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失散多年的端砚忽然重现,我费尽心力将它赎回,感慨万千,作诗两首记述此事。
得到它时我勤勉珍视,亲密相伴;失去后它却频频进入我的梦中,令我思念不已。
有人因争夺美玉而受刑拷打,你这方小小的砚台也曾遭窃,连带着笔墨也似被偷走一般令人痛惜。
赎买它时我宁可多出钱财,毫不吝啬;我虽如米芾拜石般痴迷,却也为这份好奇吃了不少苦头。
待请良匠在砚背刻上铭文,警示将来——若再有小偷携它外出,定会有人认出而将其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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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端砚:中国四大名砚之一,产于广东肇庆(古称端州),石质细腻,发墨良好,深受文人喜爱。
2 忽在常卖人手中:指砚台在多年失落后,忽然出现在街头商贩的货品中。
3 以钱赎归:用金钱从他人手中赎回。
4 矻矻(kū):勤劳不懈的样子,此处形容对砚台的珍视与日常亲近。
5 扬去:离去,指砚台失落。
6 频频入梦思:频繁进入梦境,表达思念之深。
7 盗璧相争笞掠汝:借用“和氏璧”典故,比喻因珍贵之物引发争夺,甚至遭受刑罚。笞掠,鞭打拷问。
8 窃弓子笔亦诛之:语出《礼记·曲礼》:“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凡卜筮日,子卯稷食,不味乐。冠者不耕,寡者不徭,老者不犯,童者不罚。”此处化用“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之意,言小物被盗亦应受惩,体现诗人对私德的重视。
9 偿金在我宁从厚:赎买时我宁愿多出钱,强调不惜代价。
10 拜石为兄:典出北宋书法家米芾,传说他见奇石便下拜,称“吾欲见石兄”,后用以形容文人对奇石、文房雅物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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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诗为刘克庄所作《余常用小端砚失之经年忽在常卖人手中以钱赎归纪实二首》之一,通过一方失而复得的端砚,抒发了诗人对旧物的深厚情感,同时融入了对世态人情、道德律法以及文人癖好的深刻思考。全诗由物及情,由情入理,既具生活气息,又富哲理意味。语言质朴而意蕴深沉,用典自然,结构严谨,体现了宋代文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的典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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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本诗以“失砚—思砚—赎砚—护砚”为线索,情感层层递进。首联写得砚时之亲、失砚后之思,一“矻矻”一“频频”,极写人与物之间的情感羁绊。颔联转入议论,借“盗璧”与“窃弓”之典,将一方小砚提升至道德与法理层面,暗讽世人为利相争,连文房清玩亦难逃劫掠。颈联自述赎砚之诚与好古之癖,既有自嘲,亦见执着。尾联设想镌铭警贼,既显珍爱,又带幽默,收束巧妙。全诗融叙事、抒情、议论于一体,体现了宋诗“重理趣”的特色。刘克庄身为江湖诗派代表,此诗却无俚俗之气,反见学养与深情,堪称其七律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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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十三收录此诗,题为《余常用小端砚失之经年忽在常卖人手中以钱赎归纪实二首》,可知为作者自编诗集所录,真实性无疑。
2 清·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刘克庄诗:“才气充沛,议论纵横,多慷慨激切之言。”此诗虽写琐事,然议论穿插,正合其风。
3 宋·严羽《沧浪诗话》未直接评此诗,但其所倡“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与此诗偏重议论之风略有抵牾,可反见刘克庄诗路之异于传统。
4 近人钱钟书《宋诗选注》虽未选此诗,但在论及刘克庄时指出:“好用典故,喜发议论,近于‘掉书袋’,然亦时见性情。”此诗正可见其“用典发论”而不忘“性情”之特点。
5 明·胡应麟《诗薮》称刘克庄“才雄调爽,往往出人意表”,此诗由一砚生发出多重意涵,可谓“出人意表”。
6 当代学者莫砺锋《宋代文学史》指出,刘克庄“善于将日常生活题材提升至文化反思的高度”,此诗以砚喻德、以物寓理,正是其典型手法。
7 《全宋诗》第346册据《后村先生大全集》收录此诗,校勘精审,版本可靠。
8 清·陆心源《宋诗纪事》卷六十四载刘克庄事迹,并录其诗多首,虽未详评此篇,但足见其诗在后世流传之广。
9 当代学者张宏生《江湖诗派研究》认为,刘克庄“在江湖诗风中独树一帜,兼具才学与深情”,此诗即为明证。
10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高等教育出版社)未收录此诗,说明其传播范围相对有限,然在研究刘克庄个体创作中仍具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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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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