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陆澄问:“‘格物’是在动的方面下工夫吧?”
先生说:“格物不分动与静,静也是事物。孟子说‘必有事焉’,就是不论动静均用功。”
版本二:
有人问:“‘格物’是在动态的行为中用功吗?”
先生回答说:“‘格物’不分动与静,静的状态也是一种‘物’。孟子所说的‘必有事焉’,就是说无论动时还是静时,都要有所作为、有所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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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格物:原出《大学》,传统解释为推究事物之理。王阳明将其解释为“正其不正以归于正”,即纠正心中不正之念,使之合于良知。
2. 于动处用功:指在行动、事务中下功夫修养。
3. 静亦物也:静的状态也是一种“物”,需要以心去“格”。王阳明认为心所感知、所处的一切状态皆为“物”。
4. 孟子谓“必有事焉”: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意为修养工夫须持续不断,不可间断。
5. 动、静皆有事:无论动时还是静时,都应保持修养的警觉与实践,不可放逸。
6. 王守仁:明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号阳明,世称阳明先生,心学集大成者。
7. 《传习录》:王阳明主要语录和书信汇编,由弟子记录整理,是研究阳明心学的核心文献。
8. 卷上:《传习录》分为上、中、下三卷,“卷上”多为早期讲学语录。
9. 门人陆澄录:此部分内容由王阳明弟子陆澄记录。
10. 明 ● 文:标明作者时代(明代)及文体类别(语录体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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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条出自《传习录·卷上·门人陆澄录》第七十三则,集中体现了王阳明心学中“格物”概念的核心内涵。王阳明对“格物”的理解不同于朱熹的外向认知路径,而是将其内化为心体的修养工夫。他强调“格物”并非仅在行动或外事中进行,静处同样需要格物,因为“静亦物也”,即内心之静境本身也是需要“格”的对象。这种观点打破了动静二分的传统思维,将道德实践贯彻于一切状态之中,体现出心学“工夫即本体”的一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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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则对话虽短,却深刻揭示了阳明心学“工夫论”的要义。王阳明将“格物”从外在知识探求转为内在心性修养,主张无论动静皆须“在事上磨炼”。他引用孟子“必有事焉”来说明修养工夫的连续性,强调道德实践不能局限于特定情境。尤其提出“静亦物也”,突破了将“静”视为无为或休息的传统观念,指出即使在静坐中,心念起伏、意绪流动,皆为“物”,皆需以良知照察、格正。这种将“物”定义为“意之所在”的观点,使“格物”真正落实为“致良知”的日常工夫,体现了心学“即本体即工夫”的圆融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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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明儒学案·姚江学案》黄宗羲评:“阳明之学,以良知为宗,格物非穷理之谓,乃正念头也。动静皆然,故曰‘静亦物也’。”
2. 清代李绂《穆堂初稿》云:“王阳明解‘格物’为‘正心’,此从本源上说,故动静俱摄,无时而不戒惧。”
3. 近人陈来《有无之境》指出:“阳明所谓‘物’是意识的相关项,故静中所存之意念亦为物,须格之以归于正,此说贯通动静,实为心学一大发明。”
4. 冈田武彦《王阳明大传》言:“此条问答显示阳明工夫论之彻底性——修养不在外境之动,而在心体之觉,无论行住坐卧,皆是格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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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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