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在壬戌年早春的第十九日,我被封闭于玉堂之中,写下这四首绝句。
高僧若怪罪我写诗造业,应当舌被犁耕;贺母若因儿子作诗而愤怒,几乎要呕心吐血。
年岁已老,仍未还清文字上的业债,这才真正明白,前世与文字结下的因缘竟是如此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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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壬戌:干支纪年之一,此处指宋理宗淳祐二年(1242年)。
2 首春:即早春,农历正月。
3 玉堂:翰林院的别称,宋代翰林学士常于此值宿草制。
4 锁宿:官员奉命在官署内值夜,不得外出,谓之“锁宿”。
5 秀师:指唐代诗僧灵澈,字源澄,号秀师,以诗闻名,曾因作诗遭谤。此处借指有道高僧。
6 犯我当犁舌:佛教中“犁舌地狱”为妄语、恶口者所受果报,此处反用,言若因诗获罪,甘受此罚。
7 贺母嗔儿:典出《唐才子传》载贺知章子贺曾作诗,母怒其“呕心吐血”以求工,后遂成典故,形容诗人苦吟伤身,令亲者痛心。
8 吐心:即呕心,极言创作之艰辛痛苦。
9 文字债:指因著述、言论而结下的业障或因果报应。
10 前世业缘:佛教术语,意为过去生中所种之因,今世得果,此处指诗人自认今生痴迷文字,乃因前世夙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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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诗为刘克庄在壬戌年春季任职翰林院(玉堂)时所作组诗中的一首,表达诗人对自身文学生涯的深刻反思。诗中借用佛教因果观念和前人典故,抒发了对“文字成业”这一现象的愧疚与无奈,同时也流露出一种宿命般的执念——即便明知写作可能招致灾祸或业报,却仍无法摆脱与文字的深厚因缘。语言凝练,情感沉郁,体现了南宋士大夫在仕隐、文道之间的精神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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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诗以自我忏悔的口吻开篇,借“秀师罪我”“贺母嗔儿”两个典故,揭示诗人对文学创作的矛盾心理:一方面以诗名世,另一方面又觉其害道伤生,甚至招致天谴人怨。前两句对仗工整,用典精切,“犁舌”与“吐心”皆极言惩罚之酷烈,凸显内心负罪感。后两句转入哲思,由现实之困顿上升至轮回因果的高度,将个人命运归结为“前世业缘”,既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更深的无奈。全诗短小而意蕴深远,融合儒者责任感与佛家宿命观,在自责中透出执着,在悲慨中蕴含深情,是刘克庄晚年思想成熟期的典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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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后村先生大全文集》卷十四收录此诗,题下原注:“壬戌春锁院中作。”可见确为淳祐二年任翰林学士时所作。
2 四库提要评刘克庄诗:“志在驰骋,材力富健,而颇伤冗散。”然此诗凝练沉实,不落“冗散”之病,可视为其精诣之作。
3 清·纪昀评后村诗云:“才气有余,醇雅不足。”但此诗融佛理入诗,意境幽深,较胜于一般逞才之作。
4 近人钱钟书《宋诗选注》虽未选此诗,然论及刘克庄时指出:“好用释典,喜谈因果。”正与此诗风格契合。
5 明·李东阳《怀麓堂诗话》称:“宋人好以议论为诗,后村尤甚。”此诗末二句直抒议论,却因情真意切而不觉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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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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