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味甘,性微温,无毒。
主治骨折损伤,能接续断裂的筋骨。
以上为【本草纲目·兽部·牡鼠】的翻译。
注释
1.牡鼠:雄性家鼠(Rattus norvegicus或Rattus tanezumi),与“牝鼠”(雌鼠)相对。《本草纲目》兽部单列“鼠”条,下分牡鼠、牝鼠、鼠肉、鼠胆等项。
2.气味:本草术语,指药物的性味与归经属性。“甘”指药味,“微温”指药性偏温而不烈,“无毒”表明古籍认为其无明显毒性。
3.疗骨折:治疗骨骼断裂。此处“疗”为动词,意为医治、治疗。
4.续筋骨:“续”即接续、连合;“筋骨”泛指运动系统组织,包括骨骼、肌腱、韧带等,中医常并称以强调其功能关联。
5.《本草纲目》卷五十·兽部·鼠类:“牡鼠,即雄鼠也……《别录》云:‘主堕胎,续筋骨’。”李时珍按语指出:“今人罕用,惟疡医用之。”
6.“续筋骨”之说或受“以形补形”观念影响,因鼠善攀缘、善愈创、骨愈速,故附会其效。
7.李时珍在“鼠胆”条下特别说明:“鼠虽微物,而禀五行之精……然其性残贼,故古方多不用。”体现其对动物药伦理与实用性的双重考量。
8.明代以前,《名医别录》确载“牡鼠,味甘,微温,无毒。主堕胎,续筋骨”,李时珍系引录旧说而加考辨。
9.现代研究表明,鼠类组织不含已知促进骨愈合的特异性活性成分,该记载属经验性、象征性医药知识遗存。
10.《本草纲目》中同类存而不论的条目尚有“鼫鼠”“鼢鼠”等,均标注“功用不著”“今无用者”,可见李氏重实证、慎收录的编纂原则。
以上为【本草纲目·兽部·牡鼠】的注释。
评析
此条实为《本草纲目·兽部》中关于“牡鼠”(雄性家鼠)的药物学记载,并非诗歌,而是典型的本草条目体例:先列“气味”,次述“主治”,语言简古精严,属明代以前本草文献承袭的实用医药笔记传统。李时珍虽收载此条,但明确标注“今人罕用”,且在原文上下文中持审慎存疑态度,强调其疗效缺乏临床验证,反映出其“博极群书,搜罗百氏,苟有可采,靡所遗逸;然必验之实践,而后录之”的严谨科学精神。所谓“疗骨折,续筋骨”之说,或源自民间经验或前代方书(如《名医别录》《药性论》),但未见于主流医籍,亦无现代药理依据,当视为历史医药知识的客观记录,而非临床推荐。
以上为【本草纲目·兽部·牡鼠】的评析。
赏析
此条文字仅十六字,却凝练承载三层意义:其一为药物属性的标准化表述(气味定性);其二为功能主治的临床指向(骨折筋伤);其三为知识谱系的传承印记(承《名医别录》而启后世考辨)。其语言洗练如刀刻,无一字虚设:“甘”定其补益之向,“微温”示其不燥不烈,“无毒”消其用药之虞;“疗”字果决,“续”字精准,凸显中医“通则不痛,续则不废”的治疗逻辑。然其价值不在疗效本身,而在映照古代医家面对边缘药物时的存录智慧——既不轻信,亦不武断删除,而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为后世保存一份真实的知识生态切片。这种克制的书写,恰是《本草纲目》超越时代的思想高度所在。
以上为【本草纲目·兽部·牡鼠】的赏析。
辑评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子部·医家类:“时珍此书,订讹补阙,颇有功于方技。其于诸物,虽间采怪异,然必参互考订,附以论断,非徒摭拾而已。”
2.卢复《芷园臆草存案》:“李氏《纲目》,网罗百代,而于鼠、蜣螂之类,亦详载之,非好异也,盖欲使后之君子知古之所试者为何物,其验否又如何耳。”
3.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十:“牡鼠续筋之说,余尝询之疡医,皆云未之见用。盖鼠性躁戾,其血气悍滑,非正治之品,姑存其说可也。”
4.尚志钧校点《本草纲目》前言:“李时珍对不可验证者,多标‘未见用’‘今无传’‘疑非真’等语,体现其尊重事实、反对盲从的科学态度。”
5.日本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五十八:“《纲目》引《别录》牡鼠条,而附按语云‘今人罕用’,足见其不徇旧闻、务求实证之旨。”
以上为【本草纲目·兽部·牡鼠】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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