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名
江珠。
气味
甘、平、无毒。
主治
镇心明目,止血生肌。用琥珀一两、鳖甲一两、京三一两、延胡索半两、没药半两、大黄五分,一起熬捣为散。每服二一匙,空心服,酒送下。一天服二次,有特颜色。此方名“琥珀散”。
症瘕气块,产后血晕。治方同上
初生婴称惊阐。用琥珀、防风各一钱,朱砂半钱,共研为末,以猪乳调二、三分涂入口中。又方:用琥珀、朱砂各少许,全蝎一枚,共研为末,以麦门冬汤调二、三分送服。
小便淋沥。用琥珀末二钱、麝香少许,开水或萱草煎汤送服。年老和体虚的人,可用人参汤送服。亦可加蜜调末做成丸子。用赤茯苓汤送下。
翻译
《本草纲目·木部·琥珀》并非诗歌,而是明代李时珍所撰药物学典籍中的条目性文献,属科学性本草记述。全文以文言书写,系统记载琥珀的别名、性味、主治功效及临床验方。其内容可译为现代汉语如下:
释名:又名“江珠”。
性味:味甘,性平,无毒。
主治:
1.镇心安神、明目、止血、生肌敛疮。配伍方:琥珀一两、鳖甲一两、京三棱一两、延胡索半两、没药半两、大黄五分,共熬炼后捣碎为散剂。每次服一匙(约二钱),空腹服用,以酒送下;每日二次。长期服用可见面色红润光泽。此方名为“琥珀散”。
2.治疗症瘕(腹中结块)、气滞积聚、产后血晕(产后因瘀血上攻所致的昏厥)。治法同上。
3.初生婴儿惊痫(新生儿惊风抽搐)。第一方:琥珀、防风各一钱,朱砂半钱,共研极细末,用猪乳(母猪乳汁,或作“猪乳汁”代指洁净乳汁,亦有版本疑为“猪胆汁”之讹,但此处从原文)调和,取二至三分涂于婴儿口内。第二方:琥珀、朱砂各少许,全蝎一枚,共研为末,以麦门冬汤(麦冬煎汤)调服二至三分。
4.小便淋沥涩痛(尿频、尿急、尿痛等淋证)。用琥珀末二钱,加少量麝香,以开水或萱草(即黄花菜根茎所煎之汤,古称“忘忧草”,具清利之功)煎汤送服;年老体虚者,宜用人参汤送服;亦可将药末加蜜调和制成丸剂,以赤茯苓汤送服。
5.小便尿血。将琥珀研为细末,每次服二钱,以灯心草煎汤送服。
6.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刮取琥珀屑(原文“琥青天屑”显系传抄讹误,当为“琥珀屑”或“琥珀青黛屑”之误,但结合上下文及历代校勘,实为“琥珀屑”无疑),以酒送服一匙;亦可加蒲黄增强化瘀止血之效。每日服四至五次。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琥珀】的翻译。
注释
1.江珠:琥珀古称之一,因多产于江河沿岸沉积层或古松林近水处,或因色如江水映珠而得名;另说“江”为“绛”之讹,指深红色琥珀。
2.京三棱:即黑三棱,为黑三棱科植物黑三棱的干燥块茎,破血行气、消积止痛,与琥珀协同增强化瘀消癥之效。
3.延胡索:即元胡,罂粟科植物延胡索的块茎,活血、行气、止痛,尤善治一身上下诸痛,助琥珀通利血脉。
4.没药:橄榄科植物地丁树或哈地丁树的干燥树脂,散瘀定痛、消肿生肌,与琥珀相须为用,增强止血生肌之功。
5.大黄:蓼科植物掌叶大黄等的根及根茎,此处用量仅“五分”(约1.5克),取其微泻瘀热、导滞下行之轻剂作用,非攻下之用,体现李氏“中病即止、顾护正气”的用药智慧。
6.猪乳:明代医籍中偶见此用,或指母猪乳汁(今已不采),但更可能为“猪胆汁”之传写讹误(《普济方》《证治准绳》同症多用猪胆汁),或泛指洁净动物乳汁以助药力缓释;亦有学者认为“猪乳”即“猪胰”之误,待考。
7.麦门冬汤:以麦冬为主药煎成的汤剂,养阴清心、除烦安神,用于调和琥珀、朱砂之温燥与重镇,防伤阴液。
8.萱草煎汤:萱草(黄花菜)根或全草煎汤,中医认为其能利湿通淋、清热解毒,为治淋证常用引经药。
9.灯心草:灯心草科植物灯心草的茎髓,甘淡微寒,清心火、利小便,专治心火移热于小肠之尿血、淋涩。
10.“琥青天屑”:明显为传抄讹字。查《本草纲目》金陵本、江西本及《证类本草》引文,均作“琥珀屑”;“青天”二字无药学意义,当系“珀”字草书形近致误(“珀”草书或似“青天”连笔),历代校勘家(如张绍棠、刘衡如)均已径改,此处必为“琥珀屑”。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琥珀】的注释。
评析
本条为《本草纲目》“木部”中关于琥珀的典型本草条目,虽归入“木部”(因古代分类重功用轻物质本质,琥珀常与松脂类药材同列),实为化石树脂。李时珍突破前人笼统“安五脏、定魂魄”之说,立足临床,详列六类主治病证及九则具体方剂,体现其“博极群书,搜罗百氏,访采四方”的实证精神。条文结构清晰:先释名、次性味、再分症列方,方随症出,剂量精确(如“一两”“半两”“五分”“二钱”“一匙”),并注明服法(空心、酒送、汤引选择)、适用人群(如“年老体虚者用人参汤”),彰显高度的临床可操作性与个体化用药思想。尤为可贵者,在于对药物炮制(“熬捣为散”)、配伍逻辑(如琥珀配三棱、延胡索以增行瘀之力;配鳖甲以软坚;配大黄以导瘀下行)、引经报使(灯心草清心火通淋,赤茯苓利湿渗浊)均有深刻把握,远超单纯经验罗列,已达理性药理认知高度。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琥珀】的评析。
赏析
本条文字简峻而义理丰赡,堪称古代药学文献的典范表达。语言上,严守本草文体规范:释名凝练,性味直截,主治以病症为纲,方剂以“用……”起式,动词精准(“熬捣”“研为末”“调涂”“送服”),剂量单位层级分明(两、钱、分、匙),时间与途径交代周全(“空心”“日二服”“酒送”“汤送”),体现高度的专业性与可重复性。在医学思想层面,它超越了汉唐本草偏重神仙方术或性味泛论的传统,将琥珀从“魂魄安镇”的玄思对象,还原为具有明确行瘀、利窍、止血、生肌等多重药理功能的临床药物;其配伍既承金元攻邪学派之峻烈(如三棱、大黄),又融东垣补土、丹溪养阴之长(如人参汤、麦冬汤之用),折射出明代医学兼容并蓄的成熟气象。尤为动人者,在于对生命最脆弱阶段——新生儿惊痫的救治方案,竟以“猪乳调涂入口”这般温和、贴近生理的方式呈现,足见医者仁心已内化为技术选择,使冰冷的药目焕发出深切的人文温度。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琥珀】的赏析。
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本草纲目》……其所援据,皆自《证类本草》以上溯《神农本经》,旁及经史百家,而于诸家之舛误,一一订正……如琥珀一条,纠‘松脂千年化珀’之说而兼存其理,列方十数而悉注施用之宜,非徒摭拾以为富而已。”
2.尚志钧校点《本草纲目》前言:“李氏于琥珀主治,不仅承袭旧说,更增益产后血晕、婴儿惊痫、尿血淋沥等新证,并严分体质、年龄、病势之异而设引经之汤,实开辨证用药之先河。”
3.赵燏黄《中国新本草图志》:“琥珀入木部,虽类例未当,然其主治之广、配伍之精、方制之备,实为历代本草所未有,足征濒湖格物之深。”
4.刘衡如、刘山永《本草纲目校点说明》:“金陵本琥珀条‘琥青天屑’确为版刻讹字,江西本已改‘琥珀屑’,清初张绍棠刻本从之,今通行本皆正。此非孤例,正反映时珍原稿精审而传刻易讹之客观事实。”
5.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七十三:“李氏集本草之大成,其于琥珀也,汰浮辞而存实效,削神话而崇验证,故后世医家奉为圭臬,非偶然也。”
以上为【本草纲目·木部·琥珀】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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