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文
九章乐曲依次奏响,三次献祭庄重陈列。
虔诚承受上天所赐的宏大福泽,恭敬地托付光明洁净的祭礼以奉祀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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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九成:指《九成宫》乐或泛指九章之乐,此处特指祭祀昊天上帝所用《昊天乐章》之九章组曲。“成”为乐章单位,《周礼·春官》有“九夏”之制,唐沿古意,以“九成”彰礼乐之备、功德之隆。
2.爰奏:于是演奏。“爰”为发语词,表承接,见于《诗经》《尚书》,唐乐章袭用古雅语式。
3.三献:古代最隆重的祭祀仪节,即初献、亚献、终献三次进献祭品(爵酒、玉帛等),《大唐开元礼》规定南郊祀天必行三献。
4.式陈:依礼制陈列。“式”意为法式、规范,《诗经·小雅·斯干》“似续妣祖,筑室百堵,西南其户,爰居爰处,爰笑爰语”,郑笺:“式,法也。”此处强调仪物陈设之合礼。
5.钦承:恭敬地接受。“钦”为敬慎之貌,《尚书·尧典》“钦若昊天”,孔传:“敬顺也。”“承”谓承受天命福佑。
6.景福:洪福、大福。“景”训为“大”,《诗经·周颂·潜》“以享以祀,以介景福”,毛传:“景,大也。”专指昊天所赐之至高福祉。
7.恭托:恭敬地交付、呈奉。“托”在此处取“托献”义,即以诚敬之心将祭礼托付于神明,非寻常“委托”之意。
8.明禋:洁净光明的祭祀。“明”谓洁清无秽,“禋”为升烟祭天之专字,《说文》:“禋,洁祀也。”《尚书·舜典》“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孔疏:“禋者,洁敬之祭名。”
9.昊天:即昊天上帝,唐代国家祭祀最高神祇,为天之尊称,《尚书·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孔传:“昊,大也。言天浩大,故曰昊天。”
10.中宗:唐中宗李显,705年复位后重建礼乐制度,于神龙元年(705)至景云元年(710)间多次亲祀南郊,此乐章当制于此时,载入《旧唐书·音乐志》《通典·乐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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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此诗为唐代中宗朝郊庙祭祀昊天上帝时所用《祀昊天乐章》之《福和》章,属“十二和”雅乐体系中的庙乐之一。全诗四句,纯用典雅庄重的庙堂语汇,无个人抒情,亦无景物铺陈,完全服务于礼仪功能:前两句述礼乐仪程(奏九成之乐、行三献之礼),后两句申敬天受福之义(钦承景福、恭托明禋)。语言高度凝练,动词“奏”“陈”“承”“托”精准对应礼典动作,名词“九成”“三献”“景福”“明禋”皆具特定礼制内涵,体现初唐郊祀乐章“典重简严、词必据经”的典型风格。虽作者署“不详”,然从用语规范与制度契合度观之,当出太常寺乐官之手,非文人即兴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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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福和》作为郊庙乐章,其美学价值不在辞采之华赡,而在礼乐精神之纯粹呈现。首句“九成爰奏”以数字“九”起势,暗合天数之极(《周易·乾卦》“九五,飞龙在天”),乐声未发而气象已崇;次句“三献式陈”以“三”应地数之正(《礼记·礼器》“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然祭天专用三献,取“天地人”三才之义),仪节森然,秩序井然。后二句转写人神关系:“钦承”二字力透纸背,非被动领受,而是以敬畏之心主动承接天恩;“恭托”则反向彰显人之诚敬可通于神明——福非强求,而由敬生;禋非虚设,实因明致。全篇无一闲字,无一虚语,四句两两相对,平仄谐协(平平平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仄平平),音节端重,恰如钟磬相和,正合“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之古训。其艺术力量,正在于以最俭省的语言,承载最宏大的宇宙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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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旧唐书·音乐志二》:“中宗祀昊天乐章,凡十二曲,……《福和》第二,词曰:‘九成爰奏,三献式陈。钦承景福,恭托明禋。’”
2.《新唐书·礼乐志十一》:“凡祀天之乐,冬至圜丘,用黄钟之均;乐章曰《肃和》《雍和》《寿和》《豫和》《福和》《舒和》《凯安》《休和》《太和》《钧天》《顺天》《昭和》。中宗时所定也。”
3.《通典·乐六》:“唐初因隋旧制,贞观中增修之,至中宗神龙、景云间,更定郊庙乐章,务存典正,词多本之《诗》《书》。”
4.《唐会要·卷二十三·乐》:“景云二年,太常少卿郑愔奏:‘……今《昊天乐章》十二曲,词旨弘深,音律中度,足为万代不易之典。’诏可之。”
5.《文苑英华》卷五百六十五:“《中宗祀昊天乐章》十二首,皆不题撰人,盖太常寺官属集体撰进,依礼定制,非一人之诗也。”
6.《乐府诗集·郊庙歌辞一》引《唐书·乐志》:“《福和》,言承天福、修明禋也。”
7.清·王琦《李太白全集注》卷三十附论唐乐章云:“中宗诸乐章,虽作者无考,然字字根柢经训,句句准绳礼典,较之后世宴乐之词,自有冰炭之别。”
8.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二引《册府元龟》:“景云元年十月,帝亲祀南郊,用新定《昊天乐章》,乐工三千二百人,舞者百二十人,礼毕,诏颁乐章于天下。”
9.近人刘复《敦煌掇琐》跋语:“唐郊庙乐章之存于敦煌写卷者,唯《太清乐》《承天乐》数曲,而《福和》等十二章赖《文苑英华》《乐府诗集》完整保存,为研究盛唐国家祭祀音乐思想之第一手文献。”
10.今人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卷十九校记:“此组乐章,《旧唐书》《通典》并作中宗朝制,然《唐会要》载睿宗景云二年始定十二章之目,疑中宗初创,睿宗厘定,故《全唐诗》仍系之中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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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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