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如果一个人能够在诗词创作中,不作虚伪的歌功颂德、惩恶劝世的作品,不作投赠应酬的作品,在作品中不使用典故,不使用替代字,那么,他在诗词创作的道路上已经成功一半了。
版本二:
一个人如果能在诗词创作中,不作那些专为讽喻或应酬而写的篇章,不用堆砌典故的句子,不使用浮华雕饰的字词,那么他在诗词之道上的修养就已经超过一半了。
以上为【人间词话 · 第五十七则】的翻译。
注释
1. 人间词话:王国维所著的一部文学批评著作,以传统词话形式探讨诗词的本质、创作与鉴赏,提出“境界说”为核心理论。
2. 第五十七则:指该书中的第五十七条评论。
3. 美刺:古代诗学概念,“美”指赞美,“刺”指讽刺,源自《诗经》的教化功能观,此处泛指带有政治或道德目的的诗歌创作。
4. 投赠:指应酬性质的赠答诗,多用于人际交往,常缺乏真情实感。
5. 不使隶事之句:“隶事”即用典、使事,指在诗文中堆砌典故以显博学,王国维反对这种炫技式的写法。
6. 不用粉饰之字:指避免使用华丽、矫揉造作的辞藻,追求语言的自然与质朴。
7. 于此道已过半矣:“此道”指诗词创作的艺术道路;“过半”意为已达大成之境,说明上述三点是通向高境界的关键前提。
8. 清 ● 文:标注此则为清代文献,作者为王国维,文体属文论类。
以上为【人间词话 · 第五十七则】的注释。
评析
此则出自王国维《人间词话》第五十七则,集中体现了他对诗词创作本质的理解与审美理想。王国维强调诗词应以“真”为核心,反对功利性、应酬性的写作,主张摒弃堆砌典故和过度修饰的语言风格。他认为,唯有摆脱外在目的(如美刺、投赠)和形式束缚(隶事、粉饰),才能接近诗词的本真境界。这种观点与其一贯推崇的“境界说”相呼应,即真正的艺术应源于内在情感的真实流露,而非外在技巧的炫耀或社会功能的附会。此则虽短,却提纲挈领地揭示了王国维对诗人品格与艺术纯粹性的高度要求。
以上为【人间词话 · 第五十七则】的评析。
赏析
此则言简意深,直指诗词创作的根本问题。王国维在此并非讨论具体作品,而是从创作动机与表达方式两个层面提出批判性标准。首先,他否定“美刺投赠之篇”,实则是反对将诗词工具化——无论是作为政治讽谏还是人情应酬的手段,都会削弱其独立的艺术价值。其次,“不使隶事之句”针对的是宋以来尤其是江西诗派以来重典故、尚学问的风气,王国维认为这会使诗歌失去鲜活的生命力。最后,“不用粉饰之字”则指向语言风格,倡导朴素自然之美,与他推崇五代北宋词“不隔”的审美标准一致。三者共同构成一种“去伪存真”的创作伦理,反映出王国维对“赤子之心”与“真感情”的执着追求。此则可视为其“境界说”的补充说明:唯有去除外在干扰,内心之境才能自然显现。
以上为【人间词话 · 第五十七则】的赏析。
辑评
1. 叶嘉莹在《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中指出:“此则实为王氏对诗人品格之基本要求,非仅言技巧,更重创作态度之真诚。”
2. 萧瑞锋《〈人间词话〉接受史研究》认为:“‘不为美刺投赠’一句,可见王氏有意疏离传统儒家诗教,转而强调个体抒情的自主性。”
3. 陈鸿祥《王国维全传》提到:“这一则反映了王国维晚年对文学纯粹性的坚守,是在新旧文化夹缝中对艺术本体的捍卫。”
4. 周锡山《王国维美学思想研究》分析:“‘不使隶事’并非完全排斥用典,而是反对以典代情、以学问掩才情的做法。”
5. 佛雏《王国维诗学研究》指出:“此三条标准看似简单,实则层层递进,由内容到形式,最终指向‘真’之一字,乃贯穿《人间词话》之核心精神。”
以上为【人间词话 · 第五十七则】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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