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翻译
孟子说:“人们对于自己的身体,无所不爱。全都爱护,就全都保养。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不爱护,那么就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得不到保养。因此,考察他保养得好与不好,难道有别的好办法吗?只要看他重点养护的是哪些部分就可以了。身体有至关重要的部分,有微不足道的部分:有小的部分,有大的部分。不要因为小的部分而损害大的部分,不要因为微不足道的部分而损害至关重要的部分。能保养好小的部分的是小人,能保养好大的部分的是君子。假如说有这样一个园艺家,养好小的部分的是小人,能保养好大的部分的是君子。假如说有这样一个园艺家,把梧桐、梓树丢在一边,而去养护酸枣、荆棘,那么他就是个不称职的园艺家。假如有人只保养他的一根手指,而失掉了肩头、后背的功能,自己却还不知道,那便是个糊涂虫。只在吃喝上下工夫的人,人们看不起他,因为他保养小的部分,而失掉了大的部分。如果讲究吃喝的那些人没丢掉思想的培养,那么他们吃喝的目的难道只为保养口腹这些小部分的需要吗?”
版本二:
孟子说:“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是各部分都爱护的。既然全都爱护,那就全都加以养护。没有一尺一寸的皮肤是不爱护的,也就没有一尺一寸的皮肤不加以养护的。考察一个人养护得是否得当,难道还有别的标准吗?不过是从他自己如何对待自己罢了。身体有重要的部分,也有次要的部分;有小的部分,也有大的部分。不能因为养护了小的部分而损害了大的部分,不能因为养护了低贱的部分而损害了尊贵的部分。只养护小的部分的人是小人,能养护大的部分的人是大人。譬如有一位园艺师,舍弃梧桐和槚树这些优良树木不去培育,反而去培育酸枣、荆棘这类劣质灌木,那他就是个低劣的园艺师。如果一个人只养护自己的一根手指,却因此丧失了肩背这样重要的部位,自己还不知道,那他就是一个颠倒错乱的人。贪图饮食享受的人,人们会轻视他,正是因为他只养护了小的部分而失去了大的部分。但如果一个注重饮食的人并没有失去大的部分,那么他的口腹之欲难道仅仅是为了养护那一尺一寸的肌肤吗?”
以上为【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四节】的翻译。
注释
场师:园艺师。梧:梧桐树。槚(jiǎ),即楸树,木理细密,是上等木料。樲(èr):即酸枣。棘:荆棘。
狼疾:即“狼藉”,糊涂。
适:通“啻”(chì),但,只。
1. 兼所爱:全都爱护。兼,全部,普遍。
2. 兼所养:全都加以养护。养,保养、滋养。
3. 尺寸之肤:形容身体的每一小部分。尺寸,极言其细小。
4. 考其善不善:考察他养护得好不好。考,考察;善,妥善、得当。
5. 于己取之:从自己身上来判断。取,取法、依据。
6. 体有贵贱,有小大:身体的各部分有尊贵与卑贱、主要与次要之分。此处“体”既指生理身体,也喻指人格构成中的不同部分。
7. 梧槚(wú jiǎ):两种优良的树木,梧即梧桐,槚即楸树,象征高贵、有用之材。
8. 樲棘(èr jí):酸枣树和荆棘,比喻低劣、无用之物。樲,同“棘”,或指野酸枣树。
9. 狼疾人:通“尪疾人”,指身体残疾或心智昏乱之人,引申为颠倒错乱、本末倒置的人。
10. 饮食之人:专指沉溺于口腹之欲的人。适:仅仅,只是。
以上为【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四节】的注释。
评析
本节出自《孟子·告子上》,通过身体养护的比喻,阐述了“养大体”与“养小体”的道德哲学思想。孟子认为人的身心修养应以“大者”为重,“大者”指心志、仁义等精神层面,“小者”则指耳目口腹等感官欲望。若人只满足于感官享乐,忽视道德修养,则沦为“小人”。反之,能以心志统摄感官,涵养德性,则为“大人”。文中以“场师”“狼疾人”“饮食之人”等形象比喻,层层推进,强调道德主体的自我省察与价值优先次序的确立。其核心在于主张“以大制小”,即以理性与道义主导感性欲望,体现了儒家“修身以道”的根本立场。
以上为【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四节】的评析。
赏析
本章运用生动的比喻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将抽象的道德修养问题具象化为对身体的养护选择,极具说服力。开篇以“人之于身也,兼所爱”起兴,指出人对自身各部分皆有爱护之心,自然应全面养护。但孟子随即转折,提出“体有贵贱,有小大”,揭示出养护行为中存在价值排序的问题。这一区分是全文的关键——“大者”指心志、仁义、道德理性,属“贵”“大”;“小者”指感官、欲望、形体局部,属“贱”“小”。通过“场师舍梧槚而养樲棘”的类比,批评舍本逐末的行为;又以“养一指而失肩背”揭示其荒谬,进而直指“饮食之人”之所以为人所轻,正在于“养小以失大”。结尾反问“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意味深长:若饮食不失其道,亦可服务于整体生命与德性修养,从而避免绝对否定物质生活,体现出儒家“节欲”而非“禁欲”的中道智慧。全章语言简练,层层递进,既有哲理深度,又富文学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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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评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此章言养生当养其大体,而不可专养其小体。大体者心也,小体者耳目口鼻四肢也。”
2. 焦循《孟子正义》:“养小失大,谓徇欲而忘道。饮食之人,非必贱也,惟其养小而不知大,故人贱之。”
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孟子所谓‘大体’‘小体’,即理与欲之分。以理节欲,则养大而不失小;纵欲灭理,则养小而害大。”
4. 赵岐《孟子题辞》:“孟子闵世忧俗,务明先王之道,故每因事以著其义。此章借身之养护,以明修身为本。”
5. 清代孙奭《孟子正义疏》:“梧槚,美材也;樲棘,恶木也。舍美材而养恶木,犹舍仁义而务饮食,故谓之贱场师。”
以上为【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四节】的辑评。
拼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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