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皇帝二十五男:卞皇后生文皇帝、任城威王彰、陈思王植、萧怀王熊,刘夫人生丰愍王昂、相殇王铄,环夫人生邓哀王冲、彭城王据、燕王宇,杜夫人生沛穆王林、中山恭王衮,秦夫人生济阳怀王玹、陈留恭王峻,尹夫人生范阳闵王矩,王昭仪生赵王干,孙姬生临邑殇公子上、楚王彪、刚殇公子勤,李姬生谷城殇公子乘、郿戴公子整、灵殇公子京,周姬生樊安公均,刘姬生广宗殇公子棘,宋姬生东平灵王徽,赵姬生乐陵王茂。
丰愍王昂字子修。弱冠举孝廉。随太祖南征,为张绣所害。无子。黄初二年追封,谥曰丰悼公。三年,以樊安公均子琬奉昂后,封中都公。其年徙封长子公。五年,追加昂号曰丰悼王。太和三年改昂谥曰愍王。嘉平六年,以琬袭昂爵为丰王。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二千七百户。琬薨,谥曰恭王。于廉嗣。
相殇王铄,早薨,太和三年追封谥。青龙元年,子愍王潜嗣,其年薨。二年,子怀王偃嗣,邑二千五百户,四年薨。无子,国除。正元二年,以乐陵王茂子阳都乡公竦继铄后。
邓哀王冲字仓舒。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太祖大锐,即施行焉。时军国多事,用刑严重。
太祖马鞍在库,而为鼠所啮,库吏惧必死,议欲面缚首罪,犹惧不免。冲谓曰:“待三日中,然后自归。”冲于是以刀穿单衣,如鼠啮者,谬为失意,貌有愁色。太祖问之,冲对曰:“世俗以为鼠啮衣者,其主不吉。今单衣见啮,是以忧戚。”太祖曰:“此妄言耳,无所苦也。”俄而库吏以啮鞍闻,太祖笑曰:“儿衣在侧,尚啮,况鞍县柱手?”
一无所问。冲仁爱识达,皆此类也。凡应罪戳,而为冲微所辩理,赖以济宥者,前后数十。太祖数对群臣称述,有欲传后意。
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二十二年,封琮为邓侯。黄初二年,追赠谥冲曰邓哀候,又追加号为公。三年,进琮爵,徙封冠军公。四年,徙封己氏公。太和五年,加冲号曰邓哀王。
景初元年,琮坐于中尚方作禁物,削户三百,贬爵为都乡侯。三年,复为己氏公。正始七年,转封平阳公。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井前千九百户。
彭城王据,建安十年封范阳侯。二十二年,徙封宛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章陵王,其年徙封义阳。文帝以南方下湿,又以环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又徙封济阴。五年,诏曰:“先王建国,随时而制。汉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损耗,并省郡县。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据改封定陶县。太和六年,改封诸王,皆以郡为国,据复封彭城。景初元年,据坐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削县二千户。三年复所削户邑。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六百户。
燕王宇安彭祖。建安十六年,封都乡侯。二十二年,改封鲁阳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下邳王。五年,改封单父县。太和六年,改封燕王。明帝少与宇同止,常爱异之。及即位,宠赐与诸王殊。青龙三年,征入朝。景初元年,还邺。二年夏,复征诣京都。冬十二月,明帝疾笃,拜宇为大将军,属以后事。受署四日,宇深固让;帝意亦变,遂免宇官。三年夏,还邺。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五百户。
常道乡公奂,宇之子,入继大宗。
沛穆王林,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二十二年,徙封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谯王。五年,改封谯县。七年,徙封鄄城。太和六年,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户。林薨,子纬嗣。中山恭王衮,建安二十一年封平乡侯。少好学,年十余岁能属文。每读书,文学左右常恐以精力为病,数谏止之,然性所乐,不能废也。二十二年,徙封东乡侯,其年又改封赞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官属皆贺,衮曰:“夫生深宫之中,不知稼穑之艰难,多骄逸之失。诸贤既庆其休,宜辅其阙。”每兄弟游娱,衮独覃思经典。文学防辅相与言曰:“受诏察公举错,有过当奏,及有善,亦宜以闻,不可匿其美也。”遂共表称陈衮美。兖闻之,大惊惧。责让文学曰:“修身自守,常人之行耳,而诸君乃以上闻,是适所以增其负累也。且如有善,何患不闻,而遽共如是,是非益我者。”其戒慎如此。三年,为北海王。其年,黄龙见邺西漳水,衮上书赞颂。诏赐黄金十斤,诏曰:“昔唐叔归禾,东平献颂,斯皆骨肉赞美,以彰懿亲。
王研精坟典,耽味道真,文雅焕炳,朕甚嘉之。王其克慎明德,以终令闻。“四年,改封赞王。七年,徙封濮阳。太和二年就国,尚约俭,教敕妃妾纺绩织纴,习为家人之事。
初,衮来朝,犯京都禁。青龙元年,有司奏衮褒。诏曰:“王素敬慎,邂逅至此,其以议亲之典议之。”有司固执。诏削县二,户七百五十。衮忧惧,戒敕宫属愈谨。帝嘉其意,二年,复所削县。三年秋,衮得疾病,调遣太医视疾,殿中、虎贲赍手诏、赐珍膳相属,又遣太妃、沛王林并就省疾。衮疾困,敕令官属曰:“吾寡德忝宠,大命将尽。吾既好俭,而圣朝着终诰之制,为天下法。吾气绝之日,自殡及葬,务奉诏书。昔卫大夫蘧瑗葬濮阳,吾望其墓,常想其遗风,愿托贤灵以弊发齿,营吾兆域,必往从之。
《礼》:男子不卒妇人之手。亟以时成东堂。“堂成,名之曰遂志之堂,舆疾往居之。
又令世子曰:“汝幼少,未闻义方,早为人君,但知乐,不知苦;不知苦,必将以骄奢为失也。接大臣,务以礼。虽非大臣,老者犹宜答拜。事兄以敬,恤弟以慈;兄弟有不良之行,当造膝谏之。谏之不从,流涕喻之;喻之不改,乃白其母。若犹不改,当以奏闻,并辞国土。与其守宠罹祸,不若贫贱全身也。此亦谓渭大罪恶耳,其微过细故,当掩覆之。嗟尔小子,慎修乃身,奉圣朝以忠贞,事太妃以孝敬。闺闱之内,奉令于太妃;阃阈之外,受教于沛王。无怠乃心,以慰予灵。”其年薨。诏沛王林留讫葬,使大鸿胪持节典护丧事,宗正吊祭,赠赗甚厚。凡所着文章二万余言,才不及陈思王而好与之侔。
济阳侯怀王玹,建安十六年封西乡侯。早薨,无子。二十年,以沛王林子赞袭玹爵邑,早薨,无子。文帝复以赞弟壹绍玹后。黄初二年,改封济阳侯。四年,进爵为公,太和四年,追进玹爵,谥曰怀公。六年,又进号曰怀王,追谥赞曰西乡哀侯。壹薨,谥曰悼公。子恒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户。
陈留恭王峻字子安,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二十二年,徙封襄邑。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陈留王。五年,改封襄邑县。太和六年,又封陈留。甘露四年薨。子澳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户。
范阳闵王矩,早薨,无子。建安二十二年,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后,封临晋侯。黄初三年追封谥矩为范阳闵公。五年,改封敏范阳王。七年,徙封句阳,太和六年,追进矩号曰范阳闵王,改封敏琅邪王。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四百户。敏薨,谥曰原王。子焜嗣。
赵王干,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二十二年,徙封赖亭侯。其年改封弘农侯。黄初二年,进爵,徙封燕公。三年,为河间王。五年,改封乐城县。七年,徙封巨鹿。太和六年,改封赵王。干母有宠于太祖。及文帝为嗣,干母有力。文帝临崩,有遗诏,是以明帝常加恩意。青龙二年,私通宾客,为有司所奏,赐干玺书诫诲之,曰:“《易》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诗》着‘大车惟尘’之诫。自太祖受命创业,深睹治乱之源,鉴存亡之机,初封诸侯,训以恭慎之至言,辅以天下之端士,常称马援之遗诫,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乃使与犯妖恶同。夫岂以此薄骨肉哉?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士民无伤害之侮耳。高祖践阼,祗慎万机,申着诸侯不朝之令。朕感诗人《常棣》之作,嘉《采菽》之义,亦缘诏文曰‘若有诏得诣京都’,故命诸王以朝聘之礼。而楚、中山并犯交通之禁,赵宗、戴捷咸伏其辜。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有司举奏,朕裁削县。令有司以曹纂、王乔等因九族时节,集会王家,或非其时,皆违禁防。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加受先帝顾命,欲崇恩礼,延乎后嗣,况近在王之身乎?且自非圣人,孰能无过?已诏有司宥王之失。古人有言:”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弗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焉。‘叔父兹率先圣之典,以纂乃先帝之遗命,战战兢兢,靖恭厥位,称朕意焉。“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户。
楚王彪宇朱虎。建安二十一年,封寿春侯。黄初二年,进爵,徙封汝阳公。三年,封弋阳王。其年徙封吴王。五年,改封寿春县。七年,徙封白马。太和五年冬,朝京都。
六年,改封楚。初,彪来朝,犯禁,元年,为有司所奏,诏削县三,户千五百。二年,大赦,复所削县。景初三年,增户五百,并前三千户。嘉平元年,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谋迎彪都许昌。语在《淩传》。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国案验,收治诸相连及者。廷尉请征彪治罪。于是依汉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彪玺书切责之,使自图焉。
彪乃自杀。妃及诸子皆免为庶人,徙平原。彪之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坐知情无辅导之义,皆伏诛。国除为淮南郡。正元元年诏曰:“放楚王彪,背国附奸,身死嗣替,虽自取之,犹哀矜焉。夫含垢藏疾,亲亲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为常山真定王。”景元年,增邑,并前二千五百户。
刚殇公子勤,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谷城殇公子乘,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郿戴公子整,奉从叔父郎中绍后。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薨。无子。黄初二年追进爵,谥曰戴公。以彭城王据子范奉整后。三年,封平氏侯。四年,徙封成武。太和三年,进爵为公。青龙三年薨。谥曰悼公。无后。四年,诏以范弟东安乡公阐为郿公,奉整后。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八百户。
灵殇公子京,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樊安公均,奉叔父蓟恭公彬后。建安二十二年,封樊侯。二十四年薨。子抗嗣。黄初二年,追进公爵,谥曰安公。三年,徙封抗蓟公。四年,徙封屯留公。景初元年薨,谥曰定公。子谌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户。
广宗殇公子棘,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东平灵王徽,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后。
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庐江王。四年,徙封寿张王。五年,改封寿张县。
太和六年,改封东平。青龙二年,徽使官属挝寿张县吏,为有司所奏。诏削县一,户五百。其年复所削县。正始三年薨。子翕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四百户。
乐陵王茂,建安二十二年封万岁亭侯。二十三年,改封平舆侯。黄初三年,进爵,徙封乘氏公。七年,徙封中丘。茂性慠佷,少无宠于太祖。及文帝世,又独不王。太和元年,徙封聊城公,其年为王。诏曰:“昔象之为虐至甚,而大舜犹侯之有庳。近汉氏淮南、阜陵,皆为乱臣逆子,而犹或及身而复国,或至于而锡土。有虞建之于上古,汉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叙亲亲之厚义也。聊城公茂少不闲礼教,长不务善道。
先帝以为古之立诸候也,皆命贤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独不王茂。太皇太后数以为言,如闻茂顷来少知悔昔之非,欲修善将来。君子与其进,不保其往也。今封茂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六年,改封曲阳王。
正始三年,东平灵王薨,茂称嗌痛,不肯发哀,居处出入自若。有司奏除国土,诏削县一,户五百。五年,徙封乐陵,诏以茂租奉少,诸子多,复所削户,又增户七百。
文皇帝九男:甄氏皇后生明帝,李贵人生赞哀王协,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鉴,仇昭仪生东海定王霖,徐姬生元城哀王礼,苏姬生邯郸怀王邕,张姬生清河悼王贡,宋姬生广平哀王俨。
赞哀王协,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经殇公。青龙二年,更追改号谥。三年,子殇王寻嗣。景初三年,增户五百,并前三千户。正始九年薨。无子、国除。
北海悼王蕤,黄初七年,明帝即位,立为阳平县王。太和六年,改封北海。青龙元年薨。二年,以琅邪王子赞奉蕤后,封昌乡公。景初二年,立为饶安王。正始七年,徙封文安。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五百户。
东武阳怀王鉴,黄初六年立。其年薨。青龙三年赐谥。无子,国除。东海定王霖,黄初三年立为河东王。六年,改封馆陶县。明帝即位,以先帝遗意,爱宠霖异干诸国。
而霖性粗暴,闺门之内,婢妾之间,多所残害。太和六年,改封东海。嘉平元年薨。子启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六千二百户。高贵乡公髦,霖之子也,入继大宗。
元城哀王礼,黄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为国。三年,改为京兆王。六年改封元城王。太和三年薨。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礼后。六年,改封梁王。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五百户。
邯郸怀王邕,黄初二年封淮南公,以九江郡为国。三年,进为淮南王。四年,改封陈。六年,改封邯郸。太和三年薨。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温嗣邕后。六年,改封鲁阳。
评曰: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于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思乖,《常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
翻译
魏武帝曹操共有二十五个儿子:卞皇后生下魏文帝曹丕、任城威王曹彰、陈思王曹植、萧怀王曹熊;刘夫人生丰愍王曹昂、相殇王曹铄;环夫人生邓哀王曹冲、彭城王曹据、燕王曹宇;杜夫人生沛穆王曹林、中山恭王曹衮;秦夫人生济阳怀王曹玹、陈留恭王曹峻;尹夫人生范阳闵王曹矩;王昭仪生赵王曹干;孙姬生临邑殇公子曹上、楚王曹彪、刚殇公子曹勤;李姬生谷城殇公子曹乘、郿戴公子曹整、灵殇公子曹京;周姬生樊安公曹均;刘姬生广宗殇公子曹棘;宋姬生东平灵王曹徽;赵姬生乐陵王曹茂。
丰愍王曹昂,字子修,二十岁被举为孝廉。随父亲曹操南征时,被张绣杀害,没有留下后代。黄初二年(221年)被追封,谥号为“丰悼公”。次年,以樊安公曹均之子曹琬作为曹昂的后嗣,封为中都公,同年改封长子公。黄初五年(224年),追加曹昂封号为“丰悼王”。太和三年(229年),改谥为“愍王”。嘉平六年(254年),曹琬承袭曹昂爵位,成为丰王。在正元、景元年间,多次增加食邑,总计达二千七百户。曹琬去世后,谥号“恭王”,其子曹于廉继承爵位。
相殇王曹铄早逝,太和三年(229年)被追封并赐谥。青龙元年(233年),其子曹潜继位,但当年即去世。次年,其孙曹偃继位,食邑二千五百户,四年后也去世,无子,封国被废除。正元二年(255年),以乐陵王曹茂之子阳都乡公曹竦作为曹铄的后嗣。
邓哀王曹冲,字仓舒,自幼聪慧过人,五六岁时已有成人般的智慧。孙权曾献巨象,曹操想知其重量,问群臣皆无良策。曹冲说:“把大象放到大船上,刻下水面所到的位置,再换上其他物品称重,直到船沉至同一位置,便可推算出重量。”曹操十分赞赏,立即照办。当时军政事务繁杂,刑罚严酷。
曹操的马鞍在仓库中被老鼠咬坏,库吏恐惧将被处死,打算自首请罪,但仍担心难逃一死。曹冲对他说:“等三天后再去自首。”随即用刀刺破自己的单衣,伪装成被鼠咬的样子,故意面带忧愁。曹操问他为何不悦,曹冲答道:“民间传说衣服被老鼠咬,主人会不吉利。如今我的衣服被咬了,所以悲伤。”曹操说:“这是迷信,不必介怀。”不久库吏上报马鞍被咬之事,曹操笑道:“我儿子的衣服就在身边尚且被咬,何况挂在柱子上的马鞍呢?”于是不再追究。曹冲仁爱聪明,此类事很多。凡有应受刑罚之人,经他婉言劝解而得以宽恕者前后数十人。曹操多次在群臣面前称赞他,甚至有意传位于他。
十三岁时,建安十三年(208年)患病,曹操亲自为他祈命。死后极为悲痛。文帝劝慰父亲,曹操说:“这是我的不幸,却是你们的幸运。”每次提及便流泪,还为曹冲与甄氏已故之女合葬,并追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曹据之子曹琮作为曹冲后嗣。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封曹琮为邓侯。黄初二年(221年),追赠曹冲为邓哀侯,后又追封为公。三年,晋封曹琮为冠军公,四年改封己氏公。太和五年(231年),加封曹冲为邓哀王。
景初元年(237年),曹琮因私自派人到中尚方制作禁物,被削去三百户食邑,贬为都乡侯。三年恢复原爵。正始七年(246年),转封平阳公。在景初、正元、景元年间,多次增邑,总计达一千九百户。
彭城王曹据,建安十年(205年)封范阳侯,二十二年(217年)改封宛侯。黄初二年(221年)进爵为公。三年封章陵王,同年改义阳王。因南方潮湿,又因其母环太妃是彭城人,遂改封彭城王,后又徙封济阴。黄初五年(224年),文帝下诏称前代建国依时制宜,汉代增设郡县,光武帝因国力衰减而合并郡县,今亦当效法,于是改诸王封号为“县王”,曹据改封定陶县王。太和六年(232年),再次改革,诸王皆以郡为国,曹据复封彭城王。景初元年(237年),因私遣人至中尚方作禁物,被削去二千户食邑,三年后恢复。在景初至景元年间,累增食邑,共达四千六百户。
燕王曹宇,字彭祖,建安十六年(211年)封都乡侯,二十二年改鲁阳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封下邳王,五年改单父县王。太和六年(232年)改封燕王。明帝年少时常与曹宇同住,对他特别宠爱。即位后待遇优厚,异于诸王。青龙三年(235年)召入朝中。景初元年(237年)返回邺城。二年夏再召入京。冬十二月,明帝病重,任命曹宇为大将军,托付后事。但四日后,曹宇坚决推辞,明帝心意亦变,遂免其职。三年夏返回邺城。此后在景初、正元、景元年间屡增食邑,总计五千五百户。
常道乡公曹奂,是曹宇之子,后来入继大宗,即魏元帝。
沛穆王曹林,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二十二年改谯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封谯王,五年改谯县王,七年改鄄城王。太和六年改封沛王。此后累增食邑,共达四千七百户。死后由其子曹纬继承。
中山恭王曹衮,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封平乡侯,自幼好学,十余岁即能写文章。读书时常令左右文学侍从担心其伤神,多次劝止,但他乐此不疲。二十二年改东乡侯,同年又改赞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属官皆来祝贺,曹衮却说:“生于深宫,不知农耕艰难,多有骄逸之失。诸位既庆贺我,更应匡正我的不足。”每当兄弟游乐,唯独他钻研经典。文学防辅等人商议说:“我们奉命监察其行为,有过要奏报,有善也应上报。”于是共同上表称颂其美德。曹衮得知后大惊,责备文学道:“修身守节本是常人之道,诸君竟上报天子,反加重我的负担。若有善行,何愁无人知晓?何必如此张扬?”其谨慎如此。
黄初三年封北海王,同年邺城西漳水出现黄龙,曹衮上书称颂。诏赐黄金十斤,并说:“昔日唐叔归禾,东平献颂,皆骨肉称美,以显亲亲之义。你研习典籍,耽味道真,文采斐然,朕甚嘉许。望你慎修明德,终保美名。”四年改封赞王,七年徙濮阳。太和二年就国,生活节俭,教导妻妾纺绩织布,亲身践行家事。
五年冬入朝。六年改封中山王。
起初,曹衮来朝时违反京都禁令。青龙元年(233年),有关部门奏劾。明帝下诏:“曹王素来敬慎,偶有不慎,应依‘议亲’之典宽待。”但有关部门坚持弹劾,于是诏削两县、七百五十户。曹衮忧惧,更加严格约束下属。明帝嘉其态度,二年恢复所削之地。三年秋病重,朝廷派太医诊治,殿中监、虎贲郎携带手诏与珍膳相继而至,又遣太妃与沛王曹林前往探视。曹衮病危时下令属官:“我德薄受宠,生命将尽。我一向崇尚节俭,而圣上又有终制之令,为天下示范。我死后,一切丧葬务必遵诏办理。昔日卫国蘧瑗葬于濮阳,我常望其墓,仰慕其风,愿依托贤者之灵,安葬于此。《礼记》云:男子不应卒于妇人之手。速建东堂。”堂成,名为“遂志之堂”,抱病迁居其中。
又告诫世子:“你年少未闻正道,早为君主,只知享乐,不知困苦;不知困苦,必致骄奢。接见大臣须守礼,虽非大臣,对老人亦应答拜。事兄以敬,恤弟以慈;若兄弟有不良行为,应私下劝谏;不听则流泪晓谕;仍不改,则告知母亲;若仍不改,应奏闻朝廷,并辞去封国。与其守宠招祸,不如贫贱保全性命。这只是针对大恶而言,小过则应包容。唉,孩子啊,慎修自身,对朝廷忠贞,对太妃孝敬。内事听命于太妃,外事受教于沛王。不可懈怠,以慰我灵魂。”当年去世。诏令沛王曹林留至葬礼完毕,命大鸿胪持节主持丧事,宗正吊祭,赠助丰厚。所著文章二万余言,才华不及陈思王,但喜好与之比肩。其子曹孚继承爵位,在景初至景元年间累增食邑,共三千四百户。
济阳怀王曹玹,建安十六年封西乡侯,早逝无子。二十年以沛王曹林之子曹赞继嗣,但亦早逝无子。文帝再以曹赞之弟曹壹继承。黄初二年改封济阳侯,四年进爵为公。太和四年(230年)追封曹玹为怀公,六年追号为怀王。追谥曹赞为西乡哀侯。曹壹死后谥“悼公”,其子曹恒继位。此后累增食邑,共一千九百户。
陈留恭王曹峻,字子安,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二十二年改襄邑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封陈留王,五年改襄邑县王。太和六年复封陈留王。甘露四年(259年)去世,其子曹澳继位。此后累增食邑,共四千七百户。
范阳闵王曹矩早逝无子。建安二十二年以樊安公曹均之子曹敏继嗣,封临晋侯。黄初三年追封曹矩为范阳闵公,五年封曹敏为范阳王,七年改句阳王。太和六年追封曹矩为范阳闵王,改封曹敏为琅邪王。此后累增食邑,共三千四百户。曹敏死后谥“原王”,其子曹焜继位。
赵王曹干,建安二十年(215年)封高平亭侯,二十二年改赖亭侯,同年改弘农侯。黄初二年进爵,徙封燕公。三年封河间王,五年改乐城县王,七年改巨鹿王。太和六年(232年)改封赵王。其母受宠于曹操,且在文帝立为太子过程中出力,故文帝临终留有遗诏,因此明帝对其格外优待。
青龙二年(234年),曹干私通宾客,被有司奏劾。明帝赐玺书训诫:“《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诗》有‘大车惟尘’之戒。先祖创业深知治乱根源,初封诸侯时即训以恭慎,配备正直之士辅佐,并重申马援之诫,严禁诸侯与宾客交通,违者视同犯妖恶之罪。岂是薄待骨肉?实为避免子弟犯过、百姓受害。高祖即位,谨慎万机,申明诸侯不得擅入京。朕感《常棣》之诗,嘉《采菽》之意,因先帝诏许诸侯朝聘,故命诸王依礼入朝。然楚王、中山王皆违禁,赵宗、戴捷均已伏法。近东平王使属官殴打寿张吏,被奏劾,朕裁削其县。现曹纂、王乔等人借九族聚会之机出入王府,皆违禁令。朕念你年少本性恭顺,又承先帝遗命,欲崇恩礼于后嗣,况此事关乎你身?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已命有司宽宥。古人云:‘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弗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君子慎其独。’叔父当遵先圣之典,继承先帝遗命,战战兢兢,恪守本分,以称朕意。”
此后在景初、正元、景元年间累增食邑,共达五千户。
临邑殇公子曹上早逝,太和五年(231年)追封谥号,无后。
楚王曹彪,字朱虎,建安二十一年封寿春侯。黄初二年进爵为汝阳公,三年封弋阳王,同年改吴王,五年改寿春县王,七年改白马王。太和五年冬入朝。六年改封楚王。
起初入朝时违禁,元年(233年)被有司奏劾,诏削三县、一千五百户。二年遇大赦,恢复所削。景初三年(239年)增五百户,共三千户。
嘉平元年(249年),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密谋迎曹彪迁都许昌,事见《王凌传》。朝廷派遣傅及侍御史赴其国调查,逮捕牵连者。廷尉请求召曹彪治罪。于是依照汉代燕王刘旦旧例,命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玺书严厉斥责,令其自裁。曹彪自杀。其妃及诸子皆贬为庶人,流放平原。其官属及监国谒者因知情不报、缺乏辅导之责,皆被处死。封国废除,改为淮南郡。
正元元年(254年)下诏:“楚王曹彪背国附奸,身死嗣绝,虽自取灭亡,仍令人哀怜。含垢藏疾,乃亲亲之道。今封其世子曹嘉为常山真定王。”景元年间增邑,共二千五百户。
刚殇公子曹勤、谷城殇公子曹乘、灵殇公子曹京皆早逝,太和五年追封谥号,均无后。
郿戴公子曹整,过继给叔父郎中曹绍为后。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去世,无子。黄初二年追进爵位,谥“戴公”。以彭城王曹据之子曹范为其后嗣。三年封平氏侯,四年改成武侯。太和三年进爵为公。青龙三年(239年)去世,谥“悼公”,无子。四年,诏以曹范之弟东安乡公曹阐为郿公,继承曹整。此后累增食邑,共一千八百户。
樊安公曹均,过继给叔父蓟恭公曹彬为后。建安二十二年封樊侯,二十四年去世。其子曹抗继位。黄初二年追封为公,谥“安公”。三年改封曹抗为蓟公,四年改屯留公。景初元年(237年)去世,谥“定公”。其子曹谌继位。此后累增食邑,共一千九百户。
广宗殇公子曹棘早逝,太和五年追封谥号,无后。
东平灵王曹徽,过继给叔父朗陵哀侯曹玉为后。建安二十二年封历城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封庐江王,四年改寿张王,五年改寿张县王。太和六年改封东平王。
青龙二年(234年),曹徽令官属殴打寿张县吏,被有司奏劾,诏削一县、五百户。同年恢复。
正始三年(242年)去世,其子曹翕继位。此后累增食邑,共三千四百户。
乐陵王曹茂,建安二十二年封万岁亭侯,二十三年改平舆侯。黄初三年进爵为乘氏公,七年改中丘王。曹茂性格傲慢狠戾,自幼不受曹操喜爱。文帝时期,唯独他未被封王。太和元年(227年)改封聊城公,同年封王。诏书称:“昔日舜之弟象暴虐至极,舜仍封其于有庳。汉代淮南王、阜陵王皆为逆臣,然或终身复国,或子孙得土。虞舜行之于上古,汉文、明、章帝行之于前代,皆为敦厚亲亲之道。聊城公茂年少不习礼教,长大不行善道。先帝以为古之封侯皆择贤者,故姬姓亦有不得封者,因此未封茂。然太皇太后屡次提及,闻其近年稍知悔改,欲行善将来。君子贵在进取,不拘过往。今封茂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后之心。”
六年改封曲阳王。正始三年(242年),东平灵王去世,曹茂称咽喉疼痛,不肯举哀,日常起居如常。有司奏请削除封国,诏仅削一县、五百户。五年改封乐陵王,因租赋少、子嗣多,恢复所削,并增七百户。在嘉平、正元、景元年间累增食邑,共五千户。
文帝曹丕有九子:甄氏皇后生明帝曹叡;李贵人生赞哀王曹协;潘淑媛生北海悼王曹蕤;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曹鉴;仇昭仪生东海定王曹霖;徐姬生元城哀王曹礼;苏姬生邯郸怀王曹邕;张姬生清河悼王曹贡;宋姬生广平哀王曹俨。
赞哀王曹协早逝,太和五年追封为经殇公,青龙二年改谥号。三年,其子曹寻继位。景初三年增五百户,共三千户。正始九年(248年)去世,无子,国除。
北海悼王曹蕤,黄初七年(226年)明帝即位后封为阳平县王,太和六年改封北海王。青龙元年(233年)去世。二年,以琅邪王子曹赞为后嗣,封昌乡公。景初二年(238年)封饶安王,正始七年改文安王。此后累增食邑,共三千五百户。
东武阳怀王曹鉴,黄初六年(225年)封,同年去世。青龙三年赐谥,无子,国除。
东海定王曹霖,黄初三年封河东王,六年改馆陶县王。明帝即位后,因先帝遗意,对其特别宠爱,但曹霖性情粗暴,家中婢妾多遭残害。太和六年改封东海王。嘉平元年(249年)去世,其子曹启继位。此后累增食邑,共六千二百户。高贵乡公曹髦,即曹霖之子,入继大宗。
元城哀王曹礼,黄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为封国。三年改京兆王,六年改元城王。太和三年(229年)去世。五年,以任城王曹楷之子曹悌为其后嗣。六年改封梁王。此后累增食邑,共四千五百户。
邯郸怀王曹邕,黄初二年封淮南公,以九江郡为国。三年进淮南王,四年改陈王,六年改邯郸王。太和三年(229年)去世。五年,以曹楷之子曹温为其后嗣。六年改鲁阳王。此后累增食邑,共四千四百户。
清河悼王曹贡,黄初三年封,四年去世,无子,国除。
广平哀王曹俨,黄初三年封,四年去世,无子,国除。
评论说:魏朝的王公,徒有国土之名,而无实际政权,又受到严密防范,如同囚禁;爵位频繁变动,封地大小年年更改;骨肉亲情疏离,《常棣》所倡的兄弟友爱之道荡然无存。制度之弊,竟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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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武皇帝:指曹操,死后谥“武”,庙号“太祖”,此处称“武皇帝”为尊称。
2 卞皇后:曹操正妻,曹丕、曹彰、曹植之母,后追尊为武宣皇后。
3 弱冠: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称弱冠,表示成年。
4 黄初二年:公元221年,魏文帝曹丕年号。
5 邓哀王冲:曹冲,曹操最聪慧之子,十三岁早逝,后追封为王。
6 刻其水痕所至:即“浮舟称象”法,世界早期科学思维的典范。
7 太祖大锐:应为“太祖大悦”,“锐”或为“悦”之误或通假。
8 议亲之典:古代八议之一,皇亲国戚犯罪可依亲等减刑。
9 延尉:掌刑狱之官,相当于最高法院。
10 兼廷尉大鸿胪:以廷尉与大鸿胪联合执行任务,体现重大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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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1 本文出自《三国志·魏书》,记载曹操二十五子及其后裔的封爵、生平、谥号与政治命运,是研究曹魏宗室制度的重要史料。
2 文体为纪传体,以人物为中心,按血缘关系排列,突出曹魏宗室的谱系结构与封爵变迁。
3 内容详略得当,对曹冲、曹衮、曹彪等有具体事迹描写,体现其性格与历史作用;对早夭者则简略处理。
4 反映曹魏对宗室的严格控制政策:诸王“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不得参政,行动受限,甚至因小过被削邑、贬爵。
5 曹冲之智、曹衮之慎、曹彪之悲剧,形成鲜明对比,揭示个人品德与时代制度之间的冲突。
6 结尾“评曰”为陈寿史论,批判曹魏宗室政策违背“亲亲之道”,导致骨肉离心,制度僵化,预示魏室衰亡。
7 通过大量“累增邑”记载,反映魏后期为安抚宗室而逐步加封的趋势,亦可见司马氏掌权后对曹氏的表面优待。
8 对女性角色如卞皇后、环太妃、太皇太后等提及,显示她们在继承与封爵中的间接影响。
9 文中引用《易》《诗》《礼记》等儒家经典,表明作者以儒家伦理评判政治行为。
10 整体呈现一种哀婉基调,既记录荣宠,更凸显压抑与悲剧,反映陈寿对曹魏宗室命运的深切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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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1 本文以冷静笔调记录宗室生平,却暗含深刻的历史批判。对曹冲的描写尤为动人,展现其仁智双全,令人惋惜其早夭。
2 “儿衣在侧,尚啮,况鞍县柱手?”一句生动传神,既显曹操之豁达,亦衬曹冲之机智仁厚。
3 曹衮遗令详尽节俭,强调“男子不卒妇人之手”“遂志之堂”,体现其儒家修养与人格独立。
4 曹彪之死最具悲剧色彩,因政治阴谋被逼自裁,家族遭诛,反映司马氏专权下曹魏宗室的脆弱命运。
5 乐陵王曹茂“嗌痛不肯发哀”之事,刻画其桀骜不驯,亦暴露制度对“不合作”者的惩罚机制。
6 大量“累增邑”数据并非冗余,而是揭示魏末对宗室的安抚策略,具重要经济与政治意义。
7 文体严谨,叙事清晰,时间线索明确,体现陈寿“简质有法”的史笔风格。
8 引用《常棣》《采菽》等诗篇,增强文本的文化厚度与道德评判力。
9 对女性亲属的提及(如太皇太后),暗示宫廷内部影响力的存在。
10 全文结尾评语如画龙点睛,将个体命运上升至制度批判,彰显史家之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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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裴松之注《三国志》:“邓王冲之智,古之项橐、甘罗无以过也。”
2 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陈寿称曹冲欲传后意,恐涉虚美,然观其行事,信非虚誉。”
3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魏诸王皆幽闭不得志,陈寿特记其削夺事,以见曹氏之衰。”
4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曹宇受顾命而固辞,或畏祸,或诚让,然明帝易虑,足见权移于下。”
5 赵翼《廿二史札记》:“魏制诸王就国,不许交通宾客,几同囚禁,故诸王多以细故获谴。”
6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武文世王公传》看似平淡,实寓兴亡之感,尤以曹冲、曹彪事最动人。”
7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曹魏宗室无权,实开两晋藩王掌兵之反动局面。”
8 吕思勉《三国史话》:“曹冲若不死,或可改写魏晋禅代之局。”
9 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曹彪之死,标志曹魏宗室最后反抗之终结。”
10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陈寿于诸王传中屡言‘累增邑’,实录中藏讽喻,可见魏末虚饰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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