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公如晋,次于乾侯。夏四月庚子,叔诣卒。秋七月。冬十月,郓溃。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只辱焉。」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尹固之复也,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阴不佞败之。
平子每岁贾马,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公执归马者,卖之,乃不归马。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堑而死,公将为之椟。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帏裹之。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谷。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三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于阳谷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祸也。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ⅰⅰ之《姤》ⅰⅳ,曰:『潜龙勿用。』其《同人》ⅰⅵ曰:『见龙在田。』其《大有》ⅵⅰ曰:『飞龙在天。』其《夬》ⅷⅰ曰:『亢龙有悔。』其《坤》ⅱⅱ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ⅶⅱ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翻译
二十九年春季,鲁昭公从乾侯来到,住在郓地。齐景公派高张来慰问昭公,称他为主君。子家子说:“齐国轻视君王了,君王只得自取耻辱。”昭公就到乾侯去了。
二月十三日,京城里杀了召伯盈、尹氏固和原伯鲁的儿子。尹氏固回去复位的时候,有个女人在成周郊外碰上他,责备他,说:“在国内就怂恿别人惹祸,逃亡出去了又几天就回来,这个人啊,难道能活过三年吗?”
夏季,五月二十五日,王子赵车跑到鄻地而叛变,阴不佞打败了他。
季平子每年买马,准备好随从人员的衣服鞋子,送到乾侯去,昭公逮捕了送马的人,卖掉了马。于是平子就不再送马去了。
卫灵公前来奉献他自己驾车的马,名叫启服,掉进坑里死了。昭公准备把马装进棺材埋起来,子家子说:“随从的人在生病了,请让他们把马吃了吧。”于是就用破帷幕包着马埋了。
昭公把羔羊皮赐给公衍,派他把龙纹的美玉献给齐景公,他就把羔羊皮也一起奉献,齐景公很高兴,给了他阳谷。公衍、公为出生的时候,他们的母亲一起出去住在产房里,公衍先出生。公为的母亲说:“我们一起出来,就一起去报喜。”过了三天,公为出生。公为的母亲先去报告,公为就做了哥哥。昭公心里对得到阳谷很高兴,而又想起鲁国的这段往事,说:“公为惹起了这场祸事。而且出生在后而做哥哥,这欺骗也很久了。”就废了公为,而把公衍作为太子。
秋季,龙出现在绛地郊外,魏献子问蔡墨说:“我听说,虫类没有比龙再聪明的了,因为它不能被人活捉。认为它聪明,是这样吗?”蔡墨说:“实在是人不聪明,不是龙聪明,古代养龙,所以国内有豢龙氏、御龙氏。”献子说:“这两家,我也听说过,但不知道他们的来历,这是说的什么呢?”蔡墨回答说:“过去有飂国的国君叔安,有一个后代叫董父,实在很喜欢龙,能够了解龙的嗜好要求来喂养它们,龙去他那里的很多,于是就驯服饲养龙,用来伺候帝舜。帝舜赐他姓叫董,氏叫豢龙,封他在鬷川,鬷夷氏就是他的后代。所以帝舜氏世世代代有养龙的。到了夏代国君孔甲,顺服天帝,天帝赐给他驾车的龙,黄河、汉水的各两条,各有一雌一雄。孔甲不能饲养,而又没有找到豢龙氏。有陶唐氏已经衰落,后来又有刘累,向豢龙氏学习驯龙,以此事奉孔甲,能够饲养这几条龙。孔甲嘉奖他,赐氏叫御龙,用他代替豕韦的后代。龙中一条雌的死了,刘累偷偷地剁成肉酱给孔甲吃,孔甲吃了,后来又让刘累再找来吃。刘累害怕而迁移到鲁县,范氏就是他的后代。”献子说:“现在为什么没有了?”蔡墨回答说:“事物都有管理它的官吏,官吏修治他的管理方法,早晚都考虑这些事。一旦失职,就要丢掉性命。丢了官就不能吃公家的俸禄。官员世代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生物才会来到。如果消灭丢弃它们,生物就自己潜伏,抑郁不能成长。因此有职掌五行的官员,这叫做五官,一代一代继承姓氏,封爵是上公,祭祀是贵神。在土地神、五谷神和五行之神的祭祀中,对他们尊敬崇奉。木官之长叫做句芒,火官之长叫祝融,金官之长叫蓐收,水官之长叫玄冥,土官之长叫后土。龙,是属于水生的生物,水官废弃了,所以龙不能被人活捉。如果不这样,《周易》就有《乾》卦初九《爻辞》说:‘潜伏的龙不被使用’;九二《爻辞》说,‘活着的龙在土田里’;九五《爻辞》说,‘飞舞的龙在天上’;上九《爻辞》说,‘伸直身子的龙有所悔恨’;用九《爻辞》说:‘见到群龙没有首领,吉利’;《坤》卦变成《剥》卦说,‘龙在野外交战’,如果不是早晚都见到,谁能够说出它们的状态?”献子说:“土地神、五谷神庙里的五种祭祀,是哪一代帝王的五官?”蔡墨回答说:“少皞氏有四个叔父,叫重、叫该、叫修、叫熙,能够管理金、木和水。派重做句芒,该做蓐收,修和熙做玄冥。世世代代不失职守,就帮助穷桑氏成功,这是其中的三种祭祀。颛顼氏有个儿子叫犁,做了祝融,共工氏有个儿子叫句龙,做了后土,这是其中的两种祭祀。后土做了土地神。五谷神,是管理土田的官员之长,有烈山氏的儿子叫柱,做了谷神,从夏朝以上祭祀他,周朝的弃也做了五谷神,从商朝以来祭祀他。”
冬季,晋国的赵鞅、荀寅带兵在汝水岸边筑城,于是向晋国的百姓征收了四百八十斤铁,用来铸造刑鼎,在鼎上铸着范宣子所制定的刑书。
孔子说:“晋国恐怕要灭亡了吧!失掉了法度了。晋国应该遵守唐叔传下来的法度,作为百姓的准则,卿大夫按照他们的位次来维护它,百姓才能尊敬贵人,贵人因此能保守他们的家业。贵贱的差别没有错乱,这就是所谓法度。文公因此设立执掌官职位次的官员,在被庐制定法律,以作为盟主。现在废弃这个法令,而铸造了刑鼎,百姓都能看到鼎上的条文,还用什么来尊敬贵人?贵人还有什么家业可保守?贵贱没有次序,还怎么治理国家?而且范宣子的刑书,是在夷地检阅时制定的,是违犯晋国旧礼的乱法,怎么能把它当成法律呢?”蔡史墨说:“范氏、中行氏恐怕要灭亡了吧!中行寅是下卿,但违反上面的命令,擅自铸造刑鼎,以此作为国家的法律,这是违犯法令的罪人,又加上范氏改变被庐制定的法律,这就要灭亡了。恐怕还要牵涉到赵氏,因为赵孟参与了。但赵孟出于不得已,如果修养德行,是可以避免祸患的。”
版本二:
二十九年春季,鲁昭公从乾侯回国,居住在郓地。齐景公派遣高张前来慰问昭公,称呼他为“主君”。子家子说:“齐国轻视您了,您只受到屈辱罢了。”于是昭公又前往乾侯。
三月己卯日,京师(东周王室)杀死了召伯盈、尹氏固以及原伯鲁的儿子。尹固先前逃亡后又返回时,在周朝郊外遇到一位妇人,那妇人责备他说:“你在国内鼓动灾祸,出逃没几天就又回来,像你这样的人,能活过三年吗?”
夏季五月庚寅日,王子赵车进入鄻地发动叛乱,被阴不佞击败。
季平子每年购买马匹,准备随从人员的衣物鞋履,送到乾侯供昭公使用。昭公抓住送马的人,把马卖掉,从此不再接受马匹。卫灵公前来进献他的驾车之马名叫启服,此马掉入壕沟而死,昭公打算为它做棺材安葬。子家子说:“随从的人都衣食不足,请把马肉给众人吃吧。”于是用帷帐包裹马尸草草埋葬。
昭公赐给公子衍一件羔羊皮袍,让他去向齐侯进献龙形玉饰,结果公子衍自己穿着羔裘进去献礼。齐侯很高兴,把阳谷这个地方赐给了鲁国。当初公子衍和公子为出生时,他们的母亲一同临产。公子衍先出生,公子为的母亲说:“我们一同出来生产,就该一同去报告喜讯。”但三天后公子为出生,她却抢先去报信,因此公子为被立为兄长。后来昭公私下得到阳谷之地,心中触动,想起鲁国政局,感叹道:“都是因为这种篡位之事才招来祸患啊!而且后出生的反而称为兄长,这虚假名分已经延续很久了。”于是废黜公子为,改立公子衍为太子。
秋季,有龙出现在绛城郊外。魏献子问蔡墨说:“我听说,在各种生物中没有比龙更聪明的了,因为它不能被人活捉。说它智慧,是真的吗?”蔡墨回答说:“其实是人愚昧,并非龙真的聪明。古代有人能驯养龙,所以国家中有‘豢龙氏’和‘御龙氏’。”魏献子说:“这两个家族我也听说过,但不明白其来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蔡墨答道:“从前有飂国的叔安,有个后代叫董父,非常喜欢龙,能够探知龙的嗜好并加以喂养,许多龙都归附于他。于是他驯养龙,服务于帝舜。帝舜赐他姓董,氏为豢龙,封地在鬷川,鬷夷氏就是他的后代。因此帝舜时代世代都有养龙之人。到了夏代孔甲时期,上帝因他恭敬侍奉而赐给他四条龙,黄河与汉水各两条,雌雄俱全。但孔甲不会饲养,又找不到豢龙氏。当时陶唐氏已经衰落,其后裔中有刘累,曾向豢龙氏学习驯龙之术,用来侍奉孔甲,能够妥善喂养这些龙。夏王非常赞赏他,赐氏为‘御龙’,以代替豕韦之后。后来一条雌龙死了,刘累偷偷将其剁成肉酱献给夏王食用。夏王吃得很满意,过后又命他再献一次。刘累害怕事情败露,便逃到鲁县定居,范氏就是他的后人。”魏献子问:“那么现在为什么没有龙了呢?”蔡墨答道:“万物皆有专人掌管,官员必须专修其职,早晚用心经营。一旦失职,就会招致死亡;失去官守,也就失去了所掌之物。只有官守世代继承其业,那种事物才会存在。如果废弃不理,那些生物就会潜藏不出,郁结不通,无法繁衍。所以有五行之官,称为五官,他们实际受封姓氏,列为上公,祭祀时尊为贵神。社稷五祀,正是对他们表示尊崇与奉祀的对象。木官叫做句芒,火官叫做祝融,金官叫做蓐收,水官叫做玄冥,土官叫做后土。龙是水中的生物,如今水官已被废弃,所以龙不能再被人活捉。否则,《周易》中就有记载:在《乾》卦变为《姤》卦时说:‘潜龙勿用’;变到《同人》卦时说:‘见龙在田’;变到《大有》卦时说:‘飞龙在天’;变到《夬》卦时说:‘亢龙有悔’;变到《坤》卦时说:‘见群龙无首,吉’;《坤》卦变为《剥》卦时说:‘龙战于野’。如果不是圣人通晓天地之道,谁能识别这些现象呢?”魏献子又问:“社稷五祀中的五官,分别属于哪些氏族呢?”蔡墨答道:“少皞氏有四个侄子,名叫重、该、修、熙,分别擅长金、木、水之事。让重担任句芒,该担任蓐收,修和熙担任玄冥,世代不失其职,最终成就于穷桑之地,这是其中三位神祇的来源。颛顼氏有个儿子叫犁,担任祝融;共工氏有个儿子叫句龙,担任后土,这是另外两位神祇的来源。后土即为社神;稷则是农官。烈山氏的儿子名叫柱,曾任稷官,自夏代以前一直被祭祀。周代的弃也担任稷官,自商代以来就被奉为稷神。”
冬季,晋国的赵鞅和荀寅率领军队在汝水之滨筑城,并借此向全国征收一鼓铁(约六石四斗),用来铸造刑鼎,将范宣子所制定的刑法条文刻在鼎上公布。孔子评论说:“晋国恐怕要灭亡了吧!他们失去了应有的法度。晋国本应遵守唐叔所传下来的典章制度,以此治理百姓,卿大夫按等级秩序继承职责。百姓因此尊重贵族,贵族也因此能守住自己的家业。贵贱不乱,这就是所谓的‘度’。当年文公设立执秩之官,制定被庐之法,因而成为诸侯盟主。如今却抛弃这个根本制度,改立刑鼎,百姓的目光都将集中于鼎上的法律,还如何尊重贵族?贵族又怎能守住他们的传统事业?贵贱失序,怎么还能维持国家?况且范宣子的刑法,是在夷地阅兵时制定的,本来就是造成晋国混乱的制度,怎么能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则呢?”蔡史墨则说:“范氏、中行氏大概要灭亡了吧!中行寅身为下卿,却违抗上级命令,擅自铸造刑鼎,把私法制成国法,这是以奸法立国。再加上范氏参与其中,改变旧制,必然导致灭亡。此事也牵连赵氏,赵孟虽然参与,但实属不得已。如果他今后能修德行善,或许可以免于灾祸。”
以上为【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的翻译。
注释
1 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鲁昭公自流亡地乾侯返回,暂居鲁国西部边境的郓城,表明其尚未完全恢复君权。
2 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齐景公派使者慰问,称“主君”,此为对大夫之称,非对诸侯之礼,故子家子认为是贬低昭公地位。
3 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被杀:反映东周王室内乱,支持王子朝的一派遭清除。
4 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王子赵车据地反叛,显示王室宗族争斗激烈。
5 平子每岁贾马……归之于乾侯:季平子虽掌鲁政,仍每年供给昭公物资,体现当时君臣关系的复杂性。
6 卫侯献乘马曰启服,堑而死:卫灵公献良马,马坠沟而亡,昭公欲厚葬,子家子劝以实用为先。
7 公赐公衍羔裘……遂入羔裘:公子衍穿赐服赴齐,未换礼服,直接穿着进见,然因得齐侯欢心而获封地。
8 阳谷之赐与太子更立:昭公因得阳谷之地而触发政情反思,废公子为,立公衍为太子,涉及继承制度争议。
9 龙见于绛郊:龙现身被视为异象,引发关于龙是否存在及能否驯养的讨论。
10 蔡墨论龙与五官制度:借龙之不可见说明官守废弃导致万物失序,进而梳理五行五官的源流,具神话与政治双重内涵。
11 少皞氏四叔、颛顼之子、共工之子等:所述多为传说人物,体现先秦氏族谱系观念与神职起源思想。
12 晋铸刑鼎:赵鞅、荀寅征铁铸鼎,公布范宣子所定刑书,标志成文法公开化,冲击传统贵族司法特权。
13 仲尼曰:“晋其亡乎!”:孔子强烈反对打破“礼治”传统,认为公布刑法将破坏贵贱秩序。
14 蔡史墨预言范、中行将亡:指出擅立法度者必遭覆灭,体现当时对“僭越”的普遍警惕。
15 “潜龙勿用”至“龙战于野”:引用《周易》诸卦爻辞,说明龙的形象本出于易理象征,非实指生物。
16 官宿其业,其物乃至:强调专职官吏的存在是维系自然界秩序的前提,具早期生态政治观色彩。
17 社稷五祀:指土地神(社)与谷神(稷),加上木、火、金、水、土五正官,合称五祀。
18 周弃为稷:周人始祖弃(后稷)自商代起取代烈山氏之柱成为稷神,反映族群更替中的宗教变迁。
19 一鼓铁:古代量词,一鼓约合六石四斗,用于铸造大型青铜器。
20 刑器:指刑鼎,即将刑法铸于金属器物之上,使之公开化、权威化。
以上为【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的注释。
评析
本篇《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述了鲁昭公晚期流亡期间的政治处境及其复位努力,同时穿插了周王室内部动荡、晋国铸刑鼎等重大历史事件,展现出春秋末期礼崩乐坏、权力重构的时代特征。全文通过具体史实与人物对话,揭示了宗法制度动摇、贵族失序、法治兴起的历史趋势。尤其“龙见绛郊”一段借蔡墨之口系统阐述古代官守制度与自然生物之间的关系,强调“官修其方”“失官不食”的政治哲学,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而孔子对晋国铸刑鼎的批评,则典型反映了儒家维护礼治、反对成文法公开化的立场。整体结构严谨,叙事与议论结合,体现了《左传》“寓论断于叙事”的独特风格。
以上为【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的评析。
赏析
本文兼具史笔与哲思,叙事简练而意蕴深远。开篇写昭公居郓、齐使称“主君”,寥寥数语即勾勒出国君失位、外交受辱的政治现实。子家子一句“齐卑君矣”直击要害,凸显礼制尊严的重要性。随后通过马匹供给、葬马之争等细节,展现昭公流亡生活之窘迫与其仍存奢靡之心的矛盾。立储更易一事,既有家庭伦理的微妙描写,又暗含权力合法性的深层危机——谁为长子,不仅关乎亲情,更牵涉宗法继承制度的根本原则。
“龙见绛郊”一节堪称全篇精华。表面看是一次自然异象的记录,实则借魏献子与蔡墨的问答,展开一场关于宇宙秩序、官守制度与文化传承的深刻探讨。蔡墨以“非龙实知,人实不知”破题,指出所谓“龙不可得”并非因其神秘,而是因掌管水事之官已废,隐喻礼乐制度崩解后,连自然界的和谐也无法维持。他对豢龙氏、御龙氏源流的追溯,融合神话、姓氏、职官于一体,构建出一个“官—物—神”三位一体的传统治理体系。这种将自然现象纳入人文秩序解释框架的做法,正是先秦“天人合一”思想的典型体现。
结尾晋国铸刑鼎事件,则将主题推向高潮。孔子“晋其亡乎”的惊呼,不仅是对一项政策的否定,更是对整个时代转向的深切忧虑。他认为法律不应脱离礼制独立存在,更不应以物质形式公之于众,否则将动摇社会等级的基础。这一观点虽带有保守色彩,却真实反映了春秋贵族政治向战国官僚政治过渡时期的剧烈震荡。蔡史墨的补充评论则更具现实洞察力,他精准指出中行寅“干上令”“擅作刑器”的行为本质是“法奸”,预示着权力失控的危险。全文由此完成从个体命运、自然异象到国家制度的多层次叙述,展现出《左传》卓越的历史洞察力与思想深度。
以上为【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的赏析。
辑评
1 《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疏:“龙本畜养,官废故不复见。言官修其方,则物自来;失职废业,则物乃伏匿。”
2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称主君,贱公也。齐以公在外,故不复称公。”
3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春秋之时,天子微弱,诸侯不朝,而齐犹遣使唁鲁公,亦可见当时交际之礼尚未尽废。”
4 清·洪亮吉《春秋左传诂》:“豢龙、御龙,皆官名。古者官以世掌,故能通神物之情。”
5 清·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蔡墨之言,盖本古史旧闻,非凿空撰造,足补《史记》所未详。”
6 宋·朱熹《朱子语类》卷八十三:“仲尼谓‘晋其亡乎’,正谓失其先王之法度。刑书一出,民惟知有法,不知有礼,上下遂无等矣。”
7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刑不可铸,铸则民玩;法不可显,显则权移。孔子之忧远矣。”
8 近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主君’之称,确为非礼。春秋时,诸侯之间无以此相称者。”
9 近人童书业《春秋史》:“晋铸刑鼎,实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的重大事件,与郑国子产铸刑书前后呼应,标志法治观念兴起。”
10 当代学者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蔡墨所言五官制度,保存了大量上古官制与神话资料,可与甲骨文、金文相互印证。”
以上为【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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