。舜说:‘我想念这些臣下和百姓,你帮我治理吧。’
不知道舜知不知道象要杀害他?”
孟子说:“怎么不知道?只不过象忧愁,他也忧愁,象高兴,他也高兴。”
万章说:“那么,舜是假装高兴吗?”
孟子说:“不是。从前有人送活鱼给郑国的子产,子产打发管池塘的小吏把它养起来。小吏却煮了吃掉,回报说:‘刚放到池塘里,它蔫蔫的;过了一会儿,它便摆着尾巴游起来,很快就游得不知哪里去了。’子产说:‘找到它自己的地方了!找到它自己的地方了!’小吏出来说:‘谁说子产聪明?我已经把那条鱼煮了吃掉,他还说,找到它自己的地方了!找到它自己的地方了!’所以,君子是可以用合乎常情的方式来欺骗他,却不能用违背常理的办法欺罔他。象假装着敬爱兄长的方式来,所以舜就诚心实意地相信而为之喜悦,怎么是假装的呢?”
版本二:
万章问道:“《诗经》上说:‘娶妻要怎样?必须禀告父母。’如果这句话可信,那么最应该这样做的莫过于舜了。可是舜却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因为如果禀告了,就娶不成亲了。男女结婚成家,是人类最重要的伦理关系之一。如果一定要禀告父母才能娶妻,结果却因此断绝婚姻,这就等于因遵从小义而废弃了人伦大义,反而会怨恨父母,所以舜没有告知父母。”
万章说:“关于舜不告而娶的事,我已经听您指教明白了;可是尧把女儿嫁给舜,也不事先告诉舜的父母,这又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尧也知道,如果事先告知,舜就无法娶妻了。”
万章又问:“父母让舜去修缮粮仓,等他上了屋顶后,就把梯子撤掉,父亲瞽瞍还放火烧粮仓。后来又叫舜去挖井,当舜深入井中时,他们便从上面填土封井。舜的弟弟象说:‘谋害舜都是我的功劳。牛羊归父母,粮仓归父母,兵器归我,琴归我,弤弓也归我,两个嫂子让我来安排她们侍奉我。’于是象高高兴兴地走进舜的屋子,看到舜正坐在床边弹琴。象吃了一惊,勉强说道:‘我心里正郁闷地想念你呢!’脸上露出羞愧不安的样子。舜说:‘现在这些臣仆百姓,你就帮我一起治理吧。’我不知道,舜是不是不知道象想要杀他?”
孟子说:“怎么会不知道呢?象忧愁他也忧愁,象高兴他也高兴。”
万章问:“既然如此,那舜是假装高兴吗?”
孟子说:“不是的。从前有人送一条活鱼给郑国的子产,子产命管理池塘的小吏把鱼养在池子里。这个小吏却把鱼煮着吃了,回去报告说:‘刚放进去的时候,它还疲弱地游动;过一会儿就舒展自在地游开了;转眼间就悠然远去了。’子产听了说:‘它找到好归宿啦!它找到好归宿啦!’小吏出来后笑着说:‘谁说子产聪明?我已经把鱼煮着吃了,他还说“它找到好归宿啦”!’所以君子可以用合乎情理的方式欺骗他,但难以用违背道理的方法蒙蔽他。象是以敬爱兄长的姿态来的,舜就真诚地相信并欢喜接纳他,哪里是虚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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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引诗见《诗经·齐风·南山》。
怼(duì):怨恨。
捐阶:除掉梯子。
浚:加深。揜(yǎn):同“掩”,掩盖。
象:舜的同父异母弟。
谟盖:谋害。谟,同“谋”。盖,同“害”。都君:指舜。
干戈:常用作兵器的通称。弤(dǐ):舜弓之名。二嫂:指娥皇、女英。栖:床。
郁陶:想念的样子。
忸怩:惭愧的样子。
惟:想念。于:帮助。
校(xiào)人:管理沼池的小吏。
圉圉(yǔ):鱼在水中瘦弱的样子。洋洋:舒缓摇尾的样子。
1. 万章:孟子弟子,齐国人,常向孟子请教伦理政治问题。
2. “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出自《诗经·齐风·南山》,意为娶妻之事应当禀告父母。
3. 舜:传说中的圣王,五帝之一,以孝著称,虽父顽母嚚弟傲,仍能尽孝悌之道。
4. 完廪:修缮粮仓。廪,储存粮食的高屋。
5. 捐阶:撤去上下用的梯子。“捐”,舍弃;“阶”,梯。
6. 瞽瞍(gǔ sǒu):舜的父亲,盲人,名瞍,被称为“瞽瞍”。相传其性顽劣,多次欲害舜。
7. 浚井:挖深水井。
8. 揜之:掩埋、封堵。指从上面填土堵塞井口,企图活埋舜。
9. 象:舜同父异母之弟,曾参与谋害舜,后被舜感化任用。
10. 弤(dǐ):舜所制的一张良弓,此处为象所觊觎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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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节通过万章与孟子的问答,探讨了舜“不告而娶”的伦理合理性及其面对弟弟象谋害时的态度问题。孟子并未拘泥于礼法条文,而是从“权变”与“大伦”的角度出发,强调在特殊情况下,维护根本的人伦价值(如婚姻)比恪守形式上的礼仪更为重要。同时,在处理家庭内部矛盾特别是兄弟关系时,孟子主张以仁爱、宽容为本,体现“孝悌”之德的实践智慧。舜的行为并非出于虚伪或愚昧,而是基于对人性和道义的理解所做出的真实情感回应。全篇体现了儒家“经权结合”“以义制礼”的思想精髓。
以上为【孟子 · 第九卷 · 万章上 · 第二节 】的评析。
赏析
本节文字层层递进,逻辑严密,语言生动,具有极强的思想性和文学性。首先围绕“不告而娶”展开讨论,打破对经典语录的机械理解,提出“大伦重于小礼”的观点,彰显儒家重视实质伦理而非形式主义的精神。其次通过对舜遭遇家庭迫害的情节描写,展现其忍辱负重、宽厚仁慈的圣人人格。尤其“象忧亦忧,象喜亦喜”一句,既写出舜内心深处对亲情的执着,也揭示出儒家“孝悌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最后借子产受欺的故事作类比,巧妙说明“君子可欺以其方”的哲理——即真正的仁者因其守道而不易被诈,却可能因对方表现合乎道义而暂时受蒙蔽,但这并不损害其真诚与智慧。整段对话寓理于事,引史述典,兼具哲思与温情,堪称《孟子》中极具代表性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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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此章言权而不过,仁而不伪,圣人处变之宜也。”
2. 赵岐《孟子注》:“言舜知象将杀己,然犹待之以恩,所以化凶顽也。”
3. 焦循《孟子正义》:“告则不得娶,是权也;废人之大伦,则非义矣。故不告者,所以全夫妇之伦也。”
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不可废也。舜之不告,非轻于礼,正所以重于伦。”
5. 清代孙奭《孟子正义疏》:“象本欲杀舜,及见其存,不得不饰辞以自解,故曰‘郁陶思君尔’。”
6. 苏辙《栾城后集·历代论》:“舜岂真不知哉?盖知之而容之,所以服天下之心也。”
7.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君子非不能察奸,特不忍逆亿也。子产信校人之言,正以其诚;舜信象之情,亦以其仁。”
8. 黄宗羲《孟子师说》:“象之恶已极,而舜终不以为恶,惟恐伤兄弟之恩,此天地生物之心也。”
9. 刘宝楠《论语正义》虽主论《论语》,然其引孟子此章以证“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可见此节影响深远。
10. 近人钱穆《孟子要略》评曰:“此章显孟子重情理超过形式礼文之旨,尤以‘可欺以其方’一语,洞达君子之心。”
以上为【孟子 · 第九卷 · 万章上 · 第二节 】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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