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芹十论 · 屯田第六

更新于2025年11月26日

赵充国论备边之计曰:「湟中积榖三百万斛则羌人不敢动。

」李广武为成安君谋曰:「要其辎重,十日不至,则二将之头可致者。

」此言用兵制胜以粮为先,转饷给军以通为利也。

必欲使粮足而饷无间绝之忧,惟屯田为善。

屯田盖亦难行:国家经画,于今几年,而曾未睹夫实效者,所以驱而使之耕者非其人,所以为之任其责者非其吏,故利未十百而害已千万矣。

名曰屯田,其实重费以敛怨也。

何以言之?

市井无赖小人,为其懒而不事事,而迫于饥寒,故甘捐躯于军伍,以就衣食而苟闲纵,一旦警急,擐甲操戈以当矢石,其心固偃然自分曰:「向者吾无事而幸饱暖于官,今焉官有事而责死力于我。

」且战胜犹有累资补秩之望,故安之而不辞;今遽而使之屯田,是则无事而不免耕耘之苦,有事而又履夫攻守之危,彼必曰:「吾能耕以食,岂不能从富民租佃以为生,而轻失身于黥戮?

上驱我于万死,岂不能捐榖帛以养我,而重役我以辛勤?

」不平之气无所发泄,再畎亩则邀夺民田、胁掠酒肉,以肆无稽,践行阵则呼愤扼腕、疾视长上,而不可为用。

且曰:「吾自耕自食,官何用我焉。

」是诚未睹夫享成之利也。

鲁莽灭裂,徒费粮种,只见有害,未闻获利,此未为策之善。

如臣之说则曰:向者之兵怠惰而不尽力,向者之吏苟且而应故事。

不如籍归正军民厘为保伍,则归正不厘务官擢为长贰,使之专董其事。

且彼自虏中被签而来,耒耨之事盖所素习。

且其生同乡井,其情相得,上令下从,不至生事。

惟官为之计其闲田顷亩之数、与夫归正军民之目,土人以占之田不更动摇,以重惊扰。

归正之人家给百亩而分为二等;为之兵者,田之所以尽以予之;危之民者,十分税一则以为凶荒赈济之储。

室庐、器具、粮种之法一切遵旧,使得植桑麻、蓄鸡豚,以为岁时伏腊婚嫁之资。

彼必忘其流徙,便于生养。

无事则长贰为劝农之官,有事则长贰为主兵之将,许其理为资考,久于其任,使得悉心于教劝。

而委守臣监司核其劳绩,奏与迁秩而不限举主。

人熟不更相劝勉以赴功名之会哉。

且今归正军民散在江淮,而此方之人例以异壤视之。

不幸而主将亦以其归正,则求自释于庙堂,又痛事行迹,愈不加恤。

间有挟不平,出怨语,重典已絷其足矣。

所谓小名目者仰俸给为话,胥吏泪抑,何尝以时得?

呜呼!

此诚可悯也,诚非朝廷所以怀诱中原忠义之术也。

闻之曰:「因其不足而利之,利未四、五而恩逾九、十。

」此正屯田非特为国家便,而且亦为归正军民之福。

议者必曰:「归正之人常怀异心,群而聚之,虑复生变。

」是大不然也。

且和亲之后沿江归正军民,官吏失所以抚摩之惠,相扳北归者莫计,当时边吏亦皆听之而莫为制,此岂独归正军人之罪?

今之留者既少安矣,更为屯田以处之,则人有常产而上无重敛,彼何苦叛去以甘虏人横暴之诛求哉!

若又曰:「恐其窃发」,且人惟不自聊赖乃攮夺以苟生,诚丰沃矣!

何苦如是?

饥者易为食,必不然也。

诚使果耳,疏而远之于江外,不犹愈于聚乎内而重惊扰乎?

天下之事,逆虑其害而不敢求其利,亦不可言智矣。

盖今所谓御前诸军者,待之素厚而仰之素优,故骄。

骄则不可复使,此甚易晓也。

若夫州郡之卒异于是。

彼非天子爪牙之故,可以劳之而不怨,而其大半出于农桑失业之徒,故狎于野而不怨。

往年尝猎其丁壮劲勇者为一军矣,臣以为可辈徒此军,视归正军民之数倍而发之,使阡陌相连,庐舍相望,并耕乎两淮之间。

彼其名素贱,必不敢倨视归正军民而媒怨;而归正军民视之,犹江南之兵也,亦必有所忌而不敢逞。

势足以禁归正军民之变,力足以禁屯田之利,计有出于此者乎?

昔商之顽民相率为乱,周公不诛而迁之洛邑,曰:「商之臣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

」其后康王命毕公,又曰:「不臧厥臧,民罔攸劝。

」始则迁其顽而教之,终则择其善而用之。

圣人治天下未尝绝物固如此。

归正军人聚于两淮而屯田以居之,核其劳绩而禄秩以诱之,内以节冗食之费,外以省转饷之劳,以销桀骜之变,此正周人待商民之法,秦使人自为战之术,而井田兵农之遗制也。

况皆吾旧赤子,非如商民在周之有异念,术而使之天下岂有不济之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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