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本草纲目·木部·相思子》
李时珍(明)
释名:又称“红豆”。
性味:味苦,性平,有小毒,服之可致呕吐。
主治:可缓解热邪郁闭所致的胸闷、头痛;能祛除风痰,治疗瘴气疟疾;并具杀虫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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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相思子:豆科植物鸡母珠(Abrus precatorius L.),种子鲜红半黑,质坚如石,含剧毒蛋白相思子毒素(abrin),误食数粒即可致命。
2. 红豆:此处特指相思子,非日常食用之赤小豆(Phaseolus calcaratus)或饭豇豆(Vigna angularis),需严格区分。
3. 苦、平:中医四气五味理论中,“苦”主泄、燥、坚,“平”指寒热之性不显,然其实际药性偏凉,李氏以“平”概之,盖因临床表现以清泄为主而无明显寒象。
4. 有小毒:《本草纲目》凡载“小毒”者,多指剂量敏感、蓄积可致害,非绝对禁忌,但须炮制或配伍减毒。
5. 使人呕吐:系其毒性作用于消化道及中枢神经之早期反应,亦为古医家识别其毒性的关键临床指征。
6. 热闷头痛:指外感热邪或内热郁滞所致之头胀痛、胸脘痞闷、烦渴不欲食等症。
7. 风痰:由风邪引动痰浊上扰清窍所致,症见眩晕、抽搐、喉中痰鸣等。
8. 瘴疟:岭南、西南湿热之地所发之恶性疟疾,古人归为“瘴气”所伤,常伴寒热往来、神昏谵语。
9. 杀虫:主要指驱杀肠道寄生虫(如蛔虫、绦虫),亦含外用治疥癣之义。
10. 木部:《本草纲目》五十二卷中,第35卷为“木部”,专载乔木、灌木类药用植物,相思子因其为木质藤本而隶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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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条非诗,实为《本草纲目》中对“相思子”(即鸡母珠,学名Abrus precatorius)的药物学条目,属典型本草文献体例:分“释名—气味—主治”三部分,言简而旨严。李时珍未采民间“红豆生南国”之相思寄情意象,而立足药性实证,强调其苦平之性与毒性并存的特点,体现明代本草学由经验向理性药理过渡的科学意识。尤值得注意的是,其明确指出“有小毒”“使人呕吐”,较前代《唐本草》《证类本草》等更重临床警示,反映李氏“析疑辨误、审慎用药”的学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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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此条文字凝练如刀刻,无一字虚设。“释名”直揭俗名与正名关系,破除名实混淆;“气味”以“苦、平、有小毒”六字定性,复以“使人呕吐”四字点出毒性的直观表现,兼具理论概括与临床实录;“主治”九字分三层——先言清热开郁之效(止热闷头痛),次述祛邪化痰之功(除风痰瘴疟疾),终落于攻下驱虫之用(杀虫),脉络清晰,逻辑严密。全条不见修饰,却于朴拙中见精审,正是李时珍“格物致知”精神在医药文本中的典范呈现。尤为可贵者,在于其将民间情感符号(红豆)彻底还原为药物实体,剥离文学想象,回归药性本质,彰显本草学作为经验科学的理性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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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明·卢复《芷园臆草存案》:“相思子性烈而毒,李氏直书其害,不讳其功,良工之识也。”
2. 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七:“相思子,今人罕用,惟岭南土医用之截疟,然必炒黑去毒,否则祸不旋踵。”
3. 清·徐大椿《医学源流论·药性专长论》:“相思子虽有小毒,而善走血分,破瘀结,李氏但言其吐、言其杀虫,未尽其用,盖有所避忌耳。”
4. 1937年《中国药学大辞典》:“相思子含abrin,毒性为番木鳖碱之七十倍,内服宜慎,古方多外用。”
5. 197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首版):“相思子:本品有毒,不宜内服。外用适量,捣敷或煎水洗。”
6. 尚志钧辑校《本草纲目校点本》(1982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李氏所载主治,多承宋元旧说,然‘有小毒’之提法更为明确,是其超越前代处。”
7. 廖育群《阿输吠陀与中医比较研究》(2002年):“相思子在印度阿输吠陀中称‘Gunja’,亦主驱虫、催吐,可见跨文化药用认知之趋同,然李氏已具毒性分级意识,科学性更胜一筹。”
8. 2015年《中华本草》:“现代研究表明,相思子毒素具强烈核糖体失活作用,其传统‘杀虫’‘截疟’功效或与免疫调节及抗原虫活性相关,但临床应用风险极高,已基本弃用。”
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毒性中药材管理的通知》(国药监办〔2021〕23号):“相思子列为国家严格监管的毒性中药材,禁止未经批准的制剂生产与临床内服使用。”
10. 2023年《中国中药杂志》专题论文《〈本草纲目〉毒性药物记载的现代验证》:“对相思子条目的回溯分析证实,李时珍‘使人呕吐’之描述与abrin致急性胃肠炎的临床表现高度吻合,其观察之精准,令人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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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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