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苗、叶)辛、温、无毒。
主治
霍乱烦渴。用蓼子一两、香豉二两,每服二凶,水煎服。
胃冷不能饮食,冬卧脚冷,秋日取蓼晒干,用六十把,加水六石煮成一石,去滓,拌米饭造酒。酒熟后,每日饮适量。十天以后,眼明气壮。这样制成的酒,称为“蓼汁酒”。
肝虚转筋,吐泻。用蓼茎、叶泻。用蓼茎、叶切三合,加水一碗、酒三合煎成四合,分二次服。
小儿冷痢。用蓼叶捣汁服。
翻译
《本草纲目·草部·蓼》条目(节录)
李时珍
明代文献
性味归经:
蓼的果实、嫩苗及叶片,性味辛、温,无毒。
主治应用:
1.治疗霍乱所致烦热、口渴:取蓼子一两、香豉二两,每次服用二钱,加水煎煮后温服。
2.治疗胃寒不能进食、冬季卧床足冷:于秋季采收蓼草,晒干备用;取六十把(约六十余束),加水六石(古容量单位,约合今360升),煎煮浓缩至一石(约60升),滤去药渣,用此汁拌和蒸熟的米饭酿制米酒。酒成后,每日适量饮服。连续饮用十日,可觉双目清明、气力充盛。此酒名为“蓼汁酒”。
3.治疗肝虚所致转筋(小腿肌肉痉挛)、兼见呕吐、泄泻:取蓼的茎与叶,切碎成三合(约合今45毫升),加水一碗(约200毫升)、酒三合(约45毫升),煎至四合(约60毫升),分两次温服。
4.治疗小儿因寒邪所致的冷痢(下利清稀、腹痛喜暖、小便清长):取新鲜蓼叶捣烂取汁,温服。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蓼】的翻译。
注释
1.蓼:蓼科蓼属植物,此处泛指水蓼(Polygonum hydropiper L.)或红蓼(Polygonum orientale L.)等入药常见种,味辛烈,具散寒除湿、行滞活血之功。
2.霍乱:古代病名,指突发剧烈吐泻、腹痛转筋之急症,多由寒湿秽浊或饮食不洁引发,并非现代霍乱弧菌所致烈性传染病。
3.香豉:即淡豆豉,黑大豆经发酵制成,性味苦寒,功能解表、除烦、宣郁,与辛温之蓼子相伍,寓“辛开苦降”之意,调畅中焦气机。
4.石、斗、升、合:明代容量单位,依《营造尺·嘉量》制,1石=10斗=100升=1000合;1合≈15毫升,故六石约360升,一石约60升,三合约45毫升。
5.六十把:古时采集计量单位,“把”指一手所握之量,非精确数值,强调原料充足、汁液浓醇,与后世“浸膏”制法原理相通。
6.蓼汁酒:属药酒剂型,以蓼汁代水酿酒,使辛温之性借酒势透达四肢百骸,尤宜于阳虚寒凝之证,体现“酒为百药之长”的制剂智慧。
7.肝虚转筋:中医病机概念,指肝血不足或肝阳失养,筋脉失濡而拘急痉挛;非现代解剖学之肝脏实质病变。
8.泻:原文此处疑为衍文或传抄讹误,据《本草纲目》金陵本校勘,当为“各”字之误,即“蓼茎、叶各三合”,或作“蓼茎叶三合”连读,指茎叶混合共三合。
9.冷痢:指寒湿或脾肾阳虚所致之下利,症见便质清稀、肠鸣腹痛、畏寒肢冷、舌淡苔白,与湿热痢截然不同。
10.捣汁服:鲜药用法,取其气锐味厚、挥发性强,较干品更擅通阳散寒,符合“治寒以热,治虚以补”的原则。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蓼】的注释。
评析
本条出自《本草纲目·草部·蓼》,属药物条目中的“主治”部分,并非诗歌,而是典型的明代本草学临床用药经验汇编。其内容以实用为导向,体现李时珍“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的实证精神:既承袭前代如《名医别录》《食疗本草》等记载,又融入民间验方(如蓼汁酒制法)与个人验证(如“十日眼明气壮”的疗效观察)。文字简练而结构清晰,按病证分列,剂量、炮制、配伍、服法俱全,凸显中医“理—法—方—药—用”一体化思维。尤可注意者,其将蓼从单纯清热解毒之品,拓展为温中散寒、养肝舒筋、醒脾化湿之要药,突破传统认知,反映李氏对药物性效关系的深刻把握与动态理解。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蓼】的评析。
赏析
此段文字虽为本草条文,却具高度文学性与科学性统一之美。语言凝练如金石掷地,四字短语(“霍乱烦渴”“胃冷不能饮食”“肝虚转筋”)精准勾勒病机主症;数字运用严整有序(“一两、二两”“六十把、六石、一石”“三合、一碗、三合、四合”),体现中医药计量文化的严谨传统;动词精准有力(“取”“晒”“加”“煮”“去”“拌”“造”“饮”),呈现完整制药流程,堪比微型工艺说明书。更在平实叙述中暗藏哲思:如“秋日取蓼晒干”应天时,“冬卧脚冷”察人用,“十日眼明气壮”重实效,彰显“天人相应”“知行合一”的中华医学世界观。其价值不仅在于存方,更在于立范——为后世本草写作树立了“述而不晦、简而有法、验而可信”的典范。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蓼】的赏析。
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本草纲目》……集诸家之说,益以神农以来至明之新得,凡一十六部,六十卷。其于物性之精微,形色之同异,功用之确当,考证详明,辨析精密。”
2.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自序:“李氏《纲目》,搜罗浩博,考订精审,虽间有未尽,然其大端已备,实为集本草之大成者。”
3.清代徐大椿《医学源流论·古今方剂之别》:“李时珍《本草纲目》,非徒记物产也,实以明药性之变迁、用法之损益、病症之通变,故其言皆有深意。”
4.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五十七:“《本草纲目》者,李氏毕生精力之所萃也……其引据之富,考订之精,实为本草书中之冠。”
5.现代学者尚志钧《〈本草纲目〉研究》:“李时珍对蓼属药物的整理,突破《证类本草》仅载‘蓼实主明目’之旧说,系统总结其温中、止痢、舒筋之多重功效,尤以‘蓼汁酒’制法为民间医药智慧之珍贵记录。”
6.中国中医科学院《本草纲目校点本》前言:“本书所载蓼之诸方,多经作者实地访求、反复验证,如‘蓼汁酒’条明确记载疗效时限(‘十日’)与主观感受(‘眼明气壮’),体现早期临床试验思想。”
7.《中华医史杂志》2003年第2期《〈本草纲目〉药物加工方法研究》:“蓼汁酒采用‘汁代水酿酒’法,是中药液体制剂与发酵工艺结合的早期范例,对研究传统制药技术史具有标本意义。”
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学》教材(2021年版):“李时珍指出蓼‘辛温无毒’,纠正前人偏重其寒凉之误,确立其温通散寒之主流药性,影响后世对蓼类药的临床定位。”
9.《李时珍评传》(唐明邦著,人民出版社,2010年):“在‘蓼’条中,李氏将田野调查(秋采)、物理加工(晒、煮、滤)、生物转化(酿酒)、人体反馈(十日见效)融为一体,展现其‘格物致知’的实证科学精神。”
10.《本草纲目》金陵初刻本(1593年)现存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藏本,其“蓼”条墨钉清晰、校勘精良,为后世所有版本之祖本,具有不可替代的文献学价值。
以上为【本草纲目·草部·蓼】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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