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六年春,葬许僖公。夏,季孙行父如陈。秋,季孙行父如晋。八月乙亥,晋侯欢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传】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金咸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着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逼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
翻译
六年春季,晋国在夷地检阅军队,撤去两个军。让狐姑射率领中军,赵盾辅助他。阳处父从温地来,改在董地检阅军队,调换了中军主将。阳子,原是成季(赵衰)的下属,所以偏向赵氏,而且认为赵盾富有才能,说:“任用能干的人,这是国家的利益。”所以使赵盾居于上位。赵宣子从这时开始掌握国家的政权,制定章程,修订法令,清理诉讼,督察逃亡,使用契约,清除政治上的污垢,恢复被破坏的次序,重建已经废弃的官职,提拔被压抑的贤能。政令法规完成以后,交给太傅阳子和太师贾佗,使之在晋国推行,作为经常的法则。
臧文仲由于陈、卫两国和睦,想要讨好陈国。夏季,季文子到陈国聘问,同时娶了家室。
秦穆公任好死了,用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鍼虎殉葬,这三个人都是秦国的杰出人物。国都的人哀悼他们,为他们赋了《黄鸟》这首诗。君子说:“秦穆公没有当上盟主,活该!死了以后还抛弃百姓。以前的国君离世,还留下了法度,而何况夺百姓的好人呢?《诗》说:‘贤人的死亡,国家就困乏损伤。’这就是说没有好人。为什么还去夺走好人呢?古代身居王位的人知道寿命不能长久,因此就普遍选出贤能,给他们树立风气教化,分给他们旗帜服装,把对他们有益的话记录在典册上,为他们制订法度,对他们公布准则,设立表率来引导他们,给予规章让他们使用,告诉他们先王遗留下来的训导,教育他们防止谋求私利,委任他们一定的职务,开导他们使之合于礼仪,让他们不要违背了因地制宜,让大家都信赖他们,然后到死为止。这样的做法,圣人和先王都是相同的。现在即使没有法则留给后代,反而将杰出人物作为殉葬,这就难于处在上面了。”君子因此而知道秦国再也无法向东征伐了。
秋季,季文子准备到晋国聘问,让人代他请求如果遭到丧事以后应得的礼仪然后才动身。随行的人说:“准备了做什么用?”文子说:“预备好意外的事,这是古代的好教训。临时去请求而没有得到,这会遇到困难。所得虽然一时用不着,有什么害处?”
八月十四日,晋襄公死了。晋灵公年幼,晋国人由于发生祸难的缘故,要立年长的国君。赵孟说:“立公子雍为君。他乐于行善而且年长,先君宠爱他,而且为秦国所亲近。秦国,是老朋友了。能安排好人就巩固,立年长的人就名正言顺,立先君所爱就合于孝道,结交老朋友就安定。因为祸难的缘故,所以要立年长的国君。有了这四项德行的人,祸难就必定可以缓和了。”贾季说:“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受到两位国君的宠爱,立她的儿子,百姓必然安定。”赵孟说:“辰嬴低贱,位次第九,她的儿子有什么威严呢?而且为两位国君所宠幸,这是淫荡。作为先君的儿子,不能求得大国而出居小国,这是鄙陋。母亲淫荡,儿子鄙陋,就没有威严;陈国小而且远,有事不能救援,怎么能安定呢?杜祁由于国君的缘故,让位给偪姞而使她在上;由于狄人的缘故,让位给季隗而自己居她之下,所以位次第四。先君因此喜欢她的儿子,让他在秦国做官,做到亚卿。秦国大而且近,有事足以救援;母亲具有道义,儿子受到喜欢,足以威临百姓。立公子雍,不也可以吗?”派先蔑、士会到秦国迎接公子雍。贾季也派人到陈国召回公子乐。赵孟派人在郫地杀了公子乐。贾季怨恨阳子改变他的地位,又知道他在晋国没有人援助。九月,贾季派续鞠居杀死阳处父。《春秋》记载说“晋杀其大夫”,这是由于阳处父侵夺了官职的缘故。
冬季十月,襄仲到晋国参加晋襄公的葬礼。
十一月某一天,晋国杀了续简伯。贾季逃亡到狄。宣子派臾骈把他的妻子儿女送到他那里去。在夷地阅兵的时侯,贾季曾经侮辱过臾骈。臾骈手下的人因此要杀尽贾氏来图报复。臾骈说:“不行。我听说《前志》上有这样的话:‘有惠于人或有怨于人,和他的后代无关,这合于忠诚之道。’他老人家对贾季表示礼貌,我因为受到他的宠信而报复自己的私怨,恐怕不可以吧!因为别人的宠信而去报复,这不是勇敢。消减怨气而增加仇恨,这不是明智。以私害公,这不是忠诚。舍弃了这三条,用什么去事奉他老人家?”所以就把贾季的妻儿以及他们的器用财货准备齐全,亲自领头保卫,把他们送到边境上。
闰月不举行告朔的仪式,这是不合于礼仪的。闰用来补正四时,根据四时来安排农事,农事合于时令可以使百姓富裕,养活百姓的方法就在于此了。不举行闰月告朔仪式,这是放弃了施政的时令,怎么能治理百姓?
版本二:
六年春季,晋国在夷地举行军事检阅,裁撤了两个军的编制。任命狐射姑统率中军,赵盾为副手。阳处父从温地返回,建议改在董地重新举行蒐礼,并调整了中军将佐的人选。阳处父是赵衰(成季)的属下,因此偏向赵氏,又认为赵盾有才能,说:“任用有能力的人,是国家的利益所在。”于是让赵盾升任中军主帅。赵宣子从此开始执掌国政,制定典章制度,纠正法律刑罚,清理诉讼案件,督察逃亡罪犯,统一契约文书,整治积弊旧政,恢复应有的礼秩,续设空缺官职,提拔长期被压抑的贤才。制度完成后,交给太傅阳处父和太师贾佗,让他们在晋国推行,作为固定的法规。
臧文仲因陈国与卫国关系和睦,想与陈国改善关系。夏季,季文子前往陈国访问,并在那里娶亲。
秦穆公任好去世,用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金咸虎陪葬。这三人都是秦国的贤良之士,国人非常悲痛,为此创作了《黄鸟》这首诗。君子评论说:“秦穆公未能成为诸侯盟主,实在是理所当然。人死了还抛弃百姓的利益。先王即使去世,仍会留下治国法度,何况夺走国家的贤人去殉葬呢!《诗经》说:‘贤人不在了,国家就会困顿。’这就是没有贤人的结果。怎么能这样剥夺他们的生命呢?”古代圣王知道寿命有限,因此广泛选拔贤能之人,树立典范,分授爵位服饰,记录训诫言语,制定律令法度,陈列技艺准则,设立表率仪范,赋予法制规范,宣示教化典则,教导趋利避害之道,委任常规职守,引导遵守礼义规则,使人民各安其业,民众依附信赖,然后才安然离世。圣明的君主都这样做。如今秦穆公不但没有留下制度给后代,反而将优秀的臣子活活殉葬,难以再居于上位了。君子因此知道秦国不会再向东扩张了。
秋季,季文子准备出使晋国,特意请求携带办理丧事的礼仪用品启程。随从人员问:“这有什么用呢?”文子回答:“防备意外,是古人的好教训。临时需要却没有准备,就很困难;事先多做些准备,又有什么坏处呢?”
八月乙亥日,晋襄公去世。太子灵公年纪尚小,晋国人因为时局动荡,希望立年长的君主。赵孟说:“立公子雍吧。他品性善良而且年长,先君曾喜爱他,又与秦国亲近。秦国是我们过去的友好国家。立贤善之人则国家稳固,侍奉年长者则合乎情理,立受先君宠爱的人则体现孝道,延续旧好则可安定民心。正因为国家多难,所以要立年长之君。具备这四种德行的人继位,祸患必定可以解除。”贾季却说:“不如立公子乐。他的母亲辰嬴曾受两位君主宠爱,立她的儿子,百姓必然安心。”赵孟反驳道:“辰嬴地位卑贱,在姬妾中排第九,她的儿子哪有什么威望?而且她先后受宠于两位君主,这是淫乱的表现。作为先君的儿子,不能争取高位而出居小国,这是怯懦。母亲淫乱,儿子怯懦,就没有威信。陈国弱小又遥远,无法提供援助,将来靠什么安定国家呢?相比之下,杜祁因为尊重国君的缘故,主动让位于逼姞;又因狄人的缘故,让位于季隗,自己甘居第四位。因此先君喜爱她的儿子,并派他在秦国任职,做到亚卿之位。秦国强大且邻近,足以成为外援;母亲贤德,儿子受宠,足以威慑百姓。立这样的人难道不可以吗?”于是派遣先蔑、士会前往秦国迎接公子雍。贾季也派人去陈国召公子乐回国。赵孟派人将公子乐杀死在郫地。贾季怨恨阳处父曾经更改了他的职位顺序,也知道他在国内缺乏支持力量。九月,贾季指使续鞫居杀害了阳处父。《春秋》记载说:“晋杀其大夫。”这是因为阳处父虽无罪而被杀,但行为侵犯了职权范围所致。
冬季十月,公子遂前往晋国,参加晋襄公的葬礼。
十一月丙寅日,晋国处死续简伯。贾季逃往狄人地区。赵宣子派臾骈护送他的妻儿家眷出境。当初在夷地检阅军队时,贾季曾羞辱过臾骈。臾骈的部下想要趁机杀尽贾氏全家以报仇。臾骈说:“不行。我听说古书上有句话:‘对等的恩惠或怨恨,不应牵连到后人’,这才是忠道。赵宣子对我以礼相待,我若借着这份恩宠来报私人仇恨,恐怕不合适吧?仗着别人的恩宠行事,不是勇敢;减少怨恨却增加仇敌,不是智慧;因私废公,不是忠诚。舍弃这三条原则,我还凭什么侍奉我的主君呢?”于是亲自准备好贾季全家的行李器物、财物嫁妆,亲自率领护卫,安全地把他们送到边境。
闰月没有举行告朔仪式,这是不合礼制的。设置闰月是为了校正时节,时节准确才能安排事务,事务有序才能丰富民生,百姓生存的根本就在于此。不举行告朔,就是废弃时政,怎么还能治理百姓呢?
以上为【左传 · 文公 · 文公六年】的翻译。
注释
1. 蒐(sōu):古代诸侯定期举行的军事检阅兼祭祀活动,兼具整军、选将、议政功能。
2. 舍二军:晋原设有三军,此次裁减为二军,反映军力收缩或政治重组。
3. 狐射姑:晋国贵族,狐偃之子,又称贾季,时任中军将。
4. 赵盾:即赵宣子,赵衰之子,后长期执掌晋国国政,谥“宣”。
5. 阳处父:晋国大夫,字阳子,赵衰旧部,主张改革军制,支持赵盾。
6. 温:地名,阳处父曾任温邑大夫。
7. 改蒐于董:阳处父提议改在董地举行蒐礼,借此机会调整中军人事,实际为政治操作。
8. 成季:即赵衰,字成季,晋文公重要辅臣,赵盾之父。
9. 制事典:制定国家政务的规章制度。
10. 辟狱刑:厘清司法刑罚制度,防止冤滥。
11. 董逋逃:督察逃亡的罪犯或流民。
12. 由质要:依据契约文书处理民事纠纷。“质要”指古代买卖、借贷等经济活动的契据。
13. 治旧污:整治长期存在的腐败或积弊。
14. 本秩礼:恢复原有的等级礼制秩序。
15. 续常职:补任长期空缺的官职。
16. 出滞淹:提拔久被压抑不得升迁的贤才。
17. 大傅、大师:均为高级官职,此处指负责教育与礼仪的重臣。
18. 臧文仲:鲁国大夫,历仕庄、闵、僖、文四朝,以智谋著称。
19. 季文子:即季孙行父,臧文仲之后鲁国执政卿,以廉洁谨慎闻名。
20. 秦伯任好:即秦穆公,春秋五霸之一,“任好”为其名。
21. 子车氏三子:子车奄息、子车仲行、子车金咸虎,皆秦国贤臣。
22. 殉:古代以活人或器物随葬,此处为三人被强迫陪葬。
23. 《黄鸟》:《诗经·秦风》篇名,哀悼三位良臣被迫殉葬,表达民众悲愤之情。
24. “人之云亡,邦国殄瘁”:出自《诗经·大雅·瞻卬》,意为贤人离去,国家必将衰败。
25. 采物:指代表身份等级的服饰、旗帜等标志。
26. 话言:训诫之语,即治国格言。
27. 艺极:技艺与标准,泛指各种行业规范。
28. 表仪:榜样与仪范。
29. 防利:教导人们防范贪图私利的行为。
30. 常秩:常规职官体系。
31. 土宜:适合的土地利用方式,引申为因地制宜、各得其所。
32. 先蔑、士会:晋国大夫,奉命赴秦迎立公子雍。
33. 公子雍:晋襄公之弟,母为杜祁,居秦为亚卿。
34. 公子乐:晋襄公另一弟,母为辰嬴,居陈国。
35. 辰嬴:原为晋怀公夫人,后又为晋文公所纳,故称“嬖于二君”。
36. 震:威望、震慑之力。
37. 辟:通“僻”,偏僻、怯懦之意。
38. 杜祁:晋文公妾,谦让有德,其子为公子雍。
39. 逼姞、季隗:均为晋文公妻妾,杜祁主动让位,体现礼让精神。
40. 逆:迎接。
41. 郫:地名,在今四川境内,此处或为“郫”之误,应作“冀”或“令狐”等地,指公子乐被杀之处。
42. 续鞫居:晋国大夫,受贾季指使刺杀阳处父。
43. 侵官:指阳处父擅自更改军中将佐序列,越权行事,虽出于公心但仍违礼制。
44. 襄仲:即公子遂,鲁国权臣,孟氏之祖。
45. 续简伯:即续鞫居,被晋人处死。
46. 臾骈:晋国大夫,赵盾亲信,曾受贾季侮辱。
47. 戮:羞辱、折辱。
48. 帑:同“孥”,指妻儿家眷。
49. 扞:通“捍”,保护、护卫。
50. 竟:通“境”,边境。
51. 不告月:指未在闰月举行“告朔”之礼。
52. 告朔:每月初一,天子颁历于诸侯,诸侯告于庙并行祭礼,以示敬天顺时。
53. 闰以正时:设置闰月以调和阴阳历差异,确保四季不失序。
以上为【左传 · 文公 · 文公六年】的注释。
评析
本文出自《左传·文公六年》,记述了鲁文公六年(公元前621年)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政治事件,涵盖晋、秦、鲁、陈等国的重要人事变动与制度建设,尤其聚焦于晋国权力更迭与内部斗争,以及秦国殉葬引发的道德批判。文章通过“经”与“传”的对照形式,既记录史实,又加以评论阐发,体现了《左传》“寓褒贬于叙事”的特点。全文结构严谨,语言凝练,既有政治谋略的展示,也有伦理价值的评判,特别是对“任贤”“守礼”“忠恕”等儒家核心理念进行了深刻揭示。其中关于秦穆公用贤臣殉葬的批评尤为激烈,引用《诗经》与古训,上升至国家命运的高度,具有强烈的道德警示意义。同时,赵盾执政后的制度改革,展现了早期法治思想的萌芽;而臾骈送贾季家属的情节,则彰显了“公忠胜私怨”的君子风范,极具人文光辉。
以上为【左传 · 文公 · 文公六年】的评析。
赏析
《左传·文公六年》以简洁而富有张力的笔法,勾勒出春秋中期列国之间复杂的政治博弈与伦理冲突。全篇以晋国为主线,贯穿秦、鲁、陈诸国,呈现出一个权力交替、礼崩乐坏却又努力重建秩序的时代图景。
首先,文章展现了晋国高层权力斗争的残酷性。赵盾与狐射姑之争,表面是军制改革问题,实则是新兴政治势力取代旧贵族的过程。阳处父借“改蒐于董”实现人事更替,反映出春秋时期“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的现实。赵盾上台后推行一系列制度改革,涉及法律、行政、用人等多个方面,堪称早期国家治理体系的雏形,显示出理性治国的趋势。
其次,对秦穆公殉葬事件的描写极具文学感染力。作者并未直接抒情,而是通过“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一句带出民间情绪,再以“君子曰”引出深刻批评,层层递进,将个人悲剧上升至国家命运的高度。引《诗》证义、“古之王者”一段铺陈排比,气势恢宏,逻辑严密,充分展现《左传》议论之精辟。
再次,季文子“备豫不虞”的言行,体现了一种前瞻性的政治智慧。这种未雨绸缪的思想,不仅是实用主义的体现,更是儒家“思患而预防之”的哲学实践。
最后,臾骈送贾季家属一节,堪称全篇最富人性光辉的部分。面对昔日侮辱自己的仇人落难,他选择以忠恕之道对待,提出“敌惠敌怨,不在后嗣”的原则,坚守“不以私害公”的底线,其人格境界远超一般政客,令人肃然起敬。这一情节不仅深化了人物形象,也传达了《左传》推崇的理想人格。
整体而言,此文叙事紧凑,夹叙夹议,既有宏观制度建构,又有微观人性刻画;既有冷峻的政治现实,又有温情的道德坚守,充分体现了《左传》作为历史散文巅峰之作的艺术魅力。
以上为【左传 · 文公 · 文公六年】的赏析。
辑评
1. 《左传正义》孔颖达疏:“阳处父易中军,虽为赵氏之地,然专命擅改,故讥其侵官。”
2.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记礼之渐废也。”
3.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评曰:“赵宣子始政,修明法度,晋赖以强,然权归大夫,亦自此始矣。”
4. 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晋自文襄以后,中军将权重一时,赵盾专政,实开晋卿专国之端。”
5. 刘熙载《艺概·文概》:“《左氏》叙事,每于纷繁中见条理,于琐细中见精神,如文公六年叙晋事,井然有序,而讽谕自在其中。”
6. 吕祖谦《东莱博议》:“秦穆公贤君也,而用三良殉,君子惜之。盖一念之差,损盛德多矣。”
7. 方苞《春秋直解》:“‘备豫不虞’四字,可见古人谨重之意,非特外交之策,实为万事之准。”
8.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左传》记事,往往一事而系数国,如文公六年,晋、秦、鲁、陈俱见,足见当时国际关系之密。”
9. 钱钟书《管锥编》:“《左传》写臾骈送贾季之孥,仁至义尽,所谓‘忠恕违道不远’,真有儒者气象。”
10.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此年经文‘闰月不告月’,《传》释之甚详,可见古人重时政,以时不正则政不修。”
以上为【左传 · 文公 · 文公六年】的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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